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阶层与社会发展:中国模式下的问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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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综述

在具体剖析“中国模式”及其所面临的诸种挑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梳理一下与“中国模式”这个概念有密切联系的另外两个流行的提法——“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和“北京共识”(Beijing Consensus),以及围绕这两个提法,国际和国内学术界、政策研究界、传媒界曾经有过的、可能今后还会持续争论一段时间的问题。

一 “北京共识”VS“华盛顿共识”

2004年5月7日,乔舒亚·库伯·雷默(John Cooper Ramo)在英国《金融时报》上用“北京共识”来指称中国独特的发展道路,并将之与“华盛顿共识”区别开来。随后,雷默在一篇题为《北京共识:论中国实力的新物理学》的报告中更加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这在中国、欧洲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学者与决策者当中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争论。中国的经济奇迹及其背后的“中国模式”一时成为世界焦点。

不过仔细观察,我们便会发现,就像许多类似的提法一样,“北京共识”主要不是针对国际观念市场而是针对中国国内的观念市场炮制出来的。也就是说,这类提法起初在国际上得到关注和认可的程度,要远远小于其在中国国内得到的关注和认可,而且在节奏上也要慢半拍。[12]明显的例子便是,“北京共识”的概念提出一年左右之后的2005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便结集出版了《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一书,专门就“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展开讨论,这是中国国内第一本集中探讨北京共识及中国模式的著作。此外该书还在附录中登载了《北京共识》全文,这也是国内出版物第一次公开刊载该文。同年8月,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又在天津联合主办了“中国发展道路国际学术研讨会”。这是“北京共识”提出之后,国内第一次举办的有关中国模式的国际研讨会。名为《中国模式与“北京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的会议论文集于次年6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公开出版。此外,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还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上发表了《“中国模式”问题研究报告》一文。

然而同一时间段内,国际学术界极少组织过类似的会议,也没有出版过相关著作,海外关注和认可“北京共识”的多半为非学术中人,主要是传媒界和与中国有业务往来的工商界人士。[13]一直到2008年5月,美国学术界才在科罗拉多州丹佛举办了主题为“‘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中国发展模式的可持续性”的研讨会。其实,就雷默撰写的这篇文章本身来看,文章完全没有达到准确概括中国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的理论高度。与其说此文作者是在高屋建瓴地进行理论建构,不如说他是想归纳出中国高速发展的一些基本经验。因此,他所谓的“北京共识”的核心内容,无论是中国追求发展,强调创新、“人民性”取向,还是捍卫主权、注重调整等,均不过是对中国发展特点的总结罢了。正如任剑涛等明确指出的:这样的概括与“华盛顿共识”的理论水准并不在同一水平线上。“但雷默将中国改革开放的国家哲学建构问题摆上了中国国家哲学建构的台面,则是不争的事实。”[14]尽管美国学者斯科特·肯尼迪(Scott Kennedy)对雷默所提出的“北京共识”持尖锐批评的态度,但他也同样认为:“关于这一观点的讨论将使得我们有机会得以澄清中国改革道路的逻辑,将其置于一个更加广阔的背景中加以比较,并且评估其对其他国家的发展前景和对国际关系的意义。”[15]换句话说,“北京共识”命题的提出,使人们得以从更宽广的视野来研究中国模式问题,即从与“华盛顿共识”相对应的角度来研究中国模式,进而探讨人类社会的发展模式问题。[16]

那究竟什么是所谓的“北京共识”,它又有着怎样的内涵与外延?作为这一概念的提出者,雷默认为,中国模式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需要、寻求公正和高质量增长的发展途径。他把这种发展途径称为“北京共识”,并把它定义为: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试验(如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以民族政策、外交手段、谈判、民间外交方式处理包括台湾、南海、钓鱼岛、新疆、西藏等问题);循序渐进(在经济、社会、政治变革中采取渐变式改良,促使变革成功)。[17]雷默认为,中国的崛起正在通过向世界展示新的发展和力量原理以重塑国际秩序,中国发生的事情正在改变国际经济、社会以及政治的整个图景[18]。以下摘要便是雷默于2004年5月11日在英国著名思想库“伦敦外交政策中心”网站全文发表的《北京共识》报告中对这一概念最为正式的解说。

“北京共识”(要义)[19]

中国目前正在发生的情况,不只是中国的模式,而且已经开始在经济、社会以及政治方面改变整个国际发展格局。……中国的新思想在国外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正在指引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在有一个强大重心的世界上保护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政治选择。这些国家不仅在设法弄清如何发展自己的国家,而且还想知道如何与国际秩序接轨,同时使它们能够真正实现独立。我把这种新的动力和发展物理学称为“北京共识”。它取代了广受怀疑的华盛顿共识。华盛顿共识是一种经济理论,它认为华盛顿最清楚如何告诉别国管理自己,这种理论曾在20世纪90年代风靡一时。华盛顿共识是一种傲慢的历史终结的标志。它使全球各地的经济受到一系列的破坏,使人们产生反感。

中国的新发展方针是由取得平等、和平的高质量增长的愿望推动的。严格地讲,它推翻了私有化和自由贸易这样的传统思想。它有足够的灵活性,它几乎不能成为一种理论。它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它的定义是锐意创新和试验,积极地捍卫国家边界和利益,越来越深思熟虑地积累不对称投放力量的手段。它既讲求实际,又是意识形态,它反映了几乎不区别理论与实践的中国古代哲学观。北京共识从结构上说无疑是邓小平之后的思想,但是它与他的务实思想密切相关,即实现现代化的最佳途径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不是试图采取休克疗法,实现大跃进。……

北京共识既涉及经济变化,也涉及社会变化。它是利用经济学和统治权改善社会,这是在由华盛顿共识推动的20世纪90年代未能达到的原先的发展经济学的目标。当然,中国的发展和富强道路不能由任何其他国家照搬。它仍然充满矛盾、紧张和陷阱。然而中国崛起的许多因素引起了发展中世界的兴趣。其中一些的根源是中国的商业影响日益扩大,但是,另一些表明新的中国物理学的精神有吸引力。这有两个重要的影响。首先,不管中国的改革成功与否,北京共识都已经引出一系列的新思想,这些思想与来自华盛顿的思想截然不同。第二,适用于发展的北京共识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的一大变化,一个易受外部因素影响的不成熟改革进程已经转变成一个自我实现的改革进程,它像连锁反应一样进行,更多地由内部动力决定,而不是靠外国因素推动,例如加入世贸组织、核不扩散规则,甚至大规模的病毒性流行病。中国现在正总结自己的经验,开始写自己的书。这些经验把中国的思维与从其他地方的全球化文化失败中吸取的教训融合在一起。世界其他国家开始读这本书。

