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现代的主辅合力:从冀中定县看近代中国家庭手工业之存续
李金铮
人的记忆习性总是更多地关注历史变化,而非历史延续。对于近代以来变化日益剧烈的中国,就更是如此了。变化最大的城市自不待言,即便是变化缓慢的农村,人们也是更多着眼于它的变化。其中,最彰明较著者当推农村手工业。自19世纪中期以来直至20世纪80年代以前,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手工业的显著变化,就是它趋向于不断的瓦解和崩溃。这一看法的理论依据,也是各个渊源有自,影响最大的一种是基于民族主义和革命史观,认为外国商品的倾销导致中国农村手工业处于崩解之中,并引发了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的巨大危机。这种观点,不仅在革命时期具有重要影响,在新中国成立后也长期居于统治地位。[1]另外一种理论资源,主要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提出的,影响不及上一种大。这种意见主要是基于资本主义市场理论,从现代化进程的角度,认为现代机器工业的冲击必然导致家庭手工业的解体,建立和发展大机器工业才是中国经济的唯一出路。[2]不过,就在手工业崩溃论弥漫之时,也不是千篇一律,无论是二三十年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六十年代,都有少数学者注意到它的保存和延续性。[3]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冲破意识形态和经典理论的束缚,转而重视家庭手工业解体的多元性、家庭手工业与机器工业的互补性,认为手工业并未完全破产,而是一直处于生存、延续和发展之中。应当说,这些认识不自觉地接续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和五六十年代有的学者的看法,但解释显然比以前更加明确,更加符合历史实际了。迄今,除了个别陈旧的教科书以外,中国近代家庭手工业的延续已基本成为学界的共识。当然,也有学者仍将手工业的延续和发展说成是自己的“新”观点,而将手工业的衰落断言为中国近代经济史学界的主流看法,并加以批驳。其实,这一批判的靶子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为天造的,亦可哂耳。在我看来,现在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已无须再对手工业的衰落和延续进行争论,而是应该转换到如何揭示手工业延续和发展的动力上来。近些年已有学者对此有所涉猎,但仍需更多的实证研究予以支撑,从不同的视角和维度实现突破。本文主要是从传统与现代及其相互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4]传统与现代既是理论又是历史存在,但迄今尚无公认精准的概念解释,一般说来,传统是指近代或现代以前世代传承的社会经验和社会认识,现代是指工业革命以来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具体到本文,传统是指历代传承的家庭手工业经营方式,现代是指机器工业的经营方式。近代中国社会一直处于传统与现代的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之中,在家庭手工业延续的过程中,应该弄清楚传统力量和现代因素的影响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本文以论者经常引以为据的冀中定县(今河北定州)为个案,对这一问题做一系统的分析,[5]冀望为中国近代家庭手工业的研究提供实证和理论之贡献。
一 家庭手工业的延续和发展
尽管中国近代农村手工业的延续和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各地仍有自己的演变轨迹和特点,因此有必要对定县的情况做一简要的梳理,当然更是为分析其存续之原因做一铺垫。
定县是河北省中部的一个县,经济处全国中等水平。这里的家庭手工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汉代就生产平绢类的纺织品,隋唐时期为北方著名丝织业中心,织绢为民间最广泛的手工业,宋代缂丝是独树一帜的丝织手工艺品。[6]从事手工棉纺织业的家庭,至迟到明代已经比较普遍,地方志中宣传节烈的妇女传,有不少这方面的反映,如刘氏“奉姑纺绩,以给甘旨”,郝氏“织纴课子”,甄氏“贫甚,以纺绩资生”,等等。[7]20世纪30年代初,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社会调查部张世文主持定县工业调查时,发现东不落岗村织花布的历史,已有数百年之久。其他手工业也多是岁月绵长,如做高香、做木瓢有200余年的历史,选猪鬃更有500年之久,织席业始自清乾隆年间,编织粮食口袋、钱褡子、钱口袋、织腰带、散机带、腿带始自清嘉庆初年。[8]
近代以来,随着外国列强的入侵,中国城市工商业被强行纳入现代化进程,并对农村经济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环顾广大农村区域,传统经济形态并未发生大的变化。其中,家庭手工业的继续保持就是一个突出的表征。定县的地理位置并不闭塞,与天津、保定等大中城市的距离不算远,但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全县453村无一不从事家庭手工业,且种类繁多,有纺织、编织、食品、木工、化学、铁工、杂项等7大类,约120种。在所有村庄中,以从事2~4种手工业的最多,有的村庄从事的种类多达8种。[9]从事手工业的家庭有43150家,涉及人数达80800人,而此时全县农村有78657户、439729人,从事手工业的家庭占总户数的54.9%,涉及人数占总人数的18.4%。[10]史建云估计,在河北、山东、河南三省,从事手工业者占总户数的比例分别为12.76%、4.27%、34.8%。[11]相比之下,定县手工业是比较发达的。
在这些从事手工业的家庭和人口之中,以纺线、织布者最为突出。单纯从事纺线者有24600家、30700人;单纯从事织布者有11000家、31800人;从事纺线兼织布者有2000家、6800人;纺线兼其他手工业者1500家、2100人,织布兼其他手工业者150家、500人。如果将以上专、兼从事纺织业者一起计算,共占全县总户数的49.9%,占从事家庭手工业总户数的91.2%、总人数的89.0%。即便只是计算单纯从事纺织业的家数和人数,也占到从事家庭手工业总户数的82.5%、总人数的77.4%。如将纺与织分别开来,单从事纺纱者占从事家庭工业总户数的57.0%、总人数的38.0%,单从事织布者占实际从事家庭工业总户数的25.5%、总人数的39.4%。从实际产值看,尤以织布业最为重要,占全部手工业总产值的47.4%,手纺业也占到11.3%。[12]
如果说以上静态的统计表明了定县家庭手工业的延续,那么在近代史上,其变化趋势如何呢?
