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永利碱厂和英商卜内门洋碱公司斗争前后记略
余啸秋
我参加永利化学工业公司[3]工作,是在该公司创建的初期。
永利为奠定我国化学工业的基础,首先在塘沽创设碱厂。最初十余年曾和英商卜内门洋碱公司展开了长期的尖锐斗争。范旭东主持其事,劳心竭虑,以弱敌强,至今思之,犹为神往。
在斗争过程中,我因工作关系,举凡谈判、决策以及双方决定的执行,事无巨细,几乎无役不从,因之对于个中曲折比其他同事较为熟悉。惜战前公司主要卷宗为了避免日人搜查,易地保管,一部分毁于一九二九年天津大水。爰就可能根据的史料和个人记忆所及,尽量叙述以供参考。
卜内门在全世界化工业的地位和对永利的威胁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以化工产品称雄于世界的企业,一般地认为最大有三家:英国卜内门洋碱公司(Brunner,Mond&Company,Ltd.)、美国杜邦公司、法国法本公司(旧名蔼奇)。它们都成立多年,资本雄厚,组织庞大,技术力量充实,执掌化工界牛耳。世界上任何角落,尤其是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里,几乎无处不有它们的营业机构。中国幅员广阔,人口众多,正是它们最好的经济侵略对象。其中单就碱品来说,当年卜内门的力量又远在其他两家之上。该公司在我国的华文行名,特采用“洋碱”二字,以示突出。其后虽在一九二六年于本国兼并不少大小化工企业,重新改组,更名为帝国化学工业公司(Imperial Chemical Industries,Ltd.),在我国营业机构香港注册的英名亦已更新,而华名一直相沿未改。它们的碱厂设在英国Winnington,Northwich,厂屋底下恰是深厚的盐矿,含有浓卤岩盐,通管吸用(或用压缩空气抽取),成本低廉,迥非永利沽厂采用海盐制碱可比。像这种天然良好条件,又兼历史悠久,制碱技术经验丰富,于是远东碱品市场独受它们控制。
约在十九世纪末期,英碱开始输入我国。卜内门首届主事人李立德(E.S.Little)在我国传教多年,善华语,熟识我国情形。卜内门伦敦总行看上了他,认为是最适当的人选,遂派他做中国行的总经理,统辖各省市营业,各大商埠分店都是他一手次第开设的。庐山辟作西人避暑山庄,便出自他的主张,于是欧美人士相率在彼建庄,成为各帝国主义分子在中国的夏季享受场所。
当时我国同胞一向惯用土碱,不识洋碱,洋碱初来时先只设法在通商大埠开辟销路。相传李立德曾在廊坊等地雇人肩挑洋碱,本人手摇铜铃,随同叫卖,路上惊奇围观。他就利用这种场合,宣传洋碱卫生、实用等优于土碱之处,并亲做试验以证其不诬。结果不到十年,不独城乡人民用以发酵和洗涤者相当普遍,而在城市用于工业者其数量尤巨。
从一九一三年、一九一四年、一九一五年三年间海关进口册里所载洋碱数量,得知英碱百分比如下。
年度进口总数量(担)英碱输入数量(担)英碱百分比(%)
1913 488255 428738 87.81
1914 631687 566151 89.63
1915 481148 431970 89.78
进口货品“来自何处”,在海关总册里是按地点分注的。其来自香港与来自英国不并列,但事实上最大部分是英碱先卸香港然后转入。若将香港的碱也算作英碱,其百分比更大。