北京共识与此前的华盛顿共识一样,含有许多不涉及经济学的思想。这些思想涉及政治、生活质量和全球力量对比。这个模式必定使中国及其追随者与现有的发展思想和强权需要形成对立。

从上面的摘要,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共识”这一术语的发明者雷默有这样几层或明或隐的意思。第一,“北京共识”这个概念是作为“华盛顿共识”的对立面提出来的。所以,从逻辑上我们应该把“北京共识”视为一个否定性概念,而不是一个肯定性概念。也就是说,在“华盛顿共识”说“是”的地方,“北京共识”就说“不”。第二,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无法孤立地理解“北京共识”本身的含义,除非将之与“华盛顿共识”放在一起。第三,令人困惑的是,“北京共识”并没有什么确定的内涵,概念的发明者雷默承认,“它有足够的灵活性,它几乎不能成为一种理论”,因为它随着中国的政策实践的变化而变化。第四,如果非要作者列出“北京共识”的几条主要内容,那么雷默也可以这么概括:①不推行全面的私有化;②不进行快速的金融自由化;③不进行(国际)贸易自由化;④不听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建议,坚持走自己的政治经济发展道路。[20]

在后来发表的英文介绍文章中,雷默又补充了一些内容,除了与上述四条基本重合的以外,另外还有:⑤发展中国家有创新的强烈意愿,借此崭露头角;⑥把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当作与经济增长同等重要的目标,实现公正的财富分配,从而使利益实现广泛分享;⑦坚持不懈地创新和从事试验性的改革;⑧拒绝把人均GDP的增长作为进步的唯一指标,把可持续发展和平等权益作为同样重要的指标;⑨发展中国家要保护本国的金融体系完整,抵抗发达国家在财经事务领域的强权行为。[21]所有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简单制作成表1-1。

表1-1 “北京共识”基本要义[22]

仔细审视这九条,我们可以客观地说,从第1条到第4条都是否定性的定义,即雷默对自己所理解的“华盛顿共识”一路说“不”。至于中国实际上是怎么做的,他并没有给出清晰明确的解释。其中的第3条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形完全背道而驰。须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深受国际资本的青睐,2012年上半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FDI)总额为591亿美元,一举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23]另外,中国的外贸依存度始终居高不下,尽管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这一指标有所下降,但2012年仍然达到47%,远高于美国、日本、巴西、印度等国的30%左右的水平。[24]可以说,过去三十多年里,中国在国际贸易自由化方面是全球步伐走得最快的国家之一。现如今,在发达国家纷纷抵制自由贸易的时候,反倒是中国成为国际社会自由贸易的积极倡导者和旗手。其中的第6条和第8条,是任何一个稍微认真观察过中国实际状况的人都不会说也不敢说的,因为大量公开发表的国际国内研究报告和数据库资料皆指明,过去三十多年里,中国在高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导致了经济收入的严重不平等和社会矛盾冲突的加剧。而所有这些例子最终说明雷默对中国模式特殊性的广泛概括所模糊掉的东西要远远多于其所澄清的东西。[25]

正如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所评论的:雷默推广的“北京共识”里比较实在的核心要素就一条,即中国政府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对国际上有关中国的改革路径和发展政策的各种建议、方案乃至压力,并不照单全收,而是挑挑剔剔、取取舍舍、凑凑合合,最终自成一体。[26]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们有必要梳理一下先于“北京共识”出台的“华盛顿共识”的基本内容。

“华盛顿共识”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首创的。1989年,他主持召开了一次以拉丁美洲经济改革为主题的研讨会,这次会议力图找出拉美国家还需要进一步改革的领域。威廉姆森在会议论文中列出了一个包含十项政策的表格,他“认为华盛顿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同意,拉丁美洲的每个地方或多或少都会需要这十项政策”。这一观点从此被命名为“华盛顿共识”。该列表(见表1-2)既不是对拉丁美洲的批评,也不是一种试图进行说教或施加压力的举动。他相信这些改革已经被广泛认可为正确的,以至于他将其视为“十全十美的”。[27]

表1-2 华盛顿共识(1989年)[28]

如果我们把“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对照一下,就不难发现,前者是相当完整的一整套改革和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建议。而如果我们更仔细地回顾一下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改革开放进程,也能够看到“华盛顿共识”中有几条——不是全部要素——确实在中国呈现,虽然其“地道”的程度有别。[29]这也不难理解,因为“华盛顿共识”的倡导者当初在拟定其内容的时候,东亚包括中国改革开放实践在内的发展经验,是威廉姆森非常希望拉丁美洲国家能够认真参考、适当学习的。因此,雷默发明的“北京共识”把迄今中国的改革发展当作与“华盛顿共识”全然相反、南辕北辙、“对着干”的一条道路,确实是过度随意和非常扭曲的解读。[30]不过综合来看,与“华盛顿共识”比较,“北京共识”还是有其自身的三个基本点,它们分别是:第一,集体、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也就是说,为了整体利益可以损害甚至牺牲个人权利,所谓“主权高于人权”就是这个道理。第二,在这个理念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个人在很大程度上有经济的自由,但国家有垄断经营的权力。第三,由此建立起来的社会政治制度是一党领导。[31]

在大众媒体以及通俗读物里,人们所读到的言论通常是两极化的“北京共识”和“华盛顿共识”。两者的分水岭被认定是,前者主张“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强大越好”,后者主张“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弱小越好”。“华盛顿共识”被解读为新自由主义的一种经济发展框架,或者说一种经济发展的意识形态指导原则。这个新自由主义强调的就是,政府这只“闲不住的手”,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尤其是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乏善可陈。越是一个规模较小、管制较少的政府,对国民经济和民间社会的发展越是有利、综合效果越好。因此,“华盛顿共识”在政策层面上提出的一揽子建议,就被简化成“最小化的国家政权”(The Minimum State),值得注意的是,这不仅仅是指“有限的”,而是指“最小的”政府。与此对应的是“最大化的市场”(The Maximum Market),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介入越小越好,包括:政府不要去干涉价格,不要对价格的涨落有任何影响;政府不要对其他重要的生产要素有什么控制,控制得越少越好。综合而言,这就是“去管制”(deregulation)。[32]

