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生物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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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肿瘤生物治疗病房及细胞培养室管理要求

肿瘤生物治疗科室(中心)属肿瘤内科。由于生物治疗尤其是细胞治疗流程的特殊性,生物治疗机构的病房及细胞培养室设置有相应特殊的要求。生物治疗机构须配备制备生物制剂的GMP细胞培养室,实现生物治疗病房与细胞培养室的一体化。为保证生物治疗制剂如体外培养细胞等的活性和存活率,避免污染等,生物治疗病房的设置与细胞培养室不可分离。
一、生物治疗病房管理要求
1.生物治疗病房设置应紧邻GMP细胞培养室。
2.传染病与非传染病患者的采血室应分开设置,并分别配备独立输送的通道。
3.病房内外要求清洁、整齐、安静、舒适
(1)走廊光亮,配膳间、污物间及厕所清洁、整齐、无臭味;
(2)采血室、治疗室、换药室工作有序,物品存放整齐;
(3)病室内空气新鲜,床单元清洁整齐;
(4)毒麻药、贵重药有专人管理,药柜加锁,账物相符。
4.严格预防医院内感染及护理并发症的发生
(1)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紫外线消毒,并做细菌培养,每次细菌培养应有日期与结果的登记;
(2)对传染病患者要求严格执行隔离制度,有菌及被铜绿假单胞菌等特殊感染患者用过的器械、注射器、敷料等,应按要求处理;
(3)使用一次性密闭输液器及头皮静脉穿刺针头,并用一次性的注射器,如用玻璃注射器,一律经消毒液浸泡后,送供应室交换;
(4)所有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确保无过期物品,有菌、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
(5)污染敷料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严禁丢入垃圾箱,应集中处理,以免造成公害。
5.定期征求患者的意见,进行卫生宣教。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座谈会。
6.患者须穿医院统一患者服,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7.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8.生物治疗医务人员需具备肿瘤内科医师基本素质,同时掌握
(1)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理论基础;
(2)细胞培养流程;
(3)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及分子靶向治疗的基本原理,适应证与禁忌证。
二、肿瘤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安全管理
(一)安全员的设立与职责
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应设立安全员,安全员由科室负责人指定,在医院保卫科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所在细胞培养室的安全工作。
安全员职责:
1.定期检查细胞培养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负责对进入本培养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进行培养室安全教育和检查;
3.根据细胞培养室的工作情况建立安全制度,每天下班前重点检查培养室电、水、气、化学试剂等的安全状况;
4.每日填写统一印制的安全工作日志;
5.安全员得知事故隐患时,需在半小时内向科室安全负责人报告或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细胞培养室进入许可
1.工作人员进入细胞培养室由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员授权进入。
2.细胞培养室严禁产品推销、广告、送票及无关人员进入,本培养室全体工作人员均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培养室。
(三)细胞培养室安全守则
1.工作人员使用细胞培养室设备及仪器需登记,并值守到温度到达预定温度,确认设备受到温控仪控制。高温设备严禁通宵无人值守时使用。
2.使用仪器设备应通过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保证仪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3.细胞培养室严禁吸烟、进餐、会客,室内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物品,不得将细胞培养室设备携出室外和在细胞培养室内烹调、烘烤、冷藏私人物品。
4.工作人员进入细胞培养室应更换工作服和拖鞋,细胞培养室用拖鞋和工作服不可在实验楼外使用,并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5.消防设备等应定期请医院保卫科管理人员检查,按时更换,安放位置方便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
6.使用细胞培养室的电、水、火焰时需特别注意。使用冷却水时,应先检查供水系统接头是否安全可靠;使用火焰时应做到火在人在;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水龙头和电源开关;连续使用的仪器设备要认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高压气瓶使用、搬运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室内放置时须有固定装置。
7.实验楼走廊是重要的防火通道,严禁在走廊上堆放杂物。
8.离开细胞培养室,若室内无人,应锁门、关窗,检查水、电、通风柜、烘箱等。
三、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工作人员管理
(一)工作人员的资质认证
1.建立由临床病区和生物治疗研究室组成的生物治疗研究中心,病区负责人应具有临床专业学士以上的专业文凭;生物治疗研究室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负责人应具有医学、生物学或免疫学专业学士以上专业文凭。
2.生物治疗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生物治疗的专业培训,提供研究与临床单位全部人员(包括负责医师、护士,细胞培养室操作人员)的学历、工作简历、从事该项工作的经验等资料。
3.临床生物治疗方案须由临床各科室患者主管医师与生物治疗中心的负责人共同讨论制订。
