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结语
因应对外开放而建立的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属于政府推动下的典型的外源性法治。虽然立法成就巨大,但法治运行效果并不佳。从社会的整体结构,尤其是现代政治社会的制度层面上,即从实现传统社会向以现代核心价值观(自由、理性、个人权利)为支撑,以市场经济、民主宪制和民族国家为基本制度的现代文明秩序的转变这个现代性之核心内涵的角度而言,一种良性的日常政治的常态机制并没有成熟而健全地确立、巩固下来,法治建设还处于早期现代的阶段,并没有真正完成国家建设任务。[58]市场经济法治创新旨在基于消费经济的发展而成就法治之下的善治之效,走出当前的法治迷局。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虽然法律宣告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形式上的平等和公平,但实质上他们之间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却是常态。基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必然处于弱势地位,要寻求真实的平等和公平,消费者问题显然不容小觑。对消费者弱势地位的补调,需要国家公权力介入并给予特别保护,尤其需要强化政府的规制责任与调控责任。问题在于,公权对弱者的保护有多种路径,每种路径产生的问题往往不同。对策行为较多地产生于公权对强者的规制行为时,利益的溢出较多地发生在对弱者进行利益的直接给予时,都会使制度的预期功能下降,导致更严重问题。[59]因此,在市场经济法治创新中,我们需要从法律的价值整合、关系整合以及结构整合[60]中,科学设计以消费者保护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并减少制度本身的非预期后果。
[1] 许章润:《中国的法治主义:背景分析》(上),《法学》2009年第4期。
[2] 梁治平:《从市场经济到法治的市场经济:吴敬琏的改革词典》,《读书》2008年第1期。
[3] 席月民、孙宪忠:《当前司法遇到的三个突出民生问题》,《法学》2012年第12期。
[4] 李树:《法治化建设的思路创新——基于法经济学的法治化建设思路》,《河北法学》2006年第7期。
[5] 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3页。
[6] 马怀德主编:《法制现代化与法治政府》,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7] [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6页。
[8] [美]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11页。
[9] 伯尔曼关于法律信仰的论述,参见[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0] 参见谢晖《法律信仰:历史、对象及主观条件》,《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2期;范进学《论法律信仰危机与中国法治化》,《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2期;陈金钊《论法律信仰——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3期;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年第2期;等等。
[11] 参见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2期。
[12] 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年第2期。
[13] 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14] 如,叶传星:《法律信仰的内在悖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张永和:《法律不能被信仰的理由》,《政法论坛》2006年第3期;刘焯:《“信仰法律”的提法有违法理》,《法学》2006年第6期;范愉:《法律信仰批判》,《现代法学》2008年第1期;等等。但也有学者指出,法学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被理性建构而非被给定的,它不必完全和事实、实践保持一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相反,它们可能与现实有相当的距离,只要其价值向度得到了公众认同。参见杜宴林《论法学研究中的中国问题意识——以关于法律信仰问题的争论为分析线索》,《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5期。
[15] 许章润:《法律信仰与民族国家》,《读书》2003年第1期。
[16] 蔡宝刚:《增进法律信用与塑造法律信仰——法的现代性语境下的分析》,《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6期。
[17] 目前而言,我国社会公众缺乏法律信仰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缺乏对法律的认同,缺乏对法律的信任,缺乏对法律的依赖,缺乏对法律行为应有的尊重,等等,因此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中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基点。
[18] 参见卡塔琳娜·皮斯托、许成钢《不完备法律(上):一种概念性分析框架及其在金融市场监管发展中的应用》,载吴敬琏主编《比较》(第三辑),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111—112页。
[19] 胡光志、靳文辉:《论法律的不完备性及其克服》,《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2期。
[20] 参见谢晖《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哲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7、56—76页。
[21] 谢晖:《解释法律与法律解释》,《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
[22] 参见陈金钊《法律解释的哲理》,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1页以下。
[23]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14页。
[24] 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多样性,可参见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3页以下;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1页以下;张志铭《法律解释的操作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0页以下;等等。
[25] 谢晖:《解释法律与法律解释》,《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
[26] Robert Alexy,My Philosophy of Law:The Institutionalisation of Reason,in:Lue J.Wintgens(ed.),The Law in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My Philosophy of Law,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Dordrecht/Boston/London,p.23.
