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研究年鉴(2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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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性与身体研究综述(2006~2010年)

王小平[1]

一 研究概述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中国人的性观念、性实践和性关系经历了一场性革命。在这种背景下,针对中国的性与社会性别的研究工作也开始兴起。少数研究者开始从事性医学、性教育、性的历史文化、性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打破了多年来对性研究的回避和沉默(潘绥铭,2008)。2006~2010年,无论是从论文的数量还是从学术会议的召开来看,中国大陆性与身体研究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是从学术刊物刊载的研究论文来看,以“社会性别”“同性恋”“虐恋”“性产业”“身体”等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检索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共有1358篇,其中以同性恋为主题的占总数的83%(相比2001~2005年以同性恋为关键词的论文数量661篇,增长将近1倍),社会性别理论研究的论文数量为189篇,性与身体研究的论文数量为20篇,虐恋的为26篇,性产业的只有1篇。

二是在国际项目的资助下,性研究的学术会议逐渐增多,性的研究逐渐趋向多样化,性权利、性认同(主要是同性恋)方面的声音也在不断加强。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在2007年6月和2009年6月举办的第11届和第12届国际性社会学学术研讨会、复旦大学于2009年6月举办的首届社会性别研究国际研讨会、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在武汉和太原等地举办的社会性别学术会议等为国内研究者提供了学术交流的机会与平台,尤其是同性恋者等少数群体参与会议并发言,极大地促进了性与身体学术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中国社会性化时代的到来以及社会性别的多元化为开展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中国的性文化和性现象。越来越多的历史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等领域的专家从各自的角度分析探讨性文化和性现象。

二 主要研究内容

(一)对国外性别与性及身体理论的介绍

傅美蓉、屈雅君等(2010)在探讨社会性别、再现与女性的他者地位时,特别提到了特里莎·德·劳里提斯从米歇尔·福柯的性理论出发,把社会性别看成一种再现与自我再现,并指出这种再现“不仅仅是在每个词、每个符号都指代一种物体、一件事情或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机体这种意义上的再现,也是对一种关系、一种隶属于某个阶级、团体、类别的关系的再现”,并认为,“特里莎·德·劳里提斯对社会性别的研究不仅没有停滞在符号学意义的指称功能上,而且创造性地将社会性别与意识形态连接起来。在此,社会性别不仅是经验与现实的再现,而且是意识形态的再现”。

柯倩婷(2010)介绍了波伏娃和巴特勒的身体与性别研究,认为“波伏娃的女性主义理论侧重从社会性别的角度理解女性的屈从地位,而把超越身体看作是解放的重要途径”,“巴特勒从女性主义的立场出发,从内部反省‘妇女’、‘社会性别’等范畴所暗含的统一主体与先在身份所造成的问题。她批评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分,强调社会性别其实就是生理性别,性别与身体本身就是社会文化建构的结果。她着重分析了强制异性恋的管控实践如何造就了性别的二元分立,使得那些不符合这一规范的身体无法成为主体”。而都岚岚(2010)介绍了巴特勒在对种种批评的回应中不断修正和丰富的理论。

李叔君(2008)认为,只有将西方的社会性别理论(包括新进化论中的社会性别理论、性别不平等与性别分层理论、以齐美尔为代表的文化决定论及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的实际背景条件相结合,并将之应用于中国的本土实践,才能挖掘出存在于社会权力结构和体制中导致两性不和谐的深层因素,促进传统性别观念的深刻变革,建构多元的、理想的社会性别规范,使男女两性在社会发展中最终实现平等、和谐的共同发展。

