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心智只有10岁的连环杀手——约翰·斯坦分
1951年8月8日,英国巴斯市的一个9岁小女孩西西里·巴特斯通失踪了。后来,西西里的尸体在巴斯市郊外的一个牧场被人发现。除了脖子处的掐痕外,西西里的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而且也没有遭到性侵。
警方在之后的调查中得知,西西里在失踪前曾和一个名叫约翰·斯坦分的精神病人待在一起。斯坦分由于智力缺陷,长期在精神病院里接受治疗,不过斯坦分从未表现出暴力倾向,精神病医生也从来不认为他会给周围人带来威胁。
很快,斯坦分就被警方逮捕了。斯坦分是在去看电影的路上遇到西西里的,他说要带西西里去个好地方,于是西西里就上了斯坦分的车。斯坦分在将西西里带到郊外的牧场后,就掐死了她。
其实在西西里遇害前,斯坦分还杀死了一个5岁的小女孩布伦达·哥达德。在案发的7月15日,斯坦分在去看电影的路上看到了布伦达。当时布伦达正在摘花,他上前对布伦达说,自己知道有个地方的花长得更漂亮。布伦达一听立刻表示自己想去,于是斯坦分带着布伦达离开了。
斯坦分带着布伦达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他说只要他们能翻过栅栏,就可以看到漂亮的花。于是斯坦分将布伦达托起,在翻栅栏的时候,布伦达不小心摔了下去,由于头部先着地,布伦达当场就昏了过去。看着昏迷的布伦达,斯坦分没有救人,而是用双手掐住了布伦达的脖子,并渐渐用力,直到将布伦达掐死。之后,斯坦分就离开了,继续去看电影。
当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找到斯坦分问话。斯坦分根本不承认自己杀害了布伦达,警方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毕竟斯坦分从未出现过暴力袭击他人的行为。如果当时警察能及时逮捕斯坦分,就不会再有一个小女孩遇害了。
1951年10月17日,斯坦分因杀害西西里接受审判。在审判过程中,精神病医生彼得·帕克斯出庭作证,斯坦分有精神病史,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法官奥利弗认同了帕克斯的说法,他表示在英国,精神病人就像婴儿一样,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因此审判不具有任何意义。
最终,奥利弗法官判定斯坦分精神失常,谋杀罪名不成立。之后,斯坦分就被送到伯克郡的布罗德莫精神病院,并承担起精神病院里的清洁工作。
1952年4月29日,伯克郡的法利山公园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5岁小女孩,名叫琳达·鲍耶,在她的尸体旁还有一辆儿童自行车。显然,琳达是在公园里骑自行车的时候被人杀害的。
警方很快抓住了杀害琳达的凶手,他就是斯坦分。在案发当天,精神病院安排斯坦分外出做清洁工作。斯坦分就准备好便服,利用此次机会逃出。在获得自由后,斯坦分立刻脱掉了精神病院的工作服,换上了便服,他来到法利山公园,看到了正在骑自行车的琳达。
1952年7月21日,斯坦分因杀害琳达接受审判。这一次,斯坦分想像上次一样利用精神失常进行无罪辩护,但并未成功。斯坦分以正常人的身份接受了审判,最终因谋杀罪被判处死刑。对这一判决结果,斯坦分表示不服,他声称要上诉到英国的上议院,而且拒绝离开法庭。
后来法庭考虑到斯坦分有智力缺陷,且难以进行学习,于是就将死刑的判决结果改成了终身监禁。2007年,斯坦分在监狱里去世。
1930年,斯坦分出生于英国汉普郡一个普通家庭,在家中的孩子里排行第三。两岁时,斯坦分的父亲被派往印度服役,于是一家人就去了印度。6岁时,斯坦分在印度患上了脑炎,这是一种十分凶险的疾病,不过斯坦分战胜了疾病,并渐渐好转,家人都觉得斯坦分很幸运。
1938年3月,斯坦分一家已经在印度待了6年。他的父亲从军队退役后,一家人就离开了印度,回到英国,并在巴斯市定居。
在斯坦分渐渐长大后,他的父母开始发觉他好像有点不正常,整个人看起来很呆滞,好像脑子坏掉了。由于父母的工作都很忙,根本没时间管斯坦分,就没有带他去医院,直到斯坦分出现偷窃行为。