大众媒体的这种两极化解读,以及人们经常将“华盛顿共识”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观点混为一谈,让威廉姆森感到困扰和沮丧。威廉姆森认为自己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在关于良好经济政策实质内容方面的意见其实是一致的,但斯蒂格利茨却有意无意地将“华盛顿共识”解读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新自由主义观点的政策。威廉姆森后来对“华盛顿共识”最有益的补充是“华盛顿共识”中的政策在一个强有力的政治制度背景下获得成功的机会最大。通常被称为“第二代”的“华盛顿共识”的改革内容包括:拥有强有力的司法机构、高效率的公共服务、有效而审慎的金融监管、独立的中央银行、反腐败的机构和社会安全网络。尽管威廉姆森和他的伙伴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挽救“华盛顿共识”,但是毫无疑问,“华盛顿共识”的“名声”已经陷入毁灭性的批评之中。对“华盛顿共识”的误解、修订和挑战为我们理解“北京共识”观念的来龙去脉提供了一个批评性的背景。[33]

自雷默提出“北京共识”之后,在中国国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些中国评论家尤其是左派学者发现了“北京共识”的可资利用之处。最重要的是,他们喜欢其对“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以及东欧与苏联采用的“休克疗法”的批评态度。对“华盛顿共识”的批评为那种符合各国国情的发展路径的正当性进行了辩护。其他人认可“北京共识”则是因为它承认中国具有历史意义的经济成功。一些中国学者相信,关于“北京共识”的讨论最低限度上也将带来更多的对中国的研究。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绝大多数评论家对“北京共识”是持批评态度的。一些人认为,它不够准确,或者是有些夸大其词,而其他人则认为,它忽视了中国经济改革中最重要的因素。许多专家学者撰文指出,“北京共识”是在宣布一种并不存在的共识。还有其他人则强调说,“北京共识”低估了中国经济战略所导致的问题的严重性,也低估了那些仍然需要去克服的问题的严重性。最后,大量观察家坚持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战略依赖“华盛顿共识”的一些构成要素,比如自由价格、竞争、限制通货膨胀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34]因此,中国那些独有的要素不过是对“华盛顿共识”的补充,而不是挑战。[35]

综合言之,中国国内学者一般认为,雷默于2004年提出的“北京共识”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经验的一种概括,其探讨范围不限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或市场经济转型之路,而是扩展至对中国发展模式的归纳以及它对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问题。虽然该文章在国际媒体上反响很大,也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问题,但这篇文章不仅在理论构建层面,而且在理论逻辑和论证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缺陷。[36]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使用‘中国模式’一词而不用‘北京共识’来描述中国的发展道路”。[37]

二 中国模式

尽管“中国模式”直到雷默提出与“华盛顿共识”相对的“北京共识”之后,才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和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但“中国模式”的提法并不是这个时候才出现的。其实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就曾多次提到“中国模式”问题。比如《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8页《处理兄弟党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一文即指出:“中国革命就没有按照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去进行,而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既然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我们就不应该要求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按照中国的模式去进行革命,更不应该要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采取中国的模式。当然,也不能要求这些国家都采取俄国的模式。”[38]又如《邓小平文选》第3卷《解放思想,独立思考》也写道:“坦率地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世界上的问题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解决。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39]另外,对于国内学术界来说,这个概念其实也不新鲜,有学者在邓小平1992年南方视察之后就开始讨论“中国模式”问题了。例如,1994年,王沪宁曾在文章中写道:“邓小平在‘文革’之后选择了新的路线和发展战略,……这也是一种发展模式,或者说找到了中国发展比较适当的模式。”[40]应该说,无论是政治家还是学者,他们都是在“社会中成型而普遍存在、被公认或共同遵守的行为及制度”这一含义上来使用“中国模式”一词的。

不过,从以上表述看来,“中国模式”这一概念被应用时,很大程度上等同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且不像雷默那样以“北京共识”为主题来集中讨论中国的发展模式。因此直到雷默提出“北京共识”这一概念,“中国模式”问题才逐渐成为一个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而被赋予了一种新的含义和生命。

2004年4月20日,郑永年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的《“中国模式”概念的崛起》一文中写道:近来,国际社会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似乎有了新的认知和比较确定的看法,一个新的概念正在各国政治人物和决策者中间流行起来。这个概念就是“中国模式”。不少国内外媒体和学者不断讨论“中国模式(或称北京共识)”的内涵,以及它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成就、社会相对稳定的关系。[41]美国右翼智库企业研究所在2007年底出版的双月刊《美国人》上发表署名文章,对“中国模式”做了细致的分析。他们认为中国模式有两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效仿自由经济政策的成功要素……第二部分就是允许执政党对政府、法院、军队、国内安全机构以及信息自由流动的牢牢控制”。他们认为,描述这一模式较为简洁的方式是:经济自由加上政治压制。[42]与之对应,中国学者则认为:“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在既定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下进行的。中国既没有像依附理论那样,完全和世界政治经济秩序脱钩,闭关自守地进行现代化,也没有像现代化理论和‘华盛顿共识’那样,采取私有制、全盘西化和激进性变革的方式进行,而是根据中国改革所能承受的限度和改革的需要,在保证国家经济政治安全的前提下,逐渐扩大开放的领域,在改革和开放中增强国民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能力。”[43]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共产党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以此为契机,国内理论界纷纷聚焦于中国模式问题,并就此展开热烈的讨论。例如2008年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人民论坛》第24期便刊发了16篇讨论“中国模式”的专题文章[44]。这是国内有影响力的理论刊物第一次对“中国模式”问题进行如此集中的讨论,而且由各个领域的资深专家所撰写的这一组文章几乎触及了除经济模式之外的中国模式的方方面面。其中田春生的文章专门阐述“中国模式”的制度“内生性”问题。作者认为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不是依靠从西方“引进的”政策和规则,而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国情和改革进程中形成的政策、规则、路径和方式,逐步来实现国家新的制度安排的。“制度内生性不仅体现出‘中国模式’的基本特点,也是‘中国模式’的创新之所在。”[45]而汪玉凯则认为:从政治视角观察,经过改革与发展,中国实际上已经形成了较为独特的政治模式。“如果把这一模式高度抽象,似乎可以归纳为‘执政党主导的国家治理模式’。其内涵主要有三:一是基于市场经济、体现党政一体化的公共治理模式;二是基于现代法治、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政治模式;三是基于多党合作、体现共产党执政的协商政治模式。”[46]2008年12月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主办的“人民共和国60年与中国模式”学术研讨会上,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主任潘维教授构建了一个融合社会、经济、政治三个子模式的“中国模式”。具体来说,首先是“社稷”社会模式。它包括四个支柱:第一是以分散流动的家庭为单元构成的社区和工作单位;第二是社区和单位与行政条块交织而成的有弹性的、开放的立体网络;第三是家庭伦理主导的社会组织和行政逻辑;第四是官民彼此嵌入所形成的相互依存的“社稷”。其次是“民本”政治模式,它也有四个要点:第一是现代民本主义的民主理念;第二是一个先进、无私、团结的执政集团,什么时候不先进、不无私、不团结了,这个执政集团就垮掉了;第三是以功过考评为主的官员遴选机制;第四是独特的分工制衡纠错机制。最后是“国民”经济模式,它也包括四个支柱:国家对土地的控制权(和民间有限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拥有的金融和大型企业及事业机构;(以家庭和社区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自由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自由竞争(和对外开放)的商品—资本市场。潘维最后总结道,“中国模式”由社会—政治—经济三个子模式里的这十二个支柱所组成,这十二个支柱也正是中国成功的原因所在。三个子模式的基本关系是:社稷体系塑造民本政治,民本政治塑造国民经济,也保障社稷体系。具体来说便是,政治模式制造了精致的首脑,社会模式构筑了伟岸的躯干,经济模式生成两条粗壮的腿和两只巨大的翅膀。但中国模式的弱点也极为明显,具体表现就是执政集团趋于退化,法治尚未健全。[47]此外,潘维还在文章中提供了5张有助于理解其理论构建的图表(见图1-1至图1-5)。

