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苔丝接任管辖的鸡群,以一幢旧草房作为大本营,她不仅要充任它们的监督、伙夫、医生、护士,还要去做它们的朋友。草房坐落的庭院本是一座花园,现在已被践踏成满是沙土的空地。房屋上爬满了常春藤,烟囱被寄生植物的枝叶缠得粗粗的,样子好像是毁坏的高塔。楼下的几间房子全被鸡群所占领,它们派头十足地窜来窜去,仿佛房子就是它们盖的,而不是那些横七竖八地躺在教堂墓地里的化成尘埃的产业主。那些已故房主的子孙几乎觉得这是对他们家族的蔑视,因为在德伯维尔一家未来此地大兴土木之前,他们祖祖辈辈一直住在这幢造价昂贵又深受喜爱的房子里。可是,这个斯托克-德伯维尔太太,把房屋弄到手后,竟然把它用来养鸡。他们愤愤地说:“爷爷在世的时候,这幢房子给高贵的基督徒居住都挺不错呢。”
这些屋子里,从前有许多吃奶的孩子哇哇直哭,可现在回响着的只是小鸡啄食的声音了。从前放着椅子、安详地坐着庄稼人的地方,现在全被装在笼子里的呆头呆脑的母鸡占领了。壁炉边上和曾经火光熊熊的壁炉炉床上,现在堆满了倒放的蜂窝,用来作为母鸡下蛋的窝了。房子外边的地面,从前被一代又一代的住户收拾得整整齐齐,现在也被公鸡用爪子刨得不成样子了。
草房所坐落的那个庭院,四周都有围墙,只有一扇门可以进出。
苔丝出身于以饲养家禽为业的家庭,所以第二天早晨,她就按自己巧妙的想法,做了一番变动和改进,把养鸡场重新布置了一下,她刚忙了个把钟头,围墙的门便打开了,一个戴着白帽子、系着白围裙的女仆走了进来。她是从府第里走出来的。
“德伯维尔太太又像往常一样要看鸡啦。”女仆说道,但觉察到苔丝不太明白她的话,于是又解释说,“太太年纪大啦,还是个瞎子呢。”
“瞎子?!”苔丝说。
但是,她的疑团还没来得及形成,女仆就叫她抱起了两只最好看的红冠青脚鸡,女仆自己也抱起了两只,她领着苔丝朝府第走去。府第尽管装饰华贵,富丽堂皇,但是,房前可见羽毛飞舞,草地上到处摆着鸡笼,种种迹象表明:府第的居住者甚至对不会说话的动物都极度崇拜。
拥有这座府第的主妇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年龄不过六十岁,甚至还不到六十,她戴着一顶大帽子,背着亮光,坐在一楼起居室里的一把扶手椅上。她的脸显得表情多变,不像瞎了多年或者生来就瞎的人那样,一点也不呆板沉滞。她这种情况常见于那种视力逐步减退的人,尽管竭尽全力但也无法挽救,只好很不情愿地当上了瞎子。苔丝一只手抱着一只被她看管的鸡,走到这位老太太的跟前。
“啊,你就是新来的为我养鸡的姑娘吗?”德伯维尔太太听出了新的脚步声,说道,“我希望你好好地伺候它们。我的管家告诉我,说你是合适的人选。好吧,鸡在哪儿?哦,这是斯特拉特!可它今天不太活泼了,是吗?我想,是因为叫生人摆弄而受惊了。芬娜也是,它们都有点受惊了,是不是?不过,它们很快就会跟你熟悉起来的。”
在老太太说话的时候,苔丝和那个女仆根据手势,把鸡一只一只地放到她的膝上,她就从头到尾地摸着每一只鸡,检查它们的嘴、冠、翅、爪,以及公鸡的翎毛。她只要用手一摸,就能立刻辨出摸的是哪一只,并能摸出是否有哪根鸡毛弄折了或者拖脏了。她摸一摸嗉囊,就能弄明它们吃的是什么,是否吃得太多或者吃得太少,她心里有什么想法,脸上总是能生动地表现出来。
两个姑娘把带来的鸡又及时地送回鸡场,这一过程不断地重复,直到所有被老太太宠爱的公鸡和母鸡全都送给她摸过为止。其中有红冠青脚鸡、矮脚鸡、交趾鸡、印度鸡、杜金鸡以及其他种类的当时合乎时尚的鸡。她在自己的膝上接见这些宠儿,几乎没有一点差错。
这使苔丝联想起基督教的按手礼来,德伯维尔太太是主教,公鸡和母鸡是受礼的少男少女,她本人和那名女仆就是把孩子们带来受礼的教区牧师和副牧师。在结束这一仪式的时候,德伯维尔太太面部猛一扭动,弄得满脸布满皱纹,向苔丝突如其来地问道:“你会打口哨吗?”
