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多义结构的韵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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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研究概况

一 多义研究总体概况

最早关注语言中歧义问题的是哲学家,我国古代对歧义现象的研究可以追溯到《荀子·正名篇》《左传》,西方有关歧义问题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现代语言学兴起以后,歧义研究也一直受到语言学家的关注,从结构主义一直到认知语言学都很重视歧义现象的研究,乔姆斯基(1979)曾宣称:“一种语法理论的精当性,就在于它解释歧义的本事。”冯志伟(1996)也指出:“在现代语言学的发展史上,歧义问题总是成为某个新的语言学派崛起时向传统阵地进击的突破口。”可以说,一个语言学派、一种语言理论的解释力强弱,可以在对歧义的研究和解释中得到验证。

(一)国外多义研究成果

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在《工具论·辩谬篇》中以逻辑学的视角对语言的歧义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五个世纪之后,希腊的语言哲学家盖伦提出了一套更为全面的歧义理论。近四十几年来,国外有关歧义的研究主要围绕着语言理解是模块的还是相互作用的,提出了很多理论模型,在这其中,歧义消解逐渐成为探讨句子加工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一部分学者主要关注语义信息对歧义结构的制约作用。语义信息经常对句法分析提供强烈的制约信息,那么这种信息是否立即被用来指导句子加工就值得深入研究。克利夫顿(Clifton)等人(2003)在研究中,使用更多的材料和额外的眼动方法发现语义对句子加工有微弱的影响,但是,只要语义提供了微弱的制约,就支持了基于制约的模型。语义是否立即影响歧义句子加工还存在争论。

另外一些学者则把注意力放在语境对歧义消解的影响上。奥尔特曼和斯蒂德曼(Altmann & Steedman's)(1988)的研究与其他参照语境影响的研究都发现了语境对句子理解的影响。奥尔特曼等人(1998)的研究表明,由疑问制造的语境也影响句法歧义消解。

还有部分学者更加关注使用频率对歧义消解的影响。学者们普遍认为,在英语里没有偏好或仅有微弱的低附着偏好。特鲁斯韦尔(Trueswell)等人(1993)研究了一类可能被分析成宾语,也可能被分析成补语从句的暂时歧义,结论是人们在句法歧义消解时使用了词汇频率信息。

(二)国内多义研究成果

我们首先根据多义研究的发展时期梳理一下国内多义研究的主要成果。

1.多义研究萌芽时期

我国语言学界对歧义的研究最早见于吕叔湘和朱德熙1951年《人民日报》上发表的《语法修辞讲话》,1952年成书出版该文列举了五种歧义现象,并对歧义做了表层分析。汉语真正理论意义上的歧义研究始于赵元任先生用英语发表在国外的《汉语的歧义问题》(1959),1988年收入《语言学论丛:第十五辑》他主要探讨了歧义界定、歧义分类、歧义成因、歧义分化、歧义消解和歧义度等重要问题。赵文根据英语歧义例句“The chicken is ready to eat.”提出了最早的汉语歧义例句:“鸡不吃了。”到了20世纪60年代,文炼先生的《论语法学中“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1960)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角度对歧义现象作出了解释。朱德熙先生的《句法结构》(1962)开国内歧义研究的先河,运用层次分析法分析“咬死了猎人的狗”类歧义句式,并运用变换分析法解释了“屋里摆着酒席”类歧义句式,极具启发性。人们为此发现了在线形排列、标称结构的后面,还隐藏着许多尚未挖掘的更复杂、精细的语法规律。朱德熙先生在《“的”字结构和判断句》(1978)中提出了歧义指数的概念,并在《汉语句法里的歧义现象》(1980)中指出了歧义的性质和原因,从组成成分的词类、层次构造、显性语法关系和隐性语法关系四种角度提出了分化方法,对歧义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阐释,也为歧义研究奠定了基础。