我国为英碱的绝大市场,在永利未曾出碱应市以前,无人能与竞争,形成英碱的垄断。及永利建厂后,开始他们认为其将同业经垮台的山东鲁丰厂一样,必然资金无着,技术无人,最终失败。其后眼见永利高级干部多属国内外大学毕业,学有专长,虽一再遭受困难,始终艰苦奋斗,确具不制成纯碱不止的决心。于是换用另一种手法,企图在我出碱以前,予我根本摧毁,使我不能生存。其法为何?即运用英帝国主义政治力量,利用英人在盐务稽核所的地位,暗中对我加以摧残。
在袁世凯主政时期,曾和以英国为首的五国银团成立善后借款,计二千五百万英镑,实付84%,年息5%,规定以我国全部盐税作抵。以首十年盐税所得付息,从十一年起开始还本付息,不足时再以关税溢余补充。因此北洋军阀政府财政部设置盐务署,下设盐务稽核所。署长名为总办,由财政部次长兼任;稽核所首长名为会办,则由英人充任。首届洋会办丁恩,袁世凯嘉其借款有功,礼遇优渥。当时体制为盐务署主持行政,稽核所主持稽核税收,遇到有关盐税增减,所里提出的意见具有无限权力,总办无不惟命是听。卜内门总行于我厂快出碱时,通过英国外交大臣和它的驻华使节,指令丁恩迫使盐务署突然公布工业用盐征税条例,规定工业用盐每一百斤纳税二角。换言之,每制碱一担需要原料盐两担,无形中成本便增加了四角。试问新兴工业,即侥幸免去竞争,还不知能否生存,而英厂用盐制碱无税,我厂反先增加盐税四角,何以生存?何况我在设厂以前,先得工业用盐免税的许可,今建成试工,迅将出货,突然征税,不啻置我于死地。因向平政院控诉财政部盐务署背信违法,摧毁我新兴碱业,惟院方力量达不到英籍洋员,未能依法处理,申诉未有结果。后经财政部部长一再和洋会办协商,始公布永利用盐制碱暂予免税一年;但仍附带一条件,即在永利纯碱售价高于洋碱时为有效。英会办滥用职权,暗中保护英国碱商,充分说明了帝国主义经济侵略是和政治侵略齐头并进的。其后一年届满,沽厂出碱不顺利,乃向盐务署重请维持免税原案。值五卅案起,在上海英文《大陆报》上登出本案始末,公开地尽情揭露。洋会办慑于舆情,始对公司请求,再批准展期五年。最终乃定为永利工业用盐准予免税三十年,从此公司的生存乃得到保证。
永利纯碱最初打开销路极为困难,原因不外四种。
(一)新制成的纯碱微呈红色,成分略低,质量比不上舶来品,不为人所乐用。
(二)产量有限,虽不少工厂的热心爱国人士乐于采用国货,无奈供给难于正常,若断若续,一部分仍不能不仰给于英碱,使他们有所顾虑,信念动摇。
(三)卜内门向以我国市场为尾闾,挟其雄厚资力,吞并倾销,无所不用其极。如应付无方,我们方在摇篮中的新生工业很可能被其扼死,最低也将成为我发展初程中的莫大的障碍。
(四)当时统治者无人了解化学工业的重要,对“纯碱为工业之母”更无认识。在资本主义国家,这种企业创办初期,往往予以津贴鼓励。我国当时统治者是一班军阀,从而和之者又是一些无聊政客,根本不知何者为化学工业,不予支持。永利粗告成功,欲将产品插进市场,切望政府略微提高进口关税,保护我国的新兴工业,势无可能。
在以上种种情况下,范旭东精心擘画,运用方策,对抗英商,获得最后成功。永利是如何达此目的,约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期 不甘利诱,对抗威胁,利用外力以甲制乙时期
一九二二年盛夏,范旭东曾去庐山某庄访友。李立德适避暑邻庄,无意中邂逅攀谈,遂相结识。李初不知范为何许人,所办何事,直到临别范始坦白以告。李因手拍范肩说:“碱在贵国确是非常重要,只可惜足下办得早了一些。就条件上来说,再后三十年不迟。”范说:“恨不早办三十年。事在人为,今日奋起直追,还不算晚。”相与一笑而别。卜内门以贩卖商来我国市场开展经济侵略,既不尊重我国主权,复对范旭东锐意经营制碱事业大肆嘲笑,范心中的愤慨可以想见。
