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春秋战国时期贪贿与反贪的发展
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社会发生第一次剧烈变革的时期,即由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社会。社会结构从宗族为主的单位逐步转化为编户齐民;政权结构冲破了天子一统的局面,周室衰微,诸侯兴起而大国争霸,各国卿大夫从中扩展实力而执政柄;经济领域的私有制有所发展,官吏薪俸制逐步施行,财产权利界限和财政管理制度也比前一阶段明朗。
在此期间,贪贿与反贪贿都具有新的特点,亦显过渡期的特色:一方面仍然保有传统的淫逸暴敛的贪贿方式,各国无论旧贵族抑或暴发的新贵族均肆其贪欲;一方面各国统治集团与别国和在国内以财贿作政治交易为常事。同时,因贪贿结成的恶果反复出现,人们更加视侵吞公财为非法,行贿受贿已成为全社会讽刺的对象。总之,此时期贪贿行为普遍,而反贪斗争也深入发展并多有成效。
周王室在衰败中,出现了“政以贿成”的状况。公元前563年即周灵王九年,王室发生了一起诉讼:王叔陈生和伯舆互争权位,而周王袒护伯舆,王叔陈生不服,怒而出奔。晋君便派卿官士匄去调解,倾听二人的陈述。双方没有出席而委派代理人出场。王叔一方说,现在“筚门圭窦”的穷小子也敢于欺凌起上司来了,这就难做他的上司了!伯舆一方则说,我们先世跟从平王东迁有功,受到王的奖赏。没有我们“筚门圭窦”者能东来吗?如今王叔辅政,是“政以贿成,而刑放(寄)于宠”,群吏都是“不胜其富,吾能无筚门圭窦乎”!结果,王叔理亏而奔晋。[1]伯舆指出“政以贿成”是一针见血地暴露了现实政治的腐败风气,而群吏“不胜其富”的富也就是在这种风气下出现的暴富。
这绝不是凭空的一句话,王室的贪贿事件今见于记载的已有两起:在这之前一百余年,公元前675年,惠王一即位就把师氏国的园圃夺取过来建造苑囿,又夺取大夫边伯的宫室,还夺取子禽祝跪、詹父的土地。于是国等人奉着惠王的小叔王子颓起来反抗,弄得惠王出逃,仗着郑、虢两国的勤王,方才在三年后回到王室。[2]
在这之后的三十来年,公元前530年,周室甘简公无子,便立他的弟弟甘过(谥为悼公)。甘过却进而企图除掉成、景二族,而成、景之族便贿赂刘献公,反过来把甘悼公杀了。成族得立之后,又杀了甘氏的一批同党。[3]
至于下面各国,依照政权结构的特点,可将贪贿事件分为列国间和国内两个部分来叙述。
一、春秋时期列国间的贪贿
一般是大国索贿,小国纳贿。也有相反的情形,那就是大国(或稍强者)有更大的贪欲企图而不得已向小国纳贿。这种行贿与国家间朝聘送礼或缴纳贡赋有别。
公元前660年,鲁闵公被庆父所杀,成季(季友)便带着僖公(闵公弟或曰庶兄)逃到邾国。庆父杀君之后亦惧而奔莒,成季便回鲁而立僖公。为了除去庆父,成季向莒国行贿,把庆父要回,庆父在途中自缢。第二年,莒国来向鲁索贿,却被成季拒绝而且吃了败仗。[4]这是一起骗贿事件。虽是骗贿,但贿赂仍起了作用。
公元前658年,晋献公伐虢国,需要向虞国借路,就把良马、玉璧送往虞国。虞大夫宫之奇谏阻虞君不要贪贿而借路,虞公不听,晋于是顺利灭了虢国的下阳。三年后,晋国再向虞国借路伐虢,宫之奇用“唇亡齿寒”比喻虞与虢的亲密关系和伐虢后给虞带来的恶果进谏,虞公还是不听,宫之奇就带着全族出走。果然,晋国这次灭了虢国,就在回师时顺路也把虞国灭了。这是以行贿得逞、受贿者失败而告终的典型一例。宫之奇离国之前对他儿子说:“以贿灭亲,身不定(安)矣!”[5]灭亲,指出卖了虞国,虞、虢本是姬姓的兄弟国家。
公元前651年,晋献公死,太子申生早被骊姬谗害而自杀,公子重耳正流亡在外,骊姬两子于当年先后被立旋又被杀,只有陪嫁夫人生的儿子夷吾可立为君。为了借重秦国的支持,大夫郤芮便怂恿夷吾把一大片领土送给秦国,于是秦国派军拥立夷吾即位,就是晋惠公。同时他还贿赂国内的大夫里克、丕郑分别以田百万、七十万。[6]但后来又背约,引起与秦的战争。