以织布业为例,数据资料显示其处于发展之势。如织布户数,在东不落岗村,1882年有90家,占全村总户数的58.1%,此后逐年增加,到1932年,增至154家,占全村总户数的85.5%,为1882年的1.7倍。[13]织布产量也有较大增长,从销售数额就可以看到这一走向,1892年全县外销土布60万匹,此后逐年增长,1915年达到高峰,增至400万匹。1916尤其是1919年以后,产量开始下降,外销也随之减少,但直到1932年,最低的一年也有81万匹,大多仍在100万匹以上。[14]
另一个变化是,有的农民已将手工业作为正业经营,而不再是传统小农经济的副业形式了。1929年515家13岁以上农民的调查显示,男子从事正业者1282人,其中有12人选择织布、造酒、制水车、烧砖、编扒子等手工业为正业,而且主要是织布;女子从事正业的1176人中,有167人选择纺线织布为正业,比男子比例高许多。[15]有的村子,专业性生产已极为明显,比如有的集中织布,有的集中纺线,有的集中织粮食口袋,有的集中织席,等等。[16]当然,就总体来看,以家庭手工业作为正业的情况并不多,主要还是家庭副业。
以上关于定县手工业的统计,为中国近代家庭手工业的演变提供了重要例证。也就是说,学术界所谓手工业“继续生存和发展”之说有充分的历史依据。
二 维持和提高农家生计
当中国步入近代化的行程之后,农村家庭手工业为什么仍能继续生存和发展呢?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其中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农民经营手工业的目的是为了补充农业生产之不足,维持农家生计,这就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各种生产事业配合了维持这家的生存”。[17]不难看出,这应当是绝大多数贫困农民的情况,他们从事手工业主要是由于生存的压力导致的。除此以外,也有少数农家,其生存压力并不大,单靠农业生产就可以满足基本的温饱,但他们并不满足于此,而是希望通过经营手工业,进一步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以往学术界对这一现象可能忽视了。可以肯定地说,家庭手工业这种关乎农民生存和发展的经济机制,在中国历史上久已有之,古代是如此,到近代还是如此,只要小农经济存在,这就是必然“伴生”的现象。
在定县,多数农家从事手工业的原动力,正是如上所说的补农业生产之不足。我对近代定县的人地比例关系做过仔细的计算和分析,认为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人口对耕地的压力并不像以前学界所估计的那么严重,以当时人均现有耕地3.3亩进行农业生产,按照人均消费标准,大致可以满足人们最低限度的粮食需求。不过,农民毕竟不能只靠粮食而生存,他们还需要其他生活必需品,譬如衣服、燃料、祭祀用品、饲料、应酬等。如果将这些计入,现有的人均耕地就不够了,距离每人最低限度的总生活消费水准相差近半亩,也即人均3.8亩才能基本维持所有的生活消费。[18]那么,如何解决人均耕地不足呢?农民可以寻求多种生存或自救方案,比如家庭养殖、做小买卖、小手艺、做临时工,甚至移居他乡等,而最重要的方式,则是家庭手工业。还需要注意的是,从人均耕地得出的结论,忽略了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别。事实上,土地占有情况是极不均衡的,全县有10%左右的农户没有土地,30%左右的农户达不到平均数。[19]那么,对于这些土地不足人均3.8亩乃至没有土地的农户而言,手工业就特别具有了维持农家最低限度的生活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于那些人均占有3.8亩以上土地的农户,从事家庭手工业更可能是一种提高收入的手段。以大西涨村为例,全村340户,从事家庭手工业者274户。以平均每家人口4.5人计,按照以上人均3.8亩的标准,占有17.1亩以上土地的家庭,手工业具有锦上添花的功能。遗憾的是,现有数据只有占地25亩以下和以上农户的统计,其中占地25亩以上从事手工业者有41户。这表明,对于至少15%以上从事手工业的农户,家庭手工业具有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意义。[20]
手工业究竟可以为农家贴补多大利益呢?1931年张世文对全县手工业赚利有一个平均数的统计,且将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照从事家庭手工业的农户进行计算,平均每家赚利21元;二是按照所有农户进行计算,平均每家赚利13.3元。当时定县一个普通农家估计年收入为200元左右,那么从事家庭手工业的农家,赚利就占到总收入的10.5%;按所有农家计算,平均每家手工业赚利占总收入的6.7%。[21]从这一统计来看,农家收入显然主要还是来自农业,而手工业的确只是起到了补充农业不足之用。
笔者根据各类数据资料,对这一时期的定县经济总产值做了一个统计(表1),由此也可看出手工业在农家经济中的地位。
表1 1933年定县农村经济总值
表1显示,手工业产值已接近全县经济总产值的1/4,对农家经济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这一比例与张氏的统计有些出入,究属何种原因,尚不得而知。但无论哪一统计,都能说明一个问题,即:如果没有手工业的补充,农家经济和农民生活必将艰难得多。
如果打破全县总的平均比例,则可发现,有些村子对手工业的依赖明显高于平均程度。以1932年为例,大西涨村274个从事手工业之家,平均每家总收入178.3元,手工业赚利31.8元,占总收入的17.8%;东不落岗村174个从事织布家庭,平均每家总收入262.9元,织布赚利75.3元,占总收入的28.6%;西坂村250个织席家庭,平均每家总收入152.0元,织席赚利57.1元,已达到总收入的37.6%。几个村落恰恰都是人均耕地面积较低的,分别为2.68亩、2.48亩、1.78亩,而且人均耕地面积越低,手工业收入的比例越大。[22]
这一关系,在不同农户之间也有类似的反映。以大西涨村为例,从事家庭手工业人数占全村总人数的比例,在没有土地、25亩以下的农户中占74%、79%,在75~99亩、100亩以上的农户中降至36%、39%。[23]也就是说,占有土地越少,对手工业的依赖程度越大。
与之相应,家庭收入越低,生活越贫困,对手工业的依赖程度也越大。仍以大西涨村为例,见表2。
表2 1932年定县大西涨村从事家庭手工业与家庭收入之关系
由表2可见,家庭收入50元以下者手工业赚利占总收入的25.15%,家庭收入700元以上者手工业赚利仅占总收入的0.45%。[24]
以上统计都验证了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家庭工业的附加收入支持了没有足够土地的农民,使他们能生活下去。”[25]
佃户的收支状况,更为上一观点提供了有力佐证。据1934年陈伯庄对平汉沿线地区的调查,定县佃农平均每人耕种2.9亩,农业收入为22.0元,除去作物留用、工料支出、购买粮食、地租等,净亏2.78元,但由于有副业净收入2.39元,大体可以弥补种地之不足。清风店的佃农,因为有了手工业而产生了盈余,他们平均每人耕种0.8亩,农业净亏4.14元,但副业净收入为8.02元,除了弥补不足,尚可节余3.88元。[26]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副业的支撑,佃农都将入不敷出,也许“单从土地利用上看是不值得租种,但是在农家经济上说,租了田地来种,多少可以得到一些收入,和其他收入合并了,足以维持生存。从整个乡土经济上说,那是手工业津贴了土地制度”。[27]
还要指出的是,表2所显示的收入在250元以上之家有69户,占从事手工业户数的25%。他们已经超过了普通农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从事家庭手工业的收入与贫苦农民不完全是一个概念了,他们主要是为了提高收入,或许可以说手工业的副业性质已变成了“富业”。尽管其手工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占比较低,但平均每个从事手工业者的产值却较高,就说明了这一问题。当家庭收入更高时,人均手工业产值又有下降,因为“收入多的农家因他项收入能够维持生活,少用时间从事家庭工业”。[28]
总之,小农经济为家庭手工业生存的基础,绝大多数为了维持生计或少数为了提高收入是农民从事手工业的原动力,而家庭手工业反过来又稳定和维持了小农经济的延续。著名人类学者斯科特说,传统经济中包含许多可以称之为“退却方案”的东西,即辅助性的手工业生产和交易,可以在庄稼歉收时,弥补家庭收入的亏空。[29]这一观念有一定道理,但中国家庭手工业的生存和发展,更多的恐怕不是庄稼歉收时的弥补,而是家庭生产的正常环节,并无所谓退却之意。又有学者认为,因人口压力而形成的传统农民经济的贫困化或日渐加深的贫困化压力,构成中国近代乡村手工业长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因素。[30]这一解释也不无道理,但也不周延。因为自古以来,家庭手工业就是农家经济的组成部分,人口压力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近代以来,人口压力恐怕只是条件之一而已,贫困是家庭手工业存在的重要基础,但也不一定是日渐加深才构成手工业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手工业除了有补充农业生产不足之用,还有哪些因素支撑着手工业的竞争力?或者说,如果维持家计是家庭手工业存在的原动力,但要实现这个原动力,还需要哪些农家自身条件和外部社会条件的支持?譬如,为什么农家的劳动力和时间可以不算成本,近代以来又为家庭手工业的生存和延续增加了哪些条件?
