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网络社会的兴起
互联网的出现是美苏冷战对抗中的偶然伴生物,[2]但互联网的普及必然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技术进步、教育发展、财富增长及人们购买力的提高使“数字化革命”愈演愈烈。2016年,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已超过34亿,同比增加10%,互联网全球渗透率达到46%。[3]1994年4月,经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同意,中国连入Internet国际专线,正式成为国际承认的Internet国家。1997年,中国网民人数为67万人。至2019年6月,网民规模达到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61.2%。短短20年,网民人数剧增1275倍,而且这一趋势还将延续。到2020年,中国网民数量将达到11亿人,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4亿户,3G/LTE 用户达到12亿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城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 bps,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 bps。[4]
互联网作为现代科技的结晶,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更嵌置于现有的社会结构之中,成为社会多领域变革的引擎。2006年,“互联网上内容的所有使用者和创造者”破天荒地被评选为美国《时代》杂志年度人物,而众所周知的理由是——“它是多数人从少数人那里夺取权力,互相无偿地帮助的故事。这不仅改变了世界,而且还改变了世界改变的方式。……这是一个建立新的国际理解的机遇,不是政治家对政治家,伟人对伟人,而是公民对公民,个人对个人。”[5]美国学者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将“网络社会”视为社会再结构过程与信息主义相结合的产物,认为在信息化过程中文化与生产力之间、精神与物质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关系,“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虽然社会组织的网络形式已经存在于其他时空中,新信息技术范式却为其渗透扩张遍及整个社会结构提供了物质基础”[6]。从“公民”到“网民”的社会转化过程中,在生产领域和技术领域之外获得了更多的内涵,映射了社会关系、表达方式、沟通方式、参与方式和决策方式的变化过程,以及文化与权力的影响。
一 网络对社会生态的影响
互联网作为技术性工具,在特定的规则、标准和协议的基础上将分散的节点纳入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相互联通,并为新型的社会构建奠定了物质基础。信息技术的发展至少在两个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信息技术作为生产力因素,加大了人们征服自然的“深度”,尤其是弥漫计算和虚拟现实的发展,使人机之间的交互过程更加直接、自然和智能化;另一方面,网络应用从垄断的技术专家逐渐转向普通大众,有效地拓展了人群之间沟通的“广度”。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对这种“数字化生存”充满信心:“互联网络用户构成的社区将成为日常生活的主流,其人口结构将越来越接近世界本身的人口结构。……网络真正的价值正越来越和信息无关,而和社区相关。信息高速公路不只代表了使用国会图书馆中每本藏书的捷径,而且正创造着一个崭新的、全球性的社会结构![7]”
在人类发展史上,每次技术的进步都带来交往的深入,从而加深了社会之间的结构联系。“天涯若比邻”曾经是古人对远距离沟通的一种无奈与浪漫的表白,而网络发展突破了人际沟通中的时间和空间障碍,人们借助于互联网、手机等工具可以轻松地实现这种便捷的沟通。1987年9月14日,我国第一封电子邮件成功地从北京发送到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耗时长达6小时。而数年之后,发送同样一封邮件耗时不到一秒。正如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所言,“所有的地球人重新部落化为村落里的一员,彼此成为消弭了地理障碍的邻居”[8]。在网络时代,人们无须出门就可以欣赏到阿尔卑斯山的美景,目睹华尔街的繁荣。电子邮件、聊天室、博客、微信、BBS等网络功能丰富了人们的交流方式,文字、图片、声像增加了沟通效果。互联网融合了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话等多重功能,使其具有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分散、庞杂的世界在“网”的拉动下日益成为紧密的“地球村”。
便捷的网络沟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直接民主活动因人数增加或范围扩大而效应递减的颓势。古希腊城邦盛行的演讲、辩论和表决一直被人们推崇为民主的典型代表,但这种广场式的民主与希腊各城邦的规模密切相关。随着疆域的扩大,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高成本使这种民主成为一种奢望。工业革命之后,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出现,尤其是电报、广播、电话等交流媒介的广泛使用,使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凯斯·桑斯坦(Cass R.Sunstein)曾对20世纪中晚期公共媒体在公共论坛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那些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台的经营者——偶然间取代了传统街道和公园的工作。他们促使人们置身于原本可能被忽略的议题和看法,而且这些议题和看法并没有事先被选择。同时,他们确保了异质社会里的共同经验。”[9]