公元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晋国用了一个著名的战略,叫作“喜赂怒顽”。大战前,秦、齐二国做壁上观,对晋不利。新任元帅先轸提出一计:让当时被楚围而待晋援的宋国去贿赂齐、秦,办法是把被晋打败的楚的与国曹、卫二国的土地各割一部分分给宋国,以作贿赂的补偿。这样做后,果然齐、秦便帮助宋国向楚说情——解围。而楚因晋损害了自己的与国曹、卫的利益,当然拒绝了齐、秦的说项。齐、秦失了面子,便站到晋国方面来了。[7]这是用贿赂施行的一次成功的外交战略。
城濮之战后,晋国拘留了曹共公,没有将曹共公同卫成公一起放回。晋文公这时患病,曹共公的侍仆侯孺用贿赂买通了晋卜官,让他向晋君说他的病因是由于他没有释放曹君:“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同罪异罚,非刑也。”所谓灭兄弟是指晋和曹都是文、武的后裔。同罪异罚是说战中同被晋拘留,而只放回了卫君。这样一说,晋文公信服了,就放了曹共公回国。[8]
卫成公被晋拘留而后又得放回国时,他就杀了几个大臣,并和战时奉命在国留守的元咺诉讼,晋人又把他带到周京师囚禁起来。晋文公派医生将要暗中用酰酒毒死卫成公。支持卫君的甯俞得知此情,便私下贿赂医生,叫他把酰酒弄薄,结果救下了卫成公性命。同时,鲁僖公听臧文仲的劝谏,又向周王和晋文公分别送玉十对,请释放卫君,周王应允,终于放了卫成公归国。[9]
上述两次小的行贿,还算是为了免祸,受贿者也帮人办了好事。而有些贪贿则全是图利,满足贪欲,在国与国之间屡见不鲜,而且大国就在盟会上公开进行。
公元前612年晋国与诸侯在扈地开会,旨在因齐侵鲁而商议伐齐。齐国来个“赂晋侯”,这事便作罢,鲁君也没有出席。这么一来,齐国却有恃无恐,又一次侵入鲁国西鄙,并顺势伐曹,责难曹的朝鲁,弄得鲁国没法,只得在次年年初派季文子去会齐君而请盟。齐君又说鲁君不亲自前来,国君不能同大夫盟,否则就是失礼,便不答应。到夏五月,鲁公又派襄仲给齐侯“纳赂”,才在郪丘盟会,二国和解。[10]
三年后,鲁宣公新立,未及列名参与盟会,季文子出使齐国,“纳赂以请会”,才得在齐国的平州参与盟会,“以定公位”。这次“纳赂”是送给土地——济西田,便由齐国取去了。[11]
公元前602年,晋国在黑壤与诸侯盟会,由于五年前晋成公即位时鲁国没有到晋朝聘,晋国就在会上拘留了鲁宣公,结果又是“以赂免”[12]。这种索贿完全是赤裸裸的强盗行径。
公元前571年,齐伐莱,莱人派大夫正舆子挑选了精良的马和牛百匹,用以贿赂齐国领兵的宠臣夙沙卫,于是齐军便撤回不战。夙沙卫是齐灵公的少傅,备受荣宠,他做此主张,也是齐君本人有此贪欲,所以《左传》作者评道:“君子是以知齐灵公之为‘灵’也!”[13]灵,是恶谥,足见这次齐国受贿还师,是受非议的。
公元前548年发生了两起将本国宗器贿赂给他国的事件。这年夏天,晋国为报复两年前齐伐朝歌之役,大会诸侯于夷仪,准备讨伐齐国。在这种声势胁迫下,齐国权奸庆封一面向晋解释过去伐朝歌之事是齐庄公(已被崔抒、庆封所杀)干的,一面请求和解,“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这是一起大批财物、宗器的重赂。结果“晋侯许之,使叔向告于诸侯”。
同年,郑国也是为报前仇而伐陈,一举攻进陈都。陈哀公只得向郑人贿赂宗器。郑子产便赦免了,并归还了战俘、一度占取的土地及被收缴的兵权。[14]
春秋后期,晋、楚称霸期间,其实掌政柄的卿或令尹,在盟会或朝聘时,往往公开出面索贿。
公元前541年在虢地会盟,鲁国恰在此时伐莒并取其郓邑,当然是违反盟约的。莒人告到会上,楚表示定要惩处鲁国与会者。晋国的乐王鲋便趁机向与会的叔孙豹索贿,方才在会上帮鲁国说情。他假意说要一件衣带,实是要求重贿。但叔孙豹这次没有服从,事情的结果就颇为曲折。[15]
公元前515年,晋召诸侯在扈地会盟,号令戍守周室并商议接纳正被季氏逐出外地的鲁昭公回国之事。晋卿范献子又趁机向鲁季孙氏索贿。这次范氏得逞,之后他便马上向各国与会的大夫说季孙氏的好话和接纳鲁君的困难。这样,原定的会议任务就此作罢。[16]