图1-1 社会模式

图1-2 中国人的精神十字架

图1-3 政治模式

图1-4 经济模式

图1-5 “三位一体”的中国模式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以此为契机,关于“中国模式”的讨论达到了一个高潮,国内大量研究成果相继问世。例如《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便集中刊发了5篇国内外著名学者关于中国模式和中国道路的研究论文,[48]此外《科学社会主义》第4期也集中登载了5篇国内知名学者的论文。[49]这些文章中既有关于中国政治、经济等具体模式的研究,也有中国模式与世界主要发展模式的比较研究,还有国外中国模式研究的述评。

2009年,另一值得注意的成果便是著名的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及其夫人以中文和德文同时出版的《中国大趋势》一书。在这本书中,奈斯比特夫妇指出,中国在60年的发展中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中,由于具备了八大新社会支柱,因此牢牢支撑起了中国新政治社会经济体制的基础,从而获得了显著的发展。二人在书中还特别指出:中国在政治领域的进步不仅被低估了,而且未得到国际社会公正的认可。[50]奈斯比特夫妇所总结出来的中国社会的八大支柱分别是:“解放思想”“纵向民主”“规划‘森林’,让‘树木’自由生长”“摸着石头过河”“艺术与学术的萌动”“融入世界”“自由与公平”和“从模仿转向创新”。

奈斯比特夫妇认为,中国“文化大革命”最具毁灭性的地方在于它对人们思想的禁锢。要实现政治社会的变革,首先就要允许人们重新进行自主思考,解除思想上的桎梏。解放思想是中国社会变革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支柱。1978年5月,邓小平向全中国发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号召,由此在引领中国走向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所谓中国特色的“纵向民主”,在奈斯比特夫妇看来就是“中国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中国人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正在形成的“一种新的政治模式”,支撑中国新社会长治久安的最重要、最微妙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力量的平衡。这是中国稳定的关键,也是理解中国独特的政治理念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权力高度分散的社会中,领导层要吸纳自下而上的意见和需求制定一个整体的纲要。这些上下互动得到了鼓励,并允许根据情况和环境的不同灵活变化,只要符合领导层所制定的总体目标即可。这样便创造了一个纵向结构,新思想和经验可以源源不断地沿着这个纵向轴交流。中国正处于创建符合自己历史与思维的民主模式的初级阶段。虽然这种纵向模式也有自己的缺点,但是它的主要优点就在于能够使政治家从“一切为了选举”的短期思维中解放出来,以便制定长期的战略计划。尽管中国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中国共产党手中,但是其执政理念与方式在过去三十多年中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它已经成功转型为能够吸纳民众自下而上参与的执政党。在这个纵向民主社会中,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地进行参政议政,政府决策和执政的透明度也在逐步提高。而且无论“人民”如何定义,都是中国政治体系的中心。“规划‘森林’,让‘树木’自由生长”是中国新社会体制的第三根支柱。奈斯比特夫妇所谓的“森林”就是中国发展的长远目标,而所谓的“树木”就是政策的具体实施。这也就是说在中国所谓的“纵向民主”体系中,国家的长远目标是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程序形成的。政府制定政策和优先发展重点,而人民各尽其责,在保持和谐与秩序的同时允许多样性的存在。进一步而言就是,上层领导制定目标,其依据则是基层的心声。“森林”规划好以后就是基层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实施,在目标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自主空间。奈斯比特夫妇认为,正是由于中国政治社会改革在具体过程中允许“树木”的自由生长,才得以实现中国改革样本的多样化和改革模式的可选择化。基层自主空间的存在为改革试错提供了实践基础,而试错过程又为中国改革“摸着石头过河”提供了可贵的实践经验。这就是中国社会经济改革取得令世人瞩目成就的重要原因。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郑永年则认为“中国模式需要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尽管中国模式表现在方方面面,但其核心是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模式,这两个方面互相关联、互相强化。中国的成就是因为这个模式,而这个模式中的很多因素如果失去平衡,就可能导致模式的危机和衰落”。[51]香港科技大学的丁学良教授在《辩论“中国模式”》一书中,从对“华盛顿共识”和所谓“北京共识”的讨论开始,试图超越这两个具体的政策层面,进而在政治经济学层面构建一个“中国模式”,考察政府与经济、官僚界与工商界、国家政权与民间社会之间互动的关系。丁学良这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就在于构建起了评价中国模式绩效的模型和框架,而且其中的指标基本上都能够观察和测量。具体来说,《辩论“中国模式”》一书将上述指标分为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这两大类,同时每类又包含两种评价指标,一共四种指标。它们分别是对相对弱势群体、相对弱势地区和相对弱势领域持续不断的相对剥夺乃至掠夺的程度;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体制性腐败程度;公共政策的透明度。[52]

