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2.1 虚拟资本及虚拟经济
2.1.1 虚拟资本的含义
1.国外虚拟资本的含义
(1)马克思对虚拟资本及相关虚拟经济的研究
虚拟资本的概念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提出来的。根据马克思在第三卷的引述,虚拟资本一词最早在1840年由银行家威·里瑟姆在其《通货问题的通信》(1980年伦敦增订第二版)中使用,当时指的是空头汇票(票据)。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研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两条:一是虚拟资本起源于借贷资本和信用制度,在其二者相互作用的基础上产生。货币转化资本,资本成为能够自行带来价值的价值,因而货币转化资本能够参与利润的分配,也就是货币能够产生利息,此时货币就是生息资本。货币资本家凭借信用制度集中社会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经营货币业务,然后贷给需要资金的职能资本家或发放信用,职能资本家按照信用制度的约束定期还本付息,这时货币成了生息资本,而信用就是借贷的基础和保证。这种还本付息的保证(通常是书面的形式),即是虚拟资本。通过追溯当时马克思的本意,虚拟资本包括银行的借贷信用(银行票据)、资本化价值(有价证券股票、债券)、不动产抵押单等。二是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任何价值,但具有资本的职能,通过循环运动参与产业利润的分配,获得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从劳动价值论的观点看,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产生的流程是产业资本家组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来生产劳动产品,商业资本家通过流通过程将工人创造的劳动产品转变成商品,然后换回货币。剩余价值和利润在实体经济循环中产生。因此,马克思认为,虚拟资本不创造价值,但是可以通过资本循环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获得产业工人创造的利润。
马克思指出虚拟资本可以通过循环运动获取某种形式的剩余价值,但是虚拟资本本身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只是以利息或股息的形式获得工人劳动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从资本概念“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得出,资本之所以成为资本的两个条件:必须有价值和带来剩余价值。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但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因而只能是虚拟的。虚拟资本的虚拟性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表现形式。总的来说,马克思在论述虚拟资本的过程中,也论述了虚拟经济,大致分为两类,包括信用创造虚拟经济和收入资本化形式的虚拟经济。
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研究启示我们:经济虚拟化过程,应该从资本价值虚拟化的程度和资本运动偏离生产过程的程度来考察。尽管一百多年过去后,现代经济的发展中涌现了许多新事物(期货、期权及各种衍生品等)和新情况(货币脱离金本位、经济全球化等),但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分析在当代虚拟经济的研究中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哈耶克(1939)对虚拟资本的研究
哈耶克在解释经济危机时,引入虚拟资本,他认为虚拟资本导致了资本市场的扭曲,并且资本市场的扭曲是信用过度造成的。按照哈耶克的观点信用货币就是虚拟资本。哈耶克已经认识到信用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以及信用货币发展不平衡将导致经济危机的经济现象。总的来说,哈耶克并没有对虚拟资本进行确切的界定,只是解释经济危机时对其进行了应用。
(3)希法亭(1994)对虚拟资本的研究
希法亭在《金融资本》中,对虚拟资本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其基本观点和马克思基本是一致的。他在货币资本的基础上分析了银行资本及股票的性质和特点,并指出虚拟资本收益性、流动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特点。希法亭认为金融资本的含义是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交织融合形成的垄断资本,控制着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希法亭从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交织融合、相互控股的角度对金融资本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开创了虚拟资本研究的新视角,丰富了虚拟资本的内涵。
国外学者主要是在经济实践中对虚拟资本的性质和运行规律进行了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促进了对虚拟资本的研究和创新,赋予了虚拟资本新的内涵。总的来说,国外学者主要对金融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研究。
2.国内虚拟资本的含义