2.汉语多义研究全面发展时期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研究者们对歧义现象进行了更为精细的描写、分析和解释,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完善歧义分析手段和深入探讨歧义理论两个方面。80年代的研究主要有三类:第一,描写歧义性质和涉及构成歧义的条件;第二,就某些歧义结构深入探讨分析歧义的方法,或从理论上分析歧义的性质;第三,讨论语境歧义以及消除歧义的语用手段。黄国营先生的《现代汉语的歧义短语》(1985)对歧义格式进行了最为详尽的归纳。至此,汉语歧义研究已经全面铺开,研究体系基本确立。沈开木先生的《表示“异中有同”的“也”字独用的探索》(1983)和《“不”的否定范围和否定中心的探索》(1984)从语用的角度对歧义现象作了研究。马庆株先生在《述宾结构歧义初探》(1985)中指出述宾结构中有实指宾语和虚指宾语两个大类的对立。徐思益先生的《在一定语境中产生的歧义现象》(1985)首次对语境歧义展开了研究。邵敬敏先生在《关于歧义结构的探讨》(1985)中对歧义进行了全面总结。石安石先生的《说歧义》(1988)探讨了歧义划界和歧义格式等问题,对以后的歧义研究具有指导性作用。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20世纪末,随着结构主义语法、格语法、转换生成语法、配价语法和认知语法理论在国内被广泛接受,三个平面语法理论、语义特征分析法、语义指向分析法和语用学中焦点、预设、蕴含、语境理论普遍应用,歧义研究手段逐步完善,汉语歧义研究在20年间取得重大突破,逐步走向纵深和成熟。

3.汉语多义研究热潮回落时期

21世纪以来,歧义研究热潮回落,学者们把注意力集中到歧义的应用研究,并且开始更多关注语用歧义的研究。黄昌宁、姜自霞、李玉梅(2009)通过真实语料的实例分析了“A+V”结构歧义的语法特点和分布,并建议把“A+V”中词组中心语的词性标为名词,即把“V”视为动、名兼类词,其目的是让“定语”名正言顺地成为汉语体词性中心语前边的修饰成分。王玲玲(2010)的《汉语述宾/偏正短语的意义优选和歧义度考察交际中的歧义现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考察了现代汉语158条述宾/偏正歧义短语的相对和绝对歧义度,通过对相对歧义度的考察,认为短语中动词的动性、名词的有/无指、词的使用频率以及人们已有知识经验等都会影响人们的语义选择。

4.多义问题的跨学科多角度研究时期

在这一时期,学者开始从心理学和认知角度来挖掘歧义产生的语言机制,比如周治金、陈永明《词语境中汉语歧义词多个意义的加工过程》(2006)利用词语境探讨汉语同形歧义词和同音歧义词多个意义的加工过程。马明艳在《“每隔+数量+VP”的语用歧义认知研究》(2008)一文中,从认知的角度探求人们对“每隔”数量结构歧义的认知度和认知方式,认为概念化的知识结构、焦点整合、认知趋简心理以及“隔”意的虚化倾向是“每隔”式歧义认知产生影响的四个相关因素。孙婷、金雅声、胡阿旭《基于ERP实验的两类汉语单字词类歧义研究》(2011)采用ERP技术,基于ERP数据及溯源定位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两类最常用的汉语单字的词类歧义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研究,发现在对歧义的语言现象进行理解时,左脑仍旧是重要的语言功能区域;在两类词类歧义的试验中,N/V 类出现了较为明显的 P300效应,A/V类则能看到较为清晰的RP成分,而有关语言的ERP研究中经常会出现的有关语义理解和句子加工的N400并未发现。南开语言学团队则借助心理学研究中普遍使用的眼动仪,把歧义的认知研究推进了一大步。于秒、闫国利、姜茜、夏全胜、石锋《“三个工厂的工人”类词组歧义倾向性研究——来自眼动实验的证据》(2011)采用眼动技术分析“三个工厂的工人”类词组歧义的倾向性,发现“三个工厂的工人”类词组的强倾向意义与弱倾向意义在眼动指标上差异显著,其中的“数量”和“的”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研究认为总注视时间在强弱倾向性上的显著差异性是被试从认知上进行重新分析的结果。于秒在专著《现代汉语句法歧义加工的眼动研究》(2014)中从心理语言学的角度,从普通人对语言的感知和理解来发现人们汉语句法歧义的认识,选择了常见的三种不同类型的句法歧义例句进行心理学实验,发现被试对这些实验句的歧义加工理解一定会有相同的表现和不同的表现。在歧义句义的理解建构过程中,人们对于两种意义的提取都具有倾向性,而且语义、语境在早期都影响了句法歧义的加工。至于理解句义的建构过程中是系列建构还是并行建构,是与歧义类型和语境强度相联系的。在这一时期也有众多学者开始结合声学实验,从物理学角度探讨歧义的相关问题,下文会有详细阐释。

