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同体的形塑:以社区文化中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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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区研究的三个维度

社区在原初意义上是作为一种联结方式而存在的,这种联结方式往往与地域生活中的个体同质性和共同性有密切关系,由此产生了基于地域要素上的社区概念和基于主观感受要素上的社群概念,前者如传统村落、部落社会等,后者如种族、族群、行会、职业共同体等。之后芝加哥学派把地域社区概念引入到城市社会,由此地域性社会关系与组织类型成为社区进而成为城市社会的基础,而后在社会系统理论的影响下,社区被视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和缩影,以至于在研究方法上试图以社区窥视社会。但另一方面,随着现代性的进展,国家力量开始切近到社区中来,如何把社区组织化,解决民主实践、地区发展、实现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成为重要问题,由此社区成为政治单元。而在政治单元中,随着“治理”理论的兴起和我国学界的引入及其政府的政策推动,政治单元话语往往被转化成治理单元话语。这种治理既包含了国家梳理、整理社会的意图,即垂直整合能力,也包含了社区成为一种组织类型,具有内部的治理结构,即社区内部各类组织的横向整合能力。最后,大众社会的崛起及其对地方组织与生产关系的影响,使得社区必须具备衔接大社会的功能,由此社区成为“社会型社区”或“类社会化”的社区,如何满足需求、提供具有社区感的进而具有公民意识的社会服务成为重要选择。作为联结单元的社区、作为政治单元的社区和作为“类社会化”单元的社区,最后都被各种社区发展运动、社区复兴方案与社区再造计划等政府政策所吸收,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一 作为联结单元的社区

在古典社会学时期,社区或共同体是作为联结方式的意义而存在的,并一直成为社区社会学的研究基点。滕尼斯(T?nnies)从类型学和变迁的角度最早提出了社区概念,并与社会做了对比:“共同体是持久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1]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社区是以血缘、地缘、亲缘和共同生活的天然属性构成的,这些天然的属性就是“本质意志”,这种本质意志表现为意向、习惯、回忆,与生命过程密不可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社会则是“选择意志”联合起来的,这种选择意志的表现方式为权力、法律、制度的观念等,是一种机械的合成体。这种本质意志所联结起来的社区,既可以是同一类属的社会群体,如家族、宗族、部落等,也可以是地方性的共同体(local community),如村落、聚集点。但即使是地方性共同体也依然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群体属性,具有共同的信仰、生活习性、面对面的互动,甚至是相同的生产特性,由此构成“生产生活共同体”。滕尼斯强调这是个类型学的概念,不是对应于纯粹现实的,在现实中两者往往相互渗透,但作为一种类型它还具有社会变迁的功能,即从中世纪向现代的整个文化发展就是从“共同体”时代迈向“社会”时代的趋势。

在鲍曼(Bauman)看来,滕尼斯的共同体特征是基于相互的、联结在一起的情感的“共同理解”才得以保持根本性的团结,这种共同理解的自然而然性的原材料就是由“同质性”(homogeneity)和“共同性”(sameness)构成的[2]。同质性和共同性恰恰是社会群体的物理内核,即构成社会群体的结合方式这一社会事实。这一点,涂尔干(Durkheim)有清晰的论述。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提出了两种类型的社会,即机械团结的社会和有机团结的社会,分别对应滕尼斯所说的共同体和社会,而且这种划分同样具有社会变迁的意义。在涂尔干看来,机械团结的社会是“同质的社会”,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用同样的谋生手段,拥有同样的习俗和信奉同一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群体,即由相似性而构成的共同意识和一致性;有机团结的社会则依靠分工使得人们的消费和生活相互依赖,分工使得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但又不能脱离整体。机械团结的社会主要对应于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或者农业社会),而有机团结的社会主要对应的是工商业社会。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尤其是在乡村地带,大家都从事农业生产,社会阶层较为单一,这种小农生产的同质性和共同生活的经历使得他们志趣较为相似,从而能够形成社会群体的“生产生活共同体”。当然,这种地域上的社群共同体的理想模型要存在,最好是小的、自给自足的和同类型的。因为小的,才能使它成为所有成员眼里的一切,自给自足给共同体内的人提供所有的或多数的活动和需要,小的共同体是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安排[3]。小的、自给自足的同质性共同体所对应的往往是传统村落共同体,它们会具有很强的群体团结意识,因为大的、非自给自足就会产生交易系统与分工,进而带来同质性的瓦解。因此,如果从客观性上来理解地域性的社群共同体,它只能是一种过去的天堂[4]

