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城镇化的宏观布局和战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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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福建省城镇化发展的成就、问题与质量评价

一 福建省城镇化发展的成就

1.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逐渐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建设道路,城市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载体。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的原则,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动了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进程,并取得巨大成就。

(1)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镇体系不断完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1949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仅5765万,到2011年增长至69079万人,增加了约11倍。城镇化水平也由1949年的10.6%提高到2011年的51.27%,提高了40.67个百分点。城市人口密度由1990年的279人/平方公里,增加到2011年的2228人/平方公里。城镇人口总量为美国人口总数的两倍,比欧盟27国人口总规模还高出1/4。不论是从年净增量还是总量角度看,我国城镇人口数量都已长期位于世界第一(见表1-5)。

表1-5 1949-2011年主要年份我国城镇化水平相关数据

同时,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家中心城市吸引了大批外商投资,大量跨国公司总部集聚,中心城市的国际影响力逐步提高。随着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在这些中心城市的成功举办,我国向世界展示了新中国60多年来的建设成就;在吸收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和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小城镇有其独特功能,对推动城镇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2)城镇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1949年,我国城市的数量为132个,建制镇的数量为2000个,发展到2011年时,城市的数量增加到657个,净增加525个,年均增加8.5个,大约是1949年的5倍;建制镇增加到了19683个,净增加17683个,年均增加285.2个,大约是1949年的10倍。城镇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城镇化质量也得到显著提高,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见图1-4)。

图1-4 我国城市与建制镇数量变化趋势

在城镇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城镇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建成区面积由1990年的12856平方公里扩大到2011年的43603平方公里,净增加30747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1464.143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由1990年的11608平方公里增加到2011年的41861平方公里,净增加30253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1440.619平方公里(见图1-5)。

图1-5 我国城区面积扩张的基本情况

(3)城镇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城镇密集地区逐步形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地域邻近城镇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尤其是在2004年“组团式城市群”这一新的概念出现之后,我国逐渐形成了“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镇镶嵌体系。目前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已成为我国经济的增长极,成为我国对外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对内引领区域发展的战略要地。2006年,三大城市群区域面积为27.37万平方公里,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85%,而就在这不足3%的国土面积上,聚集了全国13%的人口(总人口为1.6亿),创造了37.4%的国内生产总值,吸引了高达79%的外来投资[4],在辐射带动城乡和区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在内地人口密集的地区,城镇群也在发育和壮大,形成了十大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辽中南、中原、长江中游、海峡西岸、川渝和关中城市群[5]。这些城市群的形成,不仅大大提高了该区域的城镇化水平,而且使得我国城镇化的空间结构呈现出新的特征。

(4)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

城镇化发展为农村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2002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员总量为73280万,2011年末增加至76420万人,净增加3140万人,年均增加348.9万人。其中,全国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由2002年的25159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35914万人,净增加10755万人,年均增长超过4%;全国乡村就业人员总量由2002年的48121万减少到2011年的40506万人,累计减少7615万人,年均减少1.9%(见图1-6)。

图1-6 2002~2011年全国就业人员变动情况

(5)城镇公用设施服务能力和供给能力增强

城市交通、供水、供热、供气、绿化、环境卫生、通信等基础设施体系的不断完善,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以及住房条件的大大改善,使城镇接收外来人口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城镇现代化水平也得到提高。1990年,我国的城市用水普及率为48%,燃气普及率为19.1%,每万人拥有道路长度为3.1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3.1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2.2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平方米。到2011年底,这些城市公用事业水平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全国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7.04%,燃气普及率为92.41%,每万人拥有道路长度7.6公里,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13.75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1.81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80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也有所提高,由2006年的35.1%提高到2011年的39.2%(见图1-7)。

图1-7 1990~2010年城市公用事业基本情况

2.福建省城镇化发展的成就

随着福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镇化率也大幅度提高,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住房、交通等基本设施的建设水平极大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逐渐增强,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城镇化与工业化同步发展。

