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史学名著快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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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中國歷代史學著作及其體例

第一節 史學的意義和目的

中國古代關於史的意義,概有二說:一說以“史”為記事之義,一說以“史”為掌官書的職名。古者左史記事,右史記言,敘述前跡,褒貶得中,足為後人借鑑,乃可稱史。換言之,史的本質是“中正不阿”,史的功用是“有裨治道”,這就是中國古代對於史的觀點。西晉目錄學家荀勖撰《中經新簿》,分書籍為甲、乙、丙、丁四部,史始獨立為丙部,而隋唐諸志則列史為乙部。因此史學在古時又稱為“乙部”或“乙部之學”,其地位僅次於經。

現代所說的“歷史”,概由“歷代之史”簡約而來,始自十九、二十世紀之交,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歷史,泛指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包括自然歷史和社會歷史;狹義的歷史,則僅指社會歷史,即人類社會已發生的事件、經歷的過程,以及對這些事件和過程的記述。

研究歷史的學問,稱為“歷史學”,亦稱“史學”,其總體結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基礎層次,主要是史料方面,包括史料學、歷史文獻學、考古學、金石學、甲骨學、檔案學等;(二)撰述層次,指完成對歷史過程、本質、規律的敘述、編纂和揭示,包括通史、斷代史、專門史、國別史、區域史,以及與史學相關的邊緣學科和分支學科等;(三)指導層次,主要是史學理論,包括歷史理論和史學方法等,這對第一、二個層次的史學起著指導作用。此外,研究歷史學本身發展歷史的史學史,也屬於史學研究範圍,而且備受史學研究者本身的重視。

至於史的目的,唐代劉知幾說:“達道義,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勳,表賢能,敘沿革,明罪惡,旌怪異。”近人梁啟超說:“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較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鑑者也。”概括而言,歷史就是“敍述進化之現象”。

第二節 中國歷代史學概說

一、先秦時期

先秦時期是指秦代(公元前221─前206年)統一中國以前的歷史時期,可遠溯至傳說中的三皇五帝時期,一般是指夏、商、周三代。(1)中國遠在商代甚至以前,已經有了文字,可以用來記錄時事,商代還出現了史官。《尚書》是中國最早的史料匯編,保存了商、周時代的一些重要文獻。《春秋》是中國傳世的最早一部編年體史書,按年月日順序記錄史事,此書原是魯國的國史,出於魯國史官之手,而經孔子整理。如果考究中國古代史學發達興旺的原因,不能不強調孔子與《春秋》聯結在一起所起到的特殊作用。(2)

其後相繼出現了一些敘述春秋戰國時期史書的典籍,如編年體的《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及略具國別斷代史性質的《國語》和《戰國策》等,各有特色。《左傳》一書敘事詳備,文筆生動,是中國最早一部史學名著,在先秦史學中成就最高。

如果說,《春秋》是記事之史,《國語》是記言之史,那麼《左傳》已經發展到成為一種言事兩者兼載的編年史了。

二、漢魏南北朝時期

兩漢時期出現了兩部史學巨著,一是西漢(公元前206─公元3年)時司馬遷的《史記》,另一是東漢(公元25─220年)時班固的《漢書》,並稱“史漢”。《史記》開創了綜合本紀、表、書、世家、列傳於一書的紀傳體通史體例,記載了二千六百餘年間的史事;《漢書》則記西漢一代史事,開創了紀傳體斷代史的先例。二書各有所長,在中國史學上都有突出的地位和深遠的影響。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歷史著作非常豐富,以斷代史和人物傳記最多,斷代史著作多已亡佚,現存的名著有西晉(公元265─317年)時陳壽的《三國志》和劉宋(公元420─479年)時范曄的《後漢書》等。《史記》、《漢書》、《後漢書》和《三國志》合稱“四史”,是正史中的代表作。

三、隋唐五代時期

隋代(公元581─618年)統一和安定的時間較短,只是為其後的史學發展開出端緒。唐代(公元618─907年)史學理論家劉知幾所著的《史通》,對中國古代史學作了系統性的評論,在史書編撰、書事曲直、史家修養、史館監修等方面,都提出了重要的看法。中唐以後,開始出現旨在“通變”和“致用”的通史,杜佑的《通典》,是中國第一部典制通史。

