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评价
一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及其短板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2019年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总抓手,对当前做好全国“三农”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做出全面安排。6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党的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组织领导、主要任务、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考核监督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进行了修改,《乡村振兴促进法》也正在制定中。
在2018年和2019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指导下,各部委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件及其方案,开展了改革试点并细化了支持政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尽快落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市县也陆续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其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由此可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两年多来,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其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一些改革试点和重大行动计划也在积极有序推进,为下一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应该看到,虽然目前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但要使规划和政策真正落地并得到有效实施,还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重点是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要求,集中力量弥补短板,加强薄弱环节。这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离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是乡村振兴的短板所在。
1.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严重缺位
近年来,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但其管护一直严重缺位。一是“重建设、轻管护”倾向明显。各地普遍存在重视短期项目建设、忽视通过项目维护获取长期效益的政绩观念取向。工程建好后,“谁来管理和维护”没有得到明确,往往是区级管得到而看不到,村级看得到却管不了。二是管护技术标准缺乏。一些地区的公路、河道等具体管护技术的规范性较差,缺乏统一标准。三是管护队伍素质水平不高。现有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人员队伍年龄偏大,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不高,无法满足有效管护的需要。且由于相应工资标准普遍较低,缺乏人才吸引力,发展后劲不足。
2.农村交通设施建设质量不高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是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路网结构逐步趋于合理,“断头路”“卡脖路”等逐渐减少。但是,农村交通设施质量和水平普遍较低。一是建设“重速度、轻质量”。很多农村交通设施工程将建设速度作为考量的首要指标,造成农村交通工程实施时为追求速度而降低施工标准。二是“重建设,轻养护”。地方政府对农村交通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远大于养护,造成农村交通设施损耗严重。
3.农村供气和环卫设施水平低
与城镇相比,农村供水供气设施水平仍有较大差距。2018年,全国村庄供水普及率为77.69%,比城市低20.67个百分点;而全国村庄燃气普及率仅有28.59%,同期城市已达到96.70%。更重要的是,农村环卫设施水平低,地区差异大。近年来,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中,尽管垃圾治理和厕所改造推进较快,但污水处理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2017年,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81.7%;而2018年全国乡的污水处理率仅有18.75%,其中污水厂集中处理率只有11.12%,同年全国乡的生活垃圾处理率尽管达到73.18%,但无害化处理率只有32.18%。
4.城乡信息化差距依然较大
近年来,中国农村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信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网民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年底,中国行政村通光纤比例已达到96%,4G网络覆盖率达95%。但是,目前城乡信息化差距依然较大。2018年,全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38.4%[1],远低于城市和全国平均水平。根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9年6月,全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25亿,仅占网民总数的26.3%;而农村地区非网民规模则占全国的62.8%,非网民仍以农村地区人群为主。另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全国农户上过互联网手机的比重仅有47.8%。使用技能缺乏、文化程度有限和收入水平较低是影响农村互联网普及的主要原因。
(二)农村公共服务短板
1.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供给主体单一和经费投入不足,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在教育方面,近年来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快速推进,截至2019年年初,全国已有2717个县(占92.7%)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但相对城市而言,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呈现城乡两极分化的现象。在医疗卫生方面,全国80%的医疗服务资源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村医疗资源难以广泛惠及农民群体,农民的就医经济负担距离中国2020年的卫生发展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仍有一定差距。在养老方面,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单一,养老服务设施和人才缺乏,社会化服务严重滞后,农村社区养老院覆盖率仅相当于城市的1/2,托老所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仅相当于城市的1/5。[2]在文化方面,农村公共文化投入不足,文化队伍力量薄弱,场地、器材等文化设施短缺,且利用率较低、闲置严重,农村文化工作缺乏新意,农村居民对文化消费的意识十分淡薄。在网络和空巢时代,文化设施缺短与闲置并存以及资源空间错配,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的关键问题。
2.农村社会保障标准和水平低
自2014年以来,国家将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农民收入水平有限,加上保险意识不强,大多只愿意选择低档次保险,致使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不足,给付额度有限,保障水平较低。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薄弱,参保积极性不高,现阶段家庭保障依旧是农村最主要的养老保险方式,依靠血缘关系构建的家庭依旧是最坚固的保障,但随着其子女不断迁入城市,农村家庭出现了成员空位现象,导致老人无人看管和照料的情况日益严重。农村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偏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社会救助方面,绝大部分地区城乡低保仍未接轨,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领取到的救助资金远低于城市人员领取到的资金。2018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标准为402.8元/人·月,比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低30.5%;农村特困人员人均救助供养资金支出为6745.1元,比城市特困人员人均支出低36.7%。