三 历史传承和“农闲”不闲
劳动力是手工业生产的重要因素。手工业生产的历史传承和大量的农闲时间,使劳动者从事手工业生产具有“人力密集”的优势。如同维持农家生计一样,这也是自古以来家庭手工业生存和延续的传统因素,它往往无须农民费力寻找,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一段话对分析这一问题有启发,他说:“一切知识和习惯一旦获得以后,就牢固地植根于我们之中,就像一条铁路的路堤植根于地面一样。它不要求被继续不断地更新和自觉地再度生产,而是深深沉落在下意识的底层中。它通常通过遗传、教育、培养和环境压力,几乎是没有摩擦地传递下去。”[31]中国家庭手工业就是如此,相关技艺和经营方式,农民代代手口相传,绵延不断。如前所述,在定县,棉纺织业早在明代就开始流行了,其他手工业也多有数百年或更长的历史。可以说,小孩一落地,就生活在这种生产的氛围之中,老人们为他准备了一套完整的人生经验,他无须知道什么理由,只要“学而时习之”足矣。乡村姑娘普遍在十二三岁甚至八九岁就开始学习纺线、织布。[32]在大西涨村,1932年888个家庭手工业者的调查显示,开始从事手工业的年龄以10~14岁为最多,有468人,占总人数的52.7%。东不落岗村也是如此,在588个从事家庭工业者中,10~14岁开始从事者有339人,占总人数的57.6%。西市邑村的比例更高,468个从事家庭工业者,10~14岁开始从事者有385人,占总人数的82.3%。西坂村也很高,593个从事织席者,10~14岁开始从事者有486人,占总人数的82.0%。[33]于是在这个过程中,像其他传统生活礼仪一样,手工业技能和经验在传习中得以延续,甚至凝成了一种人生血液、地方文化。
家庭手工业生产常常是在“农闲”时间(仅指农业种植)完成的。每当农闲,时间比较充裕,为没有或少有其他就业机会的农民从事手工业提供了时间保证。
所谓农闲,与农业劳动力剩余基本上是一个概念,正是因为有了农闲,才产生了剩余劳动力。就农业耕种而言,以现有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劳动力剩余是非常明显的。近代中国农家平均人口在5人左右,劳动力一般是2个。按此比例计算,20世纪30年代初定县劳动力总量为17.6万个。[34]当时华北农村一个劳力的耕种能力,有30亩、22亩、20亩、15亩、12亩、10亩等说。[35]但不清楚这些标准的理论和事实根据,姑且采用中等的估计,以15亩为标准,那么,定县耕地147.1万亩,可容纳劳动力9.8万个,结果就是剩余劳动力有7.8万个,占当年劳动力总数的44%。1936年5村20农家的调查,为此提供了实际的例证。在20个农家中,劳动量总计为32171.4人工单位,但劳动的实际使用量为9083.1人工单位,劳动利用度仅为28.2%;平均每个成人男子一年的劳力使用量为103.3人工单位,相当于有260余日没有工作;平均每家劳动供给量为1608.6人工单位,而劳动需要量仅为509.3人工单位,也即劳动剩余量为1099.3单位,劳动剩余率高达68.34%。[36]
农闲期间劳动力的剩余,并非意味着农民无事可做。恰恰是在此期间,农民要进行农业生产准备、日常家务料理,更为重要的是将重心转移到家庭副业、手工业上。所有这一切,都使得“农闲不闲”,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这些劳工并不能离开农村,离开了,农忙期会缺工,可是农闲期怎么办呢?这里引入了乡土工业,乡土工业在劳力利用上和农业互相配合了来维持农工混合的经济”。[37]李景汉对定县“农闲不闲”的情形描述道:“自大雪前后(即阴历十月十五日前后)作物收获妥当,秋耕终了,农事完毕的时候起,一直到来年春分前后止(即阴历二月二十五日前后),在这四个月的期间内,可以说是男工的休闲时期。在这四个月里男工有几种代替的工作。有的转运土粪,或出外拾粪,以备来年做肥料用。有的出外拾柴。有的在家里做家庭工业如织布、编柳器、编席、打绳等。有的开木厂,锯树买木头,以备来春在庙会上出卖,这种工作大半由多人合办。也有在家练习算盘,读书写字的。也有的自己修理房屋农具的。也有在家管杂务的如卖房卖地、买房买地之类。有的因为无事可作,到外边庙会上卖杂货做小生意的。……女工除了正月休息半个月,平常的工作不在男工以下。妇女不但在家做饭,料理家务,并且帮助男工在农场工作,如打辘轳、割谷、拔麦等。有时从事织布、打绳、纺线等工作。童工的闲暇时间与男工相同,所作的工作也相差不多。闲暇时就帮助家中织布、络线、推碾、推磨、香房黏签,有时出去捡柴拾粪。”[38]明己和张世文对农民纺线织布的忙碌景象,还专门做了生动的描述。女孩们“不在田间工作的时候,每天料理完家事,就是坐在织机上织布,或纺车旁纺线。因为这是帮助家用的唯一方法,机车摇动之后,衣食两项便有着落了。每天五更起来工作,直作到夜半收工,如果家里等钱用时,只得整夜纺织,听到鸡鸣之后,略为休息,天明以后,又立刻起来摇动纺车。屋里没有灯的人家,她们在黑暗中纺纱,因为技术熟练的缘故,不必用眼去注视就能纺得很好。六七十岁的老妇人,做到半夜之后,不知不觉就在纺车旁打盹,不久又吓醒了,赶快继续着做。因为精神的疲乏,这种打瞌睡的现象,一夜不知要发生几次。但是她们不肯到炕上躺去一会儿,因为那样一来,就会沉沉入睡,岂不耽误了工作?小女孩做到半夜之后,也支持不住了,母亲听不到她的纺车响声之后,走过去在她身上重重地击一拳,喝一声‘快做’,小女孩立刻惊醒,两手乱摸着纺车,嘴里说着‘就做啦’!于是若断若续的勉强纺着。姊妹两个人时,她们轮流纺纱,日夜相继,不使纺车有休息的时间。”[39]冬季昼短夜长,织布经常是“一人专织白天,两人专织夜班,一人前半夜,一人后半夜,所谓‘人闲机不闲’也”。[40]由此可见,农民从事手工业生产,大大填补了农闲的空白,甚至可以说挤占了农民本应该休息的时间,从而缓解了剩余劳动力的紧张。有意思的是,定县全县从事家庭手工业者达到8万余人,恰恰接近上面所估计的数字(7.8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此意义而言,以往所谓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只是针对农业种植而言,如果将农业和手工业结合起来考量,或者说将农村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则劳动力大量剩余的说法很难成立,至少不像原来所认为的那样严重。[41]