网络社会孕育着新的社会形态。“在IT主导的资本全球化进程中互联网的扩散实质上改变了权力和文化模式。”[10]在原有社会组织方式依存的基础上,传统的“金字塔”式的官僚组织呈现扁平化趋势。组织、部门甚至个人在网络世界中都可成为自我赋权的主体,封闭的、单一的信息交流方式渐渐地为多元的、互动的交流方式所替代。互联网这种去中心化特性和平民化倾向被誉为“穷人的APPANET”[11]。在技术层面上,网络是基于TCP/IP 协议形成的不受主观意志左右的信息传输系统,这使网络用户能够在传递或接受信息时最大程度上避免外部力量的干涉。过去那些阻碍、歪曲传播意愿的各种因素或中介终究被网络大潮所荡涤。在权利层面,公民的平等权利与网络的非中心化特性之间的耦合,有利于公民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利益诉求,从而对政治精英垄断决策过程的局面提出挑战。
网络的扩散过程也是组织传统文化与网络新文化之间增蚀与融合过程。家庭、学校、教会、企业等组织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在传承观念、习俗、文化等方面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尽管负有“全球结社革命”之称的非政府组织堪为第三世界公民社会的先锋,在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架起桥梁,在现代性解构的背景下试图通过“心智习惯”或“善意”将讨厌的、粗野的、动荡的“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转变成更舒适、更有效、更和平的和谐社会状态。[12]网民的激增使组织形态和社会分层发生了新的变化。个体不论男女、贫富,在网络界面被重新划分为“网民”与“非网民”。传统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及宗族关系所蕴含的社会资本由于受到市场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的冲击而逐渐消解,同时“原子状”的社会个体在网络沟通中又逐渐产生内聚效应,形成一个个自有特色的网络虚拟社区,凭借网络工具性,获得社会性的回归,可社会再组织并不是简单的分割或组合过程,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特殊的历史、文化与制度背景,社会的再结构与信息主义的扩散过程具有不同的作用与反作用。在社会主体自我辨认和建构意义的过程中,基于特定文化属性的认同依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关键议题是“如何结合新技术与集体记忆,普遍科学与社群主义文化,情绪与理性”[13]。可以说,网络作为环境因素推动了社会变迁,其过程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相互交融、吸收的渐进过程,这样社会也不可能保持同质性。譬如我国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在现实组织中这种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虚拟社区中,主体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续着原有的价值观念,但在新的集体自我的渴望中无法阻止不同特质的滋生。“虽然东方有强大的集体认同感,以及在传统文化上个人从属于家庭,东方也在寻求新认同与新的精神。”[14]因此,“要以共享的、重构的认同为核心,追寻新的连接状态”[15]。
二 网络对媒体话语权的影响
政治意义上的话语权是指在既定政治体系中,不同阶级、阶层、组织及个体具有言论自由和利益表达的权利。在互联网时代,手机短信、BBS、QQ、Twitter、MSN、博客、微信等多种网络交流形式将人们带入“自媒体”和“个人媒体”的时代。网络沟通具有分散性、自主性、便捷性的特点,个体集信息选择、制作、发布于一体,个人充分利用网络自由发表言论、观点,并在交互、反馈中获得话语的统一。在虚拟世界中,“马甲”式的身份伪装司空见惯,网络暴力和沉默螺旋也可能造成少数群体的意志受到压制,但并没有消除主体意愿的真实表达。“网络丛林”恰恰体现了社会群体结构的复杂性、多样性。美国学者罗伯特·麦克切斯尼(Robert W.McChesney)对21世纪的媒体革命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即将到来的时代里,我们拥有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去创造一个传播系统,它具有强大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平等、人性化、可持续性和创造力,公正和自治是该时代的秩序。”[16]