3.农村公共服务经费投入少
目前,中国仍有近40%的人口常住在农村。与城市相比,农村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治理等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明显不足。例如,农村医疗卫生经费投入不足,既造成农村卫生资源数量上不充分,也造成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难以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政府在农村养老投入上更多地关注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普惠性政策投入不足、农村养老经费投入不足、场地建设投入不足等,造成失能、空巢等老人养老服务短缺。如果以人口作为参照,农村居民人均占有的公共服务经费远低于城市居民。2016年,农村人均卫生费用只有城市的41.3%。2018年,全国村庄人均拥有排水设施建设投入(按常住人口计算)只有城市(按城区人口计算)的15.7%;人均拥有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只有城市的17.5%。
(三)农村科技和人才短板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这是制约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着人才短缺的难题。一是农民科学和文化素质较低。2018年,全国乡村文盲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高达8.07%,其中女性高达12.17%,呈微弱上升趋势。另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1.7%,其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43.4%。二是各级各类乡村建设人才严重短缺。目前,全国乡村实用人才严重不足;新型职业农民近年来虽然增长较快,但其占乡村就业人员的比重仍然很低;农业科技人员总量不足,专业技术和年龄结构不合理,且主要集中在县(区)和乡镇机关;农村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滞后,中高级技术人才缺乏。2018年,全国村卫生室人员学历在大学本科及以上的仅有0.7%,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仅占0.6%,而且老龄化严重,60岁及以上的人员比例高达23.7%。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医疗、护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者、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均严重缺乏。三是乡村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目前,农村人才培养主要集中在种养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难以适应乡村振兴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同时,由于缺乏平台、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农村人才普遍存在“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乡村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流失严重;乡村医生则面临收入低、行医风险大、养老无保障等问题,弃医外出务工人员增多。
(四)农村环境治理短板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从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人居环境不佳为代表的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从农业面源污染来看,中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增产高度依赖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学品,长期过量使用农药和化肥、大量使用地膜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产生的大量排泄物,导致了严重的耕地板结、土壤酸化、环境污染等问题。尽管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中国每公顷耕地的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已开始下降,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每公顷耕地的化肥、农药使用量仍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不容乐观。从农村人居环境来看,近年来农村“脏乱差”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但由于农村建设投资长期不足,导致农村人居环境仍然较差。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仍然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农户以柴草和煤炭作为能源的比例仍然较高,这种状况与城镇形成鲜明的对照,不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 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评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本部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划分为2035年目标和2050年目标,分别对应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值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值。通过构建包括农村产业现代化、农民生活现代化、农村生态现代化、农村文化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5项一级指标和30项二级指标(见表6-1)的评价指标体系,对2010—2018年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进行评价。为便于评价,我们将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程度在50%以下为现代化起步阶段,50%—80%为现代化中期阶段,80%以上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后期阶段。
表6-1 中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一)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程度评价
1.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实现程度按现有推进速度,预计总体上可达到2035年和2050年目标
无论是对标2035年目标还是2050年目标,当前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水平已经进入中期阶段。按照2035年目标值,2018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为66.1%,按年均复合增长率计算,自2010年起年均提高约3.5%;按照2050年目标值,2018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为54.2%,按年均复合增长率计算,自2010年起年均提高约3.6%。以2011—2018年的年均增速递推,到2035年中国总体上可以达到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值,到2050年中国总体上可以达到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值。但一些重要的分项指标或关键指标可能存在推进速度慢的情况,制约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需要进一步对各项一二级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分析。