永利于一九二四年克服技术上困难后,开始出碱,但数量不多。一九二五年逐渐增产,质量日有进步,价格又较低廉,销路逐渐扩大。同年春,卜内门伦敦总行营业首脑尼可逊(Nicholson)东来视察,一再表示愿和范旭东会谈,地点听我方指定。范旭东鉴于我碱初出,不过粗具雏形,巩固发展还有待努力,如过于峻拒,可能立刻导致不必要的纠纷,于我不利。因接受邀请,指定大连为双方会谈地点,并偕侯德榜、余啸秋一同赴会。会谈以前,我方曾定出一个坚定不移的原则:即永利今日担负着我国民营化工的任务,是成是败,全在于我本身的力量和奋斗。在任何情形下,我主权上和制造上是万万不容许外国人参加的,其可能变通程度,至多以营业为范围,事实上如能避免仍当尽力予以避免。因此,在会谈中,他们虽一再提出愿以他们的资金和技术经验和我具体合作,助我提前成功,用一套花言巧语相引诱。当时尽管我方经费万分困难,迫切需要外援,但范旭东自始至终婉言逊谢,一口推到我公司注册章程内规定了我股东只限于持有“中华民国”国籍之人,无可变通;否则牵动政府业经许我的特权,不独未能助我,反而害我。对方对此无奈我何。像这样的根本方针,其后在范旭东领导永利二十余年中,一直没有改变,这是他的英断过人之处。那次大连开会,事实上只等于一度长谈,毫无结果,最终对方相约有机会继续再谈,我方唯唯应应,未一月而上海“五卅”案起,他们也再无词可借了。他们见利诱不成,恼羞成怒,换用威胁,完全暴露出他们的狰狞面目。他们在我市场上将碱价无故压低,每两三个月跌落一次,逼使永利处于被动地位,只有跟随跌落,以免失去市场。在一九二六年、一九二七年两年间,卜内门碱价一直下降,直降到40%以下才告终止。窥其用意,无非想使永利经受不起这样的无端损失而向他们屈服。侵我主权,以大压小,手腕毒辣,居心叵测,可恶孰甚!
卜内门威胁永利,在其营业措施上亦有特殊手法。他们所委派的代销商店,每届年初换订新约,必郑重规定各该店不得兼销别家的碱,如其违犯,不独年终佣金一律扣除,所交押金并予没收,以示惩罚。因此,凡属卜内门代销店都不敢和永利接近,顾虑受此重大损失。永利新出纯碱,初创牌子,市场一切完全生疏,若不先靠国内代销商店和碱店协助,真无法迅速和用户取得联系。幸永利所产是轻碱,英货是重碱,以碱制造玻璃等,轻不如重,若论制造块碱、晶碱,用于发酵和洗涤,重碱又比不上轻碱。经过多次与代销店协商,其中较有胆识的店家,终于同意永利的建议,换用牌号及股东姓名同时适销我碱。从此南北市场得以打入,开辟基地。
当时永利内部困难实已达于极点。一则资金奇缺,周转困难,希望股东们增加投资,显无可能,欲求解决,惟有继续向银行协商通融之一法。而公私银行分别援助,为数已多,在我既不便启齿,在彼亦确有碍难。当年永利账上的亏损已损银洋一百四十余万元之巨(系用“开办费”“试验费”“图案”三户记挂账上,从一九三〇年起始将前两户分年摊清,“图案”三户十余万元,一直作为财产处理)。二则产量无多,必须增产以减轻原料、材料、燃料等消耗及管理费用,降低成本,而增产又非加强扩建、添置机器,改进技术无由实现。幸赖职工同人们艰苦操持,公司一面忍痛酌裁人员,职员中自动减薪者亦大有人在;股东虽多年未曾分过股利,鉴于碱已制成,前途光明在望,仍一致坚决支持,对主持人不加责难;兄弟公司如久大,商业银行如金城,仍予量力源源接济。由于大众的努力,永利艰难困苦的岁月终于渡过。犹忆永利“红三角”牌纯碱当年成本每担约银洋六元五六角,在英碱最后一次以每担四元二角出售时,我碱仍依惯例比卜内门“蛾眉”牌纯碱低三角竞售,艰苦应战可见一斑。卜内门原以为挤垮永利以后,仍归一家垄断,不难于短期内收回杀价的全部损失,然而永利坚强不屈,实出乎他们意想以外。
