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印度音乐的体系、体裁及乐器
印度古典音乐经过600多年的发展,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社会情况和哲学思想,形成不同的心理状态、审美观和艺术形式,最终形成北、南两种相对独立的音乐体系。这就是北印度的印度斯坦音乐体系和南印度的卡纳提克音乐体系。
印度斯坦音乐与卡纳提克音乐具有较大差别。在音乐的功能和作用方面,印度斯坦音乐重视音乐的审美性和娱乐作用,卡纳提克音乐重视其教育功能,特别是在精神领域和宗教中的作用对拉格的作用重视不一。前者十分重视拉格的作用,表演拉格坚持遵循有关时辰的规定;后者相对更重视具体的作品,将拉格更多地作为音阶来理解和使用。印度斯坦音乐在音乐表演中自由即兴性很强,分量重。卡纳提克音乐在音乐表演中虽也有即兴成分,但比重不大,音乐结构比较严谨。前者在音乐进行中运用大量的装饰音、装饰乐;后者所用的装饰音不如前者华丽,但音的起伏很快。印度斯坦音乐大量使用西塔尔琴、萨朗基琴、塔布拉鼓,而卡纳提克音乐大量使用的则是维纳琴、小提琴、木丹加鼓、陶耀等。在音乐体裁上前者常用的有德鲁帕特、克亚尔、图姆里、达德拉、伯杰思、塔拉纳、塔帕、格瓦里、格扎尔等;后者则常用瓦纳姆、克尔提、拉格-塔纳姆-帕拉维、提拉纳、贾伐里等。
印度北、南方的音乐体裁与声乐紧密相关,按其风格可分为古典和轻古典两类。北印度最著名的古典声乐体裁为德鲁帕特(Dhrupad)、克亚尔(Khyal),轻古典音乐体裁有图姆里(Thumri)、达德拉(Dadra)、格扎尔(Ghazal),还有宗教虔诚歌曲伯杰思(Bhajan)等。南方卡纳提克的古典音乐体裁有瓦纳姆、克尔提(Kriti)、拉格姆-塔纳姆-帕拉维,轻古典音乐体裁包括提拉纳(Tillana)、贾伐里(Javali)。
印度音乐的主要乐器主要有弦鸣乐器、膜鸣乐器、体鸣乐器和气鸣乐器。弦鸣乐器包括维纳(Vina)、西塔尔(Sitar)、坦布拉(Tambura)、萨朗基(Sarangi)和沙林达(Sarinda);印度膜鸣乐器主要是印度鼓,主要有以下几种:塔布拉鼓(Tabla)、木丹加鼓(Mudanga)、康吉技鼓(Kanjira)和纳卡拉鼓(Nakara)等;体鸣乐器有:格塔姆(Ghatam)、贾特朗(Jaltarang);气鸣乐器则有笛、纳格斯伐拉姆(Nanasvram)、唢呐及蛇笛。此外,还有被印度化的欧洲乐器——小提琴。印度风格的小提琴演奏艺术现在已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其演奏技巧特点是滑音用得特别多,滑动时常常带有颤指(揉弦)。印度风格的小提琴还用来与印度唢呐、维纳琴进行合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