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北方的奥德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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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橇行走在路上,挽具咯吱作响,领头狗身上的铃铛发出叮当叮当的声音,这一切汇成了一首永恒的悲歌。然而,无论人还是狗,全都精疲力竭,默然无声。车道上满是新雪,使行路变得缓慢。他们远道而来,雪橇上满载猎杀的麋鹿,一只只冻得跟石头一样硬;雪橇陷在松软的雪地上,就是不肯前行,简直跟人一样倔强。天色渐晚,但今夜他们不准备半路宿营。白雪从静谧的空中落下——那不是雪花,而是晶莹剔透、小巧玲珑的水晶粒。天气很暖和——差不多也就是零下十度吧——大家并不把这种天气放在眼里。迈耶斯和贝特尔斯将帽子上的护耳翻上去,露出耳朵,马拉摩特·基德甚至摘下了手套。
狗儿早在下午就已疲惫不堪,此刻它们却又开始展现出新的活力。它们之中比较精明的狗已经开始躁动不安了——似乎难耐挽绳的束缚,渴望快速奔跑,却又犹豫不决,支棱起耳朵,呼哧呼哧用鼻子嗅探着。后来,它们迁怒于自己比较拖沓的伙伴们,动不动就咬伙伴们的后腿,催促它们加快步子。受到责备的狗像是得了传染病,接着又把这种病传染给其他的狗。最后,走在顶前边的那辆雪橇的领队狗发出一声兴奋的长吠,在雪地里俯下身子向前猛冲,将领圈拉得紧紧的,其余的狗也就紧跟着向前冲。只见雪橇皮带收紧、挽绳绷直,一辆辆像离弦的箭似的向前冲去。赶雪橇的人紧紧抓住辕杆,加速前进,免得被后边的雪橇撞倒。一天的疲倦霎时烟消云散,驭手们放开嗓门一声喊,给狗儿们加油,狗儿也发出快乐的汪汪声作为回应。人和狗一起发力,在越来越浓的暮色里奔走如飞。
“加油!加油!”驭手们你一声我一声地叫喊着,只见雪橇队突然离开大道,翘起一边的滑板,犹如一只只乘风破浪的帆船。
雪橇队向前冲了有一百码,在一扇羊皮纸糊的窗户跟前骤然停了下来,窗户内的灯光让木屋的情况显而易见——熊熊燃烧的育空[7]炉子和热气腾腾的茶壶。这座木屋来了不速之客。六十几条爱斯基摩狗气势汹汹地狂吠不已,这些毛茸茸的家伙一边叫一边张牙舞爪地朝第一辆雪橇的狗儿们扑了过来。屋门被猛地推开,一个穿着红色西北警察制服的人走了出来,踩着没膝深的雪走进发狂的爱斯基摩狗群里,用狗鞭的鞭柄抽打它们,态度冷静、公正,让它们一个个安静了下来。随后,他跟驭手们一一握手——马拉摩特·基德就是以这种形式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木屋。
按说,出来迎接的应该是斯坦利·普林斯——如前所言,普林斯留在木屋里负责照看火炉和烹茶。岂不知,此刻普林斯正在屋里忙着招待客人呢。总共有十来个客人,说不清身份,反正都是为女王效力的,有执法的,也有投递邮件的。他们血统各异,但相同的生活将他们铸造成了同一类型的人——身材瘦而结实,成块的肌肉线条分明;一张张脸被晒成了紫铜色;心灵纯净,目光清朗、坦荡。这些人驾着雪橇为女王而奔忙,令女王的敌人胆战心惊;他们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心里却充满了欢乐。他们见过世面,创造过辉煌的业绩,成就过一段段传奇,然而他们自己却浑然不知。
他们显得悠闲自在,就像在自己家中一样。他们当中有两个人四肢伸展地躺在马拉摩特·基德的床上,嘴里哼唱着法国情歌——当初他们的法国先祖来到西北地区,和印第安女子成双配对时唱的就是这种歌。贝特尔斯的床铺也遭到了同样的侵占——但见三四个身强力壮的邮差身上捂着毯子,一边搓着脚丫子,一边在听一个人讲故事。讲述者曾经在沃尔斯利将军[8]的舰队里服过役,随沃尔斯利进攻过喀土穆[9]。等到他说累了,一个牛仔就讲起了当年自己跟随野牛比尔[10]游历欧洲各国首都的经历,说他们经常出入于宫廷,见到了许多王侯和贵妇人。木屋的一个角落里有两个混血儿,他们曾是战友,一道参加过一次最终失败了的战役。此时,他们修补着挽具,回忆着逝去的岁月,回忆着西北地区风起云涌的起义以及路易斯·里尔[11]称王的经历。
这些客人粗话不断,相互插科打诨,彼此开玩笑。他们用轻松的语气谈论自己在风雪路上以及大江大河上遭遇的艰险,就好像在说着家长里短——他们回忆这些往事,只是因为其中包含着滑稽或好玩的片段。这些无冕英雄见证了历史创造的过程,但在他们的眼里,那些伟大、传奇的事件只不过是日常生活里的平凡琐事,普林斯听他们讲述,不由心迷神往。他把自己珍贵的烟草毫不在乎地分给他们;为了报答他的热情招待,生了锈的回忆的锁链松开了,遗忘已久的奥德赛式的故事也复活了。
当谈话终止,客人们最后一次加满烟斗,解开捆得紧紧的毛皮铺盖卷准备睡觉时,普林斯掉过头来找老朋友基德,向他了解更多有关这些客人的情况。
“哦,那个牛仔的情况你已经知道了,”马拉摩特·基德一面回答,一面动手解开他的鹿皮鞋的带子,“和他一块儿躺在床上的那个伙计有点英国血统,这不难看得出。至于其他人,全都是森林里的好汉,血缘关系复杂得只有老天才知道。靠近门口睡的那两个,却是地地道道的‘法种’,或称‘森林小子’[12];那个围着绒线围巾的小伙子——你只要看看他的眉眼和下巴——一定是哪个苏格兰男人到过他妈妈那烟雾腾腾的帐篷后才有的他;那个把斗篷枕在头下的帅气小伙子有一半法国血统——他刚才说的话你也听到了,他不喜欢那两个睡在他旁边的印第安人。要知道,当初这些‘法种’在里尔的领导下起义的时候,纯种的印第安人并没有响应,自那以后,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大不如以前了。”
“我说,炉子旁边那个阴沉着脸的伙计是什么情况?他肯定不会说英语,一晚上连口都没有开过。”
“错了。他的英语很棒。他听别人讲话,你注意到他的眼神了没有?我注意到了,他显然跟其他人并非乡亲同胞,那些人一说家乡话你就可以看得出他听不懂了。我也搞不清他究竟是什么情况,现在咱们就弄他个水落石出吧。”
“请你给炉子里添几根柴!”马拉摩特·基德提高嗓门,眼睛盯着那个不明身份的人喊了一声。
那人照着做了。
“他显然受过训练,习惯于遵守命令。”普林斯小声嘀咕道。
马拉摩特·基德点了点头,脱下袜子,然后小心地从躺下来休息的人们中间穿过,走到炉子跟前,把他的湿袜子和另外二十多双同样的袜子挂在了一起。
“你估计什么时候能赶到道森?”他搭讪着问。
那人先看了他几眼,然后才回答道:“他们说还有七十五英里。是这样吧?我估计还要两天。”
可以听出他的口音带有一丁点儿地方腔,但说话脱口而出,没有为斟词酌句打绊。
“以前来过这一带吗?”
“没来过。”
“去过西北地区吗?”
“去过。”
“是那里出生的?”
“不是。”
“哦,那你究竟是哪里人?你跟他们不是同一类人。”马拉摩特·基德说着,用手泛泛指了指那些驭狗人,连睡在普林斯床铺上的那两个警察也包括了进去,“你到底是何方神圣?你这样的脸我是见过的,只是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了。”
“我知道你。”那人答非所问地说,一下子就把马拉摩特·基德的问题岔开了。
“在哪儿?你见过我?”
“不是你,是你的牧师朋友。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帕斯蒂里克。他曾问过我,问我认不认识你,马拉摩特·基德。他给了我一点干粮。我在那地方没有久留。你听他提起过我吗?”
“噢,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
那个人点点头,磕了磕烟斗,把里面的灰磕出来,然后把皮毛毯子在身上裹紧,表示谈话到此结束。马拉摩特·基德将那盏昏暗的油灯吹灭,钻到毯子下和普林斯躺在了一起。
“怎么样?他是干什么的?”