五代各朝(梁、唐、晉、漢、周)在分裂動蕩的政治環境下,仍然設置史館,史官制度亦大致上承襲唐朝的體例,保持由官方徵集史料、纂修實錄等史籍的基本格局。隋唐至兩宋時期,官方史學發展迅速,中國傳統史學的成熟化,首先就是表現於官方史學的建設方面,包括史館建置與記史、修史制度,以及官方對本朝史事的記述和纂修。

四、宋元時期

北宋(公元960─1127年)時司馬光主編的《資治通鑑》,是第一部編年體通史,內容以有關國計民生的政治史為重點,在史學上產生很大的影響。南宋(公元1127─1279年)時袁樞據此編成《通鑑紀事本末》,首創將史事分別立目,獨立成篇,各篇按時間順序編寫的紀事本末體。

南宋時又有鄭樵撰《通志》,是一部紀傳體通史;宋末元初馬端臨撰《文獻通考》,是繼《通典》之後又一部典制通史,但旨在通古今的典制,而不涉時政。《通典》、《通志》和《文獻通考》,並稱“三通”。

“三通”的影響及於後世,清代和近代都有續作。清代有《續通典》、《續通志》和《續文獻通考》,又有《清通典》、《清通志》和《清文獻通考》,合稱“九通”;連同近代劉錦藻的《清續文獻通考》,成為“十通”。

五、明清時期

明朝(公元1368─1644年)大致沿襲元朝的史官制度,沒有常設的修史館局,如有修史之事則臨時抽調人力,翰林院就是提供修史人員的重要機構。缺乏修史組織,是明朝官方史學不能振作的原因之一。

清代(公元1644─1912年)到了乾嘉時期,歷史撰述與評論、歷史文獻學等方面都有成績,考史著作以王鳴盛的《十七史商榷》、錢大昕的《廿二史考異》、趙翼的《廿二史劄記》為代表,並稱“清代三大考史名著”。史學理論家章學誠所著《文史通義》,對中國古代史學作了尖銳的批評,且提出自己的史學見解,在史學理論方面有很大建樹。《史通》與《文史通義》是中國古代兩大史評,後世亦將劉知幾與章學誠二人並列。

六、近代以來

清朝末年,隨着時代的變遷,歷史的發展越來越趨複雜多端,以及在西方文化影響下,梁啟超倡導新史學,既着眼於創新,實亦致力於中國古代史學的傳承。二十世紀初年,出現了不少關於新史學理論和研究方法的著譯,中國通史、中國文化史之類的新式著作,亦應運而生。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夏曾佑著《中國歷史教科書》,分章分節敘述歷史事跡,稱為“章節體”。其後史學界普遍採用這種體裁,直至現在。

同時值得注重的一事,乃學者於埋首歷史研究和撰寫史學著作之外,從事歷史教學工作者大不乏人,為普及歷史知識於大眾作出貢獻,成為近代史學的一大特色。馬克思主義史學傳入中國後,唯物史觀與中國歷史研究的結合取得可觀的成績,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有全面性的發展。

第三節 中國古代史書的體裁

今之言史體者,多以梁啟超所分之四體為主,即紀傳、編年、紀事本末、政書。扼要而言,紀傳體以人物為主,詳一人之事跡;編年體以年代為主,詳一國之治體;紀事本末兼紀傳、編年兩者而有之,以事跡為主,詳一事之始末;至於政書,則以制度為主,詳一制之原委。此外,尚有史評一類的著作。(表1)

表1 中國古代史書的體裁

一、紀傳體史書

亦稱“正史”,是以人物為中心的史書體裁,始創於西漢時司馬遷的《史記》,包括本紀、世家、列傳、書、表,歷代編纂的“正史”加以沿用,二十四史乃至二十六史,均屬此體裁。紀傳體有利於考見歷史上各類人物的活動和典章制度等,但對於處理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以及事件與事件之間的相互聯繫,則較為不便。