公元前506年,由周室刘文公出面在召陵会盟,应蔡国的请求,商议伐楚。这次晋大夫荀寅又向蔡昭侯“求货”,蔡昭侯不从,荀寅就向范献子举出许多伐楚的困难,辞谢了蔡国的伐楚动议,会盟无果而散。这次晋人还向郑国要了一种羽旄,装饰在旌旗上飘拂着。人们议论说:“晋于是乎失诸侯。”[17]
这时,在楚国也出了几个贪欲无厌的权臣。公元前521年,平王的宠臣费无极,当蔡国国君名朱者出奔至楚时,他却向朱的叔父名东国者索贿,威胁蔡人立东国为君。在楚的朱就向楚王告状,楚王打算讨伐蔡东国,费无极又用巧言蒙混过去。[18]
楚令尹子常也是个利欲熏心之徒。公元前507年,蔡昭侯朝楚,带了两件玉佩和两件裘袍,各拿一件献给楚昭王。行礼时,两君都穿着裘袍,饰着玉佩。子常看了,顿生欲念,就向蔡昭侯索要。蔡昭侯没法把自己穿戴的给他,便被拘留,还定期三年。这时唐成公也到楚朝聘,他乘着肃爽马且有两匹。子常看到,又向唐成公索马,唐成公也没有给他,也被拘留起来。后来唐国的随从设法把管马人灌醉,偷出肃爽马献给子常,唐成公当即被释。蔡国人闻知此事,也来一再要求国君交出玉佩,蔡昭侯无奈,只得把玉佩给了子常。蔡昭侯获释,回国途经汉水,沉下一块玉,发誓说不再朝楚。他把自己的以及大夫们的儿子都送到晋国为质,请求伐楚。[19]
第二年吴大举伐楚,攻破郢都,蔡、唐二国在战争中积极助吴,派兵参战。
直到春秋晚期,一般诸侯国之间,这类贪贿事件都经常发生。公元前469年,卫出公被几家贵族攻击而出奔越国,鲁国叔孙舒带兵会合越、宋二国的大夫把卫君送回,而卫人不肯接纳,并且“重赂越人”。越国人受贿了,就改变原先的态度。卫人则大开几重城郭门,佯为接纳卫君,可在城头女墙派重兵守卫,越国又不派兵跟随。卫出公见状,自然不敢贸然入国,最终死于国外。[20]
在鲁国也有类似的行贿活动:公元前471年,鲁哀公去到越国,和越太子适郢很相投,适郢打算给鲁哀公娶妇,又将给予他土地。鲁国内有所传闻,公孙有山氏就将此事告知季孙肥(康子),季孙氏害怕越国帮助哀公来讨伐,便通过太宰给越国“纳赂”,适郢的打算即被终止。[21]
吴太宰受贿而亡国是一个著名的事件:越被吴战败于夫椒后,一蹶不振,勾践听从大夫文种之计,派人至吴国求和请降。伍子胥竭力劝阻吴王夫差纳降,晓以利害。越便“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并说“你若肯帮助,还有更美于此者”。终于太宰得逞,说服夫差许越求和。[22]最后,养虎遗患,越兴吴灭,不能不说是这次贪贿的祸害。
二、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内的贪贿
诸侯们对外强凌弱、众暴寡,积极扩张实力,争得雄长或保持独立。而他们国内的卿大夫也在争夺政治地位、扩充财富、钩心斗角、互相倾轧。除了强力侵吞的手段,也以贿赂行事,“政以贿成”并非只在周室。
晋国之乱肇端于献公嬖妾骊姬。她是这个时代蓄意谋取权力的一个典型女性,为了自己所生的儿子奚齐得以继承君位,便“赂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为之出谋划策。她一度得逞,逼死太子申生,赶走公子重耳而立奚齐。[23]这里究竟“赂”了多少财物不详,但它确实是造成晋国一系列内乱的一根毒刺。
但这种“女谒”的贪贿在其他地方还不多见,春秋中期后,只在宋国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且是高官贪小赂:公元前547年,宋平公一个名弃的嬖妾,原来出生后身长红毛,被父母弃之堤下,又被平公母亲的侍妾收养,长大后却变得颇有姿色。不过贵族们认为她是弃婴,瞧不起她。一次左师向戌偶遇弃的仆人遛马,问是谁家的马,答曰:“君夫人氏也。”向戌叱道:“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这当然是明知故问。马仆回去告诉弃,弃便派人给向戌送上玉器、锦帛和马匹,说道:“君之妾弃使某献!”果然行贿有效,向戌就改口称“君夫人”,还再拜稽首受礼。[24]左师在宋是辅佐大臣,他的改口,弃的地位和命运自当是一次大的转变。