(1)城镇人口迅速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后,福建省城镇经济发展迅速,吸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人口不断增长,迅猛增长至2011年的2161万人;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到2011年已达到58.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1.6%)6.5个百分点。详见表1-6和图1-8。

表1-6 2000~2011年福建省人口和城镇化水平的变化情况

图1-8 2000~2011年福建省城镇人口与城镇化水平变化趋势

(2)城市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1978~2011年,城市从 6个增加到 23个,大约翻了两番,城市建成区面积也大大增加,到2011年末已达1130平方公里(见表1-7)。厦漳泉和福莆宁大都市区同城化步伐加快,形成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海峡西岸沿海城镇带,以40%的国土面积集聚了78%的人口,创造了85%国内生产总值,吸引了87%的外商直接投资,实现了91%的国际贸易,成为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和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

表1-7 城镇数量变化情况

(3)对福建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的地区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66.3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7560.18亿元,年均增长19%,高于全国16.4%的增长率(见图1-9)。1978年,福建省人均GDP为273元,低于全国的人均GDP(全国人均GDP为381元);到2011年,福建省的人均GDP增长至47377元,高于全国人均GDP(全国人均GDP为35181元)。同时,全省GDP占全国的比重稳步上升,由1978年的1.82%上升到2011年的3.71%;2000年以来,全省人均GDP一直排在全国第7~9名之间,经济总量于2008年突破万亿元大关,2013年进入了“2万亿元俱乐部”。

图1-9 全国和福建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由于福建全省人口总量只有3720万,远远少于沿海其他发达省份,使得其地区生产总值较小,但人均GDP水平已经与沿海发达地区接近(见图1-10),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来,福建省的经济迅速发展,全省人均GDP水平持续提高,福建省与沿海发达省份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图1-10 2012年福建省及东部发达省份GDP和人均GDP

(4)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城镇道路、住宅、燃气、供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垃圾污水处理、公园绿地等生态环境设施大幅改善;2008年,城市用水普及率为97.52%,到2011年末提高到99.1%,提高了1.58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从2008年的96.04%提高到了2011年的98.7%,提高了2.66个百分点;城市用水普及率和城市燃气普及率已经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都接近100%。2008~2011年,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提高了10.81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了2.16个百分点,人均城市道路面积扩大了1.42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扩大了1.32平方米(见表1-8)。

表1-8 城市(县城)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变化情况

与此同时,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1952年,福建省的普通中学数量为178个,2011年末增加至1830个,净增加1652个,平均每年增加28个。2005年各类卫生机构床位数为88239个,2011年增加到123784个,净增加35545个,平均每年增加5924个。公共图书馆的数量由1985年的65个增加至2011年的89个,净增加24个。电视人口覆盖率由1985年的65.00%增加至2011年的98.54%,增加了33.54个百分点(见图1-11)。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由2007年的801个增加至2011年的1054个,净增加253个,平均每年增加63.25个。

图1-11 1985~2011年电视人口覆盖率与公共图书馆数量变化情况

(5)城乡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跨越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全面推进,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呈现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1978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为138元,到2011年末,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至8779元,净增加8641元,达63.6倍(见图1-12)。

图1-12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趋势

(6)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加快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县级市和小城镇基本取消农民进城落户限制,地级市放宽了落户条件,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以及土地产权保护、用途管制、有偿出让等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城镇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 福建省城镇化发展的问题

但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也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主要问题。

1.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品质和均等化水平较低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现代文明和工业文明在城市得到广泛普及,科学技术也大量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但由于农村的生活水平较低,家庭收入有限,很多人都没有机会接受系统教育,因而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样接受现代文明的洗礼。城乡之间的这种文化差距,使农民工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经常遭遇文化及个人素质方面的歧视,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导致农民工整体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二是由于农民工没有接受过相关技术培训,导致其不能胜任精细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三是由于农民工没有系统地接受过法制教育,导致其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较弱;四是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的第二代农民工,其经历的磨难较少,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往往经受不住挫折和打击。这些因素导致农民工只能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满足生存的工作,很难找到薪资待遇较好的稳定的工作,因而不利于城镇化的推进。