“太太,您是说打口哨?”
“是的,吹各种小调儿。”
苔丝和大多数乡下姑娘一样,会打口哨,不过,在体面的人面前,她不肯承认有这种本事。然而,这一次她却温顺地承认了这一事实。
“那么你每天都得吹一吹。这儿曾有一个小伙子,口哨吹得可好啦,但他走了。我要你对着我的红腹灰雀吹。因为我看不见它们,所以我想听听它们的声音,于是就用这种方法教它们。伊丽莎白,告诉她鸟笼挂在哪里。你明天早上就得开始,要不然,它们在鸣叫方面就会退步的。好几天都没人照应它们了。”
“太太,今儿早晨德伯维尔先生对鸟打过口哨呢。”伊丽莎白说道。
“他呀!呸!”
老太太的脸部顿时厌恶得起满皱纹,没再答话。
这位冒牌的本家就这么结束了对苔丝的接待,鸡也被带回到草屋里去了。对于德伯维尔太太的行为举止,苔丝倒不太感到惊奇,因为自从看到了府第的大小,她就不再指望什么了。但是,她压根儿也不知道,关于本家的事,德伯维尔跟老太太只字未提。她猜想这位老太太与儿子之间感情并非十分融洽。但这一点她也猜错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嘛,在恨铁不成钢的人们中,德伯维尔太太可不是头一个呀。
尽管前一天的开端并不愉快,但是,在次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苔丝一旦安顿好了之后,就想领略一番她新任职务的自由与新颖,同时她也十分好奇,想检验一下自己从事这件意外职业的本领,以便证实自己能否保住这一职位。她一旦回到庭院,就在鸡笼上坐了下来,一本正经地鼓起嘴唇,开始练习已荒废多时的打口哨。她发现,她从前的本领如今已退化,只能从唇间送出一口一口的气,再也吹不出清晰的曲调儿了。
她吹了又吹,总是归于失败,她不禁感到纳闷:本来会吹的玩意儿怎会变得如此生疏?这时,她意识到覆盖在围墙上的常春藤之中,仿佛有东西动了一下。她朝那边一望,只见一个身影从墙头跳到地面。原来是亚雷克·德伯维尔。还是在昨天,他把她送到园子门口,叫她安顿下来,自那以后,她还没见过他呢。
“苔丝妹妹!”他高声嚷道,称呼中有点嘲弄的意味,“我敢以名誉担保,像你这样美丽的人,真是天下难寻,画里也见不到哇。我从墙那边看了你好半天了,你烦躁不安地坐着,窝起美丽的樱唇,吹一阵子,又暗自咒骂一阵子,怎么也吹不出什么调儿来。唉,你吹不出调儿来,一定非常着急吧?”