下面我们从多义的界定、多义的分类、多义格式、致歧与多义分化几个方面总结学界的研究成果。

1.多义的界定

多义是同一种语言结构可能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可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析,但彼此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且其中不同的意义都是合乎语法和逻辑的。汉语学界对多义的界定也做过诸多探讨,如王希杰《多义现象和理解的误区》《论多义与歧义和双关及误解和曲解》(1992、1993)、邢凯的《歧义现象和语言的不确定性》(1997),大致将多义与歧义、笼统、模糊区别开来。基本结论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歧义与多义。古代哲学研究和早期语法学研究中“歧义”和“多义”是不分的,学者们也普遍用“歧义”这个提法泛指所有一个语言形式对应多个意义内容的语言现象。近些年语法学家们逐步厘清“歧义”和“多义”的不同。多义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语言现象,没有积极、消极之分。它指的是语言层面静态的抽象多义,具有独立性,没有语言环境依附,所以多义也是无法消除和避免的。静态多义进入交际领域中,如果语境等其他因素仍不能使其意义受到限制,仍然有多种理解,使人在理解上“误入歧途”,就形成了歧义。所以歧义是交际领域中的消极现象,是应当避免的。歧义是就一定的语言环境而言的,也就是说只有句子或是比句子更大的语言单位,才可能有歧义。多义与歧义之间,不具备必然的因果关系。多义是一种可能性、潜在性,而歧义将这种可能性与潜在性转化为现实性。

第二,多义与笼统。多义重在所指对象的“真假”情况不确定。笼统重在所指对象个别成员不具体。笼统的语义是概括的,舍弃了非本质语义,而多义并列的两部分可以作不同的理解。

第三,多义与模糊。多义结构所包含的几种意义是离散的、独立的,一个多义结构总是能分化出几种确指意义。模糊是语义的性质,单纯由词义的模糊性引起,与精确的区别是其语义界限是否清楚。模糊与多义的界限争议不大。

综合来看,多义是指一种语言形式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合乎逻辑的意义解释。

2.多义的分类

语言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是语言中多义现象产生的宏观原因。多义产生的微观原因往往和多义类型的描写联系在一起,对多义的分类也就是对多义产生的原因进行归纳。赵元任(1959)从不同角度对歧义进行了分类:根据歧义语言片断是否出现于一定语境,将歧义分为词汇歧义和语境歧义;根据歧义语言片断引起或造成歧义的可能性大小,分为可预期的歧义(低度歧义)和不可预期的歧义(高度歧义);根据说话者或作文者是否有意造成歧义、接受者是否故意引出歧义,分为有意歧义和无意歧义;根据歧义现象出现于同一语言之内还是不同语言之间,分为语言内歧义和语言间歧义。蔺璜(1993)将语法歧义分为句法平面歧义、语义平面歧义和语用平面歧义。目前普遍有代表性的两种分类角度主要是语体角度和三个平面的角度。

3.多义格式的研究

多义格式指具有潜在歧义的抽象句法格式,其结构项包括常项和变项。常项是具体词语,变项是语法词类或句法成分类。以句法平面、语义平面和语用平面的多义结构为基础,可以归纳出一些多义格式来,但是格式并不是造成多义唯一的原因,它还与词的语义特征有关,因此在某种格式中填入不同的词语,有时会产生多义,有时不会。赵元任(1959)最先提出“是……的N”这样一个歧义格式,黄国营(1985)和马庆株(1985)最先使用“歧义格式”名称,文献中研究最为深入的歧义格式有:

在+NP+V+N        在黑板上写字

V+的+是+N        反对的是老李

N1+的+N2         一个工人的建议

V+N1+的+N2       牵着小王的手

N1+连+N2+也/都+VP   他连村长都不认识

别+V+了         别后悔了

V+T时段+的+N      砍了两个星期的柴

V得A           说得好

N1+V+得+N2+VP     那小孩追得我好累

NP+的+V         鲁迅的研究

V+N           组装电脑

4.致歧与多义分化

宏观上,句法规则是一个有限的系统,而客观事物却是无穷无尽的,以有限的句法关系表示无限的语义关系,必然是一对多的结果。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主要依靠词序和虚词来表示语法关系,与形态发达的语言相比,汉语的多义现象更具普遍性和必然性。多义的微观致歧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1)同音词;(2)同形词;(3)多义词;(4)兼类词;(5)结构层次;(6)结构关系;(7)语义关系;(8)语义指向;(9)词的次类语义特征;(10)量词辖域;(11)副词辖域;(12)省略;(13)话题;(14)潜语境;(15)临时意义。

多义分化是指通过某种方法从一个多义结构中分离出几种不同的意义,即解释多义结构的意义。探讨语言中多义的分化消解问题是从在西方心理学中关于句法歧义的认知加工开始的,一般来说,分化消解歧义的过程同时也是确定歧义有无的过程。早期学者赵元任(1959)、朱德熙(1962、1978)、范继淹(1981)、吴葆堂(1979)、徐仲华(1979)、朱德熙(1980)、沈开木(1983、1984)、吕叔湘(1984)、邵敬敏(1985、1991)、刘宁生、钱玉莲(1987)、詹继曼(1990)和蔺璜(1993)等运用了各种方法分化歧义,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语音手段:A音节时长  B音高变化 C重音 D停延

第二,词汇手段:A同义词替换 B添加虚词 C增补省略词语

第三,语法手段:A换位    B同义句式变换

第四,语境手段:A上下文   B情境   C场景 D文化背景

21世纪以来学者对多义确定和消解问题的理解更加深入。张亚旭等(2002)采用移动窗口和眼动记录两种范式,考察了话语参照语境影响歧义短语句法分析的机制和时间进程。赵春利、石定栩(2012)通过对“NP1+在NP2+V+NP3”这个典型歧义格式的研究,认为歧义并非源自结构本身,而是基于对现实世界关系的多种解读,将该句式从语义上分解出10种单义句式,提出对不同性质的歧义可采用不同的消歧策略。

从20世纪50年代到今天,汉语歧义和多义的相关研究专文达300余篇,专著二十几部,研究内容涉及多义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汉语传统语法问题研究为出发点,学者们不再只关注“歧义”“多义”本身,在探究多义成因和分化多义过程中提出并发展了语义指向、词类再分类和句法成分再分类理论,逐步完善了语义特征分析、变换分析和副词辖域理论,引进语用学中的焦点预设理论,推动了语法研究中的语用平面研究。学者们对多义问题的关注与探讨不仅推动了语法学各流派的理论研究,也促进了语法学和语言学其他分支学科的结合性研究。综合以往学者的有关多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学者们多把多义问题当作语法问题,其中句法平面的歧义研究最为全面深入,语义平面歧义研究较少,语用平面歧义的研究尚未全面展开。

第二,学者们对显性语法关系的多义研究较为深入,对隐性语法关系的多义研究不足。

第三,主要研究书面上的多义结构,较少关注多义结构口语表达上的韵律特征。

第四,近年来,出现将多义结构的语法研究与心理学、中文信息处理、机器翻译、人机对话和汉语自动分词等方面研究相结合的趋势,多义问题在新时期有了新的应用和发展。

结合以上有关多义的研究成果的特点来看,以后的研究方向除了要倾向于多义的应用性研究和语用方面的研究,重视用历史语言学和比较语言学的方法来研究多义,还要继续将语言学与其他应用学科结合起来,提高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断扩展计算机应用范围。今后有关多义的研究要取得新的突破,应该集中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视演绎分析,增强多义研究的系统性和预见性。

第二,重视调查分析,从心理认知角度解释多义现象。

第三,重视动态分析,考察影响句法结构自身致歧能力和消歧能力的动态因素和条件。

第四,重视定量研究,特别是歧义度的研究,对其做出精密化的描写。

第五,重视多义的韵律特征研究,采用实验语音学的方法研究多义问题。

第六,重视不同平面的研究,加强对语义多义和语用多义的研究。

第七,重视应用性的多义研究,解决自然语言计算机处理中遇到的多义问题。

第八,重视多义相关问题的研究,不断拓宽多义研究的视野。

二和语音有关的多义研究概况

在歧义句和多义结构中,当句法、语义和语用线索不能够提供足够的解歧信息时,人们正是根据听到的语音方面的韵律特征来感知语言,识别语义。以往很多学者的工作正是通过探讨韵律的解歧作用获得韵律特征在句子加工中的作用。