(二)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
1.细胞培养室档案的建立
每年体检工作的安排、每年体检总人员名单、体检汇总表,采取的措施等。
2.个人体检档案的建立
上岗体检表及资料;每年体检表及资料;患病离岗、治疗、体检、再上岗资料(体检情况应原件保存)。
四、细胞培养室设计与环境管理
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洁净车间的设计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洁净车间设计规范》、《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以及生物治疗专业的技术法规;洁净车间的施工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细胞培养室的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根据治疗工艺要求、GMP要求、安全和环保要求以及设备对公用系统的要求进行采购。
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从设备、仪器、人员培训、实验记录等各个方面均应建立一整套管理规范,以保证细胞培养的正常运行和生物安全。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易于清洗、消毒和灭菌,便于生产操作、维修和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所有仪器使用前均需进行安装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仪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包括设备的操作培训和科室年度GMP培训,培训记录需存档,重大设备需有操作记录并配备有专门的操作人员;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包括指派专人管理,制定设备维修标准操作规程,制定设备维修计划,设备维修后必要时做验证,设备维修要有记录,细胞培养每次操作要有规范的记录并存档保存。
(一)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设计的建筑要求
1.一般要求
(1)细胞培养室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细胞培养基本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2)应当根据细胞培养室及细胞培养安全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细胞培养室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3)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当具有适当的灵活性。洁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
(4)洁净室的高度应以净高控制,净高应以100mm为基本参数,无菌室净高度不低于2.4m。
(5)生物治疗室主体结构的耐久性应与室内装备、装修水平相协调,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
(6)洁净区应设置技术夹层或技术通道,用以布置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
(7)洁净区内通道应有适当宽度,以利于物料运输、设备安装、检修。
(8)应当定期对细胞培养室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细胞培养的正常运行和质量。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细胞培养室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9)洁净区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进入。
(10)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细胞培养室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11)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细胞培养洁净车间、细胞制备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培养细胞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细胞培养洁净车间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耗材、试剂和产品,避免不同试剂或产品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12)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耗材、试剂和产品。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储存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耗材、试剂和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13)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实验室的设计应当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应当有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
(14)辅助区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仓储区和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并与使用人数相适应。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维修间应当尽可能远离生产区。存放在洁净区内的维修用备件和工具,应当放置在专门的房间或工具柜中。
(15)应当保存细胞培养室、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2.防火和疏散
(1)生物治疗室洁净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吊顶材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小时。