“还不清楚——他把我的问题岔开了,真是守口如瓶啊。他这种人会叫你顿起好奇之心。对于他,我是有所耳闻的。八年前他去海边,那里的人不了解他的身份,觉得他是个神秘人物。他在寒冬腊月打北方来,千里迢迢,沿着白令海峡南下,风风火火的,好像有鬼在追他似的。他到底来自何处,无人知晓,只知道他来自很远的地方。他抵达戈洛文湾时已经累坏了,从瑞典传教士那儿搞到一点食物,问了问南下的路便又走了。这些都是我们事后听说的。后来,他横渡诺顿湾,离开了海岸线。当时雪骤风急,天公不作美,可他坚持到底,一路前行。他未能在圣迈克尔斯上岸,于是最后到了帕斯蒂里克。要是换上别人,早就去见阎王爷了。那一路,他失去了一切,只剩下两条狗,自己也差一点饿死。”
“鲁博神父见他急着赶路,就给了他一点干粮,可是说什么也不愿把狗给他,因为等我一到,神父自己也要出行呢。那位尤利西斯[13]先生心里非常清楚,没有狗他是无法上路的。于是,他盘桓数日,四处想办法。他的雪橇上有一捆硝得很好的海獭皮——要知道,海獭皮的价值等同于黄金。当时,帕斯蒂里克有个俄国商人,简直就是个老年夏洛克[14],他正好有几条狗预备宰杀。结果,他们没用多长时间就把这笔生意谈妥了。当那位神秘人物再次登程南下时,有了一队奔跑如飞的狗,而那位夏洛克先生得到了一批海獭皮。海獭皮我可是亲眼看了,真是上等货色。据估算,每条狗至少让那位夏洛克先生赚了五百块。这倒不是说那位神秘人物不懂得海獭的价值——他好歹也是个懂行的印第安人,虽说话不多,却也听得出他是跟白人打过交道的。”
“海上的冰融化以后,努尼瓦克岛[15]有人过来说他曾到岛上找过干粮,后来就不见了踪影。此后八年他如同石沉大海,音讯全无,现在却突然出现在这里。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来此处干什么?有什么目的?他是个印第安人,神出鬼没的,而且受过训练,这在印第安人中是很少见的。普林斯,这又是北方的一个谜团,等着你去破解呢。”
“多谢器重。不过我手头的事情太多,恐怕忙不过来。”普林斯回答说。
没等他把话说完,马拉摩特·基德已经鼾声如雷了。而这位年轻的采矿工程师则心潮起伏,睁大眼睛望着那茫茫的夜色,在等待着激荡的思绪平复下来。后来,他总算睡着了,可是大脑仍很活跃,梦见自己游荡于一片不知名的白雪皑皑的荒原上,和雪橇狗一起跋涉在永无尽头的道路上,沿途目睹人们如何在活着时备受苦难,又如何勇敢地走向死亡。
第二天一早,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几个驭狗人便和警察动身往道森去了。尽管如此,当局只关心女王陛下的利益,他们掌控着她之下的那些小人物的命运,途中也没让邮差们好好休息。一个星期后,他们赶到了斯图尔特河,雪橇上满载着送往盐湖的邮件。拉雪橇的狗换了班,邮差却仍是原班人马。
他们原指望能休息几天,放松放松。此外,克朗代克是北方地区新建起来的城市,大家都渴望领略一下这座黄金城的风采——此处的金砂似泉水一般源源不断,歌舞笙箫彻夜不息。然而,他们却只能烤一烤湿袜子,在暮色里用烟斗抽几口烟,跟上一趟来时一样情绪低落。有一两个胆大的动起了逃跑的念头,盘算着翻越人迹罕至的落基山到东边去,再经过麦肯齐山谷前往齐普砚地区,那儿是他们的常来常往之地。另外有两三个人也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决定合同期满后回家去,也走同一条路线;他们对这趟充满艰辛的返乡之旅满怀期待,激动得就像城里人期待着到林间度假一样。
那个曾拿海獭皮换狗的人显得心神不定,对周围人的谈话一点不感兴趣。后来,他把马拉摩特·基德拉到一边,叽叽咕咕小声说了一会儿话。普林斯瞅着他们,心里充满了好奇,见他们戴上帽子和手套出了门,就更觉得他俩的行踪神秘兮兮的了。俩人回来后,马拉摩特·基德将一杆金秤放在桌上,称出六十盎司的碎金放进那个神秘人物的口袋里。驭狗人的头头随即也加入了他们的密谈,几个人进行了一场交易。第二天,雪橇队朝着大河的上游进发,而那个曾拿海獭皮换狗的人却带上几磅重的干粮,独自返回道森去了。
事后,当普林斯问起,马拉摩特·基德回答说:“真是叫人摸不着头脑,但那个可怜的家伙出于某种原因,想摆脱现在的工作——至少对他而言那原因极为重要,只是他死活不愿挑明。要知道,干这一行犹如服兵役,随便不得。他签了两年的合同,重获自由的唯一途径就是出钱赎身。他不能逃跑,不然他就不能再留在这儿了,可他偏偏又十分渴望留在这个地区。据他说,他一到道森就打定主意扎根于此了,只可惜他囊中羞涩,又举目无亲,我是唯一一个他还说过几句话的人。他和副总督交涉过,说好只要从我这儿借到钱便可以赎身。他说年内便能将钱还清,还说如果我愿意,可以为我指出一条发财之路。他说他自己虽然并没有亲眼见过,却知道那是一条铺满了黄金的道路。”
“实不相瞒,他把我拉到外边时都快要哭了,跪倒在雪地里苦苦哀求我,直到我把他硬拉了起来。他像个疯子一样,唠唠叨叨说个没完。他对天发誓,说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已奋斗多年,如希望落空,定会令他生不如死。我问他是什么目标,他却不肯说,只说生怕当局会叫他去另一条道上运送邮件,两年内回不了道森,那时他的目标就实现不了了。我这一辈子从没见过有谁竟如此伤心,便答应借钱给他,并又一次将他从雪地里拽了起来。我跟他说,让他把这笔钱当作我的一份股金。你猜他同意了吗?不!他发誓要把他赚得的财富全部给我,让我享受连做梦也想不到的富有。反正,他的好话说了一大篓子。一个人为了筹得做事的本钱,会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可是一旦成功,叫他分一半红利给投资人通常也是很难的。这是经验之谈,普林斯,你可要记好了。他要是留在本地区不走,咱们会听到他的下文的。”
“他要是一拍屁股走了呢?”
“那就是我的好心没有得到好报,那六十盎司的金子全当打水漂了。”
严寒袭来,随之而至的还有漫漫的长夜,太阳在南方雪野的地平线那儿又玩起了亘古不变的躲猫猫游戏。马拉摩特·基德的那笔款子仍没有下落。后来,在一月初的一个阴冷的上午,几辆满载货物的狗拉雪橇停在了他那位于斯图尔特河下游的木屋门前。雪橇上坐着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同来的还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上帝恐怕也记不清自己怎么会造出了一个这样的人来)。一旦说起运气、胆量和一铲就铲出价值五百美元的金砂的趣闻,人们总会提到阿克塞尔·冈德森的大名;在营火边,每当大家议论起勇气、力量和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必定会讲到他的事迹。一旦谈兴低落,只要一提跟他同甘共苦的那个女人,人们的谈话就一定会变得又热烈起来。
显然,上帝在创造阿克塞尔·冈德森时,运用了远古时期的手法,将其塑造成了洪荒时代的那一类人。他身材魁伟,足足有七英尺高,衣着华贵,俨然一副黄金国国王的派头。他的胸脯、脖子和手脚都跟巨人一样。连骨头带肉有三百磅重,脚上的雪鞋比别人的要长出一码多。他方鼻阔嘴,有着一双无所畏惧的淡蓝色眼睛,一看面相就知道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他的头发结着冰霜,黄黄的,像熟透了的玉米须扫过黝黑的脸膛,犹如阳光穿过了黑夜,一直披到他的熊皮袄上。只见他一马当先,身后领着一队雪橇狗,沿着狭窄的小道虎虎生风地走了过来,身上隐约有一股海上霸王的劲儿。他用狗鞭的鞭柄猛敲马拉摩特·基德的房门,简直就像是个北欧海盗南下抢劫,正恶狠狠地把城堡的大门擂得山响。
