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序
这本书的初版是我刚从研究生院毕业后写就的。那时,我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有多年教学经验和研究积累的年长同行们写就的政治哲学教材为数并不多。
十二年之后我才意识到,只有那种激情洋溢并对自己新形成的所学所思过于自信的研究生,才会想到要写这样一本雄心勃勃的著作。我当时撰写本书确有两个抱负。首先,我想为当代英美政治哲学中最重要的那些理论提供一个合理的综合概述。其次,我想要展现各种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我想要表明的是:每一种理论都可被看作是在思考一些共同的问题,每一种理论都是对先前的理论所具有的弱点和局限作出的回应;于是,随着该研究领域的扩展,我们就可望看到贯穿于其中的进步。
现在看来,这两项任务的抱负似乎有些过高。予以综合概述的第一项任务在当时很有可能是不现实的,而随着过去十年政治哲学领域的大量论著的诞生,该任务甚至变得更加困难。其中的一个标志就是政治哲学领域的期刊数量的突飞猛涨。当罗尔斯在1971年出版他的《正义论》[1]——我把该书当作论辩的起点——的时候,只有《伦理学》(Ethics )这样一本生命力多少有些枯竭的期刊在关注政治哲学。而当我开始撰写本书第一版的时候,有一些新创刊的期刊已经在伴随重新焕发了生命力的《伦理学》——譬如,《哲学与公共事务》(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和《政治理论》(Political Theory )。今天,我们已经看到了另一轮新期刊的诞生,包括:《政治哲学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国际社会与政治哲学的批判评论》(Critical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政治意识形态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Ideologies )。我们也已经看到了在政治哲学领域的新丛书的出版——其中最著名的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牛津政治理论”丛书和剑桥大学出版社的“当代政治理论”丛书。
简言之,与以往任何时候相比,目前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政治哲学的研究领域,也涌现出了更多的文章和著作。这些著作和文章绝非只是对旧有立论的提炼,它们探讨的话题在20世纪70和80年代都还未曾出现——譬如,多元文化主义和慎议民主。
我显然不可能囊括所有的学术文献,也没能按最初所想的那样写成一本面面俱到的综合导论。事实上,我有时也在想,我们也许需要对政治哲学领域予以全新的介绍——譬如,用重点研究来代替全面综述,或者,更侧重于方法而非实质性理论。
然而,我承认自己对这本书的喜爱,并且愿意认为,本书能够把那些我认为极重要的思想介绍给这个领域的新读者。我认为仍然需要对该领域予以尽可能的综合介绍。
为了能够纵观全局,为了决定要把哪些内容放进这个新版本,我作出了困难的选择。我自己一直致力于研究公民资格的问题,而我认为这是20世纪90年代最富有成果的论域之一。事实上,一些评论家甚至说过,“公民资格”是20世纪90年代的时髦词语,正如“正义”是20世纪70年代的时髦词语,“共同体”是20世纪80年代的时髦词语。因此,我为第二版增加了关于公民资格的两章新内容。新增的第一章集中论述的问题是:公民们必须展现怎样的技能、品德和行为,才能使民主政体保持高效、稳定和正义。虽然很多思想流派都曾涉及过这个问题,但它却是在公民共和主义强有力的思想冲击下凸显出来的;并且,它也构成了新近对公民品德、公民教育、公共理性和慎议民主进行解释的基础。
新增的第二章集中探讨公民资格与群体差异之间的关系。公民资格常常被认为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拥有的地位或身份,但许多群体却通过某种形式的“差异的政治”或“承认的政治”来寻求对自己独特身份的法律和政治承认。这个问题是在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家强有力的思想冲击下呈现出来的,但它也提出了更一般的问题——个人与群体权利、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移民以及群体代表的问题。