还要补充的是,如果用资本主义企业的经济理论衡量,除去原料、劳动力成本和工具折旧,中国家庭手工业的利润率是很低甚至是负的。那么,它是靠什么来支撑自己的生存和延续,靠什么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呢?问题的秘密恰恰就在于,传统小农经济中的劳动力和时间是不算报酬或成本的,几乎除去原料成本之后的剩余农家所得,就是赚利。[42]其原因“乃在于农民经济的贫困化,非如此就难以维持生存”。[43]尤其是利用农闲从事的手工业生产,“将以全时间支出,不让一瞬间轻轻过去”。[44]“没有任何劳动成本的下限,只要生产的成品出售后能补偿原料费用及折旧费用之外略有剩余即可。”[45]这就使得家庭手工业的成本降低,产品的竞争力增加,“不管产品的售价低到何种程度,他们还是可以和国外生产的机制品进行面对面的竞争”。[46]以织布为例,1931年定县全县453村生产总值为2307019元,除去原料1922531元,剩余384488元就是赚利,销售利润率达到16.7%。[47]而20世纪30年代初期,中国机器织布业的资本利润率多在10%左右,有的低至百分之四五。[48]两相比较表明,在与机器工业的争斗中,家庭手工业还是有一定的竞争力的。这也正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手织业生产率虽低于机织业但又能与机织业并存的一个重要原因,资本主义企业的经济理论在此失灵。
四 原料供给的传统与现代结合
原料是手工业生产的另一要素。近代以来,手工业原料的来源范围和种类较以往扩大,既有来自本地的,也有来自外地的,既有传统原料,又有现代机器生产的原料,这种传统与现代原料的结合,成为家庭手工业延续和发展的又一重要条件。
首先,原料仍以来自定县本地和附近地区居多,且主要是传统原料。
张世文的调查显示,有的为自家田间生产的原料,如用自家棉花纺线织布,用自家豆子磨豆腐,用自家高粱秸、麦秸编蒲锅盖。有的是从邻家购买的原料,如做猪胰之家从屠户那里购买猪油,做干粉条者从邻家购买绿豆、甘薯与高粱,织席之家从种苇子的农家购买苇子。有的原料购自集市、庙会、店铺,如轧花店购买籽棉,油坊购买花生,磨坊购买小麦,油坊买棉籽,编柳罐、笸箩、簸箕之家买柳条。除此以外,有一些原料还购自县外,也多是传统原料,如做香之家从平山、获鹿县买香面,选猪鬃之家到绥远、察哈尔、山西、东北等地收买猪毛鬃,编织用的苇子购自曲阳、阜平,荆条购自完县。木器业所需松木原料购自天津,竹、藤、桐油购自南方,苇子、红土购自曲阳,麻来自山西,丝线、红蓝洋呢购自束鹿。食品业所需原料,山楂购自易县,江米、青丝、红丝等购自保定。但也有的手工业开始使用现代工业原料,如木器手工业所需要的洋钉,购自保定;化学手工业所需原料,有的购自天津,有的来自国外,如染坊所用的颜料就是如此。[49]
正是因为原料来源的范围和种类都有所扩大,定县手工业形成相互支撑、联系紧密的区域经济共同体。
如果说大多数手工业行业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利用传统原料进行生产,而规模最大的织布业,其原料来源则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即机制棉纱的供给越来越多,甚至超过了传统土纱的供给。从全国来看,1875、1919、1931年手织棉布分别使用棉纱7.45亿磅、7.46亿磅、7.30亿磅,其中机纱的使用比例呈明显增长之势,三个年度相继占棉纱消耗总量的49%、55%、76%。[50]具体到定县所属的河北省,也是如此,1929年手织业共消费棉纱529048公担,其中机制品有317412公担,占棉纱消费总量的60%。[51]像著名的河北高阳织布区、宝坻织布区和山东潍县织布区,都已100%依靠机纱了。定县虽也是重要的织布区域,但与上面几个织布区有所不同,由于仍有大量农民从事纺纱业,所以它兼用土纱和机纱。不过,使用机纱的比例也逐渐超过本地土纱。清末时,所用棉纱还主要是本地旧式纺车纺成的土纱(或称笨线),亦有少量购自无极、晋县一带的土纱。民国以来,除了土纱以外,开始大量使用机制棉纱,到20世纪20年代末,有全用机纱者,有经线用机纱、纬线用笨线者,也有经纬全笨线者,“不过用笨线较少耳”。[52]1930年代初张世文的调查进一步证明,定县织布所用经线皆系洋纱,多购自天津纱厂;所用土线,则来自本县及临县。土纱的使用量,仅从1931到1933年的数据来看,就有明显减少。1931年,本县出产的96.2万斤(其中自用6万斤,其余90余万斤用于织布及织其他手工业品),临县输入70余万斤,合计166万余斤。[53]到1933年,定县自产土纱仍有96.3万斤、值433490元,但临县土纱输入大幅度减少,仅3220码、值580元,二者合计434070元。但输入机纱比例迅增,仅国货机纱就有3710包,按每包354斤计算,合1313340斤、值667770元,另输入日美洋纱5340码、值950元,总计输入机纱值668720元。[54]可见,1933年机纱值已高于土纱,织布原料主要依赖机纱尤其是国产机纱了。
严中平先生在《中国棉纺织史稿》中曾估测道:“1933年全县出产土布1620400匹,只输入机纱3710包,其余用纱全靠本县手纺业提供,估计前者只占全部消费量的三分之一,后者却占到三分之二。”[55]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可能有误。首先,3710包只是国产机纱,除此之外还输入洋纱5340码。其次,从棉纱值来看,将定县所产土纱和县外输入土纱加在一起,为机纱的2/3。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倒过来,土纱占1/3,机纱占2/3。尽管如此,严中平对机纱对手织布生产的作用仍有正确的估价,“在产量上,在棉纱品质上,手纺车一直成为手织业充分发挥效能的很大障碍。纱厂的建立,恰恰替手织业解除了这些障碍。它不独为手织业供应了充足的棉纱,使无原料缺乏之虞;并且也为手织业制造了高支的棉纱,从而扩大了手织业的活动领域。应该说,作为一行独立的产业部门而言,手织业是在纺业已经机械化了以后,才有充分的发展机会。……中国机器棉纺业的发展,恰恰也正是保持手织业继续存在的条件之一。”[56]他还以1915年定县土布外销量高达400万匹为例指出,这一数量“所需要的棉纱,如果全靠手纺业供应,那么就需要从事纺纱的农家8万户,这就超过全县农户总数达14000家。所以,没有机纱的供应,定县外销400万匹土布是不可想象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输入洋纱对于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并不是单纯地代替手纺纱,相反的,倒是补充手纺纱的不足而成为手织业进行商品生产的必要条件。”[57]