这时齐鲁一带也是乌烟瘴气,贪贿事例层出不穷。公元前538年,鲁国叔孙豹家族被一个“外妻”所生之子竖牛弄得四分五裂,贪贿也在其间作祟。竖牛趁叔孙豹患病之际,先后进谗把他的两个儿子孟丙(逼死)、仲壬(赶出)除去,然后把叔孙豹活活饿死。家宰杜洩忠于叔孙豹,竖牛便大送贿赂给叔孙豹旁族的叔仲昭和季孙家臣南遗,要将杜洩除掉。于是发生了不许杜氏用路车葬叔孙豹、出殡不让走正门、诬枉杜氏知道叔孙豹生前已主张去中军(以迎合季孙意图)等一系列的怪事。由于南遗卖力助虐,竖牛又贿赂他东鄙三十个邑落。及至叔孙昭子即位(家族长),才把竖牛杀了,平息了闹了两年的祸乱。[25]
这时,在齐国,统治近六十年的齐景公是一个贪享乐、好聚敛且任奸佞的国君,贪贿、干谒丛生。大概仗着忠贞廉俭、不断谏诤的晏婴,政权才不至于很快崩溃。一次,晏子当着景公的面指出齐国从大夫到宠妾、宠臣,都在各处索贿、豪夺,横行不法。[26]
这里有一个权臣贪贿的事例:鲁昭公被季氏逐出国,公元前516年流落到齐国郓地。齐侯打算接纳,并下令任何人不得收受鲁人(指季氏一方)的货贿。可是有人就是不听。季氏家臣申丰、汝贾二人就拿出两大匹织锦,通过齐大夫高献给齐君宠臣梁丘据,还对高氏说,若能帮忙(意即阻止接纳鲁君),还将送五千庾(相当今两千四百石)粮食。梁丘据就把君令撂在一边,受了贿赂即向景公进言,说以前有人两次求纳鲁君都死去,似有鬼神在作祟,诡言劝齐侯可用占卜测验事情的成败。景公居然听信了,接纳鲁君之事便不了了之。[27]
还有一个晏子治东阿的故事,暴露了齐国上下行贿成风:景公使晏婴治东阿,三年后,召回晏子而责备说:“我原以为你很行,把东阿给你治理。现在,你却搞乱了。你好好自省一下吧,我将要惩处你!”晏子猜到了其中缘由,就说:“我就‘改道易行’吧!”于是他第二年“上计”(上报财政赋税成绩),景公高兴地说:“甚善矣!”为何前后有这么大的变化呢?且听晏子说:
前臣之治东阿也,属托不行,货赂不至。陂池之鱼,以利贫民。当此之时,民无饥者,而君反以罪臣。今臣之治东阿也,属托行,货赂至,并重赋敛。仓库少内,便事左右;陂池之鱼,入于权宗。当此之时,饥者过半矣!君乃反迎而贺。臣愚,不能复治东阿,愿乞骸骨,避贤者之路![28]
原来他不行贿讨好权宗大族、拉拢左右,使民不饥,而那些人便向上诬告,景公加之以罪;相反,后来他贿赂权宗,便事左右,民饥过半,却得到好评,景公迎贺他。这是多么大的讽刺!不过事实上从古至今,这类现象并非罕见。
大概是奴隶制走到末路,春秋晚期贪贿现象有蔓延的趋势,在一些中小国家,贪贿的方式愈多,露骨而且委琐,可谓鼠窃狗偷。
公元前497年,卫国的公叔文子富裕了,上朝时提请款待灵公。退朝时他把这事告诉史鰌(又称史鱼),史鰌说:“你一定有祸!你富而君贪,祸患就将临头了!”文子说:“可我已经邀请了国君,现在该怎么办呢?”史鰌便劝他执行臣礼就可免祸:“不过你儿子戍将不免。”因公叔戍骄傲,“富而不骄者鲜(少)”,“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到文子死后,卫君开始妒忌公叔戍。而戍又打算除去卫君夫人南子之党,南子反诬他:“戍将为乱!”次年公叔戍就逃往鲁国。[29]
卫国太叔疾因故得罪孔文子而逃到宋国,做了向魋的家臣,还送给向魋一颗美珠。宋景公闻知,便要向魋把美珠给他,向魋不给,景公便派人追问美珠的所在,向魋说已抛入池中。景公又去把池水弄干,仍没有找到珠子,一池鱼却都死了。向魋也因此出逃。[30]
后来,向魋辗转逃到卫国,又遇上卫的公文氏向他索取“夏后氏之璜”,他给了一块别的玉,又逃奔齐国。[31]
公元前484年,陈国辕颇为司徒时,就利用管理土地、人口的方便,把封内的田税全部收上来,用作陈君嫁女之资,又把剩下来的经费为自己铸造青铜重器。国人知道了,就把他驱逐出国。辕颇往郑逃去,途中又饥又渴。他的族人辕咺就拿出醴酒、干粮、干肉等给他。他又喜又惊地问道:“哪来这么充足的食品?”辕咺说:“你铸成了重器,我就准备了这些!”意思是早料到有这一天。辕颇说:“(你)怎么不早劝我?”辕咺回答说:“我怕先被(你)逐出!”[32]一番生动的对话,活现出贪婪不得人心并必将自食其果的道理。这件事确实是典型的贪污事例。
三、春秋时期反贪拒贿的义举