为此,韦伯(Weber)开辟了另一条社群共同体的研究路径,即舍弃从客观结合方式来看社区,采用参与者的主观感受来定义社区。他说,“在个别场合内,平均状况下或者纯粹模式里,如果而且只要社会行为取向的基础,是参与者主观感受到的(情感的或传统的)共同属于一个整体的感觉,这时的社会,就应当成为‘共同体’。如果而且只要社会行为取向的基础,是理性(价值理性或目的理性)驱动的利益平衡,或者理性驱动的利益联系,这时的社会联系,就应当成为‘社会’”。[5]这样,共同体就变成了具有亲切的与紧密的社群意识的社会群体,既包括拥有地域特征的社区组织,更多的是包括种族、族群、民族国家、拥有共同地位、观念、身份或职业的社会群体或社会团体,甚至各种想象的共同体或者虚拟的共同体。社会学家艾瑞特·休斯(Everett C.Hughes)和海伦·休斯(Helen M.Hughes)认为,“一个群体之所以成为一个族群,并不是由于它可以被测量的或被观察到的区别于其他族群的差异程度,相反,这是因为在群体内和群体外的人都认为它是一个族群;群体内和群体外的人们的语言、感觉和行为让它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独立的群体。”[6]

作为一种地域性的联结社区概念,则出现于20世纪20—30年代,芝加哥大学的一批学者开始使用城市生态学的分析理路研究社区,并开创了城市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城市生态学把自然地区或社区作为最基本的分析单位,并且把社区概念引入到城市,而不是滕尼斯、涂尔干等人所强调的传统村落单位。不过它这里的社区既可以是上流社会或一般居民的居住区,也可以是一个自然地区,还可以指整个芝加哥城市,研究的关注点是对整个区位的社会关系的解读。如帕克(Park)使用自然地区这一概念作为社区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他认为自然地区是自然竞争作用的产物,“不仅告诉我们关于任何特定地区的情况,事实是什么,而且只要他们具有一个地区自然和典型的特征,他们就能建立一种关于相同类型的其他地区的假设。”[7]沃斯(Wirth)则从人口规模、密度和异质性的构成来解释城市作为一个“类社会”的生活方式[8]。此外,安德森(Anderson)的《流浪者》(1923)、斯兰舍尔(Thrasher)的《帮派》(1927)、左布夫(Zorbaugh)的《黄金海岸和贫民区》(1929),沃斯(Wirth)的《贫民区》(1928),肖(Shaw)的《一个越轨少年的自述》(1930)以及克莱西(Cressey)的《出租汽车舞厅》(1930)等都沿着这一学派的基本理路进行研究,即社会的地区分析与因素生态学(各种独立的或连接的关系等)。由此,由地域性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互动、交往和情感归属三大要素分析最终确立了地域社区的经典意义,如之后的一些社会学家大都采用这一功能定义,并就区位生态学做了一些改进,如哈利(Hawley)、贝瑞和肯萨得(Berry&Kasarda)、菲利普斯(Phillips)、波普诺(Popenoe)等。哈利认为,社区内当地人口适应环境时,互相依赖的生态学系统在不同群体和组织间得到发展,由此“相互依赖”应成为生态学的主要原则[9]。贝瑞和肯萨德认为,可以运用因素分析来做社区研究,并指出社会经济状况、家庭情况、种族、居住迁徙和人口与功能规模5个因素可以解释美国社区的许多变化或不同[10]。随着1933年帕克访华,费孝通等一批青年学生开始引入和翻译这一概念[11],并由于这一批学人在我国社会学研究上的崛起,芝加哥学派的社区分析成为我国社区研究的一个基本范式。

到了20世纪60年代,系统理论开始在社区层面得以应用,开始强调社区作为一个互动的领域,不论是在地域社区还是非地域社区。如萨顿(Sutton)认为社区性取决于以下三个维度:行动与当地性有关、角色由当地性所认可和当地人的参与[12]。鲁宾(Rubin)认为,居住地、乡镇和城市已停止作为工业社会的流动人口的有意义的身份的聚焦,已看不出承受地域元素的概念,社区可以看成个体连接到更大的社会互动中,如宗教群体、职业群体或者其他组织中[13]