(二)关于身体的研究

1.身体概述

从古至今,从东方到西方,“身体作为当代文化理论的关键词,在分析人的社会身份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身体已不仅仅指生理上的肉体组合或感情载体,还充满了浓厚的意识味道”(许勤超,2006)。人们对身体的能指没有改变,而对身体的所指却有着时代性和地域性。在中国,“古时期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我’与‘身体’的等同关系,从而找到了‘自我’的根源”(李林婷,2010)。到五四时期更有作家喊出“我是我自己”的口号,正如李林婷所说,“‘我自己’这个词语的运用,是人类思维逐渐变为成熟的体现,是思想上的质变,它包含了‘人性论’的观点”。至今,在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在福柯“以身体为中心,崇拜身体;利用身体赚取利润”的思想下,“身体还是我们消费的对象和自我崇拜的对象”(李林婷,2010)。正如刘海(2011)所述,“‘物性化’的女人,就是以她‘物性的形象’获得价值”,那么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等式“身体=欲望+商品”。

2.身体性理论

杨庆峰(2007)首先梳理了伊德的“三个身体”理论:物质身体(肉体建构的身体)、文化身体(文化建构的身体)、技术身体(技术建构的身体)。其次他指出了“三个身体”理论的局限性:随着人们对身体生理特征和社会特征的深入了解,“改变身体成为理解身体之后自然而然的问题”(杨庆峰、张国滨,2009)。这种以现代技术为佐引的不同身体形式对于理解社会性别与解构社会性别至关重要,当性别问题成为思考技术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时,人们不难发现,“根源于身体性的技术与性别是内在关联的。不同的性别意识产生不同的技术实践和技术后果。无性的或无性感体验的哲学思维将导致危及人类生存生活的技术。基于男女两性相济相生的交流对话的性别意识,易导向谋求维持和改善人的生存生活的技术。通过将技术发生的源头追溯到男女原始的生命对话,在由其发生的观照族类生命整体经验的视域,阐述了一种基于性别/性本质语境的技术实践,为应对现代技术引发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思考”(程秋君,2008)。

3.身体与写作

实际上,意识形态层面的身体直接反映在文学作品中表现为“以身体(实践者)为主体的美学体系”(汝信、曾繁仁,2010)。正如李蓉(2008)所说:中国早期的革命文学,是以“‘革命+恋爱’这一模式深刻地反映了政治与审美的合谋关系,而装载着个人情感和欲望的身体充当着它们之间的桥梁”,但“‘身体’只是徒具获得民众情感认同的条件和形式,却并未透过个人的身体表达特殊而复杂的人生体验和人性内容”。郑春风(2010)以《我在霞村的时候》《色·戒》《棉花垛》为例探讨了“女性·身体·革命”的关系;谭洪刚(2007)以《檀香刑》为例探讨了身体本位写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然,如王小波、卫慧等作家创作的作品都是身体写作的典范。宓瑞新(2010)在探讨“身体写作女性化”之后,又对“身体写作”在中国的“旅行”进行了反思:“从文化社会学的视角来看,个人化/身体写作不是一个孤立的文化现象,其在中国社会、文学语境中的喧喧嚷嚷,与身体和身体问题在中国社会文化中的凸显是不可分割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个人化/身体写作是中国社会身体、身体问题浮出地表的症候。”尽管“当前身体写作的热度已经过去,面对中国女性文学批评和女性主义理论的未来,身体写作在中国旅行中的教训依然值得我们反思”。

4.身体与政治

邓如冰(2010)认为:“人的身体是权力的试验场,尤其是在性别权力关系中,身体永远处于核心的位置。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这样说,男性如何对待女性的身体,女性身体的自由程度,或女性身体在社会性别关系中被置于怎样的位置,是衡量女性解放程度的一个标准。”与此同时,她还认为:“身体与权力的一个集中交锋点是性。与‘身体’的概念一样,‘性’也远远超出了肉体的快感的范畴,它强烈地显现着这样的关系:权力如何对待身体(包括社会文化如何对待个体的身体,男性如何对待女性的身体)。不过,由于性与身体密切相关,女性在性别权力关系中所受到的剥削和压抑常常表现在性上。”

伊格尔顿强调批评家主体的政治性,也就是强调批评家身体的政治性。当一个批评家进行批评时,其在特定语境下的身体就凸显出明显的意识形态性。这与传统的人本主义思想有很大不同。身体实际上是在政治中存在,与政治互为决定、互为实现。在伊格尔顿那里,政治的介入就是对自由的追求,是对身体的解放;政治的介入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里与专横跋扈的、压抑人性的政治相抗衡。伊格尔顿的身体政治批评旨在解放人性和对人的存在进行思考(许勤超,2006)。