(一)国外和语音有关的多义研究成果

从韵律层面探讨歧义的消解问题,西方语言的大部分研究都集中在探讨普通讲话者在讲话时是否自发而稳定地生成韵律信息消除句法歧义,即不考虑听话者的需要以及情境是否存在歧义而自动提供解歧线索。斯内德克和特鲁斯韦尔(Snedeker & Trueswell)(2003)认为,尽管一些暂时句法歧义句在日常对话中普遍存在,但由于讲话者很少意识到语境存在歧义,因此韵律线索并不普遍:韵律信息是一种非常有效但不完美的句法解歧信息。他们的研究同时也表明朗读出来的话语和自发产生的口语韵律结构存在差异。

另外西方学者还经常关注韵律何时和怎样引导歧义结构以及句法分析的问题。比奇(Beach)(1991)探讨了在口语加工中听者使用韵律信息的时间点以及在语音句法界面进行的信息加工机制的性质问题。他将局部句法歧义句的开头部分听觉呈现给被试,同时视觉呈现给被试这个句子片断的两个完整句子,要求被试判断句子片断来自于哪个句子。结果发现被试不受听觉呈现的句子片断长度的影响,能够立即使用韵律信息预期句子的句法结构或立即消除句法歧义,表明韵律能够引导句法分析。施佩尔(Speer)等人(1996)从韵律边界和句法边界是否一致的角度研究了韵律是否引导句法分析的问题。他们发现,韵律结构为口语句子提供最初的记忆表征,这种从韵律表征获得的信息可以用来引导句法分析。施泰因豪尔(Steinhauer)等(1999)使用ERP技术研究听者在即时的口语理解过程中是否立即使用韵律线索消除句法歧义的问题。行为和ERP数据都有力地表明语调短语引导了句子结构的最初分析。弗雷德里克(Friedericil)等(2001)也使用ERP技术发现韵律线索影响了被试最初的句法结构的建构过程。上述大部分研究结果多数支持相互作用模型。

当然除了有关英语韵律和歧义理解的研究之外,其他语言有关韵律和歧义理解的研究也并不少见。日语研究者中有不少人从事通过韵律条件消除歧义的研究,他们认为,在口语中,结构歧义的切分位置与基频曲线形状、停顿时间、切分点前的区分时长等韵律条件存在着一定的关系。F0值高低具有呈现节奏、标示句法结构切分点的功能,人们正是积极利用这些韵律条件进行交际的。

(二)国内和语音有关的多义研究成果

汉语多义研究已经对语音有所涉及,但从研究方法和角度来看,大都集中在把它作为一种消歧手段的简单考察。如王希杰(1980)、殷作炎(1990)、张国宪(1990)、亢世勇、朱学岚(2000)等均对语音消歧手段和类型、语音如何消歧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殷作炎提出在汉语口语中韵律主要包括三个要素:轻重音、停顿和音高变化。话语韵律能够消解歧义主要依赖三种区别功能:区别同形异构句子的内部结构层次;区别同形而不同语气、口气的句子;消除由于句子中词语多义而产生的歧义。但是,这种对语音消歧的研究还仅是停留在定性的描写上,即主要通过语感上的一些语音表现实现句义的确定。事实上在汉语歧义研究中,韵律信息对歧义消解的研究主要还停留在对韵律特征解歧的初步探讨上。

我们知道,就韵律特征而言,汉语不同于大多数印欧语系的语言,汉语的每个音节都有相对不同的能辨别字义的声调,汉语的韵律特征是由声调和韵律信息共同作用而形成的,韵律特征的变化范围受声调固有音高的限制,不像英语语调的变化那样自由,也不像英语语调那样有固定的旋律。在句法方面,汉语有大量的省略现象,词序比较自由,句子结构也比较灵活。因而,汉语的韵律解歧可能有显著不同于西方语言的独特之处。