(2)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保证人员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3)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同时配置安全锤,且不得采用吊门、转门、推拉门及电控自动门。
(4)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非用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
(5)实验室建筑物面积500m 2内,配置泡沫干粉灭火器2个,每增加500m 2,增加1个泡沫干粉灭火器。重点防护区域根据需要加配泡沫干粉灭火器。
(6)实验室内必须安装光电式感烟探测器,配有完善的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
(7)洁净厂房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洁净室机械防排烟系统宜与通风、净化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要求。
3.室内装修
(1)生物治疗室洁净区的建筑围护界区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墙面内装修时需附加构造骨架和保温层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2)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表面,应平整、光洁、不起尘、耐腐蚀、避免眩光,阴阳角均宜做成圆角,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当采用轻质材料融断时,应采用防碰撞措施。
(3)洁净室的地面应整体性好、平整、耐磨、耐撞击,不易积聚静电,易除尘清洗;需在技术夹层内更换高效过滤器的,墙面和顶棚宜增刷涂料饰面。
(4)当采用轻质吊顶做技术夹层时,夹层内应设置检修走道并且通达送风口。
(5)建筑风道的内表面装修标准,应与整个送风系统相适应并易除尘;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6)洁净室和人员净化室外墙上的窗,应有良好的气密性,能防止空气渗漏和水汽结露。
(7)洁净室内的门窗造型要简单、平整、不易积尘、易于清洗。门框不应设门槛。洁净区域的门窗不宜采用木质材料,以免生霉生菌或变形。窗体采用专业的喷塑铝合金材料,并使用圆弧过渡。
(8)洁净室的门应朝空气洁净度较高的房间开启,并应有足够的大小,以满足一般设备安装、修理、更换的需要。
(9)洁净室的窗与内墙宜平整,不留窗台,如有窗台应呈斜角,以防积灰并便于清洗。窗框与墙体连接牢固,缝隙内用弹性材料填充,表面用密封胶均匀密封。
(10)传递窗(柜)两边的门应联锁,密闭性好且便于清洁。
(11)细胞培养室应当具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
(12)洁净室内墙面与顶棚采用涂料面层时,应选用不易燃、不开裂、耐腐蚀、耐清洗、表面光滑、不易吸水变质、生霉的材料。
(13)洁净室内的色彩宜淡雅柔和,室内各表面材料的光反射系数:顶棚和墙面宜为0.6~0.8,地面宜为0.15~0.35。
(二)免疫治疗细胞生产区域环境参数的设计要求
1.细胞培养室细胞生产区域的环境参数主要包括空气洁净度(尘粒数和微生物数)、温度和湿度、新鲜空气量、压差、照度、噪声等。为保证细胞制备的质量和生物安全,防止生产环境对细胞造成污染,生产区域必须符合规定的环境参数标准;细胞制备生产区域应以空气洁净度为主要控制对象,同时还要对其温度、湿度、新鲜空气量、压差、照度、噪声等参数做出必要的规定,其中至少应对温度、湿度、压差、悬浮粒子、微生物进行验证。
2.生物制剂生产的有关工序和环境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等级遵循国家GMP等相关规定。细胞培养室细胞生产区域洁净室空气洁净度分为四个等级(表2-1)。
表2-1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3.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以穿着洁净工作服不产生不舒服感为宜。洁净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规定:空气洁净度100级、10 000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20~24℃,相对湿度为45%~60%。空气洁净度100 000级、300 000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18~26℃,相对湿度为50%~65%。
4.洁净室内须保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基数值应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非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cm 3
5.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可通过送风量大于排风量的办法达到,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不同空气洁净度的洁净区之间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静压差不应小于5Pa,洁净区与室外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
6.洁净室和洁净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度。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300LX;辅助工作室、走廊、气闸室、人员净化室和物料净化室可低于300LX,但不宜低于150LX;对照度无特殊要求的区域可设置局部照明;各个区域均应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7.洁净室内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要求:动态测试时,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超过75dBA;静态测试时,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大于60dBA;层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大于65dBA。噪声控制设计必须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得因控制噪声而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8.环境空气中不应有不愉快气味以及有碍药品质量和人体健康的气味。