福柯最早把身体、性等与权力机制结合在一起,他从身体、性之中看到了权力运作:权力渗透到身体、性等私密领域,渐渐地通过各种渠道散布、接近人的身体、姿态和所有日常行动,以至于身体变成了权力的焦点。吉登斯认为,在后传统社会,身体的力量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身体成为反抗的力量时,传统解放政治的暴力革命就显得苍白乏力。在后传统社会,身体政治、性政治等脱颖而出,成为吉登斯生活政治的亮点(胡颖峰,2009)。

孟庆涛(2010)以福柯的刑罚哲学为例,分析了身体在后现代的遭遇:身体成为被规训的对象,并指出“身体的后现代性实质是身体成为权力和知识的对象”,“身体的后现代两难是身体自由与身体被规训的双重性”。

(三)关于性工作者的研究

1.性工作者定义

何显兵(2007)指出,“性工作者”这个词源自20世纪70年代西方女权主义组织的一个提法。他们认为,性工作者本身从事的也是一种工作,应该有他们自己的工作权利。“性工作者”这个词语本身具有如下特点:道德中性、性别中性。“就性工作者的性别当然包括‘男’‘女’二者,而不是中国民间传统把性工作者直接与女性对等起来”(姚慧清,2008)。“‘性工作者’的范围比‘娼妓’更大一些,包括色情舞者、脱衣舞者、淫秽制品模特、通过电话与顾客交谈的裸体女人、接待人员、门卫和招揽顾客的人等多种职业,还有男妓和‘男性模特’”(李晓莉,2006)。

2.女性性工作者

李晓莉(2006)指出,对于女性性工作者而言,她们的卖淫行为是女性商品化的形式之一。长期以来,贫困一直是性工作者从事该行业的根源。然而,有调查表明,妇女沦为卖淫女的原因,已由新中国成立前的家境贫寒变成了追求物质生活享受。追根求源就会发现,这是市场化带来的后果。“妇女被物化——成为商品——进入交易市场——获得暴利——暴利的引诱和买方市场的大量需求——刺激了妇女再次成为商品——重新进入性商品的流通市场,这已成为市场经济环境下卖淫嫖娼现象存在的基本机制”。

3.男性性工作者

提到性工作者,人们自然想到女性而忽视长期存在的男性性工作者。童戈和纪安德在2007年组织完成了《中国男男性交易状况调查》,该报告立足于500个生动的个案和访谈等第一手资料,对参与男男性交易活动的主体的生活经历、体会和感受、自我认同、性实践、语言和文化都做了详细的介绍与表达;同时还分析了相关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为社会展现了这些人群多元的生存状态与喜怒哀乐。

4.性工作者的人权保障

国内多个研究学者和非政府组织的调查都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女性性工作者的生命安全正在遭受暴力威胁。缺乏人权保障的原因主要是制度方面。何显兵从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两方面进行分析,认为中国传统的观念性刑法文化忽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在遵循公序良俗的基础上,过分强调社会文化与社会道德对刑事法律事件的司法规制之决定性影响。而事实上,中国刑事立法对于人权保护的规定已经接近于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的制度性刑法文化是很先进的(姚慧清,2008)。在刑法文化的冲突依然严重存在、公力救济尚不能保障其基本人权的情况下,底层性工作者应该改变自己“认倒霉”的思想,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基本人权。何显兵认为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强人权保障宣传,使民众建立人权平等的观念;公安司法机关人员坚持司法独立,排除社会舆论对司法工作的过分干预;底层性工作者学习自卫、自救的知识技能,增强“反暴”能力(何显兵,2007)。