由上证明,曾经流行的传统与现代完全对立的“二元经济论”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机器工业与手工业、现代与传统的关系不是彼此排斥,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不仅如此,它还说明农民并不像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那样保守,农民对市场的反应并不迟钝,而是比较灵敏,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有学者从民族经济和地域经济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发展本地纺线,抵制外来机纱,以保护地方农民利益。譬如,张世文在做完定县手工业的调查后就曾建议,农民织布所用的经线皆系外面纱厂输入,如能在本地设法研究,使本地所出的线能做经线,则本地农家可多得一倍的利益。[58]这种建议的初衷不容否定,却不符合经济现实,也违背了经济分工和生产效率的原理。在市场经济下,经济结构各个方面的关系是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的,机纱的输入虽然从表面上来看拿走了纺线农民的一部分利益,但同时极大促进了土布业的发展,农民获得了另外一部分可能是更大的利益。另外,如上所述,定县手工业原料有一些来自外地,如按张氏的逻辑,都要从本地解决,替代外来产品,恐怕更是难以做到的。何况,本地是否有条件生产这些原料,是否从本地生产的原料就一定比外地原料更有利于发展当地手工业,也是大可疑问的。
五 传统工具与改良工具
与原料一样,生产工具也是手工业生产的必备条件。近代以来,定县手工业工具仍以传统为主。从20世纪30年代初张世文、李景汉对16种手工业工具的调查来看,有11种完全产自本地,有3种产自本地或保定,有2种产自保定、石家庄、曲阳。在本地或邻县制造者,大多为传统工具,价格低廉,如手摇一锭的旧式纺车,与明清乃至秦汉时期的纺车几无区别,仅五六角钱;在保定、石家庄制造者,多为工艺相对复杂的工具,如铁机、轧花机、弹花机等,价格较高,为30~50元。[59]
传统工具的流行,一方面说明它仍能适应当地手工业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或者说更重要的是因为价格因素,贫困农民买得起。手纺车最为典型,农民不仅有能力购买,也不需要费力气就可以使用。所以,尽管机纱排挤乃至取代土纱的现象遍及全国各地,但用纺车纺纱远未灭绝,“从事手工纺纱之人不外是年幼的小女孩或老迈妇女,她们不能从事任何其他生产工作,因此她们的纺纱劳动没有任何机会成本可言。”[60]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在定县进行实验时,将手工业的改进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曾试图改良纺车,用铁机纺线,“此种纺机如能推广,实可增加农家之收入”。但因为这种纺车构造比较复杂,成本提高,农民用此纺线并不划算。所以,“现今能代表农村纺业的用具,仍然还是旧式纺车”,[61]手纺车继续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
当然,各类手工业并不都像纺车那样简单,有的行业也有所改进。如轧花业、弹花业,虽然大多数仍用旧式轧车轧花,每日每人只能轧籽棉20斤,用吊弓弹花,每日每人只能弹瓜子8斤,但也有的开始用轧花机轧花,用弹花机弹花,每日每人可轧籽棉100斤、弹瓜子130斤,分别比旧式工具增加了4倍、15倍。据1931年的调查,“近几年来又有改用发动机推动筛花机、轧花机及弹花机筛花、轧花、弹花者。用发动机推动筛花每日可筛花10000斤;用发动机推动轧花机每日可轧籽棉500斤;用发动机推动弹花机每日可弹出瓜子1000斤;用筛花机筛花,普通每人每日可筛花1500斤。由此可知,用机器筛花当用人力筛花之7倍。用机器轧花,当用人力轧车轧花之25倍,当用人力轧花机轧花之5倍。用机器弹花当用人力吊弓弹花之125倍,当用人力弹花机弹花之7倍强”。不过由于机器价格昂贵,6马力的机器需要500元,所以只有少数资本雄厚的轧花店、弹花店才有可能使用,大多仍用人力机。[62]
变化最大的,当属织布机的改良,对手工业的影响也最为显著。到20世纪30年代初,定县农民使用的织机主要有三种,即笨机、拉梭机和铁织机。1911年以前,农民都使用最为原始的木制笨机,俗称扔梭机,“简直可以说与古代的织布机没有什么分别”,一人每日仅能织30尺左右。1911年以后,开始使用由笨机改良而成的拉梭机,生产效率比笨机增加1倍,一人每日可织60~70尺。最先进的是铁轮机,约在1920年以后开始使用,“系由保定输入者,现在本地已能自造”。有的甚至是家庭手工业者制造。用这种机子织布,一人每日能织100~120尺,较笨机快4倍,较拉机快2倍,平均每家铁机织布赚利为木机的三四倍。使用织布机的类型,与织布用途与性别有关,织自用布者多用木机,织卖布者多用铁机,尤其是织庄布用铁机者更多。“用木机织布者多系女子,用铁机织布者则多系男子。因用铁机织布比较费力,妇女不胜其劳,并且铁机常容易犯毛病,一般妇女不懂铁机之构造,更不懂怎样修整,一遇机中发生问题,便得停止,不能继续工作。因此一般妇女多不愿用铁机而喜用木机。”[63]这也说明,无论是新式工具还是传统工具都各有其适用性。
就总体而言,使用笨机逐渐减少,拉机和铁机逐渐增多。1912~1932年东不落岗村各类织机的数量变化(表3)显示了这一趋势。
表3 1912~1932年定县东不落岗村各类织布机数量的增减
由表3可见,在织机总数中,笨机比例已由1912年的93%下降到1932年的20%,拉机增长最快,由7%增至51%,铁机也由1922年的6%增至29%。“由此可以看出笨机在最近将来有完全被拉机与铁轮机替代之势。”[64]
正是改良布机的大量使用,才使得织布户提高生产效率、扩大商品生产成为可能。为此,严中平甚至断言,扔梭机“是一种效率极低的工具,无论如何是不堪和动力机器相竞争的。如果没有拉梭机和铁轮机的发明,则中国手织业必然早就消灭了”。[65]
六 土货的市场销售空间