普林斯挽起袖子,露出他细皮嫩肉的胳膊,一边揉面团一边不住地斜瞟着来客——这三位客人一起光临,此情此景一生一遇。对于那个神秘人物(马拉摩特·基德戏称之为尤利西斯),他仍然兴趣不减,但更叫他感兴趣的则是阿克塞尔·冈德森和他的妻子。赶了一天的路,女人已倦容满面。自从她的丈夫找到了富矿脉,发了大财,她就变得娇气了,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也就容易感到累了。她依偎在丈夫宽阔的胸脯上,就像一朵娇弱的鲜花靠在墙上,一边懒洋洋地回应着马拉摩特·基德善意的玩笑,一边时不时地用她那深深的黑眼睛扫一眼普林斯,惹得普林斯热血沸腾。普林斯毕竟是个男人,身体健康,已经一连好几个月都没见上个女人。这个女人虽说比他大,又是个印第安种,但她不同于他所见过的那些印第安婆娘,她是个见多识广的女性——根据她的谈吐看得出,她不仅去过丈夫的国家,还去过许多其他国家。白种女人懂得的事情,她几乎全懂,此外还懂得许多白种女人不懂的事情。用晒干的鱼她就能做出一顿饭,在雪地里也能搭一张床,然而她喜欢拿男人们开涮,故意津津乐道地说出许多盛宴上的菜名,挑动听者肚子里的馋虫——那些菜名是旧时的回忆,他们几乎已经淡忘。对于鹿、熊和小蓝狐的生活习性,她了如指掌,也非常熟悉北方海洋里野生两栖动物的情况。无论是森林狩猎还是江河行船,她样样精通;无论是人的足迹还是鸟兽的爪印,她都一看便知。普林斯还注意到她在看他们的营地规则时眼里露出了赞赏的目光。这套规则是“激情的贝特尔斯”在情绪激动之时拟定出来的,言简意赅、诙谐幽默,每次有女士前来,他都会把它翻过去,免得叫她们看了尴尬。谁料到这个土著女子竟然……唉,说什么也晚了。
阿克塞尔·冈德森的贤内助就是这么一个人。她的名字与传说和她的丈夫一起,在整个北方广为流传。进餐时,马拉摩特·基德仗着自己是多年的老朋友,老是取笑她,普林斯一改初见时的腼腆,也跟着插科打诨。她虽以一敌二,但不甘示弱,丈夫不善言辞,无法加入智斗,只能为她喝彩助阵。阿克塞尔·冈德森颇为妻子感到自豪,从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可以看得出妻子在他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只顾不声不响地吃饭,在这场热闹的交锋中竟然被大家忘记了。没等其他人吃完,他就早早退了席,到外边去照料雪橇狗了。没过多大一会儿,他的伙伴们戴上帽子,穿上毛皮大衣,也跟了过去。
多日没有下雪,育空大道的路面被冻得硬邦邦的,雪橇行走在上面毫不费力,犹如滑行在冰面上。尤利西斯驾着第一辆雪橇领头,普林斯和阿克塞尔·冈德森的妻子驾第二辆紧随其后,马拉摩特·基德则和这位黄发巨人驾第三辆押后阵。
“虽然这只是一种‘预感’,基德,”他说道,“但我觉得还是靠谱的。那地方他从来都没有去过,可是他说得有鼻子有眼,而且还让我看了地图——那地图多年前我在库特尼地区早已有所耳闻。我倒是很想叫你一块入伙,可是他是个怪人,把话说得很死:如果有任何别的人插手此事,那他会就此作罢。不过等我回来,我会让你第一个尝到甜头的。我将把我旁边的那个矿分给你,而且把城建基金的股份分一半给你。”
“别说啦!别说啦!”他见对方想说客气话,便提高了嗓门说道,“这事由我做主。再说,事成之前,我有问题还要和你商量呢。假如一切顺利,那儿就成了第二个克里普尔克里克[16]了。听清楚了吗,伙计?第二个克里普尔克里克!要知道,那可是石英矿,而非砂矿。如果干得顺手,那儿就成了摇钱树,赚个几百万不在话下。那地方我以前就听人说过,所以你应该也不会陌生。到时候,咱们叫一座城市拔地而起,那儿有成千上万的工人、优良的水道、轮船、繁忙的运输生意,有小火轮往上游一趟趟运货,也许咱们还要修铁路,建锯木厂和发电站,还要有自己的银行、贸易公司,成立辛迪加[17]……想想吧!此事必须保密,等我回来再说!”
几辆雪橇停了下来,前面的路要穿过斯图尔特河的河口。眼前是一片茫茫无际的冰雪世界,一直向神秘的东方延伸。他们把捆在雪橇上的雪鞋解了下来。阿克塞尔·冈德森跟大家握了握手,然后走到了前边去。他那巨大的蹼足似的雪鞋踩进柔软如羽毛般的雪里,陷下去足有半码多深,把雪压得实实的,好让雪橇狗行走。他的妻子跟在最后一辆雪橇后面,脚上穿着沉重的雪鞋,却显得轻巧,一看便知是长年锻炼出来的。朋友间几声愉快的告别打破了雪野的沉寂;雪橇狗汪汪地叫着。那个曾用海獭皮换狗的人,正挥鞭教训一只倔强的狗。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出发上路了,雪橇犹如黑色的铅笔,在巨大的白纸上画出一条长长的直线。
2
几个星期之后的某天晚上,马拉摩特·基德和普林斯见一本旧杂志上有棋谱,便把那一页撕下来埋头研究起来。基德才从他的博南扎矿山回来,打算好好休息一下,为之后的长长的猎鹿季做好准备。普林斯不是在江河上行船就是奔走于雪野之上,忙碌了几乎一个冬天,也想躲在木屋里享受一个星期的清福。
“看这黑棋子,跳马将军。不行,这是一步败棋。瞧,下一步……”
“为什么要让卒子进两步呢?应该叫卒子过界河,把象吃掉……”
“且慢!这样一来,防线就会有一个缺口了……”
“别担心,不会有缺口的。放心好啦!你会明白这是一步高棋。”
这盘棋真是妙趣横生。外边有人敲门,等到敲门声第二次响起时,马拉摩特·基德才说了声“请进”。房门猛地被推开了,有一个“东西”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普林斯迎面一看,不由得跳了起来,眼里显露出惊恐的神情,马拉摩特·基德见了,急转过身去看个究竟。这一看不当紧,虽说他是见过不少恐怖场面的,却也被吓得不轻。那“东西”不管这一套,踉踉跄跄向他们逼近。普林斯慢慢向后退去,一直退到了挂着他那把史密斯—威森[18]手枪的地方。
“天呀!这是什么东西?”他悄声问马拉摩特·基德。
“不清楚。看样子像是又冻又饿。”基德一边回着话,一边悄悄地朝着对面的那个方向摸去。“小心点!这家伙也许是个疯子。”他走过去关好门,回来时警告道。
那“东西”向桌子跟前走去,油灯的亮光照在它的眼睛上。它显然很高兴,发出一阵怪异的咯咯声,表达着内心的喜悦。普林斯和基德发现那“东西”竟然是个人。只见那人朝后一晃身子,把手插在皮裤上,唱起了水手的起锚歌,就像这时有人正升起船帆,转动绞盘,耳边涛声阵阵:
美国船,顺流而下,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你想知道船长是谁吗?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他就是江奈生·琼斯,来自于南卡罗来纳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
他唱了半截便戛然而止,像狼一样嗥叫一声,摇摇晃晃朝食品架子那儿走过去,未等他们反应过来,就已经把牙齿咬进了一块生腌肉里。马拉摩特·基德想夺下那块肉,于是二人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斗。后来,陌生人的疯劲倏然消失了,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他有气无力地交出了那块生腌肉。基德和普林斯把他架到一张凳子上——他坐在那里,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一小杯威士忌落肚,他有了些精神。马拉摩特·基德把糖罐拿来,由着他用勺子舀着吃。待他的胃里有了点东西,普林斯哆嗦着手,端给他一杯淡牛肉茶。
那家伙的眼睛里闪射出一种阴沉、疯狂的光,一明一暗的,每喝一口茶就会随之一闪。他的脸瘦得皮包骨头,脸颊深陷,简直没有了人形。无尽的霜冻给他的脸留下了刀刻一般的痕印,旧伤未好又添新疤。又干又硬的皮肤透着血黑色,几条深深的锯齿形裂痕中露出红的血肉。他的毛皮衣又脏又破,一边的毛已经烧焦,有几处烧出了缺口——显然是他曾挨着火睡觉才导致了这样的后果。
马拉摩特·基德望着他那被太阳晒黑了的毛皮衣服,用手指了指他衣服上被用刀子割成一条条的地方(这是饥饿留下的可怕标志[19]),一字一顿、清清楚楚地问道:“你是何人?”
那人充耳不闻,并未搭理。
“你是从哪儿来的?”
“美国佬的船,顺流而下。”他声音颤抖地唱了一句,算是答复。
“毫无疑问,这个叫花子一定是从河的上游过来的。”基德对普林斯说道,同时扳着来客的身子把他晃了晃,想让他回答得明白些。
谁知这一晃,那人竟尖叫起来,用手捂住腰,显然那里很痛。接着,他慢慢站了起来,身子半倚在桌上。
“她嘲笑我……是这样的……她的眼睛里充满了仇恨……她硬是不肯来……”
他说着说着便没有了声,身子向后倒去,马拉摩特·基德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大着嗓门问道:“你在说什么人?谁硬是不肯来?”
“我说的是她——乌恩卡。她嘲笑我,打我,情况就是这样。后来……”
“后来怎么啦?”
“后来……”
“后来到底怎么啦?”