(四)性产业

1.对性产业的认识

中国对于性产业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特别是对性产业的调查研究还是凤毛麟角,除了实地调查,有的学者还运用文献法对前人关于性产业的资料进行了分析。余建华(2009)以潘绥铭教授所著《生存与体验——对一个地下“红灯区”的追踪考察》为例,指出该书从传统社会网络的角度,考察了进入地下“性产业”中的女性。结果发现:对于进入地下“性产业”中的女性而言,先离开家乡从事其他行业,再进入地下“性产业”是通常的模式;领路人都是熟人;为避免原有社会网络对其形成的压力,女性会尽量不让“自家人”知道自己在从事地下“性产业”。正是在这种特定背景下,传统社会网络的束缚作用才较明显地显露出来。

陈晓兰(2006)对美国学者贺萧的《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一书进行分析,指出书中描写的是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末期女性身体与政治的关系,并认为妓女史是妇女史、社会史的组成部分,对妓女的描述是一种想象性重构——妓女的被讲述史。

2.性产业的社会问题

地下性产业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是性病传播;第二是损害家庭;第三社会性犯罪大量增加。因此,将性产业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势在必行(周瑞金,2006)。有学者通过分析菲律宾的性产业与公共治理,指出菲律宾的思路不失为一种借鉴:保护妇女权益(施雪琴,2010)。

3.性旅游

“性旅游”是指男性游客以和当地妇女发生性关系为主要目的的旅游。钟洁(2010)在《中国民族旅游与少数民族女性问题研究进展》中总结了国外关于性旅游的研究,而国内对性旅游的研究却少之又少。

(五)同性恋

1.同性恋的定义

在中国,“同性恋”这个词语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逐渐为人们所熟悉。罗曼(2007)在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同性恋定义的研究后认为,“中国学者把同性恋定义为:这种关系可存在于内隐的心理上或外显的行为之中。如果一个人终生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和同性别的人建立心理或行为上的这种关系,就可以称为同性恋者”。

张剑源(2008)对性倾向、性别认同、同性恋三个概念进行了辨析:一个人性倾向的产生及选择是有着复杂原因的。因此,它可能会表现为绝对的同性恋,也可能会表现为绝对的异性恋,还有可能会表现为双性恋。进而,性倾向对恋爱双方的性别构成具有十分重要的决定作用。其次,性别认同与前述两个概念有一定的不同之处。它主要表现为一个人对性别所形成的主观感受,即对同性的认同感以及对异性的认同感,一般不会发展到恋爱和性的程度。

2.同性恋成因

李阳(2007)探讨了同性恋形成的生理机制说和社会心理机制说,并倾向于社会心理机制说。他尝试从同性恋的社会心理机制上把同性恋分为两个形成亚型——“先出现同性恋心理后出现同性恋行为”型和“先出现同性恋行为后出现同性恋心理”型,并说明了每个亚型形成的具体过程。

李玉玲(2006)的研究发现:“同性恋发生的真正原因原来在于性情绪的作用。性情绪不仅是男性同性恋发生的原因,而且也是女性同性恋发生的原因,同时也是异性恋发生的原因。”

张小金(2009)教授认为:绝对同性恋和绝对的异性恋更多地源自天生,这一点坚持本质主义立场;其他群体的性倾向更多地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包括宗教、意识形态、社会道德和法律等引起的压力(即负面评价)的结果,这一点坚持建构主义的立场。比如有些人,早年有过同性行为,后来逐渐地性倾向于异性,更大程度上是社会道德不允许的结果。

3.同性恋的其他相关研究

田丽玲(2007)的研究指出,在中国古代和古希腊的文献资料中都有大量的关于同性恋的记录,两个不同地区的人们对于同性恋的态度是不约而同的宽容和理解。

魏伟(2007)根据在成都市进行的田野调查,从建构主义的视角,考察了本地语境下三种男同性恋身份——“飘飘”“同志”“gay”的形成和变迁。尽管今天成都的男同性恋者在日常生活中交替使用上述三个身份称谓,但是三个称谓隐含了不同的文化参照和政治内涵。魏伟认为“飘飘”身份在本地的同性恋历史传统和现代同性恋身份之间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而“同志”身份则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当代同性恋者的表现形式从行为向身份的转变,促进了同性恋社区的形成和壮大。