以上无论是劳动力的经验、时间还是原料、工具,都为手工业生产提供了条件,但手工业的生存和延续还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必须有相应的消费需求以及销售市场。其实,即便在传统经济之下,民众的生活与生产需求也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个体小农单靠农业经营不可能满足自己的生活与生产的需要,就是兼营一两种手工业,也不可能完全自给。也正因为此,手工业生产供应民众消费和用于市场交换就是必然的了。尽管传统社会商品交易率不高,但其背后的交换动力却一直持续到近代。进入近代以后,随着中外贸易的频繁、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以及租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中国农村的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农民对市场的依赖愈益密切,手工业商品化程度已经非常之高。20世纪30年代初大西涨村、东不落岗村和南王吕村3个村庄的调查表明,23种手工业品的商品率为97%强,19种产品几乎达到100%。[66]一些具体的手工业品的调查也显示了同一趋向,如第三区85村手纺织业,织布户全年出产42.7万匹,卖出40.7万匹,商品率达到95.3%;纺线户全年纺线22.4万斤,卖出19.2万斤,商品率为85.7%。[67]其他如做高香、猪胰,织卖布,开麻绳铺、眼药铺、点心铺,做木瓢、杆杈、椅子、板凳,编柳罐,开木厂,做豆腐、芝麻糖、干粉条,磨香油,做水胶,选猪鬃,织毛毯等,均以卖出赚钱为主要目的者占大多数。[68]所有这些,都反映了土货销售仍有较为广泛的市场。但需要解释的是,在国外商品输入和国内机器工业品的销售压力之下,为什么手工业品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我认为,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机器工业品远不能满足广大民众的消费需求,手工业品的销售余地仍然很大。这一现象,在棉纺织业最能说明问题。如棉布,1875、1905、1919、1931年总供应量分别为20.94、25.17、27.43、29.46亿平方码,其中国内机制棉布和国外进口棉布,相应为4.57、5.36、9.45、11.31亿平方码,分别占总供应量的21.8%、21.3%、34.5%、38.4%。[69]可见,尽管机器织布份额呈逐渐加大之势,但终究还是给手织布留下了生存空间,而且市场占有量占据明显优势。有的学者提出异议,认为棉布的社会消费总量与商品流通量不能等同,如果除去自织自用部分,洋布的市场份额要增加很多。[70]在我看来,这一质疑不仅没有说服力,而且恰恰相反,自织自用部分本身不是同样说明机织业无法充分占领织布市场吗?与此同时,棉纱供应也是如此,上述四个年份机纱分别占全国总供应量的1.9%、50.1%、58.8%、73.7%,份额增速比机布快得多,但也始终没有完全占领市场,仍给手工纺纱留下了一定空间。[71]按照严中平的估计,如果每锭纱机的生产足供10人的棉纱消费量,以我国人口4亿计算,当需纱机4000万锭,而1936年全国中外籍纱厂的纱机总数只有553万锭,缺口相当之大,“机纱产量不够全国人民消费之用,甚为明显。此不足数的补足方法,即为手纺纱”。[72]前述定县每年仍有96万斤的土纱产量,仅比国货机纱输入量112万斤少16万斤,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其次,农民对一些传统手工业品仍有消费偏好。这一现象,在土布业表现颇为明显,即“由于消费者的习惯需要,也能保持一部分的销路”。[73]其主要原因是,机织布不如土布结实耐用,从技术角度来说,“机制棉纱强力所以较好,是因为支数细,捻度紧,但在遭受重体力手工劳动的磨损时,细支棉纱更易断裂”。[74]而传统的土布虽然粗糙,但厚实耐磨,即使从事重体力劳动也能穿三四年,有的地方磨破了,经缝补后可以再穿一段,实在不能穿了,还能利用未破的部分以大改小,以外改内,重复穿用,直到最后破布片还可以做鞋的材料。[75]至于用机纱与土纱混合织布,尽管已不是纯粹的土布,但“基本上保持了原貌”,仍适合农民穿用。[76]在定县清风店一带,当地农人几乎有90%穿这种土布。[77]其实,也正是由于这种土布需要土纱作为原料,从而为土纱的生存保留了一线生机。总之,“直到1937年,手工棉纺织业在中国人民衣料的制造上还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78]其实,何止到1937年,恐怕到20世纪50年代还是如此。
再者,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生态环境和经济差异较大,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品生产和流通提供了区域市场。仍以土布为例,虽然早在元代就已开始生产,但直至近代,仍有一些地区不从事棉纺织业,他们的穿用都需要其他织布地区的供应。譬如,东三省、西北各省、内蒙古以及内地各省偏僻地区,一直都是历史悠久的土布销售市场。定县土布的外销市场,就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以外销处于低谷的1931年而言,土布生产161.9万匹,外销97.4万匹,外销比例为60%以上。[79]尤其是新式交通的兴起,更加推动了土布的外销,如1896年京汉铁路、1911年京张铁路的通车,1914年京张铁路展至归绥,都便利了定县的土布外销。表4为定县土布输出其他地区的统计。
表4 1921~1930年定县土布运销外地统计
由表4可见,定县土布以销往察哈尔省为最多,次为山西、绥远,河北最少。尤其是察哈尔所属的张家口地区,占到总外销量的一半以上。[80]这就说明,手织业仍有比较广阔的活动领域。一些村庄正是因为西北销售市场的存在,而扩大织布业的。如大西涨村,清末以来因“清风店及砖路皆设有布店,收买土布,输出西北,所以该村从事织布者日多,织布工业渐渐发达起来”。[81]但传统看法忽略了这一基本事实,过多强调了铁路运输便利洋布倾销的作用。
至于其他手工业品,大多并不像手工棉纺织业那样,有现代工业品的竞争,而基本上是自己的销售天地。20世纪30年代初,定县织单子销售于本地者仅占10%,运销张家口、绥远、包头等地者达90%;织腰带百分之二三十售销本县,百分之七八十批发省外,颇受山西、察哈尔、绥远等地的欢迎;织腿带30%售于本地,其余50%运销张家口、蔚州,20%销售于邻县;毛毯业70%售于本县,30%售于邻县;棉籽油、花生油,80%输出保定、北平、天津,20%输往邻县和西北。还有的产品甚至远销国外,如选猪鬃业,开始多运销束鹿县,1902年以后经由天津公司输出国外。[82]
上述说明,近代以来,尽管进口洋货和本国机器工业品的销售越来越多,但始终没有或绝大部分没有代替农村手工业,因为它们不可能完全满足民众的多层次需求。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恐怕未来相当长的时期仍是如此,正如孟德尔斯所言:“在工业中手工业方法与近代方法将会长期共存。”[83]
七 一些手工业衰落的多重因素
在手工业继续生存和发展的同时,也要看到某些手工业的波动乃至衰落,它们的衰落成为中国农民生活的惨痛历史。[84]问题是,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如果以传统观点即强调洋货或现代工业对手工业的排挤和冲击,能解释得通吗?
