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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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贫困理论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经济学家以及社会学家都曾对贫困做出理论上的阐释,其内容主要涉及贫困的内涵、成因等。

一 贫困理论的代表性观点

贫困及贫困的成因经济学方面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马尔萨斯的土地报酬递减论,纳克斯的贫困的恶性循环论等;在社会学领域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甘斯的贫困功能论,刘易斯的贫困文化论,约瑟夫的剥夺循环论等。贫困描述的是人类的生存状态,指的是满足特定人群生存所需的物质供给、技能保障,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处在匮乏乃至十分匮乏,甚至不能维持基本生存的状态。如果从英国的布什和朗特里的早期著作算起(布什的早期著作有1899年出版的Labor and Life of the People,East London,朗特里的早期著作有1901年出版的Poverty,a Study of Town Life),世界上从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角度去研究贫困问题,迄今已有110年左右的历史了。[83]在此期间,许多专家学者为了不同的研究需要,从不同的角度给“贫困”下了多种定义。其中,世界银行在其发展报告中关于贫困的定义经历了从仅仅关注消费到既关注消费又着眼于人文的发展变化等的过程,世界银行在其发展报告中对“贫困”的定义最具有代表性。《198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对贫困是这样定义的:“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尚未拥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在那个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舒适的生活条件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被视为处于贫困状态。”这一定义注重的是饮食、舒适的生活条件和参加活动的机会,是以消费水平为基础的,并且主要是从经济范畴来界定贫困的。[84]《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关于“贫困”的定义与《1981年世界发展报告》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衡量“贫困”不仅仅要考虑整个家庭的收入及其人均支出,更需要考虑那些社会福利的内容,譬如预期寿命、医疗卫生、识字能力以及公共货物或共同财产资源的获得情况。报告将营养预期寿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入学率等指标纳入对贫困的测定中。这种对贫困的界定是对以消费为基础衡量“贫困”的定义的补充和发展。[85]随着人类对贫困内涵认识的不断全面和深化,人们开始更加注重从人文发展的角度来界定一个国家的贫困程度。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在《1997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提出了“人文贫困”的概念。按照这一概念对“贫困”的界定,考察一个国家的贫困程度,不仅仅要看这一国家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还要考虑人均寿命、卫生、教育和生活条件等因素,即40岁以前可能死亡的人口比例、文盲率、可饮用水和合适食物、获得基础卫生保健服务的状况等。[86]根据这一新标准,中国被排在全球175个国家和地区中的第108位。这一概念对贫困的界定基本上代表了当前文明发展程度下人类对于相对贫困内涵的理解水平。[87]

我国理论界对“贫困”的理解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1989年《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研究报告》指出,“贫困”是“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的生存需求”。这一定义主要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界定贫困的,而且是绝对贫困。随着对贫困问题认识的不断全面和深化,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个体的生存质量与发展前景。许多学者也从参与扶贫的实践经验中认识到生存质量同样是贫困人群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他们开始把贫困定位于生存状态领域的问题。基于此,学者们把贫困定义为:“贫困是人的一种生存状态,这种生存状态中,人由于不能合法地获得基本的特质生活条件和参与基本的社会活动的机会,以至于不能维持一种个人生理和社会文化可以接受的生活水准。”所谓“物质生活条件”不仅包括食品、衣着、住房,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所谓“社会活动”不仅包括一般的人际交往,还包括宗教活动和政治参与。在这个定义中,贫困是一个历史的概念,而且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同时,贫困也是一个外延十分广阔的概念,不仅包括狭义贫困,即经济意义上的贫困,还包括广义贫困,即社会、文化、政治意义上的贫困。当然,学者们还指出,贫困也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从经济意义上的贫困来讲,绝对贫困又称作生存贫困,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凭借其劳动所得以及其他方面的合法收入,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生命的维持受到威胁。而相对贫困包含两种意思:一方面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困线不断提高而产生的贫困;另一方面指同一时期由于不同地区之间、各社会阶层之间以及各阶层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收入差别而产生的贫困。根据这种理解,一些国家把低于平均收入40%的人口归为相对贫困人口,而世界银行专家则将收入低于平均收入1/3的社会成员视为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人口。这种对贫困的概念不仅包括较长时期内难以超越的贫困状态,也包括短期的贫困,如由自然灾害、宏观经济波动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性贫困。[88]