制度障碍是另一个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其中,户籍制度成为最大的阻碍因素。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整个社会被分成两部分,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已经深入人心。虽然改革开放以后户籍制度放宽了条件,农民被准许自由进出城市就业,但是由于城市的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等城乡分割体制的阻碍,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及其家属未能在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例如,受户籍限制,农民工无法在城市中落户安家。城市住房制度使得政府将住房政策只局限于有城市户口的市民,而农民工只能自己寻找居住的地方,大部分农民工只能居住在企业提供的集体宿舍或者是在建筑工地上搭建的临时工棚中。这些地方的居住环境非常简陋,缺乏基本的公共设施,不利于农民工长久性居住,更不利于农民工迁家至此,使得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农民工虽然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但却始终没有被城市真正接纳,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农民,难以成为真正的城镇居民,这制约了城镇化对扩大内需的推动作用,也潜藏着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

2.城镇空间布局欠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水平较低

福建全省已形成以福州、厦门、泉州为中心,区域城市为次中心,县级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城镇中心体系,但各级城镇规模尚须提高。从城镇数量来看,2011年福建省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2个,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1个,20万~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7个,10万~20万人口的小城市13个,城市总数为23个,小城镇总数为606个,形成了“大中小相对比较合理”的规模等级体系。但是总体来看,城市规模依然偏小,特别是中心城市规模偏小。与发达地区相比,福建省明显缺少300万人以上超大城市,并且50万人以上大城市数量也较少,由于城市规模小,实力较弱,使福建省缺乏具有强大辐射效应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同时,福建省沿海城镇群规模等级结构中中等城市少,而中等城市在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承接大城市辐射和带动小城镇发展的桥梁;虽然福建省沿海地区的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但是大量的人口分散在大量的小城镇中,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

同时,福建省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城镇格局存在“小、散、乱”的现象:福州市2011年末全市户籍人口649.41万,城镇化水平为63.3%,在我国所有省会城市中处于中游水平,但福州市城镇化表现为内聚式的发展模式,区域带动能力较弱,没有形成带动福建省东北地区整体发展的模式。厦门城镇化水平较高,到2011年全市户籍人口185.26万,城镇化水平高达80.6%,但由于厦门市市域面积和经济总量较小,使厦门市的排位处于我国特区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下游水平。泉州市到201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821万,城镇化水平59.3%,其经济总量较高,但这一总量并非来自中心城区的发展,更多的是来自所属县市的发展贡献,中心城区地位不高。因此福建省的中心城市没有形成带动全省发展的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

此外,中心城市的集聚人才、资金等要素能力较弱,周边小城市和城镇无法享受增长极带来的“溢出效应”。福建省沿海城镇密集带土地面积小于全省的一半,却聚集了全省80%左右的人口和经济总量,经济聚集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福建省城镇高度发展的地区。但与沿海的珠三角、江苏沿江、杭州湾、山东半岛等较为发达的城镇密集区相比,无论是经济聚集程度还是经济规模上,福建省沿海城镇密集带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中小城市由于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存在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区域聚集效应不明显,缺少能实现梯度推进的有效增长极,这些因素都是福建省在城镇化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3.城镇基础设施还比较滞后,管理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2010年,福建省社会保障覆盖率为43%,只有东部沿海平均水平的75%;城镇失业率达3.89%,为东部沿海最高;每千人拥有医生数为1.3人,为东部沿海最低;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仅为0.89%,在东部沿海地区最低,只有平均水平的68%;大专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8%,低于东部沿海5.6%的平均水平;人均公共图书藏书量0.39册,占东部沿海平均水平的86%。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设施建设不足是福建省城镇化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同时,供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道路交通、防洪排涝等市政设施有待完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管理运行的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低,城市管理不科学,这些都是福建省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部门垂直管理强化和行政执法权上收,乡镇政府职能不健全,管理权责不对应的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在城市管理中,市场机制发挥的作用较小,很多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城市管理手段相对落后,资源整合和监督执法不能有效进行,城市管理和建设方面缺乏竞争和活力,城市功能不够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分布不均匀,服务业发展缓慢,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短缺,尤其是城市住宅建设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城中村成为城市管理上的“盲点”和“真空”地带,存在诸多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影响到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同时,在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独立经济模式下,为了保护本地经济利益,防止税源外流,城市利用行政手段干预要素自由流动,在资源、市场、项目等方面过度竞争,内耗现象比较突出,也不利于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此外,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欠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城乡权利不平等,城市经济发展和衰败的乡村并存,最终形成了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