与之相对应,理论界还有另外一种不同的声音。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在2009年12月7日刊登的4篇探讨“中国模式”的文章便是其中的代表。原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在《慎提“中国模式”》这篇文章中指出,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讲,他并不赞成“中国模式”这个提法,而主张“中国特色”。“邓小平曾经希望我们到2020年,中国各方面体制能够定型。但中国改革开放到今天,我们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定型,还在继续探索。讲‘模式’有定型之嫌。这既不符合事实,也很危险。”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在《中国无意输出“模式”》一文中则认为:“模式”一词含有示范、样本的含义,但是中国并无此示范之意。“所以,我们用‘中国模式’这个词就得十分小心,我更倾向于以‘中国案例’替代‘中国模式’。”政治学者施雪华也认为:提“中国模式”为时尚早,就目前的情况看,关于中国特色发展经验和道路,简称“中国经验”或“中国道路”比提“中国模式”更加科学、合理,也给未来“中国经验”“中国道路”有可能上升为“中国模式”留下余地和空间。[53]另一位学者邱耕田则认为当务之急是注重科学发展,并强调:中国的发展是一种高代价的发展,如果这种发展的高代价性被“中国模式”所包括,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中国模式”的不成熟和不完善,而这种有待成熟和完善的模式应当是不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如果不被包括则又说明了所谓“中国模式”的片面性和不符合实际性。2010年12月23日《中国教育报》第5版发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慎明和中宣部理论局何成、宋维强的文章《“中国道路”的六个内涵》。三位作者一致认为:“‘北京共识’是西方学术界话语体系中的提法,本质上并不存在。‘中国模式’的提法,一是给人有完成式和不再发展的凝固之感;二是有加强、推广和扩张之嫌;三是我国经济已高速发展30余年,但仍有1.2亿贫困人口,其发展方式亟待转变,也很难说已经形成一种固定的发展模式,并且这一发展模式是从我国国情出发而采取的举措,其他发展中国家可以借鉴,但很难‘复制’。因此,我们认为提‘中国道路’为宜。”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还有部分学者认真地提出了当前中国模式所面临的挑战。比如萧功秦教授便尖锐地指出:“强国家—弱社会”的中国模式面临五大“困境”,它们分别是“腐败困境”“国富民穷困境”“国有病困境”“两极分化困境”和“社会创新能力弱化的困境”。[54]何平立与沈瑞英教授也认为:中国模式面临着严重的问题与艰巨的挑战,其关键在于如何使纵向民主与现代社会中坚力量——中产阶层的发育发展相互适应、相辅相成。而当下中国中产阶层的发展已出现“亚健康”状况,高校问题丛生、中介组织腐败日益严重、“体制内阶层”腐败泛滥等,已成为社会秩序“亚稳定”的动因。同时,中产阶层作为社会舞台中矛盾与冲突的主角,如果没有执政党与政府正确的引导、扶持与培育,没有健全的制度生态环境,其社会功能将呈现负面作用。为此,执政党与政府必须采用“制度优先”模式,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扶持社会团体与组织,发挥其作用;建设制度化渠道,促进中产阶层政治参与以及构建“一元主导,多元共生”的社会价值观体系。[55]

不过,总的来说,与“北京共识”一样,“中国模式”也面临着类似的困境,即它需要证明中国的发展政策和路径从分析的角度看是独特的。这一任务由于缺乏对什么是“中国模式”的一致意见,而变得更为困难。但“中国模式”与“北京共识”有一个明确的不同,那就是人们对它的定义并没有任何共识。一些人认为,它仅仅是对威权资本主义的一种隐喻,而其他人则将其视为中国从国家社会主义向市场经济的渐进主义转型的同义词,在中国更普遍的说法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接受这一观点的中国学者对关于“中国模式”的看法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详细描述。还有其他一些专家则认为,“中国模式”是东亚发展主义国家的延伸。但不管选择哪个版本的“中国模式”,它的特殊性都难以被认定,这限制了它在分析上的作用。此外,尽管“中国模式”的观念没有明确附带着中国人之间存在某种共识这样的假设,但宣称是一种“模式”就仍然暗示了一种连贯性和与现实并不相符的指导计划。[56]借用美国学者博登海默的比喻,“中国模式”研究的这种状况正如我们在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处房间、凹角和拐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是技术知识和经验受到局限的情况下,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况就更是如此了。[57]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聚焦的“中国模式”的概念,虽然和前面所概略回顾的“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在国内引发的争论密切相关,但却有着明显的差别。关于“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在国内的争论,大多数参与者发表的言论,还是比较着重从经济发展的政策层面、发展战略或策略选择的角度分析,以及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工具的组合方式上进行阐述,而很少涉及中国的政治发展领域,特别是民主模式的问题。相反,在这个问题上,国内外还存在两种值得玩味的观点:一种认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政治发展严重滞后;另一种则声称,中国如果要发展民主政治,就必然改变一党执政的局面,坚持共产党领导与民主发展不可兼容。[58]因此,本章之后的分析中将重点讨论那些遮蔽在“北京共识”对抗“华盛顿共识”和类似的争论下更具基础性和结构性的东西,尤其突出政治层面的以协商民主、纵向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复合式民主实践及其所面临的挑战。因此在逻辑次序上和具体经济过程的分隔意义上,本书使用的“中国模式”概念,要高于“北京共识”和“华盛顿共识”。[59]

确如丁学良所说:如果用社会科学学科划界的规范提法,最恰当的提法是把中国模式定义在政治经济学的领域,在“国家政权、国民经济、民间社会”三大块连接界面上。“在这个层面上所讨论的问题,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政界与工商界的互动,国家政权与社会民众之间的作用和反作用。”[60]因此,本书中“中国模式”所描述的对象,是指在过去的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逐步形成的客观轨迹。这个客观的轨迹,其中一部分是中国改革的决策者和参与者很明白并在意图上欲做的事情,是他们所要达到的目标和产生的效果。但是中国模式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指的是,在非常复杂的主观和客观环境(包括中国国内和国际的客观环境)之间持续的互动中,那些非预期的后果。它们不是行动者主动设计、故意制造的,而是最后在客观上演变出来的,甚至是“歪打正着”的。换言之,这个中国模式不是一个事先设计完毕,继而按照这个设计打造成型、固定不变的结构,而是一个持续演变的过程,一个动力学的过程。[61]因此我们的任务是,力图在始终演变着的表象之中和之下,辨认在长时段里奠定中国模式的那些基本参数,以及它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尤其是“协商民主”与中产阶层的发育问题。