关于贫困的成因,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们在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规律的同时,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贫困化的根源——私有制。无产阶级摆脱贫困命运的根本出路就是消灭私有制、消除雇佣劳动制。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中,资本的积累必然导致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进而导致劳动者的贫困化。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的实质是能力的缺乏,他主张应该改变传统的以个人的收入或资源的占有量为参照来衡量一个人的贫富的观念,应该引入关于能力的参数来测度人们的生活质量,最核心的是必须考察个人在实现自我价值功能方面的实际能力,因为能力的不足才是导致贫困的真正根源。[89]在阿马蒂亚·森眼里,“贫困”是对基本的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的低下,所以,消除收入贫困对于反贫困来说固然重要,但这不应该成为反贫困的终极动机,其最关键的是要提高人的可行能力,如享受教育、医疗保健、社会参与、政治权益等。“能力贫困理论”强调解决贫困的根本之道在于提高个人的能力,而不纯粹是发放救济金。贫困代际传递理论认为导致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贫困在代际的传递: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要素,在家庭内部由父母传递给子女,使得子女在成年后重复父母的境遇——继承父母的贫困和不利因素并将贫困和不利因素传给后代;或者在一定的社区(或阶层)范围内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要素在代际延续,使后代重复前代的贫困境遇。[90]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刘易斯则从贫困文化论的视角探讨了贫困的成因,他指出,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下的人们形成了一整套特定的生活模式、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其文化特点是屈从感,不愿为未来做计划,不能控制欲望的满足和对权威的怀疑。这种“亚文化”一旦形成,就会影响整个贫困区域内的人,且能一代代地传递下去。在这种“亚文化”的熏陶之下,贫困被维持,并且往往还会导致新的贫困。

关于如何消除贫困,增加社会福利,英国经济学家庇古1920年在他的《福利经济学》中指出,影响社会经济福利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国民收入,另一个是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情况;关于国民收入的分配,任何能够增加贫困者的实际收入而又不减少国民收入的分配措施,都将增加社会经济福利,因此,在国民收入恒定的条件下,增加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好方案就是“收入均等化”。“收入均等化”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如果把富人的部分收入转移给贫困者,就既能增加贫困者的经济福利,也能增大全社会的福利。[91]

二 贫困理论在社会救助中的应用

一个社会的良性、有序运行必然是自然、社会与人和谐发展。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调节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则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首要条件,调节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就是要公平地分配社会利益,使得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得其应得,从而人人都能各得其利、各得其所。按照贫困理论的观点,积极救助社会中的贫困者,是保证一个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第一,贫困不仅有悖于社会公正原则,而且降低了社会的整合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每个人的能力、拥有生产要素的数量以及劳动贡献量等方面的差别,他们在社会财富分配时也存在差异。应该说这是市场经济机制下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必然结果,属于正常现象。但是,这有一个“适度”的问题,就是说这种差距不应超过一定的“度”,它应以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普遍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益处和成果为前提。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在社会强势群体获得丰厚的社会财富的同时,弱势群体的生活也应相应得到改善;如相反的话,势必损害社会公正,不利于社会整合。当前,我国社会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成员的存在,虽然从社会转型的角度上来讲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国现阶段贫困群体还较大规模存在,这严重地损伤了普遍受益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另外,多数人之所以贫困,大部分是由非正常因素所造成的,这些人势必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这种相对剥夺感将严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不平等的存在及其加剧的趋势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无论是绝对贫困现象还是相对剥夺现象,均不利于社会的整合。绝对贫困者对于社会,要么容易形成一种消极性的边缘化行为方式,要么容易采取一种抵触性的反抗态度;而有相对剥夺感者往往更容易持抵触社会的态度。这些都不利于个体对社会的认同,会降低社会的整合程度,使社会动力有所减弱,并使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增大,从而影响社会的良性发展。