4.体制机制不健全,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

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公共服务和保障制度,固化了城乡二元体制,阻碍了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以及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农民市民化是城镇化的必然趋势。但是,在户籍迁移管理上,政府通过政策和指标的双重控制,限制了人口自发地流向城镇。户籍制度抬高了农村人口进城的门槛,成为转移人口追求机会公平、待遇平等、权益保障的障碍,减缓了城镇化的步伐。近年来,虽然户籍制度有所松动,但是城乡二元体制仍未从根本上打破。一方面,城乡之间的要素资源流动仍以从乡到城的单向流动为主。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资源的宏观配置效率大大降低,产生了庞大的农村隐性失业人口,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农村资源要素流失严重,土地增殖收益分配明显倾向城市,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大量流向城市。政府对农村公共设施投资较少,农村公共资源配置大大落后城市,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很大。另一方面,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的治理思路、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城乡之间还存在制度上的不公平。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性障碍,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大多数农民工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处于明显的低下位置,进城农民并没有享有同城镇居民一样的权益,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还不稳定,买房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各种问题使农民工进入城市生活的成本越来越高,农民工成为新市民的阻碍仍然很大。农民工与企业主的劳资关系紧张,不能很好地融入城市,处于城市的边缘状态。

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对城镇化的发展也有较大的制约作用。由于政府对城乡实行不同的土地政策,城市和农村土地进入市场的条件和补偿政策不一样,造成乡村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在征用农村集体用地过程中极大地侵害了农民利益。虽然农民有权转让其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民不能按市场价格转让其土地以获得应得的土地资本。土地虽然转让了,但由于进城后不能保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失业后的社会保障不足,这又增加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低成本的征地制度带来的后果是,农民进行土地转让的交易成本很高,又不能获得足够的土地收益支持其在城市的生活,使农民进城后无法处理好与土地的关系,不能充分享受城镇化成果,导致城镇化过程中来自农村的推动力不足。

三 福建省城镇化质量评价

1.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

城镇化质量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反映城镇化优劣程度的一个综合概念,是与城镇化数量相对的概念,特指城镇化各组成要素的发展质量、协调程度和推进效率。虽然城镇化率是衡量城镇化水平的一个核心指标,但城镇化率并不等同于城镇化质量,城镇化率高,城镇化质量不一定高。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科学的体系。在选取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指标时,应该综合考虑城镇化质量的内涵和指标、数据的代表性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

根据对城镇化质量内涵的理解,本节从经济绩效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居民生活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基础设施指标、空间集约指标、统筹城乡指标七个方面构建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城镇化进程带来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居民生活、生态文明、基础设施、空间结构、城乡统筹等方面的复合效应。为消除不同规模城市对城镇化质量评价的影响,在构建评价体系时本书弱化了总量指标,多数指标均采用人均指标。文中的评价指标体系由7个子系统和24个具体指标构成(见表1-9)。