这些并非是20世纪90年代涌现出来的全部重要问题。我特别感到遗憾的是,就我们对环境和动物的道德义务的日益激烈的论辩,没有专门的一章来加以探讨,而这种论辩涉及我们关于政治道德和政治共同体的性质的基本预设。[2]但我希望关于公民资格的这两章新增内容,与前些章的最新的纵深论述结合在一起,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个纵然不是绝对完整的、但却相当有价值的对当代政治哲学的综述。
如我所述,本书初版的一个抱负是:澄清后来的理论在什么意义上既吸取了先行的理论的成果又弥补了前者的缺陷。由于政治哲学领域的话题和立论越来越多样化,这个任务在今天看来也更加复杂。要为该领域内的各种各样的进展找到一致的逻辑和叙述方式来予以统一解释,或找到衡量“进步”的统一尺度,现在看来也越来越困难。
事实上,由于立论的日益多样化以及每一种立论都有专属于它的术语和关注的内容,似乎当代政治哲学只是各不相同的立论或论辩的没有内在联系的汇总——每一种立论都按照自己的内在逻辑在发展,都与政治哲学的其他领域无关。过去十年的各种新理论的令人头晕目眩的展示,似乎只是加深了零碎和混乱的感觉。
然而,我却认为理论与术语的丰富可能会遮蔽这样一个事实:所有的政治哲学家必须按照现代生活的特殊需求、愿望和复杂的现实处理一些共同的难题。理论家们就如何阐释这些难题和现实存有分歧,但如果不留意他们面对的共同问题,我们就将误解这些不同理论的意义与目的。而我们一旦明白了这些理论的共同目标,我们也就可以就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在实现这些目标的道路上确有进步——开始形成自己的判断。
我实在难于理解的是,如果有人不认为我们可以在那些问题上取得进步,他们为什么还要从事政治哲学的事业。由于我认为对进步的期望对于该项事业至关重要,我就没有掩饰自己的做法:我试图阐明在哪些情况下后来的理论对那些共同难题予以了不仅异于而且优于先行理论的解决方案。
那些各不相同的理论究竟涉及哪些共同主题或难题呢?我在第一版中强调的一个主题就是:每一种理论都可被视为是在对这个立论——政府要“平等关照和尊重”公民——的意义进行阐释。我在“导言”中对这个主题予以了详尽的讨论,在其中我也讨论了它如何使我们评价相互竞争的理论,在此就不再重复。
但在第一版中还有两个不那么明显的共同主题,而我在这一新版本中试图把它们更强有力地凸显出来。第一个主题是自由主义的民主在当代政治哲学中的中心地位。极简略地讲,我们可以说,当代政治哲学家分成了两个阵营。一个阵营的哲学家支持自由主义的民主的基本信念,他们关心的是如何为这些价值提供最好的哲学捍卫。到目前为止,有三种主要的捍卫自由主义的民主的立论:功利主义、自由主义的平等、自由至上主义。这三种立论共同确定了英美自由主义的民主传统中的政治论辩的言说方式。与这三种立论联为一体的概念——“权利”、“自由”、“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平等机会”——不仅在理论层面而且在实践层面左右着政治话语。的确,这些理论的支配力是如此之大,以致一些人甚至认为它们提供着“在我们的公共领域惟一在道德上令人信服的政治话语”(Grant 1974:5)。
本书第二、三、四章分别评估了这三种为自由主义的民主进行捍卫的、有着巨大影响力的立论。我们可以认为,这三种理论构成了当代政治哲学的“主流”。但总有一些人完全或部分拒斥自由主义的民主,而他们也提供了一些不同的概念和原则去补充或替换自由主义的民主的语汇。第五、六、七、八、九章分别考察了五个批判学派:马克思主义、社群主义、女权主义、公民共和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我们可以认为,这些理论构成了对主流的自由主义的民主理论的“批判和替换”。
然而,我们将会看到,这五种立论中的每一种都展示了与自由主义的民主思想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它们都批判主流理论,认为主流理论要么是在辩护要么是在遮蔽根本的社会问题——譬如,剥削与劳动异化(马克思主义)、社会原子主义(社群主义)、妇女的屈从地位(女权主义)、文化边缘化或文化同化(多元文化主义)、政治冷漠(公民共和主义)。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时暗示,与其说是自由主义的民主原则出了问题,不如说是对这些原则的不完善实施或缺乏实施的恰当条件才是问题之所在。要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我们是要放弃自由主义的民主原则呢,还是要更好地实现它们?这些原则是自足的呢,还是需要被补充?