“后来他就一动不动躺在雪地里,躺了很长时间,现在还躺在那儿。”
马拉摩特·基德和普林斯面面相觑,简直听不明白。
“到底是谁躺在雪地里呀?”
“是她——乌恩卡。她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仇恨。后来……”
“说呀,说呀!”
“后来她拿起刀子刺来……一下,两下……可是她已经虚弱得没有了力气。路上我走得非常慢。那儿遍地黄金,简直多极了。”
“乌恩卡现在在何处?”马拉摩特·基德总算听出了些名堂,猜想那个女子可能就躺在一英里以外的某个地方。他狠劲摇晃来客,一遍又一遍地问:“乌恩卡现在在何处?乌恩卡是谁?”
“她在……在……在雪地里。”
“往下说!”基德狠狠地握紧对方的手腕说。
“我……我原本……原本也想躺在雪地里。可是,我有一笔债……有一笔债要还。我有一笔债……有一笔债要还。我必须……”来客语无伦次,断断续续说到这里,把手伸进旅行袋里,摸出一个鹿皮口袋,“这里是五……五磅金子……是还给……还给马拉摩……马拉摩特·基德的债款。”话刚说完,他就一头栽倒在桌子上,马拉摩特·基德再怎么扶也扶不起来了。
“他是尤利西斯,”马拉摩特·基德把那袋金子扔到桌子上,平静地说,“看来,阿克塞尔·冈德森和那个女人凶多吉少。来,咱们把他抬到床上,给他盖上毯子暖暖。他是印第安人,缓一缓就没事了,那时再让他把来龙去脉讲清楚。”
他们把他身上的衣服割下来,发现他胸口的右侧有两处没有愈合的刀伤,伤口已经结痂了。
3
“我将照我自己的方式讲述这一切,但你们会明白的。我将从头说起,先说说我和那个女人,然后再说那个男人吧。”
这个曾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向火炉靠近了一点,就像是一个被剥夺了烤火权利的人一样,生怕普罗米修斯[20]的这份礼物会随时消失。马拉摩特·基德挑亮油灯,把它挪了个位置,让灯光可以照在讲述人的脸上。普林斯也把身体从床边挪过来,凑近倾听。
“我叫纳斯,是个酋长,父亲也是酋长。我是在日落以后,日出之前,在黑沉沉的大海上,在我父亲的皮舟上出生的。那天夜里,男人奋力划桨,女人们则把冲进舟里的海水舀出去,大家拼全力和暴风雨搏斗。海水溅在我母亲的胸口上结成了冰,待风浪退去,她的呼吸也随之停止了。而我……在大风大浪里啼哭不止,然而却活了下来。”
“我们的居住地是阿卡坦……”
“那是个什么地方?”马拉摩特·基德问道。
“阿卡坦属于阿留申群岛。那个地方比契格尼克岛、卡尔达拉克岛以及乌尼马克岛都要远。我们居住的那个地方处于茫茫的大海之中,简直就是世界的边缘。我们在海上捕鱼,捉海豹和海獭。我们的住房建在森林与沙滩之间的一座条状石山上,一家一家挨在一起,黄黄的沙滩上停放着我们的皮舟。我们的人数不多,活动的范围极其狭小。我们东面有几座陌生的岛——都跟阿卡坦一样。因此,我们就以为全世界到处都是岛屿,并对此不以为意。”
“我跟族里的人有所不同。有一天,一条船被冲上了沙滩,只剩了几根弯曲的船骨和几块被海浪冲翘了的船板——我族里的人从来也没造过这样的船;山顶上有一棵松树,那棵树直直的,挺拔、高大,从那儿的三个方向都可以瞭望大海,我记得这棵树也是岛上从前没有的。据说,有两个陌生人在那里转悠来转悠去,从白天到黑夜,许多天徘徊不去。这两人乘船而来,他们的船被浪打翻,残骸被冲到了沙滩上。他们跟你们一样是白人,当时身体虚弱,就像空手而归的海豹猎手家饿扁了肚子的小孩。这些事情我是听一些老头老太太们讲的,而他们也是从父辈那儿听来的。起初,那两个白人不习惯我们的生活方式,但他们吃了我们的鱼和鱼油后,身体变得强壮了起来,而且十分凶猛。他们各自盖了房,挑漂亮的女人为妻,并生了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就是我的曾祖父。”
“我刚才说过,我跟族里的人有所不同,因为我身上流淌着那个乘船而来的强壮而奇异的白种人的血液。据说那两个白人来之前,我们族里有自己的规矩,可他们性情暴烈,喜欢寻衅滋事,老是跟族里的人打架,最后谁也不敢招惹他们了。于是,他们就自封为酋长,取消了我们的老规矩,并且给我们定下了新规矩,将我们以前以母亲为家主的规矩改成了以父亲为家主。他们还规定:头生的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一切,他的弟弟和姐妹都得自谋生计。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别的规矩也是他们定的。他们教给我们捕鱼和猎熊的新方法(那时森林里熊满为患);他们还教我们多多储备食物,以防荒年的到来。这些都是好事。”
“可是,当他们当上酋长,再也没有人敢惹怒他们后,这两个怪异的白人彼此打了起来。其中的一个,也就是我身上流着他的血的那个人,把刺海豹的鱼叉扎进了另一个白人的身体,扎进去有一胳膊那么深。双方的子女继承了这场仇杀,深仇大恨子孙相传,两家之间常常制造流血事件,甚至到了我这一代仍旧怨恨难释,以致两家各自都只剩下了一根独苗传宗接代。我们家族只剩了我一个人,对方家族只剩下了一个独生女,那就是乌恩卡。她和她的母亲在一起生活。一天夜里,她的父亲和我的父亲出海捕鱼,再也没有回来。后来,他们的尸体被大潮冲上了沙滩,二人至死还紧紧扭打在一起。”
“人们见我们两家宿怨太深,都嗟叹不已。老人们直摇头,说乌恩卡的子孙后代和我的子嗣还将继续仇杀。我小的时候听他们这么说,后来竟笃信不疑,将乌恩卡视为仇敌,深信她的孩子会和我的子女进行厮杀。此事我天天都在想,百思不得其解,长大后询问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老人们的回答是:‘我们也不清楚,反正你们的父辈就是这个样。’我不明白为什么前人已逝,后人还要继承旧怨,觉得这样做没有道理。但既然老人们这么说,我一个年轻人也无可奈何。”
“他们说我得赶快结婚生子,这样我的孩子就会比乌恩卡的子女先长大,先养成气力。结婚并非难事,因为我是酋长。我的父辈功绩卓著并且为族里的人定下了规矩,所以我是受到敬重的。再说,我有很多财富,无论哪个女孩都愿意嫁给我,只是没有一个合我的意。老人们和一些女孩的母亲都催我赶快结婚,因为那时已有好几个猎手对乌恩卡的母亲许下了很高的彩礼,向乌恩卡求婚呢。万一乌恩卡的孩子先长大,我的孩子肯定会死于非命。”
“就这样,我一直没有找到合意的女孩,直到某天的黄昏时分,我捕鱼归来,太阳西沉,夕阳满目,微风习习,几只皮舟疾驰在白浪之间。突然,乌恩卡的皮舟从我身旁掠过。她看了我一眼。但见她乌云一般的黑发随风飘扬,湿漉漉的脸蛋沾着水珠子。我刚才说过,我当时只看到一片落日的余晖,再加上自己又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难免会看花眼。但不管怎么说吧,我当时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她催舟向前,划了几桨之后又回头看了看——只有乌恩卡那样的女子才会有如此迷人的回眸。我又一次感觉到这就是缘分。我俩你追我赶,从那些慢悠悠的大皮船旁边飞驰而过,人们纷纷为我们喝彩。后来,我们把那些船远远甩在了后边。她飞快地划着皮舟,虽然我的心像一片满帆,却没能追上她。风力加大,白浪翻涌,我们的船像海豹一样在波涛上飞驰,沿着夕阳铺就的金色航道一直向前。”
讲述到此处,纳斯弯下腰,屁股半离开凳子,摆出划桨的姿势,仿佛又回到了当年赛皮舟的那一刻,透过炉火,他仿佛又看见那飞驰的皮舟和乌恩卡那随风飘扬的黑发。呼呼的海风犹在耳畔,鼻孔里腥咸的海水味弥漫开来。
“可她一到岸就跑上沙滩,咯咯笑着,回了她母亲的房屋。那天晚上,我产生了一个惊人的想法,一个无愧于阿卡坦酋长之位的想法。于是,月亮升起时,我去了她母亲的房屋,见门外堆放着雅什·努什的彩礼。雅什·努什是个身强力壮的猎手,一心想跟乌恩卡结婚生子。曾经也有别的小伙子把自己的彩礼搬来堆放在那儿,后来都知趣地撤走了。那些小伙子拿来的彩礼一个比一个多,后者必定超过前者。”