第二,贫困限制了社会成员潜能的开发。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在生活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他很难谈什么其他需求,贫困尤其是绝对贫困直接制约着他们潜能的开发。社会成员的潜能怎样才能得到开发,开发的程度如何?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社会成员的生理方面的需求以及安全感、归属感、尊严感和自我实现感等多个方面的满足程度。对于处在绝对贫困状态中的社会成员来说,他们面对的主要难题是如何解决自身的生存危机。因此,他们只能以满足生理和安全方面的需求为生活的主要目标和价值追求,而无暇、更无力去顾及其他方面的需求。他们的潜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我们知道,一个社会整体潜能的开发取决于每个成员潜能的开发程度。因此,我国绝对贫困者数量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全社会潜能的开发,甚至影响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和谐与社会主体结构的和谐。

第三,贫困阻碍了社会民主化建设的进程。众所周知,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贫困人口的大量存在肯定不利于推进民主化进程。对于绝对贫困者而言,他们很难有效地介入到民主化进程中来,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就基本需求来看,绝对贫困者看重的是能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基本的物质条件,除特殊条件下的社会动员和集群行为外,他们很难产生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冲动;另一方面,就能力来看,绝对贫困者受教育的时间有限,文化素质不高,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相对闭塞落后,因而很难有效地参与社会性的事务。当然,与绝对贫困者不一样,相对贫困者会产生某些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冲动。总而言之,贫困现象会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民主化建设进程,不利于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

第四,贫困会对社会激励效应产生一种抑制作用,进而阻碍经济增长。尽管适度的收入差距能给市场效率和经济增长带来一种驱动力,然而过于悬殊的贫富差距、不公平的利益格局却会抑制阶层分化可能带来的社会激励效应。参照“贫困文化论”的观点,贫困群体在面临不幸时,由于他们的损失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补偿,有的甚至无法获得补偿,这势必使贫困群体产生强烈的受挫感,进而挫伤他们的劳动进取心和积极性。当特定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形成定式以后,便体现为极端的保守性与颓废性心理,从而造成贫困者的行为扭曲,对政府和社会产生过高的依赖感和期望值。当前社会中偷、抢现象比较多,无不说明这个道理。与此同时,贫困群体因陷入贫困状态而缺乏应有的发展能力和机会,这无形中就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导致社会不和谐。另外,贫困的存在和蔓延不但造成社会财富分配失衡,而且还会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众所周知,贫困人口过多自然就会给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当社会财富过于集中地被少部分人掌控时,大多数人的绝对收入就会下降,这必然影响全社会需求的提高,从而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同时,社会财富分配的失衡还会导致社会信心和社会凝聚力不足,阻碍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贫困将形成并加剧社会对抗和社会冲突的风险。社会分层理论的观点明确表明,一个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布状态与这个社会的稳定程度密切相关,社会阶层结构呈橄榄型分布的结构最稳定,也就是说,如果中间阶层的人数占主体,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的人数都占少数的话,这个社会的稳定系数就较大。要降低一个社会的动荡不安的程度,提高其稳定系数,十分必要的举措就是减少这个社会的贫困人口的数量,从而降低社会贫困阶层与其他阶层发生冲突的概率。因为贫困意味着能力和机会的缺失,也意味着资本短缺和物质匮乏,它很可能会剥夺人的良好意愿和兴趣,产生社会利益冲突。同时,贫困将不断拉大阶层间的裂缝,使得贫困群体产生一种对社会的抵触情绪和仇视心理。根据社会学家威尔逊的“集中化效应”理论,贫困群体容易产生属于他们自己的,反主流的病态文化,出现仇视社会的“失范”行为,表现出社会冲突的种种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贫困者进行社会救助不仅是为了贫困群体自身生活环境的改善,也是保证社会稳定发展、不断进步的必然要求。

贫困理论在对贫困成因探讨的基础上,认为社会要有序运行,就必须对贫困者实施社会救助。这不仅被人们普遍接受认可,也为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可操作性的建议,并在实践中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