这个时期也有不少正直的政治家卓有远见,他们反对贪贿行为,并对之或加以阻止,或加以惩处,或当场拒绝,或赞赏拒贿行动。其中事件有大有小,行之有难有易,但意义是同样的,这里按时间顺序作一叙述。
公元前630年,卫成公几经艰险从晋国获释回来,听说鲁君从中帮忙是由于臧文仲的主意,他十分铭感,便打算对臧氏“使纳赂焉”。臧文仲坚决拒绝,并说:“外臣之言不越境,不敢及君。”[33]意思是臣子不涉外交。不仅辞贿不受,而且遵守君臣之分。
公元前609年,鲁拒莒太子仆一事,也是义正词严的拒贿。太子仆杀君父,又偷窃宝玉来奔,鲁君居然要收留,赐给他邑,分明是受贿。季文子派司寇逐之出境,并论述周公制礼作则,“毁则为贼,掩贼为藏(即贪赃),窃贿为盗”等原则,列举上古“四凶”之被除,以历史为鉴戒,态度十分坚决,鲁宣公也不得不听从。[34]
公元前594年,楚围宋长达九个月,宋向晋求援。晋派大夫解扬赴宋,约宋不要降楚,晋军即将到来。过郑时,解扬被郑人逮住而献给楚军。楚庄王用重赂逼他改变原命,要他说晋不来救宋,使宋降楚。解扬推托三次,终于无奈,勉强答应。可他一登上楼车,就全部推翻对楚的承诺,坚守君命,向宋国传呼晋国救兵将到,宋不要降楚。庄王大怒,就要杀他。解扬说:“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殒,又可赂乎!”“死而承命,臣之禄也。”表示死也不改君命,大义凛然。楚庄王也是个有为之君,心底大概也有些欣赏有为的人物,就把解扬释放了。[35]这也算是一次拒贿的高尚行为,并获得成功。
公元前583年,晋使士燮聘鲁,谈论要伐郯,因上一年吴伐郯,郯服吴。鲁君给士燮行贿,请从缓,意是鲁有怜恤郯被侵伐之心。士氏拒绝贿赂,他说:“君命无二,失信不立,礼无加货,事无二成。”意思是坚守君命,不接受礼外之货(贿),不能两面讨好。结果鲁国只得派兵会晋伐郯。[36]
公元前558年,宋国一个人得到一块玉,献给司城子罕。子罕不肯收受。献玉人说这是经过鉴定的宝玉。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如果你给我了,咱们二人都失了宝;不如不给我,两人都有了宝。”话说得在理而且睿智巧妙。献玉人听了叩头说,按规定,“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平民不能随身携玉穿过乡界,所以献给当官的以免犯罪——原来有其苦衷。子罕就叫他把玉放在他的住区内,派玉工琢治,卖了钱富了“使复其所”。[37]
公元前550年,齐国偷袭莒国,大夫杞殖、华周遇上莒君,莒君便“重赂之”,请他们不要开战,“请无死”。意思是莒有大军到来,战必败死。华周拒绝了,他说:“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弃之,何以事(齐)君?”结果,莒国进军,杞殖之子杞梁战死(杞梁后世改为喜良,孟姜女故事从此出)。[38]这次战役,齐非正义,不值得坚持,但从拒贿、遵君命之举来看,当时还是为臣的原则。
公元前541年,诸侯在虢会盟,晋乐王鲋公然向鲁叔孙豹索贿(见前),叔孙豹就是不给。对方假意说是“求带”,叔孙豹把他的使者召来,当面撕开下裳一条布片给他,说:“带太狭窄(就给这个吧)!”分明是故意羞辱索贿者,拒贿十分坚决。晋求贿者碰了壁,执政赵武还是称赞叔孙豹是“临患不亡国”,“图国忘死”,具有忠、信、贞、义四德,评价很高,并且代向楚人请免鲁伐莒之罪,还暗示于楚国:“若子之群吏,处不辟污,出不逃难,其何患之有?患之所生:污而不治,难而不守,所由来也。能是二者,又何患焉?”首次称贪贿为“污”,即今贪污之义。[39]
公元前529年,晋召诸侯在平丘开会,先次于卫地。又是这个乐王鲋向卫国索贿。卫人送一杯羹和一箧锦给叔向(叔向与乐王鲋为族兄弟,都是羊舌氏),叔向受羹,退回锦,并指责:“晋有羊舌鲋者,渎货无厌,亦将及(祸)矣!”[40]