正如布彻(Butcher)所言,作为一种联结性的社区应被定义为三个核心要素:作为一种特定的组织社会关系的方式、作为一种社交方式与社会认同的总体质量,承担相互行动的能力[14]。这样的联结既可以是处于地域上所形成的惯习、经历和想象,也可以是非地域上形成的各种分享经历、权利与责任、意义及其观念的关系网络,如劳工共同体、中产阶层共同体、各种职业共同体、趣缘共同体等,甚至这样的网络可以是不在场的,如安德森(Anderson)的“想象的共同体”,即民族[15]。但是作为联结性的共同体它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同质性,在前现代社会,这种同质性基本上是全方位和一元化的,如共同的职业、生活经历、共有信仰和习惯基础,而在现代社会,同质性逐渐从全方位变成“某方位”,或基于信仰、信念、职业类同或者趣缘等一个主轴,但是具有较强的整合功能。但是基于联结基础上的地域社区,在现代性的影响下逐渐开始弱化,市场、社会、国家及其全球化的影响逐渐消除了它的“密封性”(因为密封性可以通过对外界的排斥来建立自我和认同),人们越来越与外部世界发生关联,但是作为一种组织或者更小的邻里群体等非正式群体的共同体却在现代社会得以发展[16]。所以萨默威(Somervill)提醒我们要区分共同体概念中的边界性(Boundedness)与联接性(Bondedness),他认为联接性是共同体的本质,而边界性是用来处理共同体内外关系的[17]

从作为联结单元的社区研究出发,无论是经典时期还是当下,基于社区成员之间的团结性、互动与可分享性及其与大社会的衔接性是社区的基础功能。因此,在实践中的社区建设,任何的组织化、制度化、综合体化等政府在社区的治理和市场在社会的进入,都必须以这一基础功能的实现作为根基。不然,社区建设就成为无根基的“漂浮物”,难以产生认同、边界、情感与归属等非物质性的社会事实。

二 作为政治单元的社区

作为政治单元的社区概念,则与国家迫近密切相关,因为无论是作为地域社区还是“脱域”的社群社区,都会成为国家治理的一个对象。国家从社会中产生,就会有自己的运行逻辑,并且在此基础上通过赋税汲取方式和政策、制度甚至行政等方式来进入社会。用斯科特(Scott)的话说,就是国家有自己的利益和视角,“社会成为国家管理和改变的对象,意图在于使之走向完善。一个进步的民族国家要按照道德科学的先进标准操作社会。……人工的、被操作的社会完全有可能被按照经过思考的、理性的和科学的标准设计,而不是习惯或历史偶然性的产物。”[18]而社区(包括英语世界中所说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必定会被国家权力与权威所关注。博克斯(Box)认为,美国的社区治理分为四个阶段:一是17—18世纪的精英控制的阶段,主要是由一些富有的人、宗教人士等精英来进行封闭式的社区自治;二是19世纪的民主时代,实行民主化的选任委员会制度来进行社区管理;三是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市议会—城市经理制度,职业经理人成为社区的主要管理者;四是21世纪回归到非职业人员和公民来控制社区的时代,公民的角色要从政府服务的被动消费者变为社区治理的主动参与者[19]。不过这种分类主要强调了参与者的类型学,对于政府的介入并没有进行细致的分析。博克斯还认为,美国社区建设实际上有三个历史背景或者说是往昔价值,即地方控制、小而富有回应的政府和作为顾问而不是控制者的公共服务职业者[20]。也就是说,这种地方控制主要是一种自治类型,如同托克维尔研究美国民主时所说的,乡镇(也是美式社区的一种类型)自治精神和社团自组织,它是民主的习得地、训练场和自我决断能力提升场所[21]

在西方社会,政府与权威介入社区主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是新殖民主义和之后的新自由主义,前者认为社区需要提升、现代化和重新翻修,后者认为社区居民需要对他们未来负责,做一个积极的公民行动者,社区要应对全球化的挑战[22]。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经济遭到巨大破坏,住房、教育和福利供给紧张,同时在20世纪50年代贫困、失业已经在城市社区内批量出现,且单靠地域性共同体或者慈善组织、社群共同体已经难以继续提供有效的供应,由此,国家的介入被赋予厚望。进入70年代后,随着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的兴起,市场被进一步纳入进来,强调市场与国家的协同,提出了“社会市场”和私人市场的重要性以鼓励竞争,对社区赋权来解决城市与社区问题,使社区适应更大的经济和社会的变化。

