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编者的话
这些书信出自杜鲁门·卡波蒂——而不是我——之手,我只是做了些小改动,让它们变得清楚易读。卡波蒂的书信大多是手写而成,但在那十来封用打字机打出的信中,他效仿了许多打字者的坏习惯:无视大写键,一律用小写体打出所有内容(包括人名地名)。由于没有大写字母的信件读起来很别扭,我便不声不响地加上了必要的大写。在包括手写体书信在内的所有信件中,他还很少在意撇号——似乎对它们很反感。他往往把缩略形式的it's处理成its,[1]就像所有格代词一样。他还几乎从不在意表达所有关系的所有格符号,如Jack's book可能会写成Jacks book。如果我将这些疏漏之处一一标出,他的信中就会堆满“[原文如此]”的标记。为避免如此,我在该有的地方都加进了撇号。
我还纠正了明显因为匆忙而致的错误,将其视为打字错误来看待。比如,有好几个地方,卡波蒂显然是要用一个词,却写成了两个,如the the或be be。我便删去了其中一个。又比如他漏掉了Phoebe中的o,这是他的一位挚友的名字,而在其他许多地方他都拼写正确。在这种情况下,我加上了那个明显的字母o。
不过,我绝对无意对这些信件进行清错净化,当卡波蒂出的错误确属错误时,我就保留原样,随后再加上一个必不可少的“[原文如此]”。多数时候,卡波蒂的拼写都很正确,但有些单词——如receive,genius和disappoint——他总是无法写对,我就保留了其拼写错误——recieve,genuis和dissapoint。他也记不清Tennessee(田纳西)中到底有多少个n和s——而田纳西·威廉斯这个名字又经常出现。我保留了他的错误拼写,但将正确拼写放在随后的方括号里,他拼错的其他名字我也同样处理。偶尔几处语法错误,如she has not written either Jack or I,已忽略未计。我觉得过多的“[原文如此]”令人反感。
除了提到的这些细小之处外,我将卡波蒂的书信几乎原封未动地呈现出来。我既没有改动也没有删减——我认为一封信应该要么全文收录,要么干脆不用——偶尔的省略或圆括号是他自己而不是我所为。除了脚注,我所做的编辑处理全都置于方括号内。尽管我可以小小地自夸一下,说我是辨认卡波蒂手迹的行家,但仍有几处地方,他的笔迹令我困惑,或者个别词因为影印不清而难以辨识。我没有去擅自揣摩他的意思,而是用方括号标出“[此处不清]”的字样。他常常因疏忽而忘了写日期。当信封上的邮戳也找不到时,我就尽可能地根据信内的证据来判断写信的时间。
在每一封信的最后,我标明了该信原件的保存之处,有时是人,有时是图书馆。但是有好几封收录的信件,我却不知道它们的来源。有的是我十多年前为撰写卡波蒂传记收集材料时碰到的。自那以后的这些年里,给我复印件的人可能已经去世,或转交他人保存。类似这种情形,我只好标明“[佚名收藏]”。我还得到过几封后来被拍卖的信件的复印件,如果不知道那些信由谁买下,我同样标明“[佚名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