“当时我冲着满天的星月大笑几声,然后回到我自己储存财产的屋子里搬东西,一连搬了许多趟,直至我的彩礼比雅什·努什的那堆高出一扎[21]才住手。我的彩礼包括:晒干后烟熏过的鱼;四十张海豹皮和二十张兽皮,而且每张皮都扎了口,里面装满了鱼油;另外还有十张熊皮,那是春天它们出来觅食时我在森林里猎到的。我的彩礼中还有珠子项链、毯子和红布,是我跟东方客用东西交换来的,而那些东方客则是和更东边的人做贸易换来的。我看了看雅什·努什的那堆彩礼,不由得大笑起来。我身为阿卡坦的酋长,财富比部落里任何一个年轻人都要雄厚。再说,我的父辈曾经立下了丰功伟绩,并为部落制定规矩,其大名被族人口口相传。”
“就这样,第二天早晨我到海滩上,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向乌恩卡母亲的房屋那儿瞥了一眼,发现我的彩礼原封未动放在那儿。女人们面带微笑地窃窃私语着。我感到纳闷,觉得自己的彩礼应该是多得史无前例的呀。当天夜里,我又加了一些进去,还在彩礼堆的旁边放了一条从未下过海的、用硝得非常好的毛皮制作的皮舟。然而,那些东西次日仍堆放在那里,成了人们的笑料。乌恩卡的母亲是个狡诈的女人,而在族人面前丢人现眼,备受侮辱,最终使我恼羞成怒。夜里,我又拿了一些东西过去,使那堆彩礼变成了小山。这还不算,我还把我的大皮船也拖了去,那只船论价值抵得上二十条皮舟。次日清晨,那堆彩礼不见了踪影。”
“接下来,我就开始准备结婚了。为了宴会上的美食和发放的礼品,连住在东边的居民也来了。乌恩卡比我大四个太阳(按我们的算法,一个‘太阳’就是一年)。比较起来,我只是个小弟弟。但我是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所以年龄不成问题。”
“但就在这时,一艘双桅帆船在海面上露出帆来——随着一阵阵风刮来,那船帆越来越近、越来越大。船上忙作一团,人们在用抽水机把船舱里的水朝外抽,但见一股股清水从排水口流出来。船头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一边查看着水深,一边发号施令,声若滚雷。他的眼睛呈淡蓝色,似深深的海水,头发像海狮的鬃毛,颜色黄似南方人收割的稻草,又似水手用来编绳子的马尼拉黄麻。”
“那几年倒是常见有轮船从远方来,但靠到阿卡坦岸边的却是第一艘。婚宴一时中断,妇女和孩子们躲进了家中,我们这些男人张弓搭箭,拿起长矛准备迎战。不过,等到船头触到了沙滩,那些陌生人却只顾忙着他们自己的事,并不理会我们。待海潮一退,他们就将轮船放倒,着手修补船底的一个大窟窿。女人们又悄悄回到宴席上,宴会继续进行。”
“涨潮的时候,那些海上浪人把船拖到了深水区,然后来见我们。他们拿着礼物,显得很友好。我请他们入席,就像对待所有来宾一样诚心欢迎他们,赠给他们礼物,因为这毕竟是我结婚的日子,而我又是阿卡坦的酋长。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男人也在那些人中间,他人高马大、力大无穷,走起路来似乎连地面都发颤。他眼睛望着乌恩卡,死死盯住她不放,两条胳膊抱在胸前,久久不肯离去,一直待到太阳落山、星星出来,才回到了他的船上去。他走后,我牵起乌恩卡的手,把她领到我家里。大伙儿在那里载歌载舞,一片欢声笑语,女人们对我们说着那些遇到这种场合必说的意味深长的话,不过我们却没有往心里去。最后,大家尽欢而散,纷纷告别,只剩下了我们俩。”
“欢庆的余音尚未散尽,那个海上浪人的头目走进了我的家门。他带来了几个黑瓶子,于是我们喝着瓶子中的液体,寻欢作乐。要知道,当时我只是个年轻人,又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于是,我浑身的血像火一样燃烧起来,一颗心轻飘飘的,宛若海浪的泡沫,轻得能飞到悬崖上去。乌恩卡一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的一堆兽皮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有点害怕。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男子直愣愣地看着她,看了很长时间。后来,他手下的人送来了一捆一捆的东西,堆在我面前。那些东西阿卡坦的人见都没有见过,其中有长短枪支、火药、子弹、亮晃晃的斧头、钢刀和灵巧的工具,还有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他做了个手势,表示那些东西都是我的了。我觉得他如此慷慨,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可谁知他又做了个手势,表示要把乌恩卡领走,带到他的船上去。你们听明白了吗?他要把乌恩卡领走,带到他的船上去。祖辈的那腔英雄热血顿时涌遍了我的全身,我操起长矛,准备把他戳个透心凉。可是,酒瓶里的那些东西偷走了我的力气,他揪住我的脖领,把我的头往墙上猛撞。我只觉得自己软绵绵的,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两腿撑不住身子。乌恩卡被拖向门口时,尖声大叫,用手乱抓房里的东西,结果弄得那些东西散落了一地。后来,那个头目伸出粗壮的胳膊将她抱起,她就用手扯他的黄头发,惹得他哈哈大笑,那笑声就像是一只巨大的雄海豹发情时的叫声。”
“我爬上滩头,呼喊族人出来营救,可是他们吓得不敢出来。只有雅什·努什是个男子汉,挺身而出,却被那些人用船桨打在头上,打得他趴在沙滩上,动也动不了了。后来,那些家伙唱着得胜歌升起船帆,乘风而去。”
“人们说这样也好,因为从今往后再也没有族人之间的流血仇杀了。而我一句话也没说,耐心等到月圆之时,在皮舟上装了一些干鱼和鱼油当干粮,只身去了东方。途中,我见到了很多岛屿和很多人。一直偏居一隅的我此时才发现世界竟是那么大。我比手势和人们交谈,但他们说没见过那艘船以及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他们让我再朝东找找看。那一路,我夜宿古怪的地方,吃稀奇的食物,接触陌生的面孔。很多人都笑我,觉得我脑子不正常。有时遇见一些老年人,他们就叫我面朝阳光,衷心为我祝福;年轻女子听我讲述那艘怪异的船和那些海上浪人带走了乌恩卡时,眼圈都会湿润起来。”
“就这样,我穿越波涛汹涌的大海,挺过了狂风暴雨,抵达了乌纳拉斯卡。那儿倒是有两艘双桅帆船,不过都不是我要找的那艘。于是,我就继续往东走,越发觉得世界广阔。我到了乌纳莫克岛、科迪亚克岛以及阿托格纳克岛,但在那些地方也都没有打听到那艘船的下落。一天,我到了一个到处是岩石的地方,看见一些人在山上挖大洞。岸边停放着一艘双桅帆船,但不是我要找的那艘。那些人正把挖出来的石头装上船。我觉得他们荒唐可笑,因为世界上到处都有石头,没必要来这儿挖。他们给我食物吃,叫我为他们干活。等到船吃水深了,船长给了我些工钱打发我走。我问他要到哪儿去,他用手指了指南面。我做了个手势示意想跟他走,起初他只是付之一笑,后来觉得船上缺人,也就让我上船当了帮手。在船上,我学着说他们的话,帮他们拉锚索,突遇狂风时则帮着收帆,还和他们一道轮班掌舵。不过这也不足为奇,因为我的祖先和这些航海人本来就属于同一血统。”
“我当时心想,要找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并不难,只要跟他的白人族群打成一片就不难发现他的下落。一天,我们望到了陆地,便驾船穿过海峡,到了一个港口。我原以为那儿停泊的船也只不过有我的手指头那么多,谁知码头上的船竟连绵数英里,密密麻麻如鱼群般排列在一起。我上船打听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人们都只是打个哈哈,回答时操着各方语言。我发现他们来自四面八方、天涯海角。”
“后来我走进了那座城市,逢人便看他们的脸。可是那里的人太多了,多得就像岸边密密匝匝的鳕鱼,数也数不清。城市的喧嚣声吵得我简直受不了,眼前的车水马龙看得我头晕眼花。我继续前行,走啊走,穿过歌声荡漾、阳光和煦的大地,走过庄稼丰饶的平原,步入一座座大城市,发现城里到处是过着女人那种生活的男人,到处是满口假话,因贪图黄金而发黑的心肠。而在阿卡坦,我的族人还在狩猎和捕鱼,他们并不知道世界之大,过得心满意足。”