互联网的产生不仅带来了媒体革命,也带来了政治革命。至少在两个方面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一是网络提供了开放兼容的讨论场域。在某种意义上,网络缔结的论坛和“集会”类似于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的“公共领域”,其功能是为公民社会的广泛讨论创造条件,不仅为边缘群体提供了公共表达机会,也为“政治家、政府官员、新闻评论员、倡议集团发言人、智囊团分析家和学术政策研究专家提供了经常性政治讨论场所”[17]。以“吴英案”为例,2007年3月,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案件初期并没有引起舆论的过多关注,到2009年4月,金华中院一审宣判时开始受到网民注意。2009年12月,金华中院一审判决及吴英上诉、检举再次引发舆论关注。2012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死刑,最终引爆舆情高潮。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数据统计,腾讯新闻“浙江省高院:‘枉法违心判吴英死刑’系谣言”在24小时内网民跟帖数达3315个,参与人数达50332人。一些法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企业家、刑辩律师、媒体评论人及普通网民围绕案件的定罪、量刑,以及金融制度改革、民间资本出路、社会公平等多个问题开展讨论。凤凰网调查显示,有87.8%网友认为吴英罪不至死。司法部门也公开表示要保持公开透明,跟踪、收集、研判舆情走向,及时回应网络舆情诉求。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对“吴英案”作出重新审理。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吴英案”大讨论不仅仅关系吴英个人的刑判问题,还涉及现行金融制度、民企政策等相关问题。不同利益的代表者以“吴英案”案为契机,对现有政策展开激烈的讨论。一些学者坦言,“计划经济时代不会有 ‘吴英案’,完善的市场经济时代也不会有 ‘吴英案’, ‘吴英案’是当前改革过渡期的产物,需要在改革中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加以解决……”。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决定推出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等12项具体任务。[18]从政策出台背景看,“吴英案”所引发的民意诉求和舆论压力无疑是此项政策议程设置的重要促进因素。
二是网络改变了边缘群体话语权沦落的窘态。多元理论强调,“作为公民论坛的媒体系统,应当反映出社会中政治文化的多元性,提供公正不偏颇的平衡,从而在政治活动中倾听各种声音”[19]。网络议程设置的自主性可以改变传统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为政治精英和商业精英所控制的局面,避免政治信息同质化和少数人垄断话语权,从而推动信息传播从封闭式、集中式向开放式、个人式发展。西奥多·怀特(Theodore White)认为大众传播能引发公众的广泛注意进而推动政策议程的设置,这样的影响力是“一种在其他国家里只有暴君、牧师、政党和官僚们才能拥有的权威”[20]。传统媒体的垄断性与政治极权主义往往相辅相成。通过资源占有和新闻审查制度,保持新闻舆论的统一性。2011年,震惊世界的“窃听门”事件使西方媒体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传媒大亨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被称为“三大洲的权力掮客”,其旗下的《世界新闻报》为攫取商业利润,不顾职业道德,多次非法获取信息,使人们对媒体的新闻自由、新闻独立的原则及“社会公器”的功能表示怀疑。从另一侧面可以看出,媒体权力的集中和封闭同样可以导致腐败及歪曲公意的表达。“自媒体”的去中心化、平民化、自主化特点可以促进媒体之间相互监督和公正,如乔万尼·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所言,“相互制衡的传媒多元主义状态表明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共舆论独立性的问题”[21]。对于国家来说,媒体话语权是一种权力,俗称之为“第四种权力”,其功能是惩恶扬善、抑强扶弱。随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扩大,“强政府与弱社会”的结构平衡失调往往造成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又容易出现公民社会发育不全。而此时,媒体如果发挥监督政府和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扩音器”,媒体就是一种平衡力量。如果媒体仍为政治精英和商业精英所把持,就会加剧政府与社会的失衡。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媒体话语权是一种权利,即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表现形式。哈贝马斯认为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等基本权利是公共领域的构成基础,在这些原则指导下自愿性社团介入公共意见的形成过程,处理公众普遍关心的议题,为弱势群体发出呼声。媒体尤其是互联网确保不同的、竞争性的意见得到公开、充分表达,并通过舆论影响政治系统,使政党活动、公民选举与公共领域、市民社会相互交织,缔结成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22]
三 网络对民主参与的影响
民主参与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的语义阐释。从政治角度看,民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23]。从公共政策角度看,民主参与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24]。从传播学角度看,民主参与是社会民众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运用各种媒介自主参与政府决策或其他社会公共事务的行为。综而言之,民主参与是公民基本精神和权利的体现,公共政策只是民主参与的具体目标和行为指引,传播媒介是民主参与的凭借和手段。