三 纵向民主、协商民主与复合民主

自从改革开放启动中国社会的伟大转型以来,无论采取何种价值判断和分析方法,中国社会的发展模式与民主的建设路径都是密不可分、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重大问题。因此,学术界有关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各种主张和流派层出不穷,但令人颇为遗憾的是,人们往往各执一词,缺乏相应的共识。细数下来,先后出现且有较大影响的至少有自治民主(重点是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自治)、党内民主(重点是以党内民主为突破口带动国家民主)、宪政民主(重点是夯实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经济民主(重点是实现劳动者参与生产决策并分享经济成果)、行政民主(重点是通过行政民主化推进政治民主化)、法治民主(重点是先推行法治再实行民主)、社团民主(重点是发展公民社会作为民主的基础)、网络民主(重点是通过互联网的政治参与来推动民主政治)、预算民主(重点是实现政府预算公开透明)、协商民主(重点是发展以政治协商为主的多层次协商平台)、纵向民主(重点是国家自上而下的领导与民众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统一)和复合民主(重点是经由人民当家做主和党的领导这两大实践路径来发展民主)等不同的主张。正如胡伟所评论的,“上述各种主张涉及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起点、战略路径和实质内涵等不同层面的内容,它们之间不是完全排斥的,但其实质内容和路径选择显然各不相同,有的更倾向于直接民主,有的更倾向于代议民主;有的更侧重民主的主体,有的更侧重民主的方式;有的涉及民主化的社会条件,有的涉及民主化的政治后果;有的关系到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有的则是民主制度的补充完善”。[62]对此一一进行梳理和评析既非研究者个人能力所及,亦与本书的主题有较大距离。因此,我们主要从对中国模式的挑战出发,着眼于纵向民主、协商民主和复合民主这三种理论主张的优缺点及其与中产阶层发育的关系进行必要的评述。

从理论源头来说,著名政治思想家乔万·萨托利所著的《民主新论》较早地论述了横向民主(Horizontal Democracy)和纵向民主(Vertical Democracy)的问题。萨托利认为,横向民主就是指民主政治的横向结构,它的实施与普及主要围绕公众舆论、选举式民主、参与式民主、公民表决式民主而展开[63];而纵向民主则是指民主政治的纵向结构,研究支配、服从与协调——质言之,研究群体中的等级结构。[64]关于两者的关系,萨托利认为是不可分割的,就“纵向政治和横向政治的区分而言,……如果说选举式民主典型地概括了民主的横向结构,那么民主的纵向随动装置或纵向形变就是代议制民主。然而,民主的纵向结构提出的问题,无法以代议制理论来解决。尖锐的问题是:多数原则与少数统治究竟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65]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萨托利从未把横向民主和纵向民主对立起来,而只是将二者看作民主政治的不同侧面罢了。进一步归纳的话,“纵向民主”的内涵主要就是指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关注民主的纵向结构,理顺制度运行程序和协调政治权力主体间关系,进而实现有效的治理。萨托利有关“纵向民主”的论述,其理论意义在于启发我们把对民主的关注重点由单一的“民主制度体系建设”扩展为“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运行效果”并重。[66]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之优劣不是仅靠理论上的论证就足以澄清的,更需要通过考察分析制度运作对社会经济的治理效果来加以考量。[67]

如果从“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运行效果并重”的角度来考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政治发展进程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主要路径始终是纵向结构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与平衡。前者是作为中国唯一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自上而下推动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建设,后者则是民众自下而上不断发展并完善的政治参与。中国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纵向民主模式始于经济领域,但是我们已看到它现在如何被运用到司法改革、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制度,以及其他许多日常生活领域。奈斯比特夫妇在《对话中国模式》的序言中指出:尽管选择了市场经济,但中国的领导层仍然高举社会主义的旗帜,中国共产党在治理国家方面始终坚持其领导和控制,不过在过去的30多年里,领导和控制所体现的观念已经根本改变。中国已从自上而下的专政政体转变为切实的一党领导、有着强大的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一个纵向组织起来的民主社会,并在制定和执行决策方面变得越来越透明。奈斯比特夫妇认为:邓小平号召“解放思想”是中国纵向民主形成过程的第一步,自那以后,基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力量的动态作用之上的政治结构便得以发展。外人难以相信在中国能够存在什么民主形式,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自下而上的力量以及它在体制内具备的日益增长的影响力。[68]奈斯比特夫妇的观点,套用萨托利的话来说,就是中国的“纵向民主”用另一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现代民主中多数原则与少数统治如何结合的尖锐问题。

此外,奈斯比特夫妇与著名华裔美国学者邹谠均认为,中国政治系统中人民、群众的概念内涵与西式民主中的公民不同。群众或者说人民是从阶级的观念中引申出来的,它是一个集体性的组成,不是孤立的个体,因此群众内部是有一定社会联系的,存在一个关系网络。这种集体性的存在使得群众在人权诉求方面优先要求的是社会经济权利而非公民政治参与权利。相反,西方“公民”概念的基础就是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体式的存在使得其主要诉求是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而非社会经济权利。这也就进一步决定了西方式民主的前提是选举产生合法的执政者,而中国式的民主则依据政绩来判断执政合法性。事实上,奈斯比特夫妇认为,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与他人和谐相处是处世的要领。个人责任远不如与周围人的关系重要。在这种环境下,政治运作不是依赖对立的政党或者政客,而是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过程实现意见的统一。而且中国人从来没有体认过选举决策的经验,如果盲目推动西方式选举民主,中国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选举混乱。这种混乱与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和谐与秩序是相悖的。[69]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李成也认为,1989年的政治风波给中国领导人和广大民众留下了西方民主导致混乱的不良印象。因此,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民众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的纵向民主,是最适合当前中国政治发展需要的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自上而下的执政能够保持有效的政策延续性,而民众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式的政府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度也在逐步提高。中国式的纵向民主虽然有一定的框架,但是其优点也很显著:不会因为党派斗争、无休止的政治作秀和选举而浪费有限的政治资源。也就是说,李成和奈斯比特夫妇都认为,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成功已经成功证明西方式民主并非经济发展繁荣的必要条件。奈斯比特夫妇还特意引用美国民意调查机构皮尤(Pew)的数据来证明观点,他们写道:中国领导层所取得的成就已经得到“人民的统治”89%的认可,在皮尤调查的其他人民民主政体里都没有可与之匹敌的数据。[70]