[27] 欧阳淞:《解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讲堂》2012年第12期。该文详见宣讲家网:http://www.71.cn/2012/1201/773602_5.shtml,访问日期:2019年9月20日。
[28] 周全德:《正确理解和定位城镇化功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5月6日第B01版。
[29] 参见朱民田、孙鸿炜《关于近期消费经济热点问题的若干认识》,《商业时代》2011年第3期。
[30] 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31] 参见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16页。
[32] 参见邱本《论经济法主体》,《法学评论》1997年第3期。
[33] 参见[德]恩思特·卡希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35页。
[34] 参见李友根《论经济法主体》,《当代法学》2004年第1期。
[35] 参见李友根《论经济法主体》,《当代法学》2004年第1期;徐孟洲《耦合经济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84页。
[36]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27页。
[37] 参见徐孟洲、谢增毅《论消费者及消费者保护在经济法中的地位——“以人为本”理念与经济法主体和体系的新思考》,《现代法学》2005年第4期。
[38] 谢晓尧:《消费者:人的法律形塑与制度价值》,《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
[39] 李友根:《权利冲突的解决模式初探》,载《公法研究》(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87页。
[40] 参见叶檀《扩大内需必须让普通民众享有公平消费权》,《南方周末》2009年12月10日第F29版。
[41] Raz J.,The Authority of Law:Essays on Law and Morality,Clarendon Press,1979,p.220.
[42] 杨立新、陶盈:《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经营者责任的加重与适度》,《清华法学》2011年第5期。
[43]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第417—418页。
[44] 参见朱剑红《0.47—0.49统计局首次发布十年基尼系数略高于世行计算的数据》,《人民日报》2013年1月19日第4版。
[45] 严先溥:《对我国居民消费能力的基本判断与思考》,《调研世界》2012年第7期。
[46] 参见覃邑龙、胡小军《基于多层次分析模型的中国居民消费能力评估》,《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2年第16期。
[47] 参见肖经建《中国消费教育:挑战与机会》,《消费经济》1997年第5期。也有学者将其定义为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体国民传授消费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文明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一种社会教育活动。参见卢嘉瑞《消费教育: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南方经济》2003年第8期。
[48] 参见卢嘉瑞《消费教育: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南方经济》2003年第8期。
[49] 2012年6月至10月,为了解我国居民文化消费的基本状况、文化消费需求、文化消费热点以及居民对文化消费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联合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网络文化工作委员会开展了“居民文化消费与需求状况”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文化消费还存在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居民文化消费能力总体偏低、公共文化消费设施欠缺等问题,受收入水平不均衡、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教育支出过大等因素影响,我国文化消费尚处在初级阶段。参见汪建根《我国居民文化消费能力总体偏低》,《中国文化报》2013年3月5日第2版。
[50] 关于“聪明消费者”“自立消费者”和“自觉消费者”,参见周晓虹《根据消费者问题的变迁探讨消费者教育的课题》,《消费经济》2002年第1期。
[51] 柯卫、朱海波:《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62页。
[52] 高鸿钧:《现代法治的困境及其出路》,《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详细论述参见高鸿钧等《法治: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76—884页。
[53] 马怀德主编:《法制现代化与法治政府》,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8页。
[54] 高鸿钧:《现代西方法治的冲突与整合》,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55] 参见龙宗智《转型期法治纵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56] 张文显、于宁:《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从阶级斗争范式到权利本位范式》,《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
[57] 参见陈甦《体系前研究到体系后研究的范式转型》,《法学研究》2011年第5期。
[58] 高全喜、张伟、田飞龙:《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19页。
[59] 应飞虎:《弱者保护的路径、问题与对策》,《河北法学》2011年第7期。
[60] 关于法律的价值整合、关系整合和结构整合的论述,参见高鸿钧《现代法治的出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4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