因相关资料较少,仅对此做一简述。
仍以土布业为例。1916年以后,定县土布输出开始减少,个中原因,虽与洋布销售不无关系,但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更大。张世文对各年的起落变动有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他认为,1916年外销下降的初始原因,是由于布店增加极快,彼此竞争,只要有人来要货,布店没有不发给的,于是拖欠货款者在所难免,影响了定县土布的外销。到1917年,上半年销售形势不错,但后半年因定县遭遇水患,织户纷纷停织,布店也因交通被阻,年景不好,停止买卖。再加上口外的收成不好,欠账无法收回,有些布店因此而倒闭。于是,到1918年,布业输出一落千丈。1919年,因西北各地的布商存布不多,故土布输出又有回升。1920~1921年又告跌落,尔后仅小有起色。1927年,受晋奉战争影响,外销降至谷底。1929年北伐成功后,市面稳定,西北年景又较好,因此土布输出又开始增加。[85]1931年后,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以及宣化、张家口一带“因时局不靖,布商多不敢收买,以致布价大形跌落”。[86]以至于霍六丁1933年就任定县县长时感叹道:“销在定县口外的定县土布,都卖不出去了。”[87]这一感叹不免言过其实,但也的确反映了土布业的惨淡状态。
其他手工业生产,也有衰落情形,而且衰落的因素更为复杂。有的手工业品的衰落与机器工业品的替代有关,如定县以前织毛毯业颇为发达,但洋毯、线毯流行后,遂致减少;以前殷实农家多用铜洗脸盆,既笨重又昂贵,自价格便宜的洋瓷盆输入以后,纷纷改用洋瓷盆,铜盆制造业遂被取代;以前染坊染蓝色皆用本地靛,自外国靛输入后,悉改用外国靛,本地靛业遂一蹶不振;以前做猪胰者较多,后来开始使用肥皂,猪胰手工业大受打击。有的手工业的衰落,则与机器工业品的销售无关。如农民以前从事猪鬃刷子业,后来因猪鬃输出外国,价格高涨,多不再做刷子而改贩卖猪鬃;以前唐河、沙河水流丰沛,两岸居民业渔者多,因此织渔网业甚为兴盛,后来两河渐渐干涸,无鱼可捕,织渔网业便无形消减;以前妇女无剪发者,梳头多戴发网,因而织发网业颇为发达,后来因剪发者日多,发网需要日少,织发网业遂日益衰败。[88]
由上面的具体事实可见,手工业衰落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机器工业品的排挤,也有其他社会经济乃至自然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讲,不同类型手工业的兴衰本是极为正常的社会经济现象,以往主流意见认为完全是外货进口或本国机器品冲击之结果,颇欠斟酌。尤其是认为洋货的冲击是导致手工业衰败的主要原因,更需慎下结论。据统计,在输入定县的产品中,国内产品仍占输入总值的绝大多数,国外产品还不到7%,[89]那么,它究竟有多大冲击力呢?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尽管历经政治、经济与社会变迁,但定县家庭手工业一直在延续、生存和发展,在农家经济和农民生活中仍有它的地位和作用。其存续的原因是基于传统与现代的两股合力,既有传统因素的惯性,也有现代因素的刺激,但以传统力量为主,现代因素为辅,现代工业产品、生产工具的引入是在与传统小农经济的竞合中发生作用的。有些手工业的衰落,虽然与机器工业包括洋货有一定关系,但并非主要力量,现代因素远未占领农村手工业的阵地,手工业的变化更多是传统因素所致,传统力量绝非不堪一击。这一结论,相信有助于理解近代中国家庭手工业乃至整个农村经济演变的历史线索,当然也希望借由更多的区域性研究予以检验。最后,引用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江村经济》中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强调传统力量与新的动力具有同等重要性是必要的,因为中国经济生活变迁的真正过程,既不是从西方社会制度直接转渡的过程,也不仅仅是传统的平衡受到了干扰而已。目前形势中所发生的问题是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90]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1] 从新中国成立以后至1980年代以前来看,其理论渊源主要是对马克思、毛泽东经典论述的注解。马克思在论述关于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和中国革命时指出:“不列颠侵略者打碎了印度的手织机,毁掉了它的手纺车。……不列颠的蒸汽和不列颠的科学在印度斯坦全境把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彻底摧毁了。”“外国工业品的输入,对中国工业也发生了类似过去对小亚细亚、波斯和印度所发生的那种影响。中国的纺织业在外国的这种竞争之下受到很大的损害。”(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852、780页)。毛泽东在论述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与中国革命时指出,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626页)。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的这两篇文章发表于1853年,他没有预料到,到19世纪末期,印度手工织布业又重新恢复和发展起来。(樊亢主编《外国经济史》第2册,人民出版社,1982,第297~298页)揆诸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国手工业的历史与印度存在某种相似之处。
[2] 贺岳僧:《解决中国经济问题应走的路》(1934年12月),罗荣渠主编《从“西化”到现代化——五四以来有关中国文化趋向和发展道路论争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第762页;严中平:《手工棉纺织业问题》,《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第4卷第3期,1937年7月,第1053页。
[3] 参见吴知《工农立国下中国乡村工业的新评价》,《大公报》1935年7月24日,第11版;费孝通:《乡土重建》(1948年6月),《费孝通文集》第4卷,群言出版社,1999,第382~390、435页;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第98、255页;黄逸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文选》(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第369~370页。
[4] 近些年,史建云、彭南生、林刚、戴鞍钢、赵冈、陈惠雄、赵志龙、顾琳等学者对中国近代农村手工业进行了深入研究,且涉及本文所谓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与上述学者有所区别的是,本文专从传统与现代及其相互作用的角度,以1930年代初张世文主持并出版的定县农村工业调查资料为核心,对两种力量各自的呈现及其作用进行新的理解和分析。
[5] 区域研究不能完全代表全国,但要说明全国,必须以区域样本为基础,区域与全国相互印证。区域是具体的,问题意识、理论解释是共通的。
[6] 定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定州市志》,中国城市出版社,1998,第314页。
[7] 宝琳编《直隶定州志》卷十六(人物·节烈),道光二十九年(1850)刊本。
[8]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四川民族出版社,1991,第183、201、413、435、443、451页。
[9]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7~48页。
[10] 据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9~50页资料整理计算。
[11] 史建云:《农村工业在近世中国乡村经济中的历史作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第66页。
[12] 据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9~50、52~60页资料整理计算。
[13]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21~422页。
[14]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01页;李景汉:《定县经济调查一部分报告书》,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1933,第135~140页。
[15] 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1933,第162~167页。
[16]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95~456页。
[17] 费孝通:《乡土重建》,《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94页。
[18] 参见李金铮《也论近代人口压力:冀中定县人地比例关系考》,《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第148~149页。
[19] 据李景汉《定县土地调查》(上),《社会科学》第1卷第2期,1936年1月,第452~453页资料计算。
[20] 据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99页资料计算。
[21]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6页;李景汉:《华北农村人口之结构与问题》,《社会学界》第8卷,1934年6月,第7页。
[22]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95~424、451~455页。
[23]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99~400页。
[24] 据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07~410页资料整理。
[25] 费孝通:《中国绅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76~77页。
[26] 陈伯庄:《平汉沿线农村经济调查》,交通大学研究所,1936年,附表20B。陈振汉先生在1956年前后撰写的《地租剥削:1720~1820》一文中发现了这一问题:一个耕种水田10亩或旱地20亩的5口自耕农户,全年的农业收入,最多仅能勉维温饱,连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尚且不敷,也就是说这一农户的常年劳动全部都是必要劳动,剩余劳动量不仅没有,可能还是负数。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这一农户是佃户,还须向地主缴纳占生产物总量50%的地租,这地租不也就是他的必要劳动的一半吗?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意味着这一家庭的人口,每年要有一半忍饥挨饿或者流离转徙。然而,18世纪又是我国人口增长很快的时期。这里最重要的原因,是佃户家庭人口所从事的直接农业劳动以外的劳动在家庭经济中的重要性,这类劳动包括家内手工业劳动、农业雇佣劳动等。(陈振汉:《18~19世纪中国的地租、社会消费和积累》,氏著《社会经济史学论文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第706~707页)
[27] 费孝通:《乡土重建》,《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435页。
[28]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6~17页。
[29] 〔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程立显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第80页。
