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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妄想性障碍
第一节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种病因复杂、往往累及终生的常见精神疾病。虽然精神分裂症作为一种独立疾病被讨论,但它很可能是一组异源性疾病。这是一种病因不明的综合征,具有感知、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或脱离现实为特征。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多完好,可出现某些认知功能损害。通过神经影像学在结构和功能上观测到的异常以及在遗传构成上的研究,精神分裂症被明确为脑结构和功能的障碍。多数患者起病于青壮年(15~35岁),正值人生的黄金时期。与大多数精神疾病相比,精神分裂症常缓慢起病,病程多迁延,预后是较差的,部分患者可发展为精神活动的衰退,走向精神残疾,严重地影响了生活质量,就业、婚姻以及养育子女的能力受到损害,对个人及亲属的生活造成悲剧性的影响。
精神分裂症是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最常见的精神疾病之一。本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支出、患者本人及家属的劳动生产力损失都是十分惊人的。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的研究表明,伤残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life year,DALY)大于1%的25种主要疾病中就包括精神分裂症;在中国,该病1990年居疾病负担源的第18位,DALY为1.1%,至2020年仍会维持此排位。此外,患者因病所致的肇事行为,有时还会导致严重后果。所以,诊断和处置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医生的主要工作,尽快识别和及时转诊精神分裂症也是非精神科医生的重要工作。
1896年,现代精神病学的奠基人德国医生Kraepelin在精神疾病的分类中,首次提出了“早发性痴呆(dementia praecox)”这一病名。他指出,以往名称各异的症状群描述是同一疾病的不同类型,包括紧张型、青春型以及他本人所观察到的偏执型。早发性痴呆多发生于青年,主要特征是人格内在联系的破坏,殃及精神生活的情感和意志,最后发展为衰退。1911年,瑞士医生E.Bleuler指出,联想障碍、情感淡漠、矛盾意向和内向性是该病的基本症状。他认为这一疾患的本质是由于病态思维过程所导致的人格分裂,而后期的精神衰退并不是患者的必然结局。因此,他首次提出了“精神分裂症”这一新的病名,并且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今。由于病因复杂,精神分裂症的概念和诊断多年来存在一定的分歧。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学者求同存异,回避有关病因的争议,继承和发展前人的观点,立足于临床现象学,形成了以诊断标准为基础的疾病概念,各国学者的诊断渐趋一致,从而推动了本病在流行病学、发病机制、治疗和预防等各方面的研究。
目前,精神分裂症概念和诊断的发展方向之一是立足于临床综合征的描述。它们是3个相互重叠的临床综合征,即以幻觉和妄想为主的现实歪曲(reality distortion),以联想障碍、不适宜的情感和怪异行为为主的解体(disorganization)以及以情感淡漠、言语贫乏和自发性运动减少等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运动贫乏(psychomotor poverty)。每一综合征都与某种神经心理学缺陷和区域脑血流异常相联系。重复性最好的发现是,精神运动贫乏(阴性症状)与额叶执行功能受损和额叶血流下降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