在这期间,曾有一段小插曲。即在双方交恶之初,卜内门天津区行有一王姓中级职员,年龄五十岁上下,曾于某夜诣我家拜访。当时彼此不相识,问以何事,答说他的津区经理小李立德(E.S.Little,Jr.,即李立德之子)派他暗去塘沽刺探永利碱厂生产情况及机器、人事种种消息,写成报告备作参考。我认为这种行为最不道德,决定将计就计,予以利用。他是直隶省人,父亲曾以“二爷”身份伺候过李鸿章多年,本人学得一些粗浅英文,得以混进卜行任事。我乃许以每月津贴银洋三十元,相约以后卜行有何消息必以告我,如有遣派必先来报。他并自动约定出入我宅必走后门,必以黑夜。后来他不时被派去我沽厂侦察,事实上却从未去过,他对卜行的密报都出自我的口授,我乘机夸大粉饰,无一不对我有利(当然其中无关紧要部分也说我方一些坏话,免其怀疑),而卜方的内情,我反得到不少。如此历时二年余未被发觉。而后王某不知如何败露,被小李立德禁闭七日,逼令写供,以后未见再来,估计已受到开除处分。
范旭东留学日本多年,对日本碱业情形十分熟悉,为开拓我碱销路,因将念头转在日本方面。本来英碱之在东亚,并不止于我国市场,日本工业比较发达,它们供销日本的碱类数量比我国还多。这时恰好日本三井与三菱两财阀相互争霸,三菱有旭硝子工厂产碱,三井向无碱厂,辄自引为遗恨。范旭东认定此中有机可乘,因就近和三井津行相商,许它代表我公司在日本试销纯碱。一谈之下,正合它的心愿,协定因以成立,有效期间暂定一年,其代价不过索取相当的佣金。当时三井急欲有纯碱能和三菱比肩供售国内用户,并不计较取得我方佣金的高低。我碱交三井代销,价由我定,乃以至低的价,叫它在日本各处散销。它的分支机构布满全国,推销甚便。我碱有三井代为义务宣传,质量好而价格低,用户无不乐用,卜内门销量多我十倍,损失虽然有限,最使它们难堪的,还在于它们多年来统一销碱的日本市场为我冲破。不久它们即主动地送来我公司声明,今后在我国市场,绝不再以廉价竞销,将来它们的碱价要有调整,必先与我协商同意,联合进行。后来,永利根据国内供求情况,定价务求合理,既不再因竞销亏本出售,亦不因卜内门不再竞争,故抬高价。至此,我方收回碱市主权,掌握主动,差堪自慰。
第二期 委派卜内门在日本代销我碱时期
卜内门总行和工厂设英伦本部,贩买活动遍及世界,它们在日本和中国的分行,各有其个别组织和资金,惟向香港政府注册则同,一切支配都直隶于伦敦总行。如前所述,它们虽屈而就我,销行上不再无理取闹,但不时仍以参加我方制造合作相商谈,频频聒絮,几无已时。我为避免它们的干扰,因强调声明投资合作参加制造,绝无可能,如必欲发生关系,仅可于三井合同满期后为我碱代销日本。我方初意彼碱方图独霸日本市场之不暇,根本不可能接受我们的建议,何况它们图我的目的固在本厂。不料它们竟欣然接受,且愿先订至少为期三年的协定。现将一九二八年六月一日永利和卜内门日本总行所签订的协定主要事项分述如下。
1.区域 日本本部和我国台湾,不包括朝鲜。
2.期限 从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一九三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止。
