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在沈阳师范学院的讲话[1]
一、父亲的死。
二、哥哥的死。
三、弟弟的死。
四、唐地主逼我妈到他家做女工,给小孩洗屎洗尿,给少奶奶搓澡倒马桶。我给他家扫地,抹桌凳。后来我妈被唐七少爷强奸,怀孕被赶出。可恨的地主还到处说:我妈是破鞋,不要她做女工了。我妈被逼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在1947年农历八月半(接祖宗)那天晚上上吊自杀。临死的那晚,她泪汪汪地对我说:“苦命的孩子,妈妈不能和你在一起了,靠天保佑,你要自长成人。”她脱下自己的一件衣,披在我的身上,叫我出去讨点供果吃(敬祖宗的食物),我走后她就上吊了。
五、剩下了孤孤单单七岁的我,只好给地主家放猪(还是李老大爷和地主说好话才收下了我)。8月15日晚,地主要我到张家酒店打酒(六里),我在回来的路上碰了一块石头,摔倒在地,把酒洒了一多半。回来被唐七少爷打了几个大耳光,还挨了一脚尖,把我踢倒在地,碰得我鼻子鲜血直流。当晚我没吃饭,饿得没法,到屋后菜园子里挖了几个地瓜吃。第二天唐七少爷知道了,他用长骨刺刺我的嘴巴,刺我的手,刺得我嘴巴直流血,现在我嘴上还有一个伤疤。有一次,我把唐七少爷儿子的一块糖用手碰掉在地,又被七少爷狠狠地打了一顿,用绳子捆着我的手,把我按在地上,七少爷的老婆还脱了鞋子打我的嘴巴。有一天,他家一只狗吃了我做的饭,我打了狗几拳,唐家地主的老婆骂我“打狗欺主”,要打死我,并把我赶出他们家。从此,我过着流浪的生活。
六、1949年我的家乡解放。党给我吃的穿的,送我上学念书,乡长彭德茂买给我新棉衣、棉裤,过新年请我吃饭。他还把从地主家分得的一件小呢子外套送给我穿,把他儿子一双新棉鞋穿在我的脚上,上学给我笔和纸。学校谭礼老师待我很好,买给我石板、石笔、书包、雨具,放假和过节带我到他家去玩,上课时他把着我的手学写字。
七、1956年小学毕业,11月调到望城县委员会工作。1957年2月光荣入团。调县委后,冬天张书记买给我一件皮大衣、手套。有一次,我和他下乡到望岳乡,我生了病,张书记给我打洗脸水,给我做面条,安慰我。我非常激动,县委书记对我这样好,像父亲一样。我能够在县委机关工作,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党委无微不至地关怀我,还送我到干部文化学校学习。张书记还买给我一本《怎样做一个有共产主义道德的人》的书。首长对我这样关怀,我下定了决心好好工作。我做了一点点工作,党和人民给了我很大的荣誉,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的共青团员。
1957年9月,和赵书记参加建设新农场。一个下雨的晚上,我和赵书记从工地开会回指挥部,赵书记把雨衣披在我身上。我走到一个桥上,一下没小心掉到了八曲河里(河有三丈多宽,水深八九尺,河岸高一丈)。我掉到河里后,赵书记立即跳到河里,把我救了上来。我的右腿摔伤,赵书记背我回到指挥部,第二天把我送到县医院。他在百忙中还抽出时间来看我,送给我苹果、橘子,我住了一星期就好了。
有一天晚上,我送通知到工地,回指挥部时天突然下雨。我走到一个新修的水闸上,看见了很多的水泥,于是我想到了不要让国家的财产受到损失,便连忙脱下自己的棉大衣盖在水泥上,并急忙跑回指挥部找到雨布,和民工一起去盖好了。农场建完后,我被评为劳动模范。
1958年1月,团县委发出要建立青少年拖拉机站的号召后,我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那月我领了二十九元薪金,就捐献建立拖拉机站二十元,留下了九元做伙食费。1958年2月,团县委调我学开拖拉机,我当了全县第一个拖拉机手。因工作需要,在7月又把我调回机关,同年11月把我送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15日我就到达了钢都,后开推土机(还带三个学员),被评为红旗手一次。
1959年8月,调到辽阳化工厂工作,在生产和工作中十八次被评为标兵,四次评为红旗手,三次评为先进生产者。
有一天夜里,天下雨,我看到工地上有七千二百多袋水泥,于是我拿出自己的被子去盖上水泥,还组织了一支青年突击队进行抢救,免遭严重损失。技术革新我搞了杠杆挖泥、滑车、双轮车,被评为革新标兵。在红专学校当教师,带了三个学开推土机的学员,车间给我三十六元师傅费我都没要。晚上下班不回宿舍,参加炼钢,还捡废钢二十多斤。
我还自己做宣传鼓动工作,表扬先进人物,开展叫号赛、对手赛,老工人鲍师傅和我对手赛一天没休息,忘记了吃饭,提高工效一倍,一人顶二人。
——1960年11月5日
注释:
[1] 本文为雷锋1960年11月5日为沈阳师范学院做报告所写的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