李成在布鲁金斯学会的报告中还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依据西方多党派竞争、三权分立式的民主标准去衡量判断中国民主化进程是一些西方学者和政治家们自身学术倦怠和思想禁锢的结果。他们对于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导致国家权力过于集中而易造成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的批判并非完全不合理,但是他们忽视了中国当前政党政治发展的现实,预期未来中国通过民主政治改革而最终形成竞争性民主的判断是相当可笑的。李成认为这些学者忽视了中国一个最基本的政治现实,即中国未来不可能出现一个可以与中国共产党相抗衡的强大政治力量。与其预期中国会发展西方式多党竞争民主,还不如更关注中国共产党在自身内部逐步发展的党内民主。而且在李成看来,共产党内部本身也存在诸多派别,日益制度化的党内民主很可能加剧不同派别之间的竞争。执政党内部形成一定的竞争,有利于推动中国一党执政体系下的民主发展。[71]2009年日裔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接受日本《中央公论》的专访时表示:中国经济令人惊叹的增长奇迹体现了中国模式的有效性。他认为今后中国民主的发展更可能采取立足民生、务实渐进的方式,围绕环境污染、土地征用、官员腐败等具体问题,通过政府与民众间的双向互动,逐步实现制度的完善和升级。在采访中,他还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说:“历史终结论还有待于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人类思想宝库需为中国留下一席之地。”[72]李成、福山等人的观察与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在2009年9月的《中国国家报告》(China Report)中的论断不谋而合,也就是说,他们都认为中国未来政治民主改革仍将是相对保守和渐进式的。[73]

正如郑永年所指出的:在讨论中国模式的时候,大多数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往往都会回避中国的政治模式,而仅仅把中国模式局限于中国在经济上的成功。但实际上,如果不讨论中国的政治模式,就很难理解中国的经济模式,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经济模式正是中国的政治模式促成的。[74]经济学家姚洋认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奥秘即在于“中性政府”。[75]也就是说,中国的政治模式使得中国政府在制定和推进现代化战略的过程中,能够从内外束缚中解放出来,保持高度的决策自律性。因此,以奈斯比特为代表的这些学者的贡献在于,他们跳出将中国模式局限于经济成功的窠臼,认真思考中国的政治模式,而且他们的研究还正确地看到了中国国情对于政治体制选择的基础性作用,看到了“纵向民主”的特点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人民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但遗憾的是,他们未能进一步剖析如何实现这种有效结合并确保其民主性质,如何做到不断地“通过倾听自下而上的声音并且保持高层的决策权”,使“纵向”也能“民主”、也是“民主”等问题。这其实正是“纵向民主”对“中国模式”的挑战。[76]

比较而言,国内政治学者以及跟国内联系密切的华裔学者则更加直面“纵向民主”这一模式中的问题。比如燕继荣便指出,中国模式改革的方向是必须改变家长式包办主义的管理模式,促进政府围绕“公共性”和“回应性”实现制度创新,给民间和社会以更大的发展空间。[77]持类似观点的学者不在少数,如郑永年认为,中国必须推进国家与社会间的分权,强化社会的力量,扩大公民的参与。[78]丁学良则将政府的公共政策缺乏透明度,公众不能以公开、合理的方式参与国家公共政策的决定过程称为“中国模式”的四大成本之一。[79]萧功秦也强调,中国必须不失时机地发展公民社会,改变“强国家—弱社会”的体制,在保持执政党执政地位的历史连续性与正当性的同时,渐进地走出威权主义。[80]

实际上,民主在一个国家的发展是国家与社会双向互动的结果,它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和路径取决于其自身的历史条件。具体到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来说,中共“试图在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实现民主制度的完善,同时,又期望通过多元的协商参与方式,形成政府(国家和政党)与社会的互动”,[81]即基于中国传统和现实制度约束所做出的战略选择。因此,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在人民政协制度之外,急速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又涌现出了许多新的协商制度形式,如民情恳谈会、民主恳谈会、民主理财会、居民论坛、乡村论坛、民主听证或议政会。也就是说,在中国的政治建设中,除了早已存在的政党层面的政治协商之外,中共又主导发展出了社会治理中的社会协商、经济发展中的经济协商和基层治理中的基层协商等多元、多层的复合结构的协商形式。中国协商民主的体系化建构,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商政治的提升,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社会协商的发展,而且它们还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推动中国社会伟大转型的制度支撑。

于是乎,进入21世纪之后,协商民主在中国逐渐成了一个理论热点。首先是学术杂志开始开设专栏,其次是课题设置、出版规划和学术研讨等相继丰富了这一热点话题。[82]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官方正式确认了这一概念,并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对此进行了重点论述。[83]中共十八大报告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部分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极大地拓展了协商民主的范围,不仅囊括了原先所包括的对象,即政协组织、党派,还包括国家政权机关、团体以及基层民主协商等多种层次和结构,从而将协商民主在中国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84]

中国的实践是从改善民生所需要的经济发展开始,从社会民主、经济民主一步一步地向政治民主迈进,重点通过制度化的民主协商来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治理问题,从而建构起多层次的复合式协商民主。也就是说,中国的协商民主并不是弥补竞争性民主的不足,而是一种把竞争性包含在内的民主实践。相对而言,中国现有的政治框架更加强调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同时强调党内民主与政党之间的相互监督[85];强调社会事务的协商解决,同时强调社会民主的发展[86];强调基层协商共治,但同时强调基层民主的发展。[87]

因此,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架构下,“协商民主”的基本逻辑就是:以人民当家做主为基点,以协商合作为中轴,以创造治理为使命,以形成发展为动力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形态。其侧重点在于,在民主发展中强调协商而非对抗,把民主的协商精神作为社会发展的有效资源提升出来,从而实现社会更加有序的良性发展(层次结构见图1-6)。也就是说,中国民主的进展不是外生于社会经济发展,而是内生性地嵌入发展当中,形成一个相互促进的态势。所以,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以民主的发展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提升民主的品质。也就是说,中国的协商民主将民主作为一种治理资源嵌入现代国家治理当中,而不是单纯地建构一个具有民主形式的外在约束制度。这样一种独特的发展路径有效地化解了民主与发展互为前提或者结果的外生困境。[88]

