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管理指导手册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十、裱花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裱花加工制作,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本管理制度。
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 固定专人加工制作,裱花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佩戴口罩。
3.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裱花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裱花制作无关的活动。
4. 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5. 鲜蛋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后再使用,冰蛋根据使用数量融化,当天融化、当天使用、当天用完。奶油要专柜低温保存。
6. 裱花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7. 蛋糕坯应在专用冰箱中贮存,贮存温度10℃以下。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贮存温度不得超过20℃。
8. 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9.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志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10. 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