杨乾(2007)认为:“同性恋与社会意识存在着冲突和矛盾,同性恋首先与个体意识存在冲突,其次同性恋在集体意识中与法律和道德发生了关系,同性恋的命运与社会意识的环境休戚相关。”

许学华、张夔(2006)认为同性恋群体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所承受的社会压力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他们通过分析国内外的同性恋歧视现象及其心理健康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建议:应加强对儿童、青少年的性教育,充分利用传媒优势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健康的性文化,社会应给同性恋者提供一个宽容的社会环境。

陆树程等(2006)学者提出,解决同性恋问题所应坚持的原则是对待同性恋者的伦理公正原则。通过践行伦理公正,使其获得应有的权利,从而使同性恋者获得合理的地位,实现其做人的价值。

陈少君等(2008)在武汉地区的调查中,首先从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表现、对同性恋的认知、对同性恋的接纳程度和个体性取向等四个方面描述了目前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强调了从初次知道同性恋到目前为止,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发生过变化,但其自身对这种变化并没有明显的自我觉知。其次分析了公众对同性恋态度变化的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勾勒出环境因素作用于个体态度的模式。最后,论述了公众对同性恋接受的条件,表现为空间距离、感情距离、心理地位差异、性别差异和性取向差异。

(六)虐恋

虐恋对应的英文是sadomasochism,常常被简写为SM或S/M。它是一种通过肉体痛苦或精神屈辱来获得快感的性游戏,游戏由施虐者和受虐者双方来完成。施虐者通过实施虐待来获得性快感,而受虐者则通过被虐待来获得性满足。虐恋最常见的形式是捆绑和鞭打,最经常借用的道具包括鞭子、绳索、手铐、锁链、皮革制服、皮靴等。虐恋在早期的观念里被认为是一种性变态,后来则被当作一种有重大意义的文化现象来理解。在福柯看来,“虐恋”现象蕴含着人类尚未被规训的潜能(胡少卿,2008)。也有学者认为这一概念可以不局限于性活动,即与性无关的受虐倾向常常被称为社会受虐倾向或道德受虐倾向(范摅骊,2008)。而在李银河(1998)看来,“虐恋是一种文化现象,是生活的艺术,性的艺术,是人类性活动及生活方式的一个新的创造,具有为非理性赋予正面价值的意义”。基于此,她对中国前辈社会学家潘光旦在翻译霭理士《性心理学》时为“虐恋”正名,表示“击节赞赏”。事实上,虐恋更隐藏着权力、角色关系。

在国内,可能是与人们的隐私以及虐恋作为一种传统意义上的非正常态有关,学界对虐恋的调查凤毛麟角,但是对性虐待的调查却可见一二:孙言平等(2006)对1307名成年学生在儿童期性虐待发生情况及其症状进行了自评量表测试。王福湘、陶丽霞(2008)提出虐恋和性虐待是不同的概念,“它们的本质区别不在施与受,而在是否双方自愿”。

三 总结与展望

性、性活动属于私密领域的问题,但它关涉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反映着复杂的社会关系。从人们性观念、性认同、性态度、性期待和性价值取向等的改变上可以看到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然而,反思中国的性研究,可以说,在整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能够很好地基于本土又能对话于国际学术的研究还相当少。此外,性与社会性别这些概念大部分还是局限在学术圈子里和某些项目之中,距离在社会上的普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存在观念、文化制度所带来的困难和局限。不管怎样,从发展前景来看,中国的性研究前途无量,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理由:一是中国不存在禁欲主义的宗教传统,而且21世纪中国的性化已经非常明显,阻碍性研究发展的诸多困难正在日益削弱;二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对于性的研究虽然缺乏西方那样的深厚基础,但是在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下,却拥有更多的机会从本土出发为世界学术做出贡献;三是新一代的中国性研究者正在与国际学术界加强交流的过程中茁壮成长。因此,中国学者对于性包括同性恋在内的社会性别研究在国际上占据应有的位置指日可待(潘绥铭,2008)。


[1] 作者简介:王小平,男,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