国内学者对虚拟资本的研究,由于各自的侧重点不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观点,但是基本上都认为虚拟资本具有没有价值、相对独立于经济实体以及拥有所有权的证书等基本特点。
成思危(2002,2009)认为虚拟资本是金融系统中的各种交易的金融产品,认为虚拟资本没有价值,并且表征的虚拟价格是不确定的,但可以通过交易获取货币利润。但是成思危认为虚拟资本是一种交易的金融资源,可以凭借金融资源获取实际资本的使用权,并且承担风险及获取相应的利润。
刘骏民(1996)是最早研究虚拟资本的学者,同时也是对虚拟资本研究最深入的学者。他认为虚拟资本是能够用来交易的各种资产凭证,并且指出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只是代表所有权的转移而已。他强调虚拟资本具有流动性、独立性和投机性等特点。
王爱俭(2007)对虚拟资本的研究,是从虚拟资本本身的含义入手的,他认为虚拟资本是资本的一种形式,是相对独立于实体资本、没有价值且带来剩余价值的各种权利凭证。他强调了独立性、流动性及权利性的特点,并指出虚拟资本存在的形式,包括股票、债券以及各种金融衍生品。
2.1.2 虚拟经济的含义
1.国外虚拟经济的含义
虚拟经济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的一个新经济学词汇,对于虚拟经济国际上没有一致定义和系统的研究,而且由于翻译的缘故,混淆了三个不同的概念,将以下三者均译为虚拟经济:一是与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有关的经济活动(fictitious economy);二是以信息技术为工具所进行的经济活动(virtual economy),也有人称之为数字经济或网络经济;三是用计算机模拟的可视化经济活动(visual economy)。
国外经济学者较少使用“fictitious economy”,但他们大部分是从货币经济、金融经济和信用经济的角度研究虚拟经济。早在1980年,美国的彼得·德鲁克在其所著的《管理前沿》中使用“符号经济”一词,他认为符号经济是指货币和信用,实体经济是指工作和劳务。在他看来,整个经济就只有两个有机组成部分,符号经济和实体经济。
安基·胡格沃特在文章中,使用“非真实经济”表示虚拟经济,是指资本不参与实际生产过程,但在货币流通过程中增值的经济活动。约翰·狄龙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提到了“非真实经济”,他描述的非真实经济,是指与实体经济日益分离,最能产生货币利润的活动,往往很少甚至没有实际的价值。实际上,这两位经济学家都将经济系统分为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两种表现形式。
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虚拟经济积存的利润基本上是 ‘纸上利润’,不具备在瞬时向实质经济行使索取权的可能性”。他强调了虚拟经济的价值的虚拟性以及不同于实体经济的特点。
美国经济学家罗贝尔·古特曼指出,“虚拟资本是一种资本形式,它通过投机性交易来创造金融收入(包括借贷与资本利息、通过抛售证券获得剩余价值、佣金、红利等)。”罗贝尔·古特曼也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研究虚拟经济,只是他指出了虚拟资本获利方式具有投机性的特点。
总之,国外主要是从货币、金融和信用的角度研究虚拟经济,主要是对虚拟经济运行的独立性、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及影响进行研究。
2.国内虚拟经济的含义
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给亚洲蓬勃发展的经济造成重创,此后虚拟经济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和重视。2010年10月南开大学虚拟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并且举办了第一届全国虚拟经济研讨会,从此,虚拟经济的研究正式拉开序幕,在国内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其研究大致分为三种不同观点。
(1)虚拟经济的系统论和复杂科学结构论的观点。成思危提出“虚拟经济是指虚拟资本以金融平台为主要依托的各种活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对应而在经济系统中存在的经济活动模式,包括结构及其演化”。在实体经济活动中,资本必须通过实体经济生产活动,经过相互转换,经过交换→生产→流通→交换后才能产生利润。而虚拟经济活动,不必经过这一循环就可以产生利润。虚拟经济本身不能创造利润但却对产业资本创造的利润进行分配,这就是不经过实体经济的循环达到以钱生钱的效果。
(2)虚拟经济系统论的观点。刘骏民教授作为虚拟经济系统论的代表,将经济系统分为实体经济系统和虚拟经济系统两大类,实体经济系统是以成本定价方式决定的价值系统,虚拟经济系统是以资本化方式定价决定的价值系统,虚拟经济系统是建立在未来预期收益的基础上的,与人们的心理预期有关。
(3)虚拟经济“金融论”。黄达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卷》中指出学界对金融界有两种观点:一是根本没有必要提虚拟经济,虚拟经济就是金融;二是有必要研究虚拟经济,但已有研究对虚拟经济主要从金融的角度理解。以上研究成果填补了虚拟经济研究的学术空白,为继续深入虚拟经济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鉴于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现实观察,学者们对于虚拟经济的认识,随着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可以将虚拟经济活动、虚拟的价值系统和金融的虚拟性归纳在一起,形成一个统一的虚拟经济概念,进而对虚拟经济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即虚拟经济应包括虚拟经济活动、虚拟的价值系统和金融的虚拟性三个组成部分,只有对虚拟经济的概念有一个整体和统一的认识,才能对虚拟经济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