[30] 彭南生:《中间经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中国近代手工业》,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第81页;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1998,第1858页。
[31] 〔美〕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何畏等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93页。
[32]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65页;2010年4月采访资料,李金铮藏,采访人:葛希芝(Hill Gates)、李金铮等,采访对象:200个老年妇女(80岁左右,包括南支合、西市邑、南王吕、东岗、西坂等村),采访时间:2010年4月22~27日,采访地点:定州。
[33]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98、414、444、452页。
[34] 何清涟:《人口:中国的悬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第78页。
[35]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第178页;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地主制经济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第307页;陈正谟:《各省农工雇佣习惯之调查研究》,《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创刊号,1934年9月,第365页;张稼夫:《山西中部一般的农家生活》(1935年7月),陈翰笙主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3辑,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第86页;〔日〕长野郎:《中国土地制度的研究》,强我译,神州国光社,1930,第354页。
[36] 杜修昌:《农家经济分析:1936年我国四个地区177农家记帐研究报告》,国家统计局,1985,第75、77页。
[37] 费孝通:《乡土重建》,《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68页。
[38] 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第647~648页。
[39] 明己:《定县农村妇女纺织业》,《大公报》1934年1月4日,第11版。
[40]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73页。
[41] 关于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笔者拟作专文《经济关系的整体性:中国近代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说质疑》进行详细讨论。
[42] 张世文在计算1931年定县家庭手工业的赚利时,使用的就是这个概念:“此处所说的赚利系指除原料费用外,每单位家庭工业品的收入。”(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61页)
[43] 彭南生:《中间经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中国近代手工业(1840~1936)》,第121页。
[44] 郭大力:《生产力建设论》,转引自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3卷,三联书店,1957,第746页。
[45] 赵冈:《农业经济史论集》,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第130页。
[46] 赵冈等:《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第191页。
[47] 据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57、62页计算。
[48] 汪敬虞:《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总体考察和个案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第316页。
[49]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6~10、254页。
[50] 〔美〕容国石:《中国手工纺纱的衰落与演变》,蒋学桢译,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著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第290页。
[51]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56页。
[52] 《定县的棉花与土布》,《中外经济周刊》第192号,1926年12月,第31页。
[53]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60页。
[54] 李景汉:《定县经济调查一部分报告书》,第9、45、67、70页。
[55]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72页。
[56]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69页。
[57]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72页。
[58]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3页。
[59] 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第679~682页;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08、111、113、252、262、280~281页。
[60] 赵冈等:《中国棉纺织史》,第196~197页;严中平:《手工棉纺织业问题》,《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第4卷第3期,1937年7月,第1035页。
[61] 严中平:《手工棉纺织业问题》,《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第4卷第3期,1937年7月,第1036页;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3页。除此以外,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在定县实验期间还曾介绍和试用新式84锭纺纱手摇车,较之旧式纺车效率大增,但未见推广。(秘书处编《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定县实验二十一年度工作概况》,第16页,南京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236,卷号55)。
[62]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71~372页。
[63]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72、80~81、86~87、199页。
[64]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23页。定县与同一时期的高阳、宝坻和潍县三个手织区相比,仍有相当差距,那里铁轮机几乎全部淘汰了老式木机。(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商务印书馆,1936,第14页)
[65]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70页。
[66] 据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403、418、440页资料计算。
[67] 据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70、80页资料计算。
[68]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1页。
[69] 〔美〕容国石:《中国手工纺纱的衰落与演变》,蒋学桢译,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著选译》,第288页。
[70] 张思:《遭遇与机遇:19世纪末中国农村手工业的曲折经历》,《史学月刊》2003年第11期,第90页。
[71] 〔美〕容国石:《中国手工纺纱的衰落与演变》,蒋学桢译,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著选译》,第288页。也可参考日本学者森时彦《中国近代棉纺织业史研究》(袁广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第50~51页的数据资料。
[72] 严中平:《手工棉纺织业问题》,《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第4卷第3期,1937年7月,第1040页。
[73] 王子建:《中国土布业之前途》,千家驹编《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中华书局,1936,第139页。
[74] 〔美〕容国石:《中国手工纺纱的衰落与演变》,蒋学桢译,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著选译》,第289页。
[75] 李长莉:《洋布衣在晚清的流行及社会文化意义》,《河北学刊》2005年第2期,第165页;王子建:《中国土布业之前途》,千家驹编《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第139页。
[76] 杨懋春:《一个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第29页。
[77] 郑佩刚:《平汉沿线农村见闻杂述》,陈伯庄:《平汉线农村经济调查》,第12页。
[78]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54页。
[79] 李景汉:《定县经济调查一部分报告书》,第135~136页;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74页。
[80]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03页。
[81]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95页。
[82]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07、111、117、122、192、201、294页。
[83] 〔美〕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的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李伯重、连玲玲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第39页。
[84] 本文主要研究手工业的延续及其原因,受破坏的一面并非探讨的主题,只是为了与“延续”进行比较并为了说明“传统因素”的影响才进行了阐述。
[85]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105~106页。
[86] 《定县土布价落》,《大公报》1933年6月6日,第10版。
[87] 霍六丁:《河北省县政建设研究院实验部县政府成立五个月工作报告》,第48页,南京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236,卷号169。
[88]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第3~4页。
[89] 据李景汉《定县经济调查一部分报告书》,第13~16页资料整理。
[90] 费孝通:《江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