津熊良正、孟子敏(1997)在《汉语语法歧义句消除歧义现象的韵律特征》中最先利用实验语音学的方法探讨消除歧义时所表现出来的韵律特征,结果是汉语中停顿和音长延伸有助于人们对语法歧义句作出正确理解。李子荣(1998)从声调、轻重音、停延和句调四个方面入手,揭示语音分化歧义的规律。他认为轻重的节律形式之所以能起到分化歧义的作用,是在于重音能显示语义的焦点和倾向。语法歧义的分化主要靠不同层次停延的提示,也要注意同一层次上时值的大小处理,因为歧义的分化含有强调的意味,相当大的停延时值起强调一种意义、排斥另一种意义的作用。节律各要素在分化歧义时也以综合表现为多,有时其中一种节律要素起主要作用,有时须由多种节律手段综合运用来分化歧义。节律因素之间的相互制约会对歧义分化产生较大的影响,其影响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进入21世纪,学者们逐步明确将韵律和句法语义解歧结合起来研究,并开始广泛运用实验语音学的研究方法和心理学研究方法。

杨亦鸣(2000)《试论“也”字句的歧义》将实验语音学方法用于歧义研究,通过分析“也”字句的语音图谱来确定话语中心,排除歧义。王丹、郑波、杨玉芳(2003)的研究发现,在不同的歧义消解情景下,歧义音节的发音时长及其辅音时长有所不同。词边界前歧义音节的总时长和边界后歧义音节的辅音时长分别比词边界后歧义音节的总时长和边界前歧义音节的辅音时长要长一些。杨晓安(2005)基于声学实验和听辨实验,通过语义歧义句在汉日语中的不同的语音表现,考察了语音的频率、振幅和时长在汉日语中的歧义分化,最后得出“无论汉语还是日语,歧义结构在语音表现层面都会选择延展某音节时长的方法来标示此音节后为句法语义切分的境界所在”的结论。杨晓安(2009)在《歧义结构切分中的潜在韵律作用》中,通过对汉语歧义结构的默读研究,揭示在汉语语句处理中句法语义与韵律节奏的内在关系,指出无意识的基频改变、停顿位置的变更以及停顿时长的展缩等因素形成了语音结构切分中的一系列重要韵律特点,它们与语义理解密切相关。王莹(2005)也是在声学实验和听辨实验的基础上通过对“也”字歧义句的实验语音学的考察进一步对传统语法研究中所得出的观点或结论进行侧面的检验或补充,使这种歧义所代表的一类歧义的系统考察逐步深入。徐以中、杨亦鸣(2010)运用语用分析的视角和现代语音学手段对副词“就”和“才”的用法深入、系统考察,并指出在一定的语用背景下“就”和“才”不同语义指向可导致不同的语用歧义。冉启斌(2011)从音长的角度考察了北京话、四川话“动(单)+名(单)”歧义结构的重音表现,认为语法结构与重音之间的关系存在方言类型差异,汉语重音的有无及表现与方言的不同和语法结构的差异等多种因素有关。

郑波(2002)从心理学角度入手发现韵律对不同类型歧义句解歧效果不一。对于结构类歧义,韵律能够非常理想地消解歧义;对于只能部分利用韵律线索解歧的指代歧义和语气歧义,韵律的解歧效果稍差;对于同音歧义以及其他类歧义,韵律的解歧效果也不明显。对层次切分歧义句和指代歧义句的深入研究表明,歧义音节前后停顿时长的变化是消解层次切分歧义的最主要的手段。心理学者杨玉芳等(2003)将讲话者和听话者的研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注意到朗读和自发口语的差别拓展到韵律何时和怎样引导句法分析的问题上,结合汉语在韵律和句法结构方面独特的特点,并与国外的相关研究进行比较,揭示汉语与其他语言在韵律解歧方面的相似性和不同点,深化对韵律句法解歧机制的认识。

总体看来,多义结构语音方面的研究与多义结构其他方面的研究相比,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缺乏相关的理论支持,研究基础尚显薄弱,研究手段也较为单一,全面系统的多义结构的韵律特征研究在国内也是几乎未见。以后与语音相关的多义研究方向应该是结合实证手段,以语言学、认知心理学、生理学、物理学为学科支撑,来提高语言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理论的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