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猫眼”看中国(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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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度

防范城市“新动态贫困”[1]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的扶贫工作作出详细部署。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贫困也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特征。中国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有大量的农村人口陆续转移到城市,其中部分人员成为城市中的新增贫困人口,造成城市“新动态贫困”问题。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城市化导致的新增贫困人员主要有两类:一是部分失地农民,包括城市边缘土地被征用的农民、离城市较远的承包地全部转让出去的农民;二是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部分失地农民易成为贫困人口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导致城市“新动态贫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失地农民可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石。失地农民是城市“新动态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这是因为当前的制度安排致使失地农民很容易陷入贫困之中,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征地补偿制度。常用的征地补偿以土地一年的农业经营收入作为补偿基数,再乘以一定的倍数,得出补偿的总数。这种方式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补偿标准对农民不公平,传统的农业经营收入比较少,经征地方核算后往往还会进一步减少,导致补偿的基数较小,同时所乘的倍数也不大;二是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使农民失去可持续的收入来源。一方面,一次性支付的金额不是很大;另一方面,部分失地农民文化素质不高,缺乏非农工作技能,难以找到稳定的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失地农民就容易成为贫困人口。

二是城市生活成本日益攀升,加重进城人员的经济负担。中国目前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城市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如学费、房价、医疗费、幼儿园入托费、择校费、养老成本等。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一般比较低,仅仅购买住房一项,就可能需要还数十年房贷,甚至花费掉几代人的收入与积蓄。由于市区的房屋昂贵,农民工往往到远离市区的地方居住或者购房,既增加了交通成本,又带来很多不便。

三是进城务工人员收入水平往往不高,且歧视性制度削弱进城人员的社会福利。进城人员中的青壮年人口大多为初中文化程度,平均受教育年限相对偏短。低文化程度决定了其无法进入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就业岗位,因而难以获得较高收入。不仅如此,这部分低端就业人群还在很大程度上难以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经常受到失业和无收入的困扰。户籍制度等对进城农民的社会福利也有所妨碍,加重了农民工中的贫困问题。


[1] 第一作者,刊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