3.数量 甲:一九二八年十一月至一九二九年夏季,每月委销纯碱六百吨。乙:此后每月委销纯碱一千吨。丙:在协定期内任何十二个月里委销的纯碱不得超过一万五千吨。
4.卖价 卜内门应以尽量使我碱价接近它们的蛾眉牌纯碱价为原则。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低于蛾眉牌5%;万一有时不得不再低价出卖,这项价差,卜内门保证仍按只低于蛾眉牌纯碱5%缴付永利。
5.付款 在塘沽交货后,卜内门同意每担先付永利银洋二元,其余在五十天内付清。
6.报账 卜内门经销的碱,在销去后必以代销账报告永利,并按日元折合天津银圆的兑换率付还永利。
7.佣金 卜内门得按塘沽交货所得的净价抽提4%的佣金。
8.押金 协定签订后,卜内门应即以天津银洋三十万元的押金交付永利,并于一九三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前六个月内,得由永利以现款或贷款抵付。议定年息6.5%,每半年一付。
9.天灾人祸 遇有天灾人祸、罢工、停工、停制,非永利可能抵抗等情事,永利不负交货责任。但如值中日罢工,或日本、台湾地震、内战,卜内门无法运去时,卜内门亦不负任何责任。
10.续约 本协定满期后,如双方同意,得续约三年。再满期时,续约亦同。
卜内门的本意,不在于在日本代销我碱,而在于借此与我接近,避免我再向日本售碱以扰乱其市场。范旭东之同意订立协定盖有三因:(1)当时国民党政府对于全国工业并无完整计划和统一领导,根本无政策可言。卜内门既千方百计愿和我亲近,在民营企业立场,双方达成协定,亦可权图本厂营业上的安静,得以致力于生产上的发展。(2)当时我厂正需要资金来扩充生产设备,乐得收入这笔低利的押金,挹此注彼,以资扩建。(3)永利办厂制碱,原意固在为我国人民服务,抵制外货,今国内市场既得保持,它们为维持日本市场代销我碱,也可为我碱在日本创立牌子,为我碱将来生产过剩或滞销时辞一尾闾,并不需我付出高价,又何乐而不为?此项协定,其后结合需要,于一九三一年、一九三四年一再续约,直至一九三七年抗战后自然废止。在卜内门代我碱销售日本的九年期间,永利直接、间接得到不少利益。
在这期间却仍有一段彼此均感不快的事实,也应在此一叙:一九三三年春卜内门英伦总部董事柏烈上校(Col.Pollitt)因和国民党政府进行中、英、德三方计划合办硫酸铔厂事来华,便道来津视察业务,并欣赏故都名胜和华北风景,曾由该天津区经理小李立德陪同访候范旭东。其始意原不过一种友谊拜访,小李为了献媚上司,谈话中却代他提请参观我塘沽碱厂。李意以为该公司代我在日本销碱已越四年,交情非等寻常;范当时亦以前此同样请求迄未同意,当面表示首肯。次日,范因公南下汉口,指由我陪同去厂。讵此讯一出,职工中有人颇不谓然,乃决采折中办法,在柏烈到厂后只引其巡视方在兴建中的烧碱厂和碱厂包装室,而不令涉足我厂技术的各主要车间。像这样参观一度,实无异飨以闭门羹,据闻事后柏烈竟因此把小李清除出去,作为多事受屈的一种惩罚。小李生长中国,行动言语类似流氓,我国好的习惯未曾学到,只知一味向上司献媚取宠,当年设计落价对我压迫者亦正是他,现在遭此恶果,闻之者无不称快。
永利、卜内门双方交涉,历系它们上海总经理出面,地点在津在沪则按当时情况临时决定。但天津为永利总枢所在,为了方便,大都由该津区经理事先洽谈转达而后执行。自小李脱离卜内门以后,委派继任者为华默(A.V.Fariner)。此人具有相当文化,遇事态度雍容,一反小李作风,尔后双方关系遂日趋正常。