2.四项一级指标中,农村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最高,农村生态现代化与农村文化现代化实现程度较低
以2035年目标为参照标准,考察农业农村现代化各一级指标的基本实现程度,2018年农村产业现代化(75.2%)、农民生活现代化(65.2%)、农村生态现代化(61.5%)、农村文化现代化(52.8%)均处于中期阶段。在四个一级指标中,农村产业现代化的基本实现程度最高,距离2035年目标的差距最小,农村文化现代化距离2035年目标的差距最大,是最为突出的短板项。
以2050年目标为参照标准,农村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依然最高,农村文化现代化成为最大短板。2018年农村产业现代化(64.2%)和农民生活现代化(50.3%)已经步入中期阶段,而农村生态现代化(49.3%)和农村文化现代化(42.8%)仅处于起步阶段。从长期目标看,农民生活现代化推进速度较快,表现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幅度大,农村供水普及率等生活条件改善明显,未来农民生活现代化水平提升的潜力较大。农村文化现代化进程相对滞后,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提升速度较慢,文化娱乐消费能力和水平不足。长期来看,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普及性与可及性将成为未来农村政策的重要导向。
图6-1 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程度分指标分阶段评估
(二)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分指标实现程度评价
1.农村产业现代化一级指标中优势项明显,其余三个一级指标都存在明显劣势项
以2050年目标为参照标准,发现当前农村产业现代化实现程度明显高于其他三项一级指标,其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程度最高(94.0%),成为维持农村产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优势项(见表6-2)。虽然参选村村民参选率实现程度较高,但该指标并不能反映乡村治理整体水平,目前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农民生活现代化、农村生态现代化、农村文化现代化三项一级指标的实现程度接近,这三项中都有较为突出的滞后项,如:农民生活现代化指标中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36.5%)、城乡居民收入比(37.2%)和农村燃气普及率(27.0%),农村生态现代化指标中每公顷化肥施用量(35.2%)和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20.0%),农村文化现代化指标中农村文盲率(12.6%)等,这些二级指标降低了所在的一级指标的实现程度。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需要针对各劣势项,找出具体问题和存在的差距。
表6-2 以2050年目标为参照标准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优势项与劣势项
续表
2.按照2035年目标绝大多数二级指标实现程度已经步入中后期,按照2050年目标有11项二级指标需要重点关注
按照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根据二级指标评价结果(见表6-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6项指标已经进入后期阶段,农业劳动生产率等17项指标已经进入中期阶段,农村文盲率等3项指标处于起步阶段。按照现有推进速度,绝大多数指标到2035年可以达到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值,主要短板在于农村基础设施(燃气普及率)、农村生态环境(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和教育文化程度(农村文盲率)等二级指标,这是后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需要关注的重点方面。
按照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值,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3项指标已经进入后期阶段,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等13项指标进入中期阶段,农村文盲率等10项指标处于起步阶段。对比各项二级指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程度和到2050年实现程度,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农村居民人均用电量、每公顷化肥施用量、每公顷农药使用量、每千农村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7项指标由中期阶段退回起步阶段。在2020年之后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这些指标项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整体进程。
表6-3 农业农村现代化二级指标分阶段进程评价
从上面的评价结果来看,在中长期内,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处理的重点问题,主要体现在10项处于起步阶段的二级指标上。农村产业现代化方面,需持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生活现代化方面,需重点加快以城促乡力度,大力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在收入、基础设施(电力、燃气)等方面的差距。在农村生态现代化方面,要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同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在农村文化现代化方面,要全面提升农村人口特别是低教育程度人群的文化素质,继续加强农村教育投入。在乡村治理现代化方面,需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以乡村全面振兴的远景为导向,农业农村现代化表现为从“农业强”到“农民富”再到“农村美”的典型阶段性特征
从目前全国发展态势看,农村产业现代化是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最重要的动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等指标增速明显,部分指标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在保证粮食自给前提下,以2035年目标为参考,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加快和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届时以农业现代化为核心的农村产业现代化将成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显著特征。
与农村产业现代化相比,农民生活现代化和农村生态现代化实现程度相对偏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虽然“农业强”“农村美”和“农民富”这三个目标是同时推进的,但由于其现有进程和推进速度的差异,反映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值的时间节点上,将呈现出从“农业强”到“农民富”再到“农村美”的阶段性变化。按照2011—2018年的年均增速估算,实现农村产业现代化2050年目标值的年份,大约比实现农村生态现代化目标值的年份早7—8年,而实现农民生活现代化目标值的年份略早于农村生态现代化。这体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的梯次性特征,加快实现“农民富”和“农村美”将成为难点所在。
三 脱贫攻坚的成就与挑战
中国到2020年的减贫目标通常可表述为消除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底线目标。“十三五”期间,中国连续开展为期五年的脱贫攻坚行动。根据截至2019年年底的进展情况,中国将在2020年如期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但是将面临攻坚期结束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挑战,以及贫困治理转型的新课题。
(一)脱贫攻坚战的总体成就
1.逐步实现贫困退出,将在2020年实现消除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目标