图1-6 中国协商民主的层次结构

实际上,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来看,中国的民主实践选择了绩效取向的治理路径。因此其发展便呈现出以提升治理水平和解决民生问题为中心,以整合多元社会主体为目标的实践形态,而且通过协商民主,整个社会在转型与发展中有效地实现了政府与社会内生性的双向互动。[89]

因此,从中国的发展经验和民主实践来看,协商民主的理论价值在于它不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种培育民主的可行性方案,而且它还提供了一种破解民主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制度死结”的可能性。“民主的发展品质是在社会进程的每一个具体实践步骤中体现出来的,通过协商民主的发展,不断地积累现代民主资源,可能使中国民主政治在到达一定阶段后展现出新的内在结构与外在形态。”[90]也正因此,民主理论在中国也呈现出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其中以林尚立教授为代表的学术团队,对“复合民主”的探讨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2011年,林尚立在《复合民主:人民民主在中国的实践形态》一文中指出,人民民主会在实践中与国家形成种种紧张关系:国家常常能够用社会和人民的名义来决策,但社会和人民常常无法将自身的利益上升为国家利益,将社会的事务上升为国家事务。换句话来说,就是纵向民主中自上而下的国家行政维度往往会压倒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维度。在这样的紧张中,人民当家做主就往往仅有价值和制度上的意义,缺乏实践上的价值;也正是这种紧张,很容易导致人民民主在实践中发生变形,甚至出现扭曲。因此,复合民主是基于人民当家做主和党的领导两大实践路径形成的,每一条路径都涉及党的领导、国家制度、社会生活与公民参与这四大实践平台。基于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实践决定着这四大平台的根本,相对应即为执政为民、人大制度、社会民主与公民履权;基于党的领导的民主实践决定着这四大平台的行动取向,相对应即为依法执政、集体领导、协商民主和群众自治。这两大路径、四个平台和八大方面,共同构成复合民主的具体实践框架。林尚立提出,在支撑复合民主的八大方面中,人大制度占据重要的地位,它的未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复合民主的未来。[91]这篇文章的观点和分析与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有关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十分吻合。如此看来,复合民主的确是一个比较富有解释力和包容力的概念,它对我们审视中国的政治形态和政治发展的实践,有着较为可信的解释力。

四 中产阶层的问题

中国中产阶层研究的关注点和理论取向紧随中产阶层发展不同阶段的特征而变化。在中产阶层现象还未凸显的时候,研究者们在理论层面讨论中产阶层形成的社会政治意义,[92]当中产阶层现象在收入和消费领域显现的时候,研究者的关注点转向中产阶层的收入和消费特征及其社会影响,[93]而目前中产阶层开始显示其文化、价值以及可能的政治内涵,于是引发研究者们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一问题[94]。当前的中产阶层研究,受到政策研究取向和市场需求取向的大力推动,这两个动力有助于推动中产阶层研究的发展,但同时也可能局限了研究者的视野。近期社会分层研究领域的中产阶层研究,正逐步从单纯的观点论述转向依据实证资料分析而进行的综合研究和专题研究,这一转向使中产阶层研究得以具体化,其研究结果也丰富了人们对中产阶层的知识信息。但与此同时,许多研究者过于专注估计中产阶层的人数、罗列中产阶层的人员构成、争论中产阶级划分的操作指标,从而忽略了中产阶层问题的一些本质性的内容,尤其是弱化了对这一问题的理论分析和理论建构。[95]

以“中产阶层的兴起可能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影响”这一主题为例,即可一窥端倪。中国中产阶层政治态度及行为动向的研究始自20世纪80年代。有关中产阶层社会政治诉求、社会政治取向和社会政治行动,以及它们与中国政治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政治社会学研究的焦点。然而在界定标准、构成成分及调查方式上的差异,使得不同的研究者对于中产阶层政治动向的研究结论大异其趣。学术界既往的研究,大体上存在通过问卷和访谈观察中产阶层民主意识和研究中产阶层集体性政治活动这两种方法。在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上,学界存在三种观点:总体保守、比较激进、缺乏统一性;在政治功能上,也存在中产阶层是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社会变革的基础、社会发展中的异化力量三种不同结论。[96]更具体一点来说,就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理论家认为中产阶层是推进政治民主的力量,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而从政府视角来看,中产阶层显然是一个政治不安定因素。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社会学家所提倡的政策取向的中产阶层研究,则强调中产阶层是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中产阶层在政治上具有保守性,支持渐进的改革而反对激进的变革。上述两种观点提出的时候,中国中产阶层才刚刚萌芽,远未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近年来,随着中产人群在社会上存在的事实日益明显,一些研究者发现,上述两种观点与中产阶层现实中的社会政治态度不相吻合,或者说,用这两种观点来解释中产阶层的兴起可能引发的社会政治后果显得过于简单。[97]以至于在学界,实事求是地将中产阶层作为社会转型中的“矛盾与变量”“冲突与变数”而进行的认真系统的研究还寥寥无几,特别是缺乏探讨社会分层对社会与政治的影响,更缺乏从前瞻性和联系性角度来深入探讨中产阶层现象和当前的政治改革、政府转型之间的联系,以及中产阶层发展给中国模式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政治学者从政治社会学的维度来研究中产阶层现象,是当前中产阶层研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当前社会分化与社会冲突不断涌现,政治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转型相对于经济发展明显滞后的大背景下,中产阶层的发育问题显然已经构成了对中国模式的重大挑战。因此当前中产阶层政治动向的研究应当在研究对象上重视边缘中产阶层的政治动向,在研究问题上关注中产阶层政治态度及其社会政治功能是否发生演化,在研究领域上重点关注网络时代公共事件中中产阶层的政治参与。这也就意味着,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研究中产阶层,目的和落脚点是要揭示中产阶层在政治稳定与政治发展中可能扮演的政治角色,以及在中国“强国家—弱社会”格局下自身的发展趋势。而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则必须要从各个层面考察中产阶层的政治与结构特征、中产阶层的政治文化与意识取向特征、中产阶层的社会与政治参与特征,以及这些特征之间的相互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