表1-9 省域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方法

在建立了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后,需要确定各指标所占权重,确定权重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客观赋权法有主成分分析法、熵值法、因子分析法、复相关系数法等。客观赋权法所依据的赋权原始信息来源于客观环境,剔除了人的主观因素,它根据各指标的联系程度或各指标所提供的信息量来决定指标的权重,相对来说更加科学。本节在对福建省城镇化质量进行评价时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法也叫做主分量分析法,是将原始数据中众多指标转化为少数几个综合指标的分析方法。主成分分析的目的是希望用较少的变量去解释原来资料中的大部分变量,将多个具有一定相关性的变量转化成彼此相互独立或不相关的少数几个综合变量。通常是选出比原始变量个数少,能解释资料中的大部分变量的几个新变量,即主成分,并用以解释资料的综合性变量。由此可见,主成分分析实际上是一种降维方法,其在指标权重的选取上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客观地反映了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

本节以福建省的福州、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9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影响城镇化质量的主成分,根据各主成分的特征值确定各自的权重,进而计算各城市城镇化质量的综合得分,定量地测度福建省各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标数据取自《2011福建省统计年鉴》、福建省9个地级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结果分析

根据所得的数据,运用SAS8.0软件做主成分分析,从运行结果可以看出相关系数矩阵中指标之间存在较大的相关性,各主成分的特征值和相应的方差贡献率如表1-10所示。

表1-10 主成分特征值及方差贡献率

续表

根据特征值大于l的原则,提取了前六个主成分,从结果可以看出,第六个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为94.8%,说明前六个主成分对数据的解释能力已经达到94%以上。这六个主成分的载荷矩阵如表1-11所示。

表1-11 城镇化质量主成分的载荷矩阵

根据表1-11可以计算出此六个主成分的得分,以各主成分的特征根贡献率为权重,可以计算福建省各市城镇化质量的综合得分,公式如下:

其中,n为主成分的个数。根据此公式,计算2011年福建省各市的城镇化质量的综合得分,以第一主成分得分从小到大排列,结果如表1-12所示。

表1-12 各市的主成分得分和城镇化质量的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的正负只表征相对水平,故将坐标轴往下移动并不影响综合得分的相对大小。为了更直观地观察各市的城镇化质量的情况,绘制各市得分由大到小排序、坐标轴往下移动两个单位的柱形图如图1-13。

图1-13 福建省各市城镇化质量排序

从图1-13可以看出,福建省各市的城镇化质量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中,得分最高的是厦门,得分4.14,其次是福州,得分1.08,龙岩0.08,泉州-0.52,漳州-0.59,三明-0.65,莆田-0.99,宁德-1.1,得分最低的是南平,只有-1.44。

在城镇化水平上,厦门的城镇化率最高,为88.5%,其城镇化质量综合得分也是最高,发展相对协调。城镇化率最低的龙岩为47.5%,其质量综合得分在9个地市中位居第3位,城镇化发展极不协调。为了更好地分析福建省各市城镇化的速度与质量协调程度,以福建省各市的城镇化水平与城镇化质量得分为正交坐标轴,绘制散点图如图1-14所示。

图1-14 福建省各市城镇化水平与城镇化质量得分散点

从图1-14分析可知,从城镇化发展协调性的角度,可以将这9个城市分为三类。第一类:厦门、福州、三明、莆田、宁德,这5个城市的协调水平较高。第二类:龙岩、漳州,协调水平较差,属于城镇化质量相对较高而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城市。第三类:泉州、南平,其协调性较差,属于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城镇化质量较低的城市。

应该根据这三类城市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来改善城镇化发展的现状。第一类城市在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应当继续保持较高的城镇化质量。第二类城市应该调整发展战略,找到符合区域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加快城镇化进程。第三类城市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不仅关注人口的城镇化,而且要注重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居民生活、生态文明、基础设施、空间结构、城乡统筹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


[1] 杨特、包佳丽:《国外城镇化发展战略成败及启示》,《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24期。

[2] 王成仁、景春梅:《新型城镇化应注重土地集约使用》,《中国经贸导刊》2013年第6期。

[3] 杨重光:《民营经济是推进城市化的重要力量》,《中国城市经济》2004年第3期。

[4] 《2007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第13页。

[5] 转引自范恒山、陶良虎主编《中国城市化进程》,人民出版社,2009,第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