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尽快建成“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在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当前中国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目标,也是全面提升中国未来法治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的路径与方法。
全面了解社会需求,找准公共法律服务方向;全面覆盖社会需求,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对象;全面规范标准要求,厘清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全面回应社会需求,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全面创新法律服务标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技术应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快速提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步入快车道。如何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法治化需求,如何进一步运用法治化的治理方法改进营商环境,如何完成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多元化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模式如何构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用建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路径与方法提出了中国特色的法治化道路和社会治理良策。2019年2月21日召开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是当前中国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目标,也是全面提升中国未来法治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的路径与方法。
“全业务”就是要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法律服务项目和法律服务产品的全覆盖;“全时空”就是在任何时间和地域都可以为老百姓提供其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只有覆盖检察、审判、公安、司法政法机关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全部法律服务业务,才能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的全面性和充分性,而只有遍及全时空,才能保证公共法律服务的全流程、无缝隙、广范围和多维度,充分发挥普惠便捷功效,及时到位给老百姓和各类企业排忧解难。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构,既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基础,也必将成为中国未来法治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打造中国特色全业务、全时空兼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就要以用户体验和用户需求为导向,找准着力点,将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的双赢共振。
在全面了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找准公共法律服务方向。结合转型社会对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法律服务需求方的要求不断更新,要求法律服务提供者群体数量不断增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特点。只有不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诉求的深入广泛了解,才能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向,从而有的放矢,提高服务质量。应当“织牢一张网”,即“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疏通两条线”,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为群众提供同步和同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激活三大平台,完善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建设。“发展四个体系”,在区、镇(街)、村(居)实体平台基础上,搭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指引或受理和法律咨询四个业务工作体系。“锻造五支队伍”,培养素质过硬的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助理(协理)员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队伍。
在全面覆盖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对象。“全业务”意味着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内容,不仅要巩固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大力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更要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评鉴标准,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合理成本标准,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应当提高专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拓展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涉外投资贸易、环境资源保护等新兴业务领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此外,积极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涉外法律服务网络,有效维护国家和企业在国际商贸领域合法权益。将服务、运营、管理、协调四项职能合一,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队伍,认真梳理广大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统筹分配法律服务工作任务,跟踪保障监督评鉴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在全面规范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厘清公共法律服务职责。随着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的初步建成,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将公共法律服务的问题核心定位在如何提高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程度上。不仅要建立纵横交织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横向集成“实体平台、语音平台、服务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五位一体,更要纵向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法律服务架构,还要建立“公检法司监”五位一体的法律服务联动协同模式,打造“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因此,只有更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明确要求,才能保障改革蓝图的有效落地。此外,与司法行政机关相互配合,检察、审判、公安等政法机关,也承担着大量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是重要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要建立联动协同的大公共法律服务格局,从而保障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全流程、多领域、大范围的优化升级。
在全面回应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各地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尽管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有力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但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社会生活不断变化,新的社会纠纷和矛盾不断涌现,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仍需更新迭代,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时代要求。只有大力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服务事项实行线上办理和实时查询,推广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互联网公证、在线仲裁等,推动政务信息互联共享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才能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一体化在线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从而保障全业务、全时空蓝图的落地生根。
在全面创新法律服务标准的基础上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检察业务改革中不断改革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的意见,就是结合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最接地气的改革实践。政法机关应当勇于担当,直面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分享发展繁荣的红利,时刻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都能感受到法律的保护,时刻都能感受到人身和财产安全有保障。探索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人民调解“专职+专业”“预约+合约”、公证“分散受理、集中办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多项工作机制。设置村(居)法律服务公示栏,公示法律服务人员信息、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法律服务操作流程等,并采取“巡诊”“问诊”“坐诊”“会诊”等服务方式,方便人民群众就近接受便捷普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技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公共法律服务支撑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网络体系构建有了基础条件和技术保障。因此,借助大数据分析控制平台,强化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分析研判,从而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才能真正给公共法律服务的腾飞插上“翅膀”。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应当不断探索“智慧法律服务”新模式,智能、精准地匹配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运用大数据推行个性化定制服务,智能推送群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的热点问题等信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推进研发律师执业保障与执业监管、电子公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预警、法律援助智能保障等关键技术,推广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的应用,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创新,扩大移动端应用,实现法律咨询和事务处理掌上办,促进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的发展。借助信息化技术,不断深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为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原文刊载于《检察日报》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