(三)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的工艺设计
1.工艺布局
(1)工艺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要求和GMP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合理布局,做到人流、物流分开,布置合理紧凑,流程顺畅、短捷、不交叉,有利于生产操作,并能保证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
(2)工艺布局要防止人流、物流之间的混杂和交叉污染。人员和物品进出生产区域的通道应分别设置,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的物品传递路线尽量短;人员和物品进入生物治疗室应有各自的净化用室和出入口。净化用室的设置要求与生产区的空气洁净度等级相适应;生物制品操作区内只宜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用于生产、贮存的区域不得用作非本区域工作人员的通道。
(3)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如设置更衣间、缓冲间、传递窗等。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区产生不良影响。
(4)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为提高净化效果,节约能源,有空气洁净度要求的房间按下列要求布置:空气洁净度高的房间或区域宜布置在人员最少到达的地方,并宜靠近空调机房;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区域宜按空气洁净度等级的高低由里及外布置;空气洁净度相同的房间或区域宜相对集中;不同空气洁净度房间之间相互联系应有防止污染措施,如气闸室或传递窗(柜)等。
(5)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内应设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设备及实验所需要的物品。生产区应有足够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材料等,便于操作。空间高度一般以人的适宜为准,2.7m左右。
(6)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洁净室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细胞制备过程造成污染。
(7)洁净区内应靠近细胞培养室设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耗材、试剂等的存放室。
(8)输送人员和物料的电梯宜分开。电梯不宜设在洁净室内,需要设置时,电梯前应设气闸室或其他确保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措施。
(9)洁净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2.人员净化
(1)人员净化应根据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采用不同的人员净化用室。
(2)人员净化用室应包括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换衣间、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等。对于要求严格分隔的洁净区,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应布置在同一层。
(3)根据不同的空气洁净度和工作人员数量,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应合理确定,一般可按洁净区人数设计,平均每人4~6m 2计算。
(4)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布置应避免往复交叉。
(5)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要求: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入口应有净鞋设施;100级、10 000级洁净区的人员净化用室中,存放外衣和洁净工作服的区域应分别设置,外衣存衣柜和洁净工作服柜按设计人数每人一柜;洁净工作服室内,对空气净化应有一定的要求;盥洗室应设洗手和消毒设施,宜装手烘干器;为保持洁净区域的空气洁净和正压,洁净区域的入口处可设置空气吹淋室。
(6)净鞋的目的是保护人员净化用室入口处不致受到严重污染。为了保护人员净化用室的清洁,在更衣前将外出鞋脱去,换上清洁鞋。同时考虑到外出鞋与清洁鞋接触的地面有明确的区分,为避免清洁鞋被外出鞋污染,在净化用室门口处应设置跨越鞋柜式换鞋,在清洁平台上换鞋,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7)外出服在家庭生活及户外活动中积有大量微尘和不洁物,服装本身也会散发纤维屑,更衣室将外出服及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存放于专用的存衣柜内,避免外出服污染洁净工作服。外出服一般由个人闭锁使用,按在册人数每人一柜。洁净工作服柜可按每人一柜设计,也可集中将洁净工作服存放于洁净柜中。
(8)手是交叉污染的媒介,人员在接触工作服之前必须洗手,穿戴洁净手套和工作服进入净化室工作区。洗净的手不可用普通毛巾擦抹,因为普通毛巾易产生纤维尘,常用办法是热风吹干或者纸巾擦干。
(9)洁净区内不能设置厕所,因为厕所不仅容易使洁净室受到污染,还会影响洁净区的压力控制。人员净化用室内的厕所应设在盥洗室之前,厕所设前室作为缓冲,前室还应放置供人员入厕穿用的套鞋。
(10)人员净化应当循序渐进,有一个合理的程序,在净化过程中,避免已清洁部分被脏的部分所污染。考虑到进入洁净室的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一系列人净程序,每道程序耗费的时间必须加以控制。
3.物品净化
(1)进入有空气洁净度要求区域的物品应有清洁措施,应设置耗材、物品灭菌用室和灭菌措施,物品灭菌室和洁净室之间应设置传递窗(柜)。
(2)细胞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出口不宜与物品进口合用一个气闸或传递窗(柜),宜单独设置专用传递设施。
(3)传递窗作为洁净室的一种辅助设备,主要用于洁净区与洁净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小件物品的传递,以减少洁净室的开门次数,使洁净区的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