也就在次年,叔向大义灭亲,除掉了这个贪人。事情起因是:楚人奔晋的邢侯、雍子二人为土地划界发生诉讼,久而不决。时任理(法)官的士景伯因事去楚,就由叔鱼(即乐王鲋)代审此案。韩起曾断雍子败诉,雍子就送女儿给叔鱼,叔鱼便断罪在邢侯。邢侯恼怒,就把叔鱼和雍子一齐杀了。叔向最后判决,说:“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即雍子知罪而“赂以买直”;叔鱼受贿便“鬻狱”(卖法),贪赃枉法;邢侯“专杀”即擅自杀人,因此都该杀。其中还说到“贪以败官为墨”。孔子对此特予评论叔向是“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罪,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反复赞叹。[41]所谓“三数”就是包括乐王鲋前面两次索贿。
公元前526年,晋韩起因聘郑之便,想把流落在郑国商人手里的一只玉环找到,使之和自己的一只合成一对,便向郑君说了,将被应允。可是子产不许,并把这事提到求贿的高度,说“君子非无贿之难,立而无令名之难”。若您是奉命出使而求玉,那是“贪淫甚矣!”您成为贪,我也“失位”,那就是“出一玉以起二罪”,那怎么行?韩起还没有死心,就直接找到了那个商人,并且成交,但还须经过官府批准,又回到子产这里。子产还是不同意,追述了先世郑公室与商人订过盟约,不能相互夺财,否则就是强夺,违背前约。“吾子得玉,而失诸侯”,这样就成了大国无限度地征求供给,是一定不能做的!韩起这才辞谢并作了检讨。[42]
此后不久,晋国出现古代首次以讽谏方式阻止贪污的著名事件。公元前514年,当时魏舒实行新政,把旧贵族的世袭封邑改为县治,各设县大夫管理,一共任命十个县大夫。这是由分封制转变为郡县制的改革,很有意义。内有他的儿子魏戊受命为梗阳(今山西清徐)县大夫。这年冬便发生一件讼案,魏戊不能断清,便上奏给魏舒。诉讼一方的大宗就乘间给魏舒送上“女乐”,魏舒竟然打算接受。魏戊知道了,就对他的同僚阎没、女宽说:“主(指魏舒)以不贿闻(名)于诸侯,若受梗阳人,贿莫大焉!吾子必谏。”两人答应了,便到魏舒家等他下朝。到时,魏舒召唤他们同进午餐。可在吃饭时,这二人叹息了三次,魏舒感到奇怪,便说:“吃饭是一种享受,‘唯食无忧’,你们怎么叹息起来?”二人异口同声地说:“我辈小人贪馋,昨晚得人赐酒,没吃晚餐,饿得很。见到饭菜上来,生怕不够吃,所以一叹;上了一半饭菜时,便自我责怪:‘哪有将军请吃饭不让吃饱之理?’所以再叹;吃完饭之后,但愿把小人之腹变为君子之心,有所节制食欲才好,便三叹。”魏舒明白了他们二人的用意,便辞谢了梗阳人的贿赂。[43]
这个故事既精彩也颇真实,可说是开古代讽谏风气之先,例如后世有邹忌讽谏齐威王之类。讽谏成功,魏舒也从谏如流,反映了改革的新气象。
楚国反贪贿也有其特点,多半对贪人以杀戮惩处。公元前571年,楚公子申为右司马,借用权位,便多受小国的贿赂,并逼夺子重、子辛的权势,楚国就把公子申杀了。第二年,子辛当上了令尹,又是“侵欲于小国”,求索无厌。过了两年,楚国责问陈国叛楚从晋之故时,陈人回答说,是因你们令尹子辛“实侵欲焉”!楚国又把子辛杀了[44]。
后来,观起得令尹子南之宠,没有加禄却有“马数十乘”,楚国人对此担心,楚王也打算惩处他。不久,康王杀了子南,还车裂了观起。这件事震动很大。同一年,子冯任令尹,宠用八个人也都“无禄而多马”,申叔豫就用子南的事件提醒氏,氏便辞退了这八人,“而后王安之”[45]。楚国的这种反贪方式,大概与其王权较为强固的特点有关。
四、战国时期的贪贿与反贪
战国是列国争雄、诸侯力政进一步发展的时代,“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人民陷入深重灾难之中。王侯将相们争城夺地,贪婪胜于已往;涂炭生灵,残暴可谓空前。纵横捭阖,崇尚智诈,波诡云谲,礼义荡然。在此形势下,“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贪贿便不在话下。正由于贪贿在当时等于“窃钩者诛”,这方面的记载见之后世者反而零散稀少。以诸子百家反贪贿、暴敛的言论不减而愈加尖锐,推知贪贿暴敛的事实应是大量存在。今就所见,仍依春秋时期例,分为列国之间和各国国内两个方面加以叙列。
(一)列国之间
晋国分裂为赵、韩、魏,拉开了战国史的帷幕。在这之前还有一个智氏,智伯瑶刚愎贪残,一度称雄,大有鲸吞三家之势。