我认为,把这些理论中的每一种都视为要么是在为自由主义的民主提供不同的辩护,要么是在对它进行不同的批判,可以更清晰地呈现出它们的共同之处和相异之处。
贯穿整本书的另一个更具体的主题涉及责任理念。“责任”应该成为政治思想的中心范畴——这样一个想法时常与女权主义和公民共和主义联系在一起;这两种流派都指责自由主义者,认为他们过分看重“权利”。但我们将看到,责任理念在所有这些理论中都居于核心地位。事实上,这些理论可以被重新阐释为在对下述问题作出解释——究竟谁应该为满足什么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或作出什么选择而承担责任?他们的分歧不在于责任本身是否具有中心地位,而在于更具体的关于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的问题。例如,我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代价而不应该期望他人来弥补我们主动选择的代价——我们应该在这个意义上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吗?我们是否应该为弥补他人的被动劣势而承担责任,以至于我们认为无人应该在生活机会上因为不应得的和非选择的不平等而居于不利地位?对自己的责任和对他人的责任是所有这些理论的基点,以这种方式来思考这些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澄清它们之间的一致和分歧。
对人的平等关照和尊重,对自由主义的民主的捍卫和批判,对自己的责任和对他人的责任——这就是我试图在整个文本中贯彻始终的一些主题。而我认为它们为理解和评价政治哲学中正在形成的各种理论提供了结构性的框架。
我希望当读者读完了这本书,他或她就能够挑选我先前提到的一些期刊来阅读并对其中的文章有亲切之感。我的著作没有定义或解释在这些期刊中出现的所有术语,但我希望它对当代政治理论期刊上的主要话题和进路都予以了解释。此外,我还希望这本书能够解释这些话题和进路之所以如此重要的原因。我希望读者能够明白,为什么有些话题会呈现某些进路的缺陷,并且,其他进路是如何在弥补这些缺陷的过程中而展开的。[3]
有必要强调的是,这并非一本可以轻松阅读的著作。这诚然是一本导论,但我的目标却是要把读者引向政治哲学领域中正在开展的前沿工作。如我在本书的第一版“导言”中谈到的那样,我相信在政治哲学领域中已经开展了一些真正伟大的工作,而这就是我想告诉人们的内容。
前沿工作总是相当复杂:那些概念常常有多重内涵,而论证又基于微妙的区分或事例。我试图为新涉猎该领域的人士尽可能清楚地解释这些概念和区分,但我并不以牺牲复杂与微妙为代价。
换言之,本书不仅是对当代政治哲学中的主要问题的介绍,也是对我们最好的解决之道的介绍。要理解其中的论证需要全神贯注,但我希望你的收获会报偿你的付出。
[1] 该书的英文书名为“A Theory of Justice”,通常译为《正义论》。这种译法既不能表现罗尔斯的谦逊风格——这是诸多正义理论中的一种;又不能突出罗尔斯的特殊贡献——这是一种独创性的正义理论。作为对比,Brian Barry的一本较有影响的名为“Theories of Justice”的著作应该译为《各种正义理论》。——译者
[2] 例如,考虑一下重要的“类人猿项目”(Great Ape Project)——要把某些基本“人”权推广到类人猿的国际运动(Cavalieri and Singer 1993)。关于扩展道德共同体并使之包含非人动物的一般问题,参见:DeGrazia 1995;Regan 2001。关于环境的道德地位的论辩,参见:Eckersley 1992;Dobson 1990;Zimmerman 1993;Goodin 1992a;De-Shalit 2000。
[3] 不用说,在英美政治哲学传统之外也有大量有趣的著作——这些著作常常有一些非常不同的关注内容。对于战后欧洲的“政治哲学的回归”的解释,参见:Manent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