“始终让我忘不了的是乌恩卡捕鱼归来时看我的那种目光。我坚信,到了某个时候我一定会找到她。在家乡,当她在朦胧的暮色里行走在寂静的小径上,当她引得我追逐她,穿过沾满晨露的田野时,她的眼神是那样迷人——只有乌恩卡才会有那样的眼神。”
“我一路流浪,经过了上千个城市。有的人心肠好,给我东西吃,有的则取笑我,还有的出口骂我。但我都咬紧牙关默默坚持着,去了许多奇怪的地方,见了许多奇怪的景象。有时候,我,一个酋长,又是酋长之子,还要放下身段为人打工糊口——那些雇主说话粗声粗气,一个个铁石心肠,只知道敛财聚富,全不顾别人的劳苦和忧伤。至于要找的那个人,我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打听到。后来,我又回到了海边,就像海豹回到了自己的栖息地。那是一个港口,位于北方的一个国家。在那里,我总算打听到了那个黄发海上浪人的一星半点的消息,方才知道他原来是个海豹猎手,知道他正在海上寻找猎物。”
“于是,我就跟几个懒惰的西瓦希人[22]一起乘上一只猎海豹的船,朝着北方漫无目的地寻找。当时,正值猎海豹的旺季。我们累死累活,找了好几个月,见了许多船只,听了许多有关他胡作非为的传闻,但始终未在海上看到他的影踪。我们一路向北,甚至到了普里比洛夫群岛[23],在那儿的沙滩上猎杀了成群的海豹,然后把它们仍温热的尸体搬上船,海豹身体流出的血和油从排水口直朝外淌,弄得甲板上都无法站人了。一艘速度很慢的蒸汽船追了过来,用大炮向我们开火。而我们扯起满帆破浪而去,隐身于茫茫大雾中。海浪冲上甲板,把甲板上的血污冲洗了个干净。”
“如我所说,就在我们被吓得魂飞魄散、狼狈逃窜之时,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浪人登上了普里比洛夫群岛。他到了那儿的加工厂,叫他的几个喽啰扣住厂里的工人,并命令其余的人从仓库里搬出一万张生皮装上他的船。这虽然只是传闻,但我相信是真的。我沿岸航行,虽没有遇见过他,但北边的海上却广有他的传闻,说他无法无天、胆大妄为,那儿有三个国家都派船在搜捕他。我还听到了一些关于乌恩卡的传闻,船老大们说起她都赞不绝口。她一直跟着那家伙,据说已经习惯了他的生活方式,日子过得很快活。但我却不以为然,深知她一定惦念着自己的同胞,向往着阿卡坦那黄色的沙滩。”
“后来,我掉头返回,经过很长时间的航行,又回到了海峡旁的那个港口。到了那里,我听说他已经横渡大洋,前往温暖的东部,到俄罗斯海域以南去捕猎海豹了。此时,我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水手,跟他那一族的人同船航行,沿着他的踪迹前去捕猎海豹。在那片新的水域,船只很少,而我们整整一个春天都跟在海豹群后边紧追不舍,将它们赶向北方。途中,母海豹纷纷怀孕,拖着笨重的身子游入了俄罗斯海域,船员们怨声载道,心生畏惧。那一片浓雾重重,每天去捕杀海豹的船只上都有人员失踪。船员们拒绝再出去作业,船长只好命令原路返回。而我心里有数,知道那个黄发海上浪人绝不会知难而退,一定会紧追海豹群,哪怕一直追到少有人敢涉足的俄罗斯群岛。于是,趁着夜里天黑,当瞭望哨在船头甲板上打盹的时候,我偷走一条小船,独自一人朝着那个温暖而狭长的海岸划去。我一直向南划,在江户湾[24]遇到了一些水手,他们狂放不羁、无所畏惧。吉原[25]的姑娘小巧玲珑、肤如凝脂,个个都很漂亮。可是我不能停留,因为我知道乌恩卡正漂泊于北方海豹栖息地那波涛汹涌的海上。”
“在江户湾遇到的那些人来自世界各地,不信鬼神,以四海为家,船上挂着日本国的旗帜。我随着他们一起去富饶的铜岛海岸捕杀海豹,盐舱里的海豹皮堆得像小山一样。那片水域静悄悄的,临离开时也没见着一个人影。后来,有一天,一阵狂风吹散了大雾,一艘双桅帆船急急地向我们驶来,它后面有一艘烟囱里冒着浓烟的俄国战舰紧追不舍。我们借助风势飞速逃离,双桅帆船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们每前进两英尺,它就能追过来三英尺。双桅帆船的船尾站着一个人,正是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家伙。他手扶操纵杆,操纵着风帆,哈哈哈地放声大笑。乌恩卡在他的身旁——我一眼就认出了她。俄国战舰的炮弹掠过海面飞来时,那家伙把乌恩卡送进了船舱。正如我刚才所言,他们的船速比我们的快,随着海水的起伏,我们看见了双桅帆船那绿颜色的舵。我背对俄国人的炮火,冲向舵盘驾船疾行,心里咒骂着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家伙。我们都清楚他在打什么鬼主意——他想把我们甩到后面,让我们成为挡箭牌,而他则可以逃之夭夭。我们的桅杆被炮弹击中,使得我们的船像受伤的海鸥一样在风中挣扎;他却带着乌恩卡溜之大吉,消失在了海天交接之处。”
“我们有什么办法呢?新剥下的海豹皮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于是,我们被押送到一个俄国港口,后来又到了一个荒凉的地方,被逼着在矿山挖盐。有些人累死了,有的活了下来。”
纳斯说着,一把掀开肩膀上的毯子,露出疙疙瘩瘩的肉,那分明是鞭子抽打后留下的一道道伤痕。普林斯连忙替他盖好,因为那样子实在惨不忍睹。
“我们在那儿熬了很久,有时也有人逃向南方,但每一次都会被抓回来。因此,等到我们这些从江户湾来的人一天夜里暴动,夺下警卫队的枪逃跑时,我们就向北逃去。北方的土地非常辽阔,有潮湿的平原,还有茫茫的大森林。正值寒冷的季节,地上雪积得很厚,我们没有一个人认得路。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我们一连跋涉了几个月,累得要死。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我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时没有东西吃,常常躺着等死。最后,我们总算走到了海边,那儿是一片冰天雪地。此时,我们一行只剩下了三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江户来的船长。这位船长熟悉那片辽阔土地的情况,知道何处海面上结冰,可以从冰上走到对岸。于是他就领着我们向那儿走,不知走了有多久,反正路途非常遥远,远到最后只剩下我们俩了。到了那个地方,我们遇到了五个陌生人,他们是当地的土著人,身边有许多雪橇狗,雪橇上还有很多兽皮。但我们却穷得一无所有,于是就想打劫他们。在雪地里经过一场混战,那几个陌生人和船长都死了,狗和兽皮都归了我。接下来,我就踏上了布满裂缝的冰面,站在一块浮冰上漂游,后来从西边起了一阵狂风,才把我刮到了岸边。上岸之后,我去了戈洛文湾和帕斯蒂里克,后来遇到了那个神父。再接下来,我一路向南走,回到了我最初去过的那片阳光普照的温暖地带。”
“不过,那儿的海产并不丰富,出海捕猎海豹利润小,风险大。捕猎的船队散了摊,我向船长和船员们打听乌恩卡他们的下落,却无人知晓。于是,我离开奔涌不息的大海去了内陆,所到之处,见到的全是静止不动的树木、房屋和大山。我走了很远的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甚至学会了读书写字。我觉得这是必需的,因为我心想乌恩卡一定也掌握了这些本事,一旦我们重逢……一旦我们重逢……”
“我就是这样流浪四方,犹如一只没有舵盘的帆船,随着风向漂泊。不过,我始终在睁大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遇到游历广的人便打听,因为我知道,他们要是见过我找的那两个人,一定会记得的。后来,我碰到一个刚从山里出来的人,他有几块矿石,那里面嵌着许多跟豆子一样大的金粒。此人不仅仅听说过他们,还见过他们,并且很了解他们。他说那俩人发了财,就住在他们挖掘金子的那个地方。”