第三期 我国市场内中英碱类协议比例配销时期
永利委令卜内门在日本代销我碱时期,国内市场亦得以保持,彼此大致相安无事。范旭东认识到提高我碱生产实力和充实我营业机构的时机已至,因于一九三二年在塘沽扩充设备,一面增加纯碱产量;另一面又开始增添品种(苛化烧碱);同时又因各碱庄制造块碱,有赖洁碱(净面碱)缩短结块过程,经采用简便方法,制成极少量的洁碱以应市场需要。
化工中的酸和碱,好比鸟儿的两只翅膀。有碱无酸,只算是完成了任务的一半。我公司随又选定江苏六合县的卸甲甸建设硫酸铔(肥田粉)厂,制造合成氨、硫酸、硝酸以及硫酸铔。计自筹备募债,至国外购机运回安装,以至投产出货,历时不到三年(建设时期仅二十三个月)。那时纯碱日产二万吨,硫酸铔日产一百五十吨。这两种产品的产量,都远不能满足我国工农业的需要,特别是硫酸铔,各地纷纷来厂预购。但当时国内并没有其他同样的化工厂,就民营企业来说,差幸堪与卜内门相颉颃,而主权则操自我手。回忆大连会议,相距不过十一年,以今例昔,殆不可同日而语。
当年公司营业,曾按地域情况,划分为五大区:华北区、沪区、汉区、港澳区、辽吉区;国外则已销到日本和南洋。日本销行最多的一年,占公司总销量17.3%。国内营业机构,计自设专辖区店连同与久大共同设店,凡十七处,其下附属小的代销特约店遍及全国每个角落。卜内门侵入我国市场虽有四五十年历史,事实上若干僻处并未达到。在我硫酸铔厂将届投产的先一年,即一九三六年,卜内门在我国本部仍不免于竞销,尤其是在双方基层诸店,大抵各为其主,相互争夺,两不相下。双方主管机关不时接到控诉,指责对方故意压价竞争,夺去主顾,纠纷层出不穷,调处殆无已时。
卜内门至此又乘机向我旧事重提,试商资金技术合作,借口助我发展,实则别有用心。我则鉴于塘沽碱厂产量逐年剧增,而日本厉行军事侵略,威胁华北尤甚,日本和伪满市场,已不容再行去货,深恐供过于求,积压资金。就南方铔厂来说,指日基建完成投入生产,所需财力人力特多,亟应集中力量促其发展。因和卜内门谈判营业合作,提出彼四我六的比例配销办法。
开始谈判时尚在一九三六年秋冬之交,当时我在国内实销碱数距“我六”标准还远,它们未能接受,我则以主权所在,难以变更。卜内门华行总经理吉勒理(V.St J.Killery)为此曾飞天津和范旭东面商,陈述不少理由,顾以51%归我,彼居49%,言辞诚恳,但仍无成议。其后我公司销数逐渐增加,形势于我有利。次年春间分别在津沪一再协商,面洽或通信,形式不一,最终于五月十二日以永利55%、卜内门45%比例,成立配销协定。其主要详细条款如下。
1.市场 以当时“中华民国”和香港为范围。
2.碱品 以双方所销的纯碱、烧碱和洁碱数字,按议定比例折合纯碱相等的数量计算。
3.配销比例 永利占55%,卜内门占45%,但伪满洲诸省不在内。
4.分区计划 双方同意将中国市场各地纯碱、烧碱、洁碱的销数,再按各区分别计划其配销比例,虽在各区内配销比例可能有所出入,但全国合计的总比不变。
5.百分比的纠正 假如一方未能销到它们的配销比例时,通常其他一方应全力予以纠正,双方得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速为调整。
甲、价差。
乙、限制发货。
丙、待价发货。
丁、少卖的一方将它们的货物转移卖于多卖的一方,惟仍须归入它们的配销比例内计算。
6.卖价 卖价必经双方商讨同意决定。
7.调整缺货 如任何一方因故缺货时,经双方同意,其他一方应尽力将它们的货供给于缺货的一方,接济其销售。但在售出时,此数量应算归接受一方的配销比例以内。