沃伦(Warren)采用社会系统理论,提出理解社区作为社会宏观系统的节点须注重两个概念,即垂直整合与水平整合。垂直整合是社区不同的社会单位和子系统与社区外系统之间结构与功能的关系,水平整合则是社区不同的社会单位和子系统相互之间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23]。在垂直整合中,国家、市场与公司就要进入社区,并且社会的变迁会强化垂直模式。在沃伦的垂直模式中,社区内部的单位实际上都有外部系统的对应,如社区的教育机构会对应国家的教育部门,城镇或社区会对应政府,社群性的志愿协会对应国家协会,如同我国当前社区建设的内部系统会对应国家和市场一样,如社区群团组织对应国家的群团组织,社区居委会对应乡镇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应当地的党委,社区学院对应教育部门,各种农业合作社对应政府农办,等等。

表1-1 沃伦的水平整合与垂直整合及当地的功能[24]

而对社区权力的研究方面,研究者们开始关注“为什么不同的社区会有不同的权力分配”和“权力分配所带来的后果”。莱瑞(Larry)认为,地方权力分配的多元化是对日益增长的所有权缺位、对技术专家更加依赖和对政府的更多控制和影响的反映[25]。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联结性社区的同质性开始逐渐消解的时候,社区呈现出了更多的社会化特性,如此权力的介入变得更为简单和易行,从而使得政治的内涵受到重视。政府可以通过住房、司法、环境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项目和政策进入社区,从而对社区发展产生影响,在进入的过程中,是建立“合作关系”还是“垂直管控”或是“社会市场”,将受到外部制度系统及利益博弈的影响。比如博尼恩和奥尔森(Bonjean,Charles and David Olson)认为社区权力由合法性、明显性、意识整合和影响程度或分权化四个维度构成,并适度调和了精英主义和多元主义在社区权力上的对立[26]

表1-2 博尼恩和奥尔森的社区权力的四个维度

由于欧美社区建设深受自治理念的影响,社区很大程度上不是政府规划的社区,地域上社区的概念即可以指城市、乡镇或自然形成的地区,因而这个边界性是非常有弹性的。不过即使如此,地方控制或者自治依然是美国、加拿大社区治理的主要特性,此外,服务原则、理性原则、责任原则、规模原则等也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原则[27]

从政治单元的社区研究来看,现代社区往往处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交叉点上,其主要关注点是社区的政治属性与治理属性,如边界与民主(参与、实践及其公共性)、权力获得与权力分配、社区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社区治理结构与机制等,其分析视角往往转向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结构—功能主义、行动者理论、组织与制度分析等。

三 作为“类社会化”单元的社区

随着大众社会的崛起,流动性、异质性、变迁深度植入于现代社区,熟人关系网络和共同习惯所形成的同质性、紧密性正在演化为非熟人关系和流动性关系,信任关系由人格信任转为角色信任,地域性社区对于人们各种需求和功能的满足正在下降,社区成了人们居住的场所和优先交往的区域,特别是各种职业人群更是如此。特别是在欧美发达国家,随着标准化、技术化和理性化等大众社会的兴起,社区内部的价值认同、社会资本、行为方式和集体动员能力已经降到相当低的程度,以至于出现了“独自打保龄”的社区衰落现状[28]。既然大众社会已经成为常态,那么地域社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意义何在?

不过帕森斯(Parsons)的“类社会化社区”似乎提供了分析的可能性。这种社区并不否认社会变迁和外部系统因素在社区中的影响,原有的紧密性、同质性社区逐渐演化成“社会型社区”,成为社会的一个单元,但社区还存在着特定的功能性满足。这种功能性的满足除了心理和地域独特的结合之外,更多的则是社会化服务的供给。因为大型的国家或者市场难以有效地对接地方性的需求,这些小的、有组织载体的社区就成为承接的对象,如同沃伦所说的,社区应成为更大社会的一个缩影,尽管人们的区分可能不是基于社区的价值观、准则和方式,但他们都需要政府、市场提供的各类服务在所在地域有个连接点[29]。他们同样需要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高质量生活,包括公共安全、强劲的经济、医疗保障、教育机会、干净健康的自然环境和适度的人口规模,同时还需要个人自由、完全平等、公共友爱、有代表性的,并能作出回应的政府、地方认同和居民异质性[30]