(4)传递窗工作台面宜采用不锈钢板,平整光洁耐磨,两侧门设有机械互锁或电子互碰锁装置,确保两侧门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态。同时配有消毒装置和全自动自净系统,保证传递窗内部百级,在传递物品时以及传递物品后,自动运行过滤系统;传递物品自净时,传递窗双门不能打开。
(四)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的设备要求
1.设备配置原则
细胞培养室内应采用具有防尘、防微生物污染的设备和设施,设计和选用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细胞培养的要求,应当尽可能降低细胞培养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
(2)结构简单,需要清洗和灭菌的零部件要易于拆装,不便拆装的设备要设清洗口。设备表面应光洁,易清洁。与物料直接接触的设备内壁应光滑,平整、避免死角,易清洗,耐腐蚀。
(3)设备的传动部件要密封良好,防止润滑油、冷冻剂等泄漏时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容器和材料的污染。
(4)无菌室内的设备,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灭菌的需要。
(5)洁净区内的设备,除特殊要求外,一般不宜设地脚螺栓。
(6)洁净车间内的各种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对于辐射噪声值超过洁净室允许值的设备,应设置专用隔声设施(如隔声间、隔声罩等)。
(7)洁净车间内布置精密设备和精密仪表时,若它们有防微振要求,在洁净车间设备布局中,需要对周围振源的振动影响作出综合评价,以确定车间内是否适宜放置精密设备和精密仪表。
(8)应当建立设备采购、安装、确认、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2.设计和安装
(1)细胞培养室设备不得对细胞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细胞培养过程中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与细胞培养物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内表面,应采用不与物品反应、不吸附物品的材料,如优质低碳不锈钢。
(2)应当配备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衡器、量具、移液器和仪表。
(3)应当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并防止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
(4)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细胞培养过程造成污染。
3.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1)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细胞培养质量,最好在细胞培养的间歇期进行维护和维修。
(2)应当制定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当有相应的详细记录。
(3)经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设备应当进行再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细胞培养。
4.设备的使用和清洁
(1)细胞培养室主要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作规程,所有设备均应在确定的参数范围内使用。
(2)应当按照标准的操作规程清洁设备。
(3)设备清洁的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具体而完整的清洁方法、清洁用设备或工具、清洁剂的名称和配制方法、去除前一批次标识的方法、保护已清洁设备在使用前免受污染的方法、已清洁设备最长的保存时限、使用前检查设备清洁状况的方法,使操作者能以可重现的、有效的方式对各类设备进行清洁。
(4)如需拆装设备,还应当规定设备拆装的顺序和方法;如需对设备消毒或灭菌,还应当规定消毒或灭菌的具体方法、消毒剂的名称和配制方法。必要时,还应当规定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
(5)已清洁的生产设备应当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
5.设备校准
(1)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移液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盖细胞培养的使用范围。
(2)应当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移液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经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
(3)衡器、量具、移液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其校准有效期。
(4)不得使用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失准的衡器、量具、移液器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
6.细胞培养室纯化水设备要求
(1)细胞实验室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2)纯化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当无毒、耐腐蚀;储罐的通气口应当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
(3)纯化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
(4)应当对细胞培养实验室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5)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纯化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有相关记录。
(五)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空气净化要求
1.一般规定
(1)洁净室不同工序应根据细胞制备工艺要求,采用相应的空气洁净度等级。