“那地方很荒凉,非常遥远。我找到他们的大本营时,发现那儿隐于大山深处,工人在洞里挖金子日夜不息,终年不见阳光。不过我去得不凑巧,听人说他们不在本地,而是去了英国。据说,他们去招商引资,准备成立公司。我去看了看他们住的房子,觉得他们的房子就像人们在远古国度所会见到的那种宫殿。夜里,我从一扇窗户偷偷爬了进去,想瞧瞧他让乌恩卡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我挨个房间查看,觉得他们的生活十分优越,不次于王公贵族。工人们说他对待乌恩卡就像对待王后一样。许多人都感到奇怪,不知她究竟属于哪个民族,因为她带着外来的血统,跟阿卡坦的女人不一样。至于她的身世,无人知晓。话又说回来,就算她贵如王后,我可是酋长呢,还是酋长之子,我送给她的兽皮、皮船和珍珠可是价值连城呢。”
“不过,话也不多说了。我毕竟是个水手,精通海上航行那一套,于是我便跟踪到了英国,后来又跟到了别的几个国家。有时,我从人们的口中了解到他们的下落,有时则从报上看到他们的消息,却一次也没有见过他们的面。他们有的是钱,路上走得快,而我一贫如洗,当然追不上。后来,他们遇到麻烦,财富荡然一空,就像一缕轻烟随风飘走了。当时,报纸连篇累牍报道此事。事情过后,却再无人提起。我心里清楚:他们一定又回去干老行当,又去采矿挖金了。”
“他们成了穷光蛋,从世人的眼里消失了。我寻找他们,从一个营地寻到另一个营地,甚至一直向北到了库特尼地区。在那个地区,我获得了一条已经过时的线索。他们来过,但已经走了,有人说走的是这个方向,有的说是那个,还有人说他们去了育空河一带。我这里找找,那里找找,辗转各地,最后弄得我都厌倦了,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大了。一次,我和一个西北的土著人走在库特尼地区,路途艰难遥远。他饿得走不动了,觉得还不如死了好。他曾经去过育空地区,翻山越岭,走的是一条没人走过的小路。此时,他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便把身上的一张地图给了我,并告诉了我一个秘密的地方,对天发誓那儿有许多黄金。”
“当时,寻金的人潮滚滚涌向北方。我身无分文,只好受雇于人,为别人驭狗。其余的情况你都知道了。在道森,我遇见了他们俩。乌恩卡没有认出我,因为她走时我还只是个年轻人,后来她的生活又是那么丰富多彩,已无暇忆及这个曾为她付了高昂彩礼的人。”
“记得吗?你出钱帮我摆脱了那趟苦役的束缚。我掉头回去准备以我的方式解决过去的一切——这一时刻我等待已久,如今找到了他们,万不可因操之过急而误事。正如我刚才所言,一定要以我的方式解决问题。回想起自己的这一段人生经历,回想起途中目睹的灾难和亲身经受的折磨,回想起在俄国海边那茫茫无际的森林里受冻挨饿的情景,我气愤难平。后来的情况你也知道——我领着他和乌恩卡去东方寻宝,那儿去的人多,回来的却少。我领着他们去了一个地方,那儿满是累累白骨和人们的诅咒,还有那谁也无法带得走的黄金。”
“那一趟,道路漫长,雪深难行。我们的狗很多,它们吃得也多,而我们的雪橇不可能将开春之前所需的东西都带上——我们必须在河流化冻之前赶回来。于是我们把干粮贮藏在沿途的各个地方,一是为了减轻雪橇的负担,二是为了让我们返回时不至于饿肚子。到了麦克奎森,那儿的营地里有三个人,我们就在营地跟前挖了个粮窖,到梅奥后又挖了一个——梅奥有一个狩猎人营地,住着十来个佩利人[26],他们是从南边越过边界来打猎的。之后,我们一路向东,再也看不见人迹了,能看见的只有沉睡的河流、静寂的森林和无声无息的北国雪野。我刚才说过,那一趟道路漫长、雪深难行。有时候,苦苦走一天也走不了八英里或十英里的路,夜里累得倒头便睡,像死猪一样。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我是纳斯——阿卡坦的酋长,一个一心要报仇雪恨的人。”
“这时候,我们挖的贮藏干粮的粮窖比以前的要小。夜里,我沿着走过的路悄悄回去把干粮换个地方贮藏,看上去会让人以为干粮被狼獾偷吃了。此事干得神不知鬼不觉。有些地方十分危险,不小心就会掉入河中,那儿水流湍急,河面上结着浮冰,底下却暗流涌动。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我赶的雪橇和狗一起栽了下去。他和乌恩卡自认倒霉,但什么也没说。栽下去的那辆雪橇上装着很多干粮,拉雪橇的狗也是最强壮的。可他只是满不在乎地哈哈一笑,因为他是一个不畏艰险的强者。干粮少了,他就给狗喂得很少,后来索性把狗一条条解下套,宰杀后再喂给它们的同伴吃。他说回家时这样反倒好,落个一身轻,沿途从粮窖取干粮吃,用不着狗和雪橇了。当时要说用不着狗和雪橇倒是真的,因为我们的干粮已少得可怜。待我们走到了那个满是累累白骨和诅咒的黄金地时,当天夜里最后一条狗也死在了挽具里。”
“那张地图标的位置很正确,我们到达了那个地方,那儿地处群山的中心,必须在一座冰封的分水岭峭壁上凿出阶梯攀上山巅。站在山顶四下望去,但见皑皑白雪填平了所有的沟壑,平展得就像一派丰收景象的辽阔的平原。周围群山巍峨,冰雪覆盖的山头直插云天,与星辰做伴。在那一片古怪的雪原当中,有一处地方按说是座山谷,却见那儿白雪皑皑,覆着雪的地面猛地向下沉去,像是要沉到地球的心脏部位。我们要是没有做过水手的话,看到这种光景,一定会头晕目眩的。当时,我们站在令人发晕的峭壁边缘,想找一条下去的路。脚下的峭壁有一面(也只有这一面)是倾斜的,倾斜得就跟飓风袭来时的甲板一样。不知道那是怎么形成的,但情况的确如此。只听他说:‘这是地狱之门。走吧,咱们下去吧。’于是,我们就走下去了。”
“在斜坡底部有一座小木屋,为前人所建,用的是从崖顶抛下来的木头,年代已非常久远。不同时期都有人丧命于此,成了孤魂野鬼。屋里有一些桦树皮,上面刻着他们的遗言以及诅咒。我们看后得知:一个死于坏血病;一个是由于合伙人偷走了他仅有的一点干粮和弹药悄悄溜走,导致他最后被饿死了;一个是因为遭到一只脸上有白斑的灰熊攻击,伤重而亡;一个是因为没有打到猎物,活活饿死的……还有一些其他情况,反正都是因为贪恋黄金,最后死在了黄金的旁边,只不过各有各的死法罢了。他们辛苦得来的黄金成了无用之物,黄澄澄散落一地,令人觉得如在梦中。”
“不过,我远途领来的这家伙却不糊涂,大脑很清楚。只听他说:‘咱们干粮已尽,现在要做的只是看一眼这黄金,弄清它是从哪儿得来的,究竟有多少,然后赶快离开,免得让黄金迷住心窍,乱了咱们的方寸。咱们以后还会回来的,那时多带点干粮,再将黄金全部据为咱们的财产。’接下来,我们查看了黄金矿的矿脉,发现它跟人的脉络一样直透崖壁。我们进行了测量,然后从上到下画出轮廓,打下几根木桩,又在树上刻了字,标示明白此处是我们的财产。那时,我们肚子里空空如也,饿得双腿发抖,肚子也很难受,心也扑通扑通地快要跳出来了。最后,我们爬上那道高耸的崖壁,踏上了归途。”
“在最后的一段路上,我们俩一左一右架着乌恩卡走,一不小心就栽跟头,最终总算挣扎到了那个粮窖,可是那儿空空如也。我转移干粮的那件事干得很巧妙,他觉得是狼獾偷走的,于是便破口大骂狼獾,还骂上帝不保佑他。乌恩卡却表现得很勇敢,只是笑了笑,把自己的手放进了他的大手里。我急忙将脸转开,努力克制住情绪。‘咱们不妨生堆火休息休息,明天早晨再说。可以把鹿皮鞋当干粮吃,积攒些气力。’乌恩卡这样说道。说干就干,我们把鹿皮鞋的统子切成一条一条的,煮了半夜,煮软了才能嚼碎下咽。第二天早晨,我们商量了一下我们的处境。走到下一个粮窖得走五天的路,那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当务之急是打点猎物果腹。”
“‘走,咱们打猎去。’”他说。
“‘好的,’我说,‘咱们打猎去。’”
“他吩咐乌恩卡留在火堆旁保存体力,而我们俩出发打猎去了。趁着他去寻找鹿迹的当儿,我摸到了我偷换的那个贮藏干粮的地方。我只吃了一点干粮,免得叫他们见我长了气力而看出破绽。晚上在回营地的路上,他饿得老摔跟头。我也装出十分衰弱的样子,踉踉跄跄的,常被雪鞋绊倒,每走一步仿佛都要栽倒,再也爬不起来似的。后来我们把鹿皮鞋吃了,添了点力气。”