为此,在欧美国家的政策层面,可以由两种方式推动社区存在的必要性:一是把联合国为发展中国家打造的社区发展计划应用于发达国家贫困或者失落社区的建设,通过社区发动专家、职业经理人和社区成员参与,来制定社区发展方案和项目,通过解决地域性社区问题来凝聚共同感、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社区繁荣;二是以“社群的方式”来解决社区问题和社区服务,从地域性社区内部衍生出各种志愿者团体或者社会组织,来为各种居民提供各类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31]。这种社群服务方式,在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之下,将会形成一个社会市场,它是对应市场社会的,市场社会主要是社会领域的市场渗入和“殖民”,强调利润和资本对社会的强制,如教育市场化、医疗市场化、住房市场化,等等,而社会市场强调的是市场是嵌入在社会中的,如同波兰尼(Polanyi)所说的,经济是嵌入在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中的,市场仅仅是某个制度设置的附属特征,它受社会权威的控制与规制[32]。社会市场,是通过社会组织、居民联合体或者居民参与等方式进入社会服务领域,通过定向购买、委托合同、竞争性投标等方式来实现各种基于社会需求的功能性服务,如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贫弱者服务、环境保洁服务、居民共同体服务等。毫无疑问,地域性社区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和需求,也可以通过社会市场的方式加以满足,如专业的社工组织机构以政府购买和社会资助的方式来进入社区或者社区联合体(跨社区),为居民提供更为专业化、精细化和品质化的服务。如此,对社区的关注不再仅限于居民的联结方式、治理架构,而是服务共同体的构建,通过社会化服务来满足各种“类社会化社区”的需求。

不过,社区的社会化服务,并不是简单地把社区居民作为个体化的消费者,而是积极的行动者和积极的公民[33]。它是一种被服务和主动服务相结合的主体,通过参与和行动实现个体经由社区走向社会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互惠、志愿、组织权、公共精神与公共责任。帕特南(Putnam)在此使用“公民社区”概念,指涉有公民心的公民和团体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只有存在公民组织、公民个体的相互信任和普遍互惠这种社会资本,公共参与、公共责任、社区关怀及其民主才得以可能[34]。在布彻看来,社区积极和基础的意涵在于有能力进行集体行动[35]。社区中的个体行动者依据自己所处的位置,并在这一结构中以特定的方式行动,而这种位置、结构与行动方式构成了实践。布迪厄(Bourdieu)认为,实践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卷入身体经验和行动,是非正式的和自发无意识的,这就是惯习[36];另一种是正式的和卷入场域,场域应视为“一种网络或一种排列和在位置中的客观关系”[37]。因此,社区也就成为大众社会中具有社区行动者的产物,它暗含着作为集合体的行动者,通过交往、参与、承认和分享身份等实践方式来连接惯习与场域。

作为“类社会化的社区”是大众社会与社区交集的产物,用社区与社会连续谱的观点来看,它是社区往社会走向的中间状态,是一种“社会型社区”,其所关心的问题是行动者在实践中的维度,它是一种在集合中的积极行动者,权利、责任、参与、公共精神等在实践中得以生发,而这种生发与服务共同体的构建密切相关。

四 小结

社区研究三个维度,即作为联结单元的社区、作为政治单元的社区和作为“类社会化”单元的社区,在中国社区建设与实践中的价值定位与阶段性的建设策略上有重要的意义。在从城市居民区转向城市社区制度的过程中,社区首先被定义为治理单元,通过组织化、制度化、基础设施化和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来完成对基层社会的改造,实现国家对基层社会“管理有序”的目标。而后,人们发现在这一过程中,仅仅强调政府在社区的治理,社区与社会是动活不起来的,因此又开始注重多元参与和社区服务,以提升与政府、社会及市场的衔接程度,强调参与、公共性、社区与个体能动性等。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依然可以发现缺乏社区意识、情感与交往,一些地方进而开始关注邻里、互动与交往、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由此社区的联结功能开始启动了。这一进展无不提醒我们,社区建设必须把治理单元和“类社会化”单元附着在联结单元的根基上,如果社区丧失联结功能,治理与服务及行动功能将不得不面对个体化的人和个体化的社会,“社区”一词也就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