(2)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洁净区各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局部100级,洁净区整体10 000级。
(3)洁净室内温度、湿度、新鲜空气量、压差等环境参数控制符合前述相关规定。
2.空气净化系统
(1)空气采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
(2)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布置方式符合:初效空气过滤器不宜选用浸油式过滤器;中效过滤器皿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正压段;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末端。
(3)宜分开设置空气净化系统的区域:单向流洁净室与非单向流洁净室,高效空气净化系统与中效空气净化系统,运行班次和使用时间不同的洁净室。
(4)需消毒灭菌的洁净室,应设排风系统。
(5)洁净室排风系统应有防倒灌措施。
(6)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7)换鞋室、更衣室、盥洗室以及淋浴室应设通风装置,室内净压值应低于有空气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
(8)送风、回风和排风的启闭应联锁,系统的开启程序为先开送风机,再开回风机和排风机;系统关闭时联锁顺序相反。
(9)事故排风装置的控制开关应与净化空调系统联锁,并设在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室内宜设警报装置。
3.生物安全柜的使用要求
(1)生物安全柜应放置于十万级以下的初级净化间,以保证局部百级的工作环境。
(2)操作前应打开紫光灯,照射30分钟,后将本次操作所需的全部物品移入安全柜,避免双臂频繁穿过气幕破坏气流。
(3)工作前后要使用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对工作台面进行清洁、消毒。
(4)打开风机10分钟,待柜内空气净化并气流稳定后再进行实验操作。将双臂缓缓伸入安全柜内,至少静止2分钟,使柜内气流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生物安全柜内不放与本次实验无关的物品,物品应尽量靠后放置,不得挡住气道口,以免干扰气流正常流动。
(6)操作时应避免交叉污染。为防止可能溅出的液滴,应准备好75%的乙醇棉球或用消毒剂浸泡的小块纱布,避免用物品覆盖住安全柜的格栏。
(7)在实验操作时,不可完全打开玻璃视窗,应保证操作人员的脸部在工作窗口之上。在柜内操作时动作应轻柔、舒缓,防止影响柜内气流。
(8)安全柜应定期进行检测与保养,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工作中一旦发现安全柜工作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上报。
(9)检验完成后,关闭玻璃视窗,保持风机继续运转10分钟,同时打开紫光灯,照射30分钟。
(10)安全柜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擦拭工作台面及柜体外表面;每次检验工作完成后应全面消毒。
(11)有标准操作规程(SOP)和使用记录。
(六)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气流组织要求
1.气流组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室的气流满足空气洁净度和人体健康要求。
(2)洁净工作区气流流向单一,尽量减少涡流,避免将工作区以外的污染带入工作区。
(3)回风口宜均匀布置在洁净室下部。
(4)余压阀宜设在洁净室气流的下风侧,不宜设在洁净工作区高度范围内。
2.为了特定目的而在室内造成一定的空气流动状态与分布,通常叫做气流组织。一般来说,空气自送风口进入房间后首先形成射入气流,流向房间回风口的是回流气流,在房间内局部空间回旋的则是涡流气流。为了使工作区获得低而均匀的含尘浓度,洁净室内组织气流的基本原则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涡流;使射入气流经过最短流程尽快覆盖工作区,并使气流方向能与尘埃的沉降方向一致;使回流气流有效地将室内灰尘排出室外。洁净室换气次数的确定,应根据热平衡、风量平衡以及净化要求计算而得到,并取最大值。
3.根据不同的洁净度要求,选择不同的送风、回风方式。
4.洁净室的气流组织和送风量,可按下表(表2-2)所示选用。
表2-2 不同洁净等级气流组织及送风量
5.为防止外界污染物随空气从围护结构的门窗或其他缝隙渗入洁净室内,以及防止当门开启后空气从低洁净区倒流向高洁净区,必须使洁净室内的空气保持高于邻区的静压值。
(七)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的风管和附件要求
1.风管断面尺寸应考虑到便于对内壁的清洁处理,并在适当位置设清扫口。
2.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管、回风总管,应设密闭调节阀。送风机的吸入口处和需要调节风量处,应设调节阀。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应设置调节阀、止回阀或密闭阀。总风管穿过楼板和风管穿过防火墙处,必须设置防火阀。
3.新风管上的调节阀用于调节新风比;电动密闭阀用于空调机停止运行时关闭新风。回风总管上的调节阀用于调节回风比。送风支管上的调节阀用于调节洁净室的送风量。回风支管上的调节阀用于调节洁净室内的正压值。空调机出风口处的密闭调节阀用于并联空调机停运时的关闭切断,也可用于单台空调机的总送风量调节。排风系统吸风管段上的调节阀用于调节局部排风量,排风管段上的止回阀或电动密闭阀等用于防止室外空气倒灌。
4.从不影响空气净化效果及经济两个方面考虑,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与附件的制作材料是随着输送空气净化程度的高低而定。洁净度高选用不易产尘的材料,洁净度低选用产尘少的材料。排风系统风管与附件的制作材料是随着输送气体腐蚀性程度的强弱而定。
5.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和调节阀以及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保护网、孔板和扩孔板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输送空气的洁净度等级及所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
6.在中效和高效的空气过滤器前后,应设置测压孔。在新风管和送回风总管以及需要调节风量的支管上应设置风量测定孔,便于运行中随时了解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变化情况,以便及时清洗或更换。