网络与民主参与相结合而具有政治属性,并在政治活动中发挥作用。“在较短的发展历史中,互联网的政治化程度比以往任何时候严重,而且这种趋势还会加剧。”[25]网络在纠正单纯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决定论的双重偏颇的基础上获得了富有启示意义的解释模式。网络的政治意涵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在信息化时代,民众因多元化媒体发展而获得媒体的接近权,尤其是互联网消减了媒体垄断的壁垒,改变了少数精英控制媒体的状况。为维护自身利益和满足权利诉求,公众需要依靠自身的媒体资源去摆脱政府和利益集团的控制,使权力从核心圈的少数人扩散到边缘的多数人。麦克卢汉曾预言,“随着信息运动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渐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行为的政治”[26]。二是网络信息生成机制和流通机制有利于公众参与信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过程,从而获得相关的决策信息,增加参与理性,培育公民独立思考能力和自主参与习惯,尤其为弱势群体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决策过程提供了多元化的信息支持。在后现代社会,扭转话语表达失衡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使个体从原受控的等级体系中解脱出来,获得自由表达机会和话语表达能力。三是网络对虚拟互动关系的营造。如网络社区是不同主体之间活动的一种纽带,在共同利益和共同嗜好的引导下,公众凭借网络实现思想交流,改变“独打保龄球”的局面,既可以在低成本的状态下拓展交际范围,也可以通过在线交流强化建制组织成员之间已有的关系。
由于网络技术的多重优势,人们对新媒体推动参与式民主的发展前途充满信心。网络是否能真正地、潜移默化地充当“时光隧道”,将人们重新拉回古希腊城邦民主范式?结果不得而知,但不管如何,在21世纪我们确实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与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政治动员和群众运动式的变革迥然不同。它是以技术为先导,逐渐渗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网络开辟的“伊甸园”虽然杂草丛生,但是也不掩盖奇花异果,在“众声喧嚣”之中有利于培养民众参与习惯,培育公民精神。这时,与传统政治体制相协配的媒体垄断体制在网络冲击下陷入重重危机。在外压下,政府只是尽可能地自我调适。厦门市海沧PX项目就是典型的例子,厦门市政府决定引入108亿元的PX项目,2004年2月该项目经国务院立项,并顺利通过项目环境评估。后来由于相关专家、市民强烈反对,福建省政府便召开专项会议,决定迁建PX项目。本事件所展现的决策过程与以往传统决策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第一,反映了传统闭门式的决策模式向现代开放式决策转变。像其他众多项目一样,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决策进展顺利,尽管在“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议案,但并没有被采纳。相反,随着学者、两会代表、环保组织、普通市民的加入,政府面对强大的外部压力不得不采取座谈会、网络投票等方式多渠道地收集群体的意见与建议,国家环保总局也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对厦门市全区域的规划进行环境评估。第二,推动决策模式从一元决策向多元决策模式转变。决策初期议程设置权集中在政府及少数人手中,即使体制内的人大、政协等也不能阻挡强势的地方政府。后来随着多方主体的加入,反对决策的话语权不断得到加强。第三,多元主体表达方式不同。在决策过程中,以赵玉芬为代表的院士、学者以联名“上书”方式向厦门市领导提出建议,从专业角度力陈项目的弊端。在现有决策体制中,专家一般只充当参谋、咨询功能,其建议是否被采纳完全取决于决策核心的态度。其后,赵玉芬等百余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这次是通过行使政协代表权力和发挥全国政协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通过体制内框架提出政策议程。普通市民则通过座谈会、网络、“散步”等方式表达意愿。第四,发挥手机和网络媒体的沟通作用。2007年5月底,厦门网民利用邮件、QQ、MSN等交流平台相互发送信息,形成民意整合机制,并号召市民于6月1日组织“散步”来表达意愿及对政府施压。12月8日,厦门网开通了“环评报告网络公众参与活动”投票平台,结果显示,有5.5万张票反对PX项目建设,只有3000张票赞同。一边倒的投票结果为反对PX项目提供了合理性支持,结果厦门市政府不得不关闭投票平台。此外,PX属于化学物质,一般人由于专业知识限制对其性质及后果估计不足,可能影响了个人行动的能力与决心。专家、学者的积极宣传和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认知水平,增加了市民的理性自觉,从而规引了公共舆论的发展。
当然,目前我国的民主参与尚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网民民主意识薄弱,公民精神缺乏,对民主活动的知识和程序知之甚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有时政府对民众参与缺乏支持,甚至千方百计地阻挠公民正常的民主活动。因此,民众参与及网络民主的发展和完善还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