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澳门海上贸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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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19世纪初中外贸易发展的基本趋势

明末清初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转变时期。其间,传统的朝贡贸易日益走向衰落,私人海上贸易逐渐获得发展。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纷纷来华,不断拓展与中国的贸易。在经历了明清鼎革之际的“禁海”和“迁界”后,清政府于1684年全面解除海禁,分别设立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粤海关四大海关,中国海外贸易进入四口通商时期。鉴于澳门的特殊地位,清政府于同年在澳门设立粤海关的分支机构——澳门关部行台,澳门港口被纳入广州贸易管理体系之内。按照当时规定,葡萄牙商船仍停泊澳门,由中国商人载货下澳与他们贸易;其他国家的商船在澳门接受检验,领到航行准照并得到引水和通事后,一律驶入黄埔停泊,与广州十三行的行商交易。1757年,清政府下令关闭江、浙、闽三海关,仅留粤海关一口,中国海外贸易由此进入广州一口通商时期。将中外海上贸易限于广州一口,由广州十三行的行商垄断经营,以广州为贸易场所、以黄埔和澳门为广州的外港,由此构成了清代中叶中国海外贸易的广州独口通商体制,即外商所谓的“广州体制”(The Canton System)。

一 广州一口通商体制下的中西贸易

1.西方来华贸易的规模

在广州一口通商体制下,西方国家对华贸易主要集中到广州口岸,而且规模不断发展。西方主要国家先后组织了对华贸易的公司。18世纪末期,每年入泊黄埔、来广州贸易的外国商船已经接近百艘。据统计,1758~1838年,粤海关登记的外国商船共计5107艘,年均为63.8艘[1]。到19世纪初期,每年来华贸易的外国商船更达到100多艘,每年的进出口贸易额亦空前增加,达到每年数千万元。据当时生活在澳门的瑞典商人龙思泰统计,1832~1833年度,来华贸易的外国商船合计达140艘;仅英美两国的贸易额即达57372660元[2]。西方国家来华贸易的总体规模有了空前的增长。

2.中英贸易关系的重要地位

16世纪中期以来,西欧国家的力量对比也在发生重大变化。西班牙、葡萄牙相继走向衰落,英、法等国则逐步兴起,尤其是英国。18世纪中期,英国率先开始了工业革命,迅速提升了国家的经济实力,到19世纪20年代,英国已被称为“世界工厂”(The Workshop of the World)。西欧国家力量对比的变化,反映到中西关系上,表现为西方国家在对华贸易中的相对地位发生了重要变化,英国在对华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成为中西贸易的主体。到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初期,英国已经牢固地占据了中西贸易的主导地位。19世纪初期,每年来华的英国商船达到数十艘,几乎是其他西方国家的总和,贸易额也遥遥领先于其他西方国家。据统计,1832年来华英国商船共计87艘次,进出口贸易总值达到40637514元[3]。中英贸易关系日益成为中西贸易的主体,与此同时,中英冲突也日益成为中西冲突的主体。

3.十三行的地位与作用

在鸦片战争之前,西方国家对华贸易由广州十三行垄断经营。尽管学术界对于十三行的起始时间尚有不同意见[4],但可以肯定的是,及至广州一口通商的广州体制形成时,十三行已经在中西海外贸易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且构成广州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亲历者美国居华商人亨特描述:

行商,或者按中国人的称呼叫做洋行商人,有十三家之数,经北京的帝国政府发给特别执照,准与外国人贸易,并要求管理监督他们,还要为他们担保,不让他们违犯法律或不遵守老规矩,所以又称为保商。他们享有控制整个广州港对外贸易的垄断权……他们联合起来的职能,是作为地方政府与广州外国侨民之间的一切事情以及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媒介。[5]

十三行作为享有垄断地位的贸易机构,负责收购外国公司进口的洋货,并为外国公司承办出口华货。关于十三行的作用,依据梁嘉彬诸先贤的研究概述如下:乾隆十九年(1754年),政府更令以后凡外船之船税、贡银、出口货税等事,俱由行商负责;乾隆二十年(1755年)复申非属行商团体内之买卖人不得参与外国贸易;外洋夷船到粤贸易,其行市、课税等向设行商代理,于各行商内择殷实之人作为保商以专责成;外人到粤须寓居行商馆内,并须由行商负责稽查,购买货物须经行商之手;外商有大小事情不得径直申诉大府,须得由行商转递;比至乾隆初年,广东对外贸易纳饷诸务俱由十三行行商办理,行商遂独享外洋贸易之利;公行性质原属专揽茶丝及各大宗货易,乾隆四十年(1775年)重组后权力日渐扩张;保商对外商及其船舶、水手之一切行动负责;外商只能将货物卖与行商,欲购入丝茶等货亦须委托行商办理;行商须在官吏与外商之间充当媒介,并须监视外商使其服从禁令及各项通商条例;外商上省下澳须由行商代为向政府请领通行证[6]