7.风管及附件的不燃材料是指各种金属板材;难燃材料是指氧指数≥32的玻璃钢。风管保温和消声的不燃材料是指岩棉、玻璃棉等;难燃材料是指氧指数≥32的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橡塑海棉等。穿越防火墙及变形缝防火隔墙两侧各20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电加热器前后800mm范围内的风管的保温、消声材料及其黏结剂等,均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八)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的电气要求
1.配电
(1)生物治疗工作洁净室的供电设计遵循国家《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2)生物治疗工作洁净室的电源进线应设置切断装置,并宜设在非洁净区便于操作管理的地点。
(3)洁净区内的配电设备,应选择不易积尘、便于擦试,外壳不易锈蚀的小型暗装配电箱及插座箱,功率较大的设备宜由配电室直接供电。
(4)洁净区内不宜设置大型落地安装的配电设备。
(5)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内的配电线路应按照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划分的区域设置配电回路,分设在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区域内的设备一般不宜由同一配电回路供电。
(6)进入洁净区的每一配电线路均应设置切断装置,并应设在洁净区内便于操作管理的地方,如切断装置设在非洁净区,则其操作应采用摇控方式,摇控装置应设在洁净区内。
(7)洁净区内的电气管线宜暗敷,管材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8)洁净区内的电气管线管口,安装于墙上的各种电器设备与墙体接缝处均应有可靠密封。
(9)在洁净厂房中,各种设备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由它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来确定。同时,它又与为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的用电负荷,如送风机、回风机、排风机等有密切的联系。对这些用电设备的可靠供电是保证生产的前提。洁净厂房内对供电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设备宜设置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在确定供电可靠性方面,下列几个因素应予以考虑:
1)洁净厂房的空气洁净度对有净化要求的产品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必须保持净化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据了解,在规定的空气洁净度下生产的产品合格率可提高约10%~30%。一旦停电,室内空气会很快污染,影响产品质量。
2)洁净厂房是个相对的密闭体,由于停电造成送风中断,室内的新鲜空气得不到补充,有害气体不能排出,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是不利的。
2.照明
(1)从工艺性质来看,洁净厂房内一般从事精密视觉工作,需要高照度、高质量照明,但灯具安装的数量受到送风口数量和位置等条件的限制,这就要求在达到同一照度值情况下,安装灯具的个数最少。洁净区内的照明宜采用荧光灯。
(2)洁净区内应选用外部简单、不易积尘、便于擦拭的照明灯具。不宜采用格棚型灯具。
(3)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内应设置与室内外联系的通讯装置
1)洁净区内的照明采用荧光灯。
2)洁净区内应选用外部简单、不易积尘、便于擦拭的照明灯具。不宜采用格棚型灯具。
3)洁净区内的一般照明灯宜明装,但不宜悬吊,采用吸顶安装时,灯具顶棚接缝处应采用可靠密封措施;如需采用嵌入顶棚暗装时,除安装缝隙应可靠密封外,其他灯具结构必须便于清扫,便于在顶棚下更换灯管及检修。
(4)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内应根据实际工作提供足够的照明度。有窗洁净厂房的照度标准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执行,无采光窗洁净区工作面上最低照度值为200lx,洁净厂房的走道、休息室,考虑到与生产车间的明暗适应问题,其照度值不低于100lx。
(5)洁净区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0.7。
(6)洁净厂房照明电源直接由变电所低压照明盘专线供电,把它与动力供电线分开,避免引起照明电源电压频繁的和较大的波动,同时增加供电的可靠性。
3.其他
(1)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内应设置与室内外联系的通讯装置。
(2)生物治疗细胞培养室内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符合《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报警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3)当有火灾危险时,应有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报警信号及切断风机电源的装置;洁净室内使用易燃、易爆介质时,宜在室内设置报警装置。
(4)洁净厂房是密闭的建筑,为确保洁净厂房的正常生产和工作,应设置一套较完整的自动控制装置,如洁净室空气洁净度、温度和湿度的监控;洁净室的压差监控等。这些监控装置视工程具体情况,可设计成单个系统的测量、控制系统,也可设计成集散式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系统。
(5)洁净厂房的室内环境中许多场合存在着静电危害,从而导致电子器件、电子仪器和电子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或导致人体遭受电击伤害或导致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引燃、引爆或导致尘埃吸附影响环境洁净度。因此,洁净厂房工程设计中要十分重视防静电环境设计。
五、细胞培养室操作管理
细胞培养室是进行各种细胞培养的净化级实验室,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按细胞培养室管理规定操作。
微生物污染一直是组织培养的主要问题,细菌、支原体、酵母、真菌孢子可由操作者、空气、工作面、溶液及其他途径带入。因此,必须制订一套严格遵守的标准操作规程。