2012年年底党的十八大召开时,中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发生率仍高达10.2%,农村贫困人口9899万人,有832个包括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在内的贫困县。2015年年底,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至5.7%,贫困人口减少到5575万人。2016年起,中国开始逐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脱贫退出。其中,贫困人口减少数量每年都稳定在1100万人以上,贫困县退出数量逐年递增。农村贫困发生率到2018年年底下降到1.7%,达到世界银行界定的低于3%的消除贫困标准。到2019年年底,农村贫困发生率已下降到0.6%(见表6-4)。
表6-4 2016年以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县脱贫情况
中国的脱贫攻坚目标也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2030年发展目标的一部分。现有研究表明,中国现行贫困标准明显高于世界银行评估绝对贫困状况的1.9美元/天的贫困标准。[3]如果以世界银行标准衡量,中国历年的贫困规模和贫困发生率下降得更快。世界银行通常将贫困人口比例降至3%以下设定为消除贫困的目标。2013年,世界银行标准下的中国贫困发生率从上年的6.5%下降到1.9%,实现了消除绝对贫困目标。[4]2017年,用中国贫困标准衡量的全国贫困发生率下降为2.2%,实现了消除绝对贫困目标。到2019年年底,农村贫困发生率已经降至0.6%(见图6-2)。中国将在2020年实现的脱贫水平,是以更高标准对世界消除贫困目标做出的贡献。
图6-2 以中国和世界银行标准衡量的贫困发生率下降情况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世界银行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数据库(https://databank.worldbank.org/);2019年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率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2001/t20200123_1724700.html)。
2.贫困地区农民和建档立卡人口收入和消费水平以更快速度提高
脱贫攻坚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2015年到2019年,这个目标每年都得以实现,使得贫困地区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从67.0%攀升至72.2%。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8年首次超过1万元,并于2019年超过1.1万元(见表6-5)。与此同时,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消费水平也在不断稳定增长,从2014年到2017年,每年增长600元以上,从6007元增长到7998元;消费结构有所优化,吃穿等基本消费支出平稳增长,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发展改善型消费支出快速增长。[5]建档立卡人口收入数据尽管并不公布,但是有限数据显示,脱贫户收入水平几乎接近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的平均水平,2017年剩余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也达到3700元以上,明显超过了脱贫的门槛收入水平。
表6-5 2015—2019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情况
3.深度贫困地区正在向实现基本脱贫目标方向努力
中国的深度贫困地区有两种口径:一种是“三区三州”地区,其中的县大部分是深度贫困县,也有一般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另一种是以贫困发生率18%界定的深度贫困县,共计334个,一半以上在“三区三州”之外。2018年,334个深度贫困县减贫480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4.9个百分点,由11%下降到6.1%(见表6-6)。[6]2019年,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取得重大进展,“三区三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172万减少到43万,贫困发生率由8.2%下降到2%,整体上实现了对3%门槛的跨越。[7]
表6-6 到2018年年底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进展
4.农村人口生活质量和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脱贫攻坚使贫困地区农民,尤其是原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凡是实现脱贫退出的贫困县,其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平均增幅;凡是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都能够实现硬化公路、电力、通信网络的通达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和安全饮水的覆盖;建档立卡户都能实现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贫困监测数据显示,贫困地区农户居住竹草土坯房比重继续下降,管道供水、使用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以及饮水无困难农户比重继续上升,有基本卫生服务设施比例超过90%,能就近便利上学农户比重接近90%。
(二)脱贫攻坚面临的挑战
从当前的脱贫进展看,到2020年年末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已经没有疑义,但是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一部分挑战来自攻坚期内的现实问题,更多的则是如何确保攻坚期后稳定脱贫以及脱贫攻坚体制机制的平稳转型。
攻坚期内,也就是在2020年剩下的时间里,存在的挑战包括:第一,全部脱贫的要求相当严苛,部分地区和人群,尤其是部分深度贫困地区的发展基础仍然薄弱,脱贫基础不牢;即使在一个常态社会里,也总会存在一定比例的返贫、新生贫困、因懒致贫。全部脱贫要求还会在基层实践中发挥“双刃剑”作用,在激励各地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的同时,也会引发短期性脱贫措施。第二,实践中仍会存在一些脆弱性脱贫隐患,尤其是部分扶贫搬迁户后续生计安置不到位,部分产业扶贫和公益性岗位措施不稳定。第三,部分贫困县存在脱贫债务压力,有的需要额外举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第四,与扶贫投入力度相比,目前仍是只关注达到脱贫标准这个底线目标,对脱贫后致富关注不足。第五,2019年12月以来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尤其是项目开工、农民工外出就业、产业发展及产品销售等方面。
脱贫攻坚更多的挑战在于攻坚期结束后如何防止返贫以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具体而言,我们将攻坚期结束后存在的主要挑战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现有产业、就业等扶贫措施和成果如果得不到妥善延续,会对持续脱贫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新形成的扶贫产业、集体资产,扶贫资金对其他产业和资产的投入,包括光伏、扶贫车间和工厂,通过扶贫政策所形成的建档立卡户与企业的利益连接关系,就业扶贫服务,扶贫公益性岗位,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维护等。第二,现行精准扶贫机制和建档立卡系统的服务对象是9000万左右被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其中的绝大部分都能够实现稳定脱贫,保留的意义主要在于持续监测和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但是其对于向新确定的扶助对象的拓展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三,中国将进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阶段,无论是采用与收入中位数比例对应的相对贫困标准,还是采用某个更高水平的、以绝对值计量的贫困标准,贫困的性质都已经发生改变。反贫困战略、超常规大扶贫体制、扶贫政策和措施都将相应调整,但是要面对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下一阶段反贫困战略与政策有效过渡的挑战。第四,在攻坚期内适用的现行贫困定义和标准是适用的,但是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其标准不高、范围狭窄的局限性将很快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