2.1.3 虚拟经济表征:比特币及区块链含义
1.比特币的起源及内涵
比特币的原始概念始于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2008年发表的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本聪借助区块链技术、密码学和算法数学将比特币打造成一种点对点分布、去中心、去信任、去中介、不可篡改的电子现金系统。比特币是基于分布式记账模式、密码科学、算法数学以及博弈论组合创新的一种网络加密电子货币,实质是一种计算机生成的加密特殊字符串。比特币是区块链的典型形式,即整个区块链就是比特币的公共账本。在世界任何网络节点,任何人都可凭借强大的计算能力进行挖掘、制造和买卖比特币,并存在于世界各地,发行比特币不受任何国家、地域的限制,没有任何发行中心,不受中央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的束缚和限制,只要存在一台电脑接入互联网就可以交易,而且可以在全球流通。比特币由网络节点管理其全球交易和支付方式,意味着比特币可形成一种去中心化的交易系统。比特币交易系统有一个内设的脚本语言,随着比特币总数量的增加,挖掘比特币越来越困难而且其数量递减,并且比特币的最大数量有封顶限制,最多2100万个。从比特币的起源及发展来看,比特币是一种基于信息科技、互联网、密码学的金融支付系统。
按照传统的货币概念,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基本职能,其他三种职能是派生职能。对于比特币而言,按照货币基本职能来说,其不具有货币的基本职能,各国央行和货币当局将比特币定性为一种投资型数字资产,几乎所有国家都限制其流通。所以,比特币本质上不是货币。比特币基于自身数量的局限性,其挖掘耗能巨大,同时全球金融交易频度数量剧大,加之去中心化的特点,其不可能成为一种主流的法定数字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比特币可成为有限范围内的交易媒介,法定货币转换的一种媒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R3联盟,依据比特币的相关优点,可将比特币打造成国际金融市场上法定货币交易转换的媒介。
如果说互联网解决了信息互联问题,那么区块链就解决了信息和价值自由传输的互信问题。中本聪设计比特币的初衷是基于密码学原理的非信任的电子支付系统,是点对点的依照时间戳排序的分布式电子记账模式。这种记账模式由依赖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模式转变为依赖密码技术的去信任模式。比特币的开源可看作信息互联向价值互联转变的里程碑,比特币的载体技术——区块链技术将重塑虚拟经济的表现形式,进而使之发生颠覆性的变革。比特币作为价值传输协议,必须具备两种基本属性:一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责等特性。比特币发行和交易依赖网络节点管理,任何央行或金融机构无权干涉,用分布式记账模式记录发生的交易,整个比特币网节点集体共同维护运行机制并承担风险。二是基于互联网全球流通,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等特点,有利于跨境支付和降低转账成本,有利于提高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便捷性、安全性。
2.区块链及其内涵
2008年,中本聪发表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书中描述比特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和区块链如同孪生兄弟,但是二者不能画等号,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从此开始进入大众视野。
首先,区块链的基本思想是创建一个支付和交易层面的公共账本,将发生的每一笔交易记录在区块链上,通过区块链的各个节点验证、监督和共同维护,无须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中本聪设计的初衷是解决金融系统中心化存在的问题。在区块链出现之前,两大问题一直困扰金融系统:双花问题和拜占庭将军问题。双花问题指数字资产或数字财富的可复制性带来的无法验证与现实对应的资产所有权变更或交易完成问题;拜占庭将军问题是在交通和信息不畅通的环境中,如何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来解决不信任问题。针对双花问题,现在的金融系统主要采用第三方印证机制,如家喻户晓的支付宝,就是典型的、可资信赖的、独立的第三方记账和支付机构。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难以避免“拜占庭将军问题”带来的信息不透明导致的信任缺陷。
其次,从信息技术层面而言,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比特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网络传输协议的一种网络虚拟加密货币,其是基于区块链本身内在的分布式网络技术和加密技术以及全球网络节点的共识机制共同维护的交易模式。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去中介化的数据库,是基于密码技术的数据块,交易产生的无数节点组成的数据块通过算法共识验证后按照时间戳连接在一起最终形成了区块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