智伯为了伐灭厹由这个小国,以贿赂为诱饵,诡言送给厹由一个大钟。厹由国君贪图重器,居然信以为真而喜出望外,并修平通车运钟的道路,准备迎接。大夫赤章曼枝有疑,劝谏道:“送此大器本该是小国事奉大国的常理,而今相反,其中必有诈,听说并有兵卒随后,不可接纳。”厹由之君也是利令智昏,不听劝谏,赤章氏便逃去齐国。不出所料,智伯把大钟装载在宽大的车上,后面跟着大批兵卒。而厹由无备,君臣都出迎大钟。智氏军队长驱直入厹由国都,厹由便因此灭亡。[46]
后来,智伯贪图韩、魏、赵三家土地,最终导致三家联合反攻而自取灭亡,也是因为贪欲无厌之故。[47]
与上述厹由相类的事件很多,而典型的有以下数例:
楚怀王因贪图秦的商於地而国被削弱、身死异地。秦惠王忧虑齐、楚联合,必须加以离间,就派张仪入楚。张仪向楚王说:“楚若与齐绝交,秦愿献出商於之地方六百里酬谢。”怀王贪而轻信,不听陈轸谏阻,便先与齐绝交,而后派人到秦受地。而此时张仪翻脸不认账,说只约交方六里地,未说方六百里。楚使怒,归告怀王,楚便兴师伐秦。秦发兵反击,在丹淅大破楚军,斩首八万,俘楚将屈匄;楚尽失汉中。楚不甘心,又悉发全国兵力,深入击秦至兰田。而魏乘间袭楚至邓,齐不再救楚,楚即回师,无功而还,国已大困。此后连年吃败仗,大将唐昧死。后来又听信秦愿与之媾婚,怀王亲到秦国,即被拘留强逼割地,乃怒而出走,逃至赵,赵不纳,仍返至秦,终死于秦而归葬。[48]
公元前262年,赵孝成王四年,韩上党太守冯亭向赵提出,愿将上党郡的十七邑人予赵。此实为一嫁祸于人的诡计:其时韩国面临秦的威逼,故企图以此把战祸转嫁于赵,而诡言地内人民“愿安于赵”。赵王听了大喜,平阳君赵豹谏阻说:“圣人甚祸无故之利。”认为这是韩国嫁祸的计谋。孝成王却说:“发百万之军而攻,逾年历岁未得一城。现在这么大的利送来还不受?”平原君和赵禹也与赵王同一看法,于是由平原君前去取地,并大封当地吏民爵禄,赐予黄金。冯亭还假装悲惜垂泪,说做了三不义之事。赵发兵去取上党之地,廉颇率军驻于长平,于是引来秦攻长平,赵大败,秦坑赵卒四十万。[49]这是贪地而招致大患的血的教训。
上述事件,与一般的贪贿不同,但仍出于贪欲,而且当时列国之间也是以土地人民当作财贿而作政治交易,故仍属于贪贿一类。
(二)各国之内
战国时期各国内部的贪贿也相当普遍。齐威王时,邹忌讽谏齐王的故事中说道:“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这种“求”就是指以财贿求情。后期,则出现了“天下以市道交”的状况。赵在长平之战大败于秦之后,廉颇失势,闷坐家中,“宾客尽去”。及胜燕之后,廉颇受封信平君,为假相国,复任为将。这时,宾客又至。廉颇便斥退他们。可是宾客们却说他见识落后了:“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失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50]
于此二例,可见一斑。
西门豹任魏之邺令,十分廉洁,“清刻洁懿,秋毫之端无私利”。而他对左右近臣则颇简慢,左右近臣便联合起来说他的坏话。过了一年,要“上计”了,魏文侯竟然收去他的印玺。西门豹说:“我是治邺郡不得法,现在我懂得了!请再给我印玺去治邺,如还有不得当,请伏斧锧之罪!”文侯不便决绝,就准了他的请求。于是在邺郡,西门豹加重百姓的赋税,好好地对待左右近臣。一年后上报成绩,文侯就高兴,拜而迎之。西门豹说:“往年我是为您(即国家)治邺,您夺了我的官印;这一年我是为左右近臣治邺,可您却喜而拜迎我。这样,臣还是不能治邺了!”交了印玺要离去。文侯方才醒悟,便挽留他说道:“寡人以前不了解你,现在方才了解,愿你勉力为寡人治邺吧!”不再收回官印。[51]这事和前述晏子治东阿一事如出一辙。
李克治中山,苦陉令上报工作,征收的赋税数额很大。李克说:“语言善辩,不合于义,是为‘窕言’。没有山林泽谷的增产而征收上来的赋税却很多,叫作‘窕货’。君子不听窕言,不受窕货。”就免了这个苦陉令。[52]
卫嗣公派使者过关市,受到关吏的刁难,使者只得贿以金钱,关吏才给予放行。后来卫嗣公对关吏说:“某一回有使者通过你的关口,给了你金钱,你才放他过关,是吧?”关吏听了很恐慌,并且佩服嗣公的明察。[53]