支原体感染在普通显微镜下是不可见的,但却是培养物污染的主要威胁之一,这种感染可以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传染给细胞培养室中其他培养物。因此,各细胞培养室均有必要建立一种肉眼可见的支原体检验方法,对生长异常的培养物进行支原体检测。
为防止并及时发现可能的污染,需注意以下方面:培养物处理前后均应使用肉眼和显微镜(最好选用相差显微镜)仔细检查;保证培养物在无抗生素培养基中生长一段时间,以发现隐藏的污染;培养试剂使用前,使用者需亲自或由提供商对试剂进行无菌检查;任何时候都保持高标准的无菌操作技术。
(一)细胞培养室一般管理规定
1.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依次打开风机开关、洁净工作台、紫外线灯开关,30分钟后,更换、穿戴净化室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通过缓冲室进入培养室。
2.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细胞培养前必须熟练掌握操作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3.严禁携带与实验操作无关的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实验室。
4.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和吃食物;与实验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5.实验室中的贵重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才能上机操作,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实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的主要仪器参数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有关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
7.实验结束后,关闭洁净工作台风机和电源,75%乙醇擦洗台面,确认实验仪器设备处理无误,将实验废物通过专用的传递窗送出,并打开紫光灯照射30分钟,人员通过缓冲室离开实验室。
8.做好细胞培养记录,以了解细胞生长情况,资料备案。
9.实验室的安全门是用来搬动大型仪器和处置紧急情况的通道,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开启安全门;如发生火警、气体泄漏、漏电等紧急情况,室内人员应迅速通过安全门离开实验室。
(二)创造无菌环境的各种因素
1.个人卫生
洗手可以带走皮肤表面干的皮屑,防止其被吹进培养物里。操作时戴上无尘无菌手套,并在操作过程中经常对其擦拭消毒。在GMP细胞培养室工作时,需戴帽子、穿长外衣、戴面罩,长发系于脑后。在有屏障的垂直层流洁净台中工作,尽量减少说话。若患有感冒,需戴上面罩,感染高峰期,最好不做任何细胞培养工作。
2.工作方面
为保持工作面的洁净,须遵守如下规则:确保在洁净的工作面上开始工作;工作前用75%乙醇充分擦拭工作面;只将针对某一特定流程必需的物品带到工作面;移走所有不需要的物品,操作中经常擦拭工作面;工作区的物品排放整齐,以便取用,且取用物品时不需跨越其他物品;水平洁净台相对较宽敞,工作环境需保持洁净,在中央工作区和高效过滤器之间不应放置任何障碍物;在视野范围内进行操作,随时拭去溢出物,并用75%乙醇擦洗;试验完毕后,移走所有物品,彻底清理工作面。
3.试剂和培养基
商业出售的试剂和培养基已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可保证其无菌性,但未包裹的试剂瓶从冰箱或水浴槽中取出后需用75%乙醇擦拭。
(三)灭菌及无菌操作
1.擦拭
工作前和工作过程中,特别是有溢出物后,需擦拭工作面,实验完毕后再次进行擦拭。各种实验用瓶,尤其从低温室取出的实验用瓶,使用前应擦拭,以后每次使用前,都需进行擦拭。从细胞培养箱里取出的任何培养瓶或培养板,使用前也应先擦拭。
2.灼烧
在洁净台中操作时,灼烧是不推荐的,因为这样会破坏层流,既影响防护罩的无菌状态,也难除去生物危害物质。明火也可能成为火灾的隐患,而且还会损坏高效微粒空气滤网及融化一些内部的塑料。
3.试剂瓶和培养瓶的操作
在洁净台工作时,最好保持试剂瓶敞口并直立,注意手或其他物品勿在开口的容器或无菌吸管及高效微粒空气滤网之间往来。
4.移液
标准玻璃吸管或一次性塑料吸管仍是转移液体最简便的工具。推荐最好使用一次性移液管,避免重复使用。
5.倾倒液体
除非倾倒的试剂瓶仅用一次,否则任何时候都不要把液体从一个无菌容器中直接倒入另一个无菌容器。
(四)洁净工作台的层流要求
在洁净台内操作的主要好处是,有持续、稳定的过滤气流通过工作面,工作环境可免于灰尘和污染的危害。洁净台主要分两种:水平式层流洁净台和垂直式层流洁净台。水平式层流洁净台的气流从操作者对面侧吹出而与工作面平行,并且不循环;垂直式层流洁净台的气流从洁净台顶部向下吹到工作面上,并被吸到工作面下方。对于大多数的洁净台,其20%的气流是排出的,将气流排到工作台前面。这种结构设计是为了减少空气从无菌工作区散出。水平式层流洁净台提供的气流最稳定,对培养物和试剂的无菌保护作用很强;垂直式层流洁净台则给操作者以更多保护。
处理有潜在生物危害的材料,如来源于人类培养物,病毒感染的培养物等,应使用Ⅱ级垂直气流生物洁净台。
在使用工作台的间歇,需用紫光灯对洁净台内的空气和暴露的工作面进行消毒。但紫外光消毒的有效性有限,缝隙等光束无法辐照的部位应用75%乙醇或其他消毒剂处理。同时,紫外线有放射危害,使用时需注意眼睛和皮肤的防护。
(五)无菌操作规程
1.无菌室设有无菌操作间和缓冲间,无菌操作间洁净度达到10 000级,室内温度保持在18~26℃,湿度保持在45%~60%。超净台洁净度达到100级。
2.无菌室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3.严防一切灭菌器材和培养基污染,已污染者应立即停止使用。
4.无菌室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75%乙醇、0.1%新洁尔灭溶液等。
5.无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6.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7.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和口罩,戴手套之前用75%乙醇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8.无菌室使用前,应打开无菌室紫光灯辐照30分钟以上,同时打开洁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光灯辐照30分钟。

(谭晶 葛春蕾 张志伟 郭吉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