上海合作组织农业合作与中国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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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三 粮食安全的评价指标

“粮食安全”是一个开放和发展的动态定义,它不仅是一个目标,也是人们借以实现健康、积极生活的媒介,还是国际社会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从公共政策的操作层面看,国际社会将粮食安全的基本目的定位于减少与消除贫穷和饥饿,粮食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也主要针对“贫穷和饥饿”问题。当前,国际社会通用的贫困标准主要参照世界银行2008年修订的指标,即居民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25美元,低于此标准即被列为贫困人口。与此同时,联合国的饥饿指标参照“长期的营养不良”,即“人体每日所需摄入热量的最低标准是2100卡路里”,这是维持健康生活的最低标准。一个人若数周或长期每日摄入热量低于此标准,便处于饥饿状态。

在粮食安全中,不同人群的粮食获取能力不同,如农民、儿童和妇女等属于脆弱群体。全球3/4的饥饿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他们完全依赖农业为生,收入来源单一。受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影响,妇女特别是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更容易因营养不良造成婴幼儿体重不足或生产死亡等。儿童尤其是5岁以下的儿童,也容易因营养不良造成体重不足甚至死亡。

当前,国际社会有多个粮食安全综合评价体系,使用范围最广的是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International Food 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IFPRI)的“全球饥饿指数”(GHI)。该指数通过对每个国家的营养不良人口比例、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比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三个指标平均加权,得出0~100的一个综合指数值,指数值越低,说明粮食安全状况和水平越好,0表示无饥饿状态,100表示完全饥饿状态,0~4.9属于较低饥饿状况(low),5~9.9属于中等饥饿状况,10~19.9属于严重饥饿状况,20~29.9属于令人担忧的饥饿状况,大于等于30属于极其惊人的饥饿状况。

中国营养学会于1989 年、1997 年、2007年先后出版和修订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设计了“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出了一个在营养上比较理想的膳食模式。它共分5 层,包含每人每天应摄入的主要食物种类,其中,底层是谷类食物,每人每天应摄入250~400克;第二层是蔬菜和水果,分别为300~500克和200~400克;第三层是鱼、禽、肉、蛋等动物性食物,分别为125~225克(其中鱼虾类50~100克,畜、禽肉50~75 克,蛋类25~50克);第四层是奶类和豆类食物,每天应吃相当于鲜奶300克奶类及奶制品和相当于干豆30~50克的大豆及豆制品;第五层塔顶是烹调油和食盐,每天烹调油不超过25~30克,食盐不超过6克。根据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中的人均每日膳食需求量标准,按低、中、高三个方案计算出人均年食用粮食需求量分别为219.39 千克、275.94 千克和335.19千克。

表0-2 不同经济水平下的人均粮食消费量分析

在此基础上,中国农业科学院唐华俊研究员结合1995~2009年中国粮食利用统计数据,认为:(1)基于平衡膳食模式的中国人均粮食年需求量不超过400千克,其中低方案为252.64千克,中方案为322.07千克,高方案为386.60千克;(2)由于不合理的食物消费结构模式,近年来中国实际人均粮食年消费量在378.88~406.09千克波动,实际值大于基于平衡膳食模式下的人均粮食需求量;(3)人均粮食需求量 322.07千克(中方案)可以基本满足中国的口粮需求量,386.60千克(高方案)基本可以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