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罗伯茨法院里的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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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方向来说,批评人士也举出了一些例子说明裁判员并非“只是”判断是好球还是坏球。他们列出了三种裁判员:客观的裁判员会说“是什么球我就判什么球”,主观的裁判员会说“我看到是什么球就判什么球”,而现实主义裁判员会说“我没判之前它们什么也不是”。这里暗指前面两种裁判员都很傻,而第三种裁判员才是到位的。棒球迷们解释说裁判员对于击球区的大小看法不一,还暗示这就像法官们对宪法内涵的看法不同一样。而且,他们还解释说某个裁判员会根据某支球队的领先优势或这场比赛的重要性而对击球区的大小进行调整。(3)

当然,作为一名经验老到的口头辩护律师,罗伯茨对自己的听众是了解的,他们不是久经世故的法律人士也不是忠实的棒球迷。他的讲话面对的是美国人民,至少是很大一部分美国人民,而他们相信,或者愿意相信,无论何时他们、他们的家人或朋友走进最高法院,他们胜诉的机会并不在于坐在法官席上的法官刚好是谁。他们知道法官对法律的看法是正确的,而他们所需要的就是一个承认现实的法官或至少一个愿意带着罗伯茨所说自己会有的开放心态倾听他们看法的法官。政治学家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发现这一有关裁判员的比喻有助于他的教学工作,因为他的学生,即一般大众的代表,的确认为判定宪法的内涵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客观的任务。通过告诉他们裁判员的真实工作,他也能教会他们法官是干什么的。虽然绝大部分美国人学不到这一课,但罗伯茨的比喻让他们对美国的法律体系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