“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有一股精神始终支撑着他,至死不渝,除非为了乌恩卡,否则有泪决不轻弹。第二天,我跟着他去打猎,为的是看看他最后的结局。他走几步就要躺倒休息一下,到了晚上已气息奄奄。然而次日早晨他有气无力地骂了声娘,又咬紧牙继续前行了。他走路东倒西歪像个醉汉,有好几次我都以为他要完蛋了,可他是一个极为坚强的人,有着打不垮的铁人精神,硬是硬撑着挺过了整整一天。他打到了两只松鸡,却舍不得吃。按说,松鸡不必用火烤,是可以生吃的,吃了就能活命,可他心里只想着乌恩卡,只顾挣扎着向宿营地赶。后来,他实在走不动了,只能手脚并用地在雪地上爬。我走到他跟前,从他的眼里看出他的生命即将结束。即便到了这个时候也不算太晚,只要吃了松鸡就可以挽救他的性命。可他不肯吃,而是丢掉猎枪,像狗一样用嘴叼着松鸡爬行。我走在他身旁,腰杆挺得直直的。他停下来休息时会不解地看我一眼,不明白我怎么会这样结实。此时,我看得出他已说不出话来了,只见他嘴唇张合,却听不到声音从嘴里出来。说实在的,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的心都有些软了。然而,我想到了自己在俄国海边那茫茫无际的森林里受冻挨饿的情景,想起了乌恩卡本是我的妻子,我为她付出了兽皮、皮船和珍珠这般高昂的彩礼。”
“我们就这样穿过了白雪皑皑的森林,犹如湿漉漉的海雾般的寂静沉甸甸地压在我们身上。过去的生活犹如幻影悬浮在眼前,在周围晃动。我仿佛看见了阿卡坦那黄色的海滩,看见了捕鱼归来的飞驰的皮舟,看见了坐落于森林边的一栋栋房屋,还仿佛看见了那两个自封为酋长的人——一个是我的祖先,另一个是我妻子乌恩卡的祖先,正是他们给族人立下了种种规矩。此外,我仿佛还看到了雅什·努什走在我的身旁,头发里粘着湿湿的沙粒,他被打倒时折断了的长矛仍握在手中。我知道,那个时刻来临了,我看见了乌恩卡期许的眼神。”
“正如我所言,我们就那样穿过了茫茫林海,直至嗅到了宿营地的烟火味。我弯下腰,将松鸡从他的嘴里夺了下来。他侧身躺着喘气,眼睛里涌出诧异的神色,慢慢伸手去摸索挂在身上的腰刀。我拿走了他的刀,冲着他的脸大笑。即便这个时候,他仍一副大惑不解的样子。于是,我摆出拿黑瓶子喝酒的架势,做了个手势,就好像雪地上堆了好多货物似的,把我新婚之夜出现的情景表演了一番。我一句话也没说,但他明白了。不过他并不害怕。只见他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并因此而产生了一股新的力量。宿营地就在不远处,但雪深难行,他爬得像蜗牛一样慢。一次,他躺着久久动不了身。我把他翻过来,死死盯住他的眼睛。他的眼里忽而有了活力,忽而死气沉沉。我松手放开他时,他又艰难地向前爬行。就这样,我们来到了篝火旁。乌恩卡见了,立刻冲到了他身旁。他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后来就用手指着我,想让乌恩卡明白是我在捣鬼。随后,他就静静地躺在雪地里,一动也不动,躺了很久很久。直到现在,他仍旧躺在那儿。”
“我一直没有吭声,只是在那儿烤着松鸡。松鸡烤好之后,我才说了话,用的是她许多年都没有听到过的家乡的语言。她直起了腰,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问我是什么人,这种话是从何处学来的。”
“‘我是纳斯。’”我说道。
“‘什么?真的吗?’她凑过来要看个仔细。”
“‘是真的,’我回答说,‘我是纳斯,阿卡坦的酋长,是我们家族的最后一个传人,而你是你们家族的最后一个传人。’”
“她听了哈哈大笑起来。我宁愿再目睹许多灾难,再经历许多艰险,也不愿听到那样的笑声,它让我心里发寒。就这样,我坐在皑皑白雪里,周围寂静无声,孤零零地陪伴着一个死人和一个疯笑的女子。”
“‘来吧!’我觉得她神经有些错乱,于是便劝道,‘你吃点东西,咱们离开这里。回阿卡坦的路远着呢。’”
“她没理会我,而是把脸埋在他的黄头发里,大笑不止,直笑得天都好像快要塌下来似的。我原以为她认出我后会喜出望外,会立刻想起过去的岁月,谁知却是这般情景,让我感到很是奇怪。”
“‘来吧!’我用力抓住她的手大声说道,‘路远难行,还是早点动身的好!’”
“‘到哪儿去?’她止住了怪笑,坐起来问我。”
“‘回阿卡坦呀。’我回答道。我想着回家乡会叫她的脸色转晴,谁知她跟他一样,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
“‘好呀,’她说道,‘那咱俩就手拉着手回阿卡坦去,一起住进土坯房,一起吃鱼肉和鱼油度日,再生个孩子,视其为掌上明珠。咱们忘掉一切烦忧,快快活活、幸幸福福。好呀,简直好极啦。走吧,赶快走吧,咱们一起回家乡,回阿卡坦去!’”
“她边说边用手指梳着他的黄头发,一边还阴阳怪气地笑着,眼神里却万念俱灰。”
“我默默无语地坐着,真不明白这个女人为何如此古怪。记得那天夜里他把她从我身边拖走时,她又是尖声叫喊又是扯他的头发。而现在,她却在抚弄他的头发,不愿离开。回想起自己付出的代价和多年来的苦苦等待,我一把拽住她要将她拖走,一如他多年前那般。而她也跟那天夜里一样死活不肯走,拼命地挣扎,就像母鸡不愿离开小鸡。我拽着她,把她从火堆和那个黄发男人身边拖开,然后松了手。她坐在那里听我说话。我袒露心扉,倒出了心里的苦水,讲了我漂泊异国他乡的苦难经历,讲了我多年的旅途奔波和忍饥挨饿的生活,讲了自始至终伴随着我的希望。我把一切都和盘托出,甚至还讲了我和黄发男人之间白天发生的事情,以及我小时候的生活经历。我说着说着,见她的眼里出现了柔情,那柔情好像黎明时的一片阳光。在那里,我看到了怜悯,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温柔和爱情,看到了乌恩卡的芳心和灵魂。我觉得自己又成了那个年轻人,而乌恩卡的眼里又露出了当年她跑上沙滩,咯咯笑着奔向母亲房屋时出现过的眼神。那种冷酷、令人不安的感觉倏然消失,我忘掉了饥饿和疲倦,觉得团聚的时刻就在眼前。我感到她的胸脯在召唤我,召唤我把脸埋在上面,将一切都忘掉。她向我张开了双臂,我扑进了她怀里。突然,她眼里升腾起仇恨的怒火,伸手拔出我腰间的刀,连刺我两刀。”
“‘你是条狗!猪猡!’她冷笑一声,把我推倒在雪地上。随即,她狂笑一阵,笑声击碎了周围的沉寂。最后,她又回到了死去的黄发男人身旁。”
“如我所说,她刺了我两刀,但由于饥饿乏力,刺得不狠,我命不该绝。不过,当时我决定留下来,和他们长眠在一起——我跟这两人的生活密不可分,为了他们我千里迢迢来到了此处。可是,有一笔债压在我的身上,使得我不能就此安息。”
“返回的路很漫长,途中寒风刺骨,没有吃的东西可以果腹。那几个佩利人没有猎到麋鹿,把我贮藏的干粮吃光了。麦克奎森的那三个白人也是如此,偷吃了我们的干粮,待我找回来时,见他们饿得只剩下了骨头架,死在了木屋里。离开那儿之后,我饿得什么都记不得了。来到了这里,我才见到了食物和火——啊,多么暖和的火呀!”
他讲述完之后,把身子凑到炉子跟前烤火,甚至显得有些羡慕我们的生活。在油灯的投射下,他悲惨的身影久久地映在墙上。
“乌恩卡后来怎么样了呢?”普林斯对于刚才听到的故事仍然难以忘怀,不由高声问道。
“乌恩卡吗?她不肯吃松鸡,只是搂着他的脖子躺在那儿,把脸深深地埋在他的黄发里。我把火挪得近一点,让她不至于受冻,而她却躲到了一边。我跟过去,又在那儿生了一堆火。可这样做一点也不顶用,因为她一口东西也不肯吃。直到现在,他们还依偎着躺在雪地里呢。”
“你有什么打算吗?”马拉摩特·基德问道。
“不知道。阿卡坦是个弹丸之地,反正我是不愿再回去了,不愿再生活在那个世界的角落里了。不过,说来说去,活着对我而言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了。我倒想去找康士坦丁警官,让他给我戴上手铐,末了上绞架完事。那样,我就可以安眠了。唉,说不清呀,真不知以后该怎样才好。”
“基德,你听我说,”普林斯在一旁插话说,“这可是谋杀呀!”
“胡说!”马拉摩特·基德喝止了他,“有些事情是超出咱们的智慧和衡量标准的。孰是孰非难以说得清,咱们可不能妄加评判。”
纳斯朝着炉子又贴近了一些。屋子里静悄悄的,掉根针在地上都能够听得见。每个人的眼前都仿佛出现了无数幻象,一幕幕场景忽隐忽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