8.卖货条件和佣金 任何一方的纯碱或烧碱转移于另一方,虽应算入何方配销比例以内业予规定,但接受一方的卖价条件和佣金得由双方议定。
9.政府法令 本协定无论何项条文如和国民政府现行和将来公布的法令发生抵触时,须本着切实履行本协定精神的态度予以修正。
10.有效期间 从签订协定之日起扣足三年有效。
两协定的废止和代销日本押金的算还
在上述国内联营协定签订后五十五天,全国经过布置刚刚开始执行,“七七”事变突然爆发。塘沽地当冲要,日军出入任意,为所欲为。七月二十九日天津沦陷,原料、材料、燃料的供应,成品的运输,顿成问题。职工不愿受日军威胁,纷纷退出工厂,避居天津以观变化。其后演成全面抗战,日本流浪商人仗着军阀势力,不断地压迫永利与之合作,生产若断若续,极不正常。延至十二月日军部且正式委定三菱公司技术和管理人员径入沽厂接管。公司货源无着,仅靠早已分存全国各区店的旧有碱品勉强应市,苟延残喘。中协定虽经规定缺货的一方可由他方转移以资供销,却不适用于战时。公司存货不到一年完全销尽,这协定所发生的作用根本不多,无形中自然中止。公司当日订约的原意,是拟在三年满约时,根据我国市场需要高涨的情况和我厂增产的实力,决定我方配销比例是否提高或竟不予续约,这一愿望至此全部落空。
在日军占领我沽厂初期,卜内门华行总经理吉勒理曾派其华董孙仲立代向永利建议请将我塘沽碱厂改为中英合办,对抗日本,英方资本愿以其日行押金三十万银圆抵充。意在一面保全其押金;另一面企图参加永利投资,备作战后合作根据。范旭东洞悉其用意所在,坚决拒绝,声明无法考虑。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国民党政府由重庆迁回南京,坐视物价飞腾,法币日落。我公司所产的纯碱、烧碱和硫酸铔,皆成为市场上最可靠的物质筹码,大家重物轻币,争先购存,公司每次挂牌售货,无不一抢而光。情势演变至此,卜内门英伦来碱,只能按法币出售,极难买回英镑。它们自保之不暇,双方对于过时失效的协定,谁都不再提起了。
惟有它们代销日本协定虽在战时自然废止,仍有押金银洋三十万元应还未还,当时法币贬值日甚一日,卜内门从没提起要还,我公司亦找不到法律根据,想还无从还起,直至一九四七年年底,国民党政府立法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通过了《银行业战前存款放款清偿条例》,明确地规定了凡在一九三七年八月十四日以前的存款放款,不计利息,概按一百七十万三千四百六十二倍偿还,并规定超过一亿法郎的得分九个月偿付。公司始据此与卜内门交涉,声明愿依此一次偿清。按其答复,这笔押金是于一九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签署协定后交我,该日本行是按当日兑换率以二万八千八百七十九英镑登账,如照此法币归还,损失太大,难以同意。延至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七日当面谈判(距国民党政府公布改用金圆券仅六十二天),始允以一百三十亿法郎了清。查是日政府牌价可合到五千六百八十九英镑,黑市更低。若将未付七年半的利息减去,所收本金实合到三千九百四十五英镑,约为原值的13.66%。这是它们始料所不及的。
(原载中国文史出版社《化工先导范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