1938年10月,斯坦分出现了偷东西和逃学的行为,他的父母立刻将儿子送到了儿童心理诊所。不过斯坦分的精神问题并未得到治疗,在1939年6月,斯坦分因偷窃罪接受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一名缓刑官注意到,斯坦分的智力似乎有严重缺陷,好像一个没有是非观念的孩子一样,无法分辨对错,更无法理解缓刑的意思。于是缓刑官在判处斯坦分两年缓刑后,就给他安排了一个精神科医生。
在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后,精神科医生得出一个结论,斯坦分有严重的智力缺陷,智商与实际年龄严重不符。1940年,斯坦分接受了智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他的智商只有58,虽然他的年龄是10岁,但只有6岁的智商。于是斯坦分被安排到特殊的学校接受教育,因为英国在1913年颁布了《精神发育迟滞法》。
16岁时,斯坦分再次接受智商测试。这次测试结果显示,斯坦分的智商已经有所提高,达到了9岁的智商水平。于是他被批准回到巴斯市和家人团聚,还在一家制衣厂找到了一份工作。
1947年9月,斯坦分再次被捕,因为他在与一名女性发生争执后,掐死了她家的5只小鸡。由于精神鉴定结果显示斯坦分具有严重的智力缺陷,所以他被送到了英国西部的一座改造所。
这座改造所戒备森严,斯坦分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自由。后来斯坦分由于表现良好被安排到一座农场接受劳动改造,这里的戒备相对松懈。有了少许自由的斯坦分开始出现小偷小摸的行为。有一次,斯坦分偷了一袋胡桃被发现,之后他就被送到了改造所。之后,斯坦分私自离开改造所。后来警方在斯坦分的家里找到了他。当斯坦分看到警察后,不仅不配合,还拼命抵抗。
1951年,斯坦分在改造所的安排下去了附近的一家医院接受检查。医生们在检查斯坦分的大脑时,发现他大脑的皮层与正常人不同,明显受损。医生们认为斯坦分的智力缺陷很可能就是大脑皮层异常引起的,而且很可能与他6岁时的脑炎相关。
斯坦分一直很讨厌改造所的生活,他觉得在这里完全没有自由,还经常要去劳动,就像坐牢一样。后来斯坦分将这一切都归结到警察身上,如果不是警察将他强制抓来,他就不用那么痛苦地待在改造所,为此他十分憎恨警察。在因杀害琳达被判处死刑后,斯塔分表示他会变成如今这样,全都是警察害的。
一直到21岁,斯坦分依旧被强制留在改造所,因为他的智力依旧有严重缺陷,根据《精神发育迟滞法》,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自由生活。不久之后,斯坦分的父母提出了上诉,他们认为儿子不应该被当成智障关起来,应该获得自由。
1951年7月10日,斯坦分在巴斯市的一家医院里接受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斯坦分已经具有10岁的智商,不过医生却建议斯坦分继续接受改造。法庭并未采纳医生的建议,批准斯坦分获得自由。离开改造所后,斯坦分的确自由了,但3个小女孩却丧命于他的手下。
【智力因素是刑事责任能力的核心】
司法精神鉴定者在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时,会将智力因素作为核心进行考虑。智力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心理能力,从出生起就已经开始显现。随着一个人年龄的增长,他的智力也会随之增长。当一个人步入成年后,他的智力会渐渐发展成熟,并趋于常态。智力决定着一个人在面对现实生活时所具备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有智力缺陷,智商在70以下,那么就意味着他会存在学习障碍,无法应对现实生活。所以斯坦分会被强制送到改造所接受改造。
一个人应对现实生活的能力虽然都是后天养成的,但需要一定的智力基础。像斯坦分这样有严重智力缺陷的人,无论后天如何努力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应对现实生活,因此他不具备最基础的智力,也就无刑事责任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