“也许是很着急,可我并没骂自己呀。”
“唉!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试着吹口哨了,都怪那些讨厌的黄雀!我母亲要你给它们上音乐课呢。她真是自私自利!仿佛照管那些可恶的公鸡和母鸡还不够一个女孩子忙活。我要是你呀,就干脆拒绝她。”
“可她特别关照过我,还叫我明儿早上就准备妥当呢。”
“是吗?那么,我先来教你一两课吧。”
“哦,不,不用你教!”苔丝边说边朝门口退了一步。
“胡扯,我不会动你一根毫毛。你瞧——我站在栅栏的这一边,你呢,就站在那一边,你会觉得安全可靠的。现在你听着,你的嘴唇鼓得太紧了。应该这样。”
他一边讲解,一边做示范动作,吹了一句“去去,那骗人的嘴唇”[1],但苔丝不明白这一引喻。
“你试试看。”德伯维尔说。
她竭力装作默然无语的样子,脸上的神气像雕塑一般严肃。但他坚持要求,她急于摆脱他,最后就照他所说的那样,窝起了自己的嘴唇,接着又苦恼地笑了一下,正因为自己笑了,心里又一阵难过,涨得满脸通红。
“再试一遍!”他鼓励她说。
苔丝这一次非常认真,认真得要命,她试了一次——出乎她的意料,她终于发出了一个真正圆润的声音。成功的喜悦使她一时得意忘形,眼睛瞪得圆圆的,并且还不知不觉地冲着他嫣然一笑。
“这就对了!既然我使你开了头,那以后你自己一定会干得很出色的。嘿——我跟你说过我不会碰你,尽管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挡住这种诱惑,可我仍然遵守诺言……苔丝,你认为我母亲是个古怪的老太婆吗?”
“我对她还不太了解呢,先生。”
“你以后就会发现她很古怪,她要你学着对她那红腹灰雀打口哨,这还不怪吗?眼下,她很不喜欢我,不过,你只要好好地待她那些鸡,你很快就会受宠于她的。再见吧!你若是有什么困难,需要人帮助,别去找那个管家,直接找我好啦。”
苔丝·德贝菲尔就在这样的气氛下谋求到了一个职位。她第一天的经历典型地代表了随后几天的经历。亚雷克·德伯维尔小心翼翼地与苔丝接近,逗乐般地与她交谈,身边没人的时候,还玩笑般地叫她堂妹。就这样,她与这位年轻人慢慢熟悉起来了,也没有先前那么害羞了,然而,却没有产生别的情感,没有导致新的更温柔的羞怯。但是,由于她不得已寄在他母亲的篱下,可他母亲相对而言又没有用处,而实际上是寄在他的篱下,所以,她得顺从于他的摆弄,程度超过一般的伙伴关系。
苔丝很快发现,在德伯维尔太太的屋子里,给红腹灰雀打口哨并不是一件艰巨的任务,因为她重获了这一本领。小时候,她从她富有音乐天赋的母亲那儿学了许多曲调儿,这会儿全都非常适用了。每天早晨,站在鸟笼旁边打口哨,要比在园子里练习惬意多了。由于那个年轻人不在身边,她感到无拘无束,鼓起嘴,将嘴唇靠近笼旁,对着那些留心的听众,轻松自如地吹着口哨。
德伯维尔太太所睡的床是一张四柱大床,周围挂着厚重的花缎帘子,红腹灰雀也养在这间屋里,它们在特定的时间可以在室内自由地飞来飞去,在家具和一些垫子上留下一个一个的白点。有一次,当苔丝站在挂着笼子的窗口,像往常一样教鸟唱歌的时候,她仿佛听到床后发出一阵瑟瑟的声音。老太太并不在屋里,苔丝转过身子,觉得帘子下面露出了一双靴子的足尖部。这样,她的口哨就吹得支离破碎了,使得那位听众(假若果真有的话)一定看出了她的疑心。自那以后,她每天早上都要掀开帘子检查一下,但从未发现任何人。显而易见,亚雷克·德伯维尔肯定改变了主意,不再以打埋伏的方式来吓唬她了。
注释:
[1] 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里的著名抒情插曲中的一行,同时也是歌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