中國古代史書本以編年為主體,然自《史記》一書出,紀傳體史書即取得正史的地位,必定有其特殊的優點。大抵而言,在其兼容並包,正如趙翼《廿二史劄記》所說:“司馬遷參酌古今,發凡起例,創為全史。……然後一代君臣政事賢否得失,總匯於一編之中。自此例一定,歷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範圍。”

二、編年體史書

編年體是按年月日順序編寫史書的一種體裁,如《竹書紀年》、《春秋》、《資治通鑑》等均是。編年體的好處是以年月為經、史事為緯,讀者容易看出同一時期各事件之間的聯繫;但紀事前後割裂,首尾不能連貫,歷史人物生平、典章制度等不能詳其原委,都是其缺點。古代的“編年”體,文句極其簡短,每條紀事,亦不互相聯屬,近人梁啟超稱之為“帳簿式的編年體”。新的“編年”體,始於東漢荀悅的《漢紀》。至於編年體的分類,可大略分為兩類:其一、歷代的“編年”,屬於“通史”,始於《竹書紀年》,而以北宋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為代表作;其二、一代的“編年”,屬“斷代史”,以《春秋》為其濫觴,而始於《漢紀》。

三、紀事本末體史書

紀事本末體是以歷史事件為綱的史書體裁,其方法是將重要史事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順序編寫。南宋袁樞據編年史《資治通鑑》改編而成《通鑑紀事本末》,是中國第一部紀事本末體史書。在其影響下,運用這種形式編寫史書的人很多,明清時期出現了十多種紀事本末體史籍,自成一個系統。

紀事本末體的優點,是每個歷史事件的前後始末,可以一覽了然,其好處正如《文史通義》所言:“文省於紀傳,事豁於編年。”至於這種體裁的缺點,是往往把史事孤立起來,各題之間缺乏內在聯繫,同一時期發生的各個事件,亦不能兼顧。內容主要集中於與政治有關的事項,而於文化、學術、社會、經濟各方面則多未顧及。(3)

四、政書

政書是以制度為主的史書體裁。《隋書》〈經籍志〉分為“舊事”、“儀注”、“刑法”三類,後代目錄學家多據此作分類。(一)“舊事”或作“故事”,亦作“典故”;(二)“儀注”或作“禮法”;(三)“刑法”亦作“政刑”,或稱“法令”,僅名稱上略有不同。清代編《四庫全書》,始據錢溥《祕閣書目》合併為“政書”一門。張之洞《書目問答》沿用,成為四種重要史體(紀傳、編年、紀事本末、政書)之一。

唐代杜佑撰《通典》,是現存最早和具權威的通史性政書,後人仿撰,而有“三通”以至“十通”。歷朝會要、會典,亦屬此體。政書分類敘述一代或歷代的典章文物制度,較正史的書、志更為豐富、詳細和廣泛,且按時間順序記載其沿革,便於閱讀和查考。

五、史評

上述四種史書體裁之外,尚有一些評論史書或史事的著作,稱為史評,亦即史學評論。有三種:(一)批評史書者,主要是針對作史方法,相當於史學方法論,唐代劉知幾的《史通》、南宋鄭樵的《通志》和清代章學誠的《文史通義》,均屬此類;(二)批評史事者,就是借討論史事來表現對於時事的意見,可說是史論,宋代呂祖謙的《東萊博議》、明代張溥的《歷代史論》、清代王夫之的《讀通鑑論》和《宋論》均是;(三)考證史實者,以論述各時代史實的特徵為主要內容,可說是史的考證學,例如北宋司馬光撰《通鑑考異》和清代錢大昕的《二十二史考異》、王鳴盛的《十七史商榷》、趙翼的《廿二史劄記》等。


(1) 夏代約從公元前21世紀至約公元前16世紀,商代約從公元前16世紀至約公元前11世紀,周代分西周(約公元前11世紀─前771年)和東周(公元前770─前256年),東周包括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戰國(公元前475─前221年)兩個時期。

(2) 喬治忠著《中國史學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頁60。

(3) 方壯猷著《中國史學概要》(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1年),頁1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