总之,十三行是清政府有限开放政策的产物,充当外商与中国市场之间的中介,负有经营贸易和监管外商的双重使命,具有封建体制的特征。

二 澳门海上贸易的发展与演变

明朝嘉靖年间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后,将其纳入了他们所经营的欧亚国际贸易航线,同时得益于明朝政府的特殊政策,澳门港口经历了大约半个世纪的独占性繁荣。明清鼎革之际,澳门葡萄牙人经受了禁海和迁界的考验而幸存下来。清政府实行四口通商后,澳门各条航线的贸易相继恢复,但是,由于受到其他国家来华贸易商人的竞争,澳门作为广州唯一外港的独占性地位被打破,在中国对外贸易中不再占有显耀地位[7]。在广州一口通商时期,作为广州的外港,依托广州的特殊地位,澳门港口的海上贸易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并且在诸多方面发生了值得注意的变化。

1.船队规模与航行密度

18世纪60年代以降,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低潮后,澳门海上贸易开始恢复。商船队伍规模逐渐得到恢复。在1770~1834年有统计的24个年度,澳门商船数量为530艘,年均22艘,已经接近清初雍正年间题定的额船规模(25艘)。随着商船队伍的恢复,海上航行日趋活跃。1784~1805年,澳葡议事会共向葡船发出航行护照371件,年均18件。以此为基础,航行次数也明显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760~1817年,澳葡商船实际完成航行601次,年均13次。考虑到统计数据的不完整、航线长短的差异和航行灾害等因素,可以肯定,绝大部分商船实现了预定的航行目的。从商船队伍的规模、议事会发放的航行护照数以及实际完成航行次数来看,在1760年以后的大约半个世纪中,澳门海上贸易有所回升,已经接近南洋贸易禁令期间的水平[8]

2.主要航线相对地位的变化

18世纪末19世纪早期,随着商船队伍的恢复,澳门商船在西起毛里求斯(As Ilhas Maurícias)、东到摩鹿加群岛(As Molucas)的广泛区域内挂帆往返,而通向美洲东北海岸和里斯本的大西洋航线,亦成为澳门商船的重要航行区域。

在原有航运网络中,港口的功能以及各条航线的相对地位发生了变化,一些港口仅作为航行过程的中转港,而另一些港口则成为澳门商船经常出入的终点港。在传统航线中,印度海岸各港口特别是孟加拉的重要性显著增强,澳门-印度航线成为澳门商船最重要的航线。澳门商船不仅保持着向印度各口岸航行的连续性,而且在较多的年份商船维持着较高的航行密度。与此同时,新的航线开辟出来。18世纪后期,澳门商船开始航行东非口岸,在航行抵押借款文书和航行护照中,多次提及弗蓝萨岛(Ilha de França)、毛里求斯和莫桑比克(Moçambique)。经过澳葡议事会的长期努力,流亡巴西的葡萄牙摄政王于1809年签署了批准巴西与澳门自由贸易的敕令,澳葡商人多年来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澳门-东非航线和澳门-巴西航线的开辟,是澳门海上贸易航线最显著的变化,它进一步拓展了澳门港口的贸易视野,为澳门商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

3.进出口货物构成

广州一口通商时期,澳门贸易的货物构成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鸦片贸易的急增、印度洋沿岸贸易量的增大、输入里斯本的中国货物的增多等。以进口贸易而论,鸦片已经成为澳门进口贸易的支柱产品。19世纪初期的数十年间,澳门的鸦片进口量一直保持每年2000多箱的记录,有些年份甚至高达3000箱。就一般货物的进口而言,原有的各种入华货物在进口贸易中的相对地位发生变化,更有一些新的产品进入进口贸易的行列。来自印度的棉花,在19世纪初期的几十年间,成为仅次于鸦片的主要进口商品,每年进口15000~20000包。来自菲律宾的大米也有显著增长。根据澳门港口登记,1835年1月2日至7月11日,仅西班牙商船就从菲律宾运进大米383702包[9]。自印度进口的檀香木也大大超过帝汶檀香木。以一般货物的出口而言,在经常输入葡萄牙的华货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各种茶叶、陶瓷和织物。随着巴西航线的开通,直接输入拉丁美洲的中国货物种类增加,包括茶叶、药材(中国根、大黄等)、各种质地的布品(普通细丝、南京丝、手帕、被服、衣褂、缎质床单、南京棉布等)、纸画和绢画、扇子、女性饰物、漆器、普通陶器、陶罐、瓷器、“澳门瓷”、家具、艺术品、烟花等[10]。澳门出口贸易结构的这一变化,扩大了中国市场与拉美地区的贸易关系,给东西方之间的经贸、文化交流注入了新的活力。

4.商船来源国籍结构的多元化

在广州一口通商时期,澳门港口的进出口商船来源国籍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其基本趋势是国籍结构的多元化。首先是菲律宾的西班牙船进港艘次显著增多。据港口报告,自1835年1月2日至7月11日,有19艘西班牙商船向澳门港进行了51次航行[11]。另据1838年《澳门宪报》资料统计,自1838年9月11日至12月26日,进出澳门港口的英国商船分别有39艘和32艘;另有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美国、法国等国商船数艘[12]。进出澳门港口船舶国籍之多元化,是清代中叶澳门海上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晚清时期影响澳门海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