[1] 《左传·襄公十年 》。
[2] 《左传·庄公十九年》,《国语·周语上 》。
[3] 《左传·昭公十二年 》。
[4] 《左传·闵公二年 》。
[5] 《左传·僖公二年》《左传·僖公五年》。《国语·晋语二》。参见《战国策·秦策一》《韩非子·内储说下 》。
[6] 《左传·僖公九年 》。
[7]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国语·晋语四》,《史记》卷三九《晋世家 》。
[8]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
[9] 《左传·僖公三十年》。《国语·鲁语上 》。
[10] 《左传·文公十五年》《左传·文公十六年 》。
[11] 《左传·宣公元年 》。
[12] 《左传·宣公七年 》。
[13] 《左传·襄公二年 》。
[14]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
[15] 《左传·昭公元年 》。
[16]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
[17] 《左传·定公四年 》。
[18] 《左传·昭公二十一年 》。
[19] 《左传·定公三年 》。
[20] 《左传·哀公二十六年 》。
[21] 《左传·哀公二十四年》。前年吴亡太宰是否还活在越国,多有说解。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
[22] 《国语·越语上 》。
[23]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国语·晋语一 》。
[24]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
[25] 《左传·昭公四年》《左传·昭公五年 》。
[26] 《左传·昭公二十年 》。
[27]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
[28] 《晏子春秋·外篇第七》。《说苑·政理 》。
[29] 《左传·定公十三年》《左传·定公十四年 》。
[30] 《左传·哀公十一年》。参见《吕氏春秋·必己 》。
[31] 《左传·哀公十四年 》。
[32] 《左传·哀公十一年 》。
[33] 《国语·鲁语上 》。
[34] 《左传·文公十八年 》。
[35] 《左传·宣公十五年 》。
[36] 《左传·成公八年 》。
[37] 《左传·襄公十五年 》。
[38]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
[39] 《左传·昭公元年》。《国语·晋语八 》。
[40] 《左传·昭公十三年 》。
[41] 《左传·昭公十四年 》。
[42] 《左传·昭公十六年 》。
[43]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国语·晋语九 》。
[44] 《左传·襄公二年》《左传·襄公三年》《左传·襄公五年 》。
[45]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
[46] 《韩非子·说林下》,《战国策》卷二 。
[47] 《史记》卷四三《赵世家 》。
[48] 《史记》卷八四《屈原贾生列传》,《战国策·秦策二 》。
[49] 《史记》卷四三《赵世家 》。
[50] 《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 》。
[51]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
[52] 《韩非子·难二 》。
[53]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