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主編的話
中華書局為配合中學中國語文科新的課程需要,二零零三年已出版了《老師談教學:中學中國語文篇》,這次又出版一套寫作教學叢書,合共五本,包括了五種文體:記敍、描寫、抒情、說明和議論,定名為“中學寫作教與評系列”。每本書主要包括一篇有關寫作問題的短文、批改文章部分及一篇後記。寫作問題部分,主要是提出一些寫作上要注意的事項,或者我個人的想法,希望能引起老師注意和反思,有助他們訓練學生寫作;批改文章部分是全書重點所在,老師通過運用寫作能力作為批改重點來批改學生的文章,從而說明學生在寫作能力上的表現,讀者可以藉着這部分了解批改者的批改方法,並從批改者的建議中得到啟發。最後,我就着今次的主編工作說幾句話作為全書的後記。
過去多年來,我們教導學生寫作,出了題目後便用心教他們如何結構、如何用修辭、如何開頭結尾,可以說訓練的重點無所不包,然而,這樣的教法,有多大的成效呢?而老師批改時,結構、修辭、錯別字、標點……無所不改,改了這麼多年,又有多大的成效呢?我覺得要提升學生的寫作能力,先要有一個周詳的計劃,每次訓練要有明確的重點,這樣的教學才會有效果。所謂有周詳的計劃、明確的學習目標,就是:先要定好每一級教甚麼,篇章之間的訓練重點要有關聯,年級之間又能銜接,而不是“東一拳、西一腳”式的訓練。我不知道有多少老師在教作文時,會有這樣周詳的考慮。或者我大膽地說,有時老師只是比較籠統地訓練學生,訓練的目標不太清晰,以致學生只是胡亂地堆材料,拉雜成篇。學生長期處於這種學習環境,很難提高他們的寫作能力。還有一個普遍現象值得注意,很多時候老師教篇章時,會提到每篇精彩的修辭及寫作技巧,但在作文時老師又不要求學生運用,這樣學生學到的知識便不能透過實踐轉化為能力,這是很可惜的事。
中文科老師最怕的要算是批改作文了。老師批改學生作文時,多是“精批細改”或“略改”,這是傳統的批改方式。這樣的批改,往往忽略了批改的重點。傳統的批改方式固然有一定的成效,但花了老師大量時間、心力,效果是不是很理想呢?這點大家心中有數,不必多說。現在我們嘗試用寫作能力作為訓練和批改的重點,試試這種方法是否更有效提升學生的寫作能力,而老師又可以省了時間批改,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我在這套書中,提出以寫作能力作為訓練及批改重點,對我或者對部分老師來說,都是一次新的嘗試。我今次邀請參與這個批改計劃的老師,都是有多年教學經驗的,他們抱着提升學生中文水平的心,在百忙中仍抽空參與了這項工作。在他們交來的稿件中,可以見到有部分老師初時仍不習慣這種批改方式,以致稿件要作多次的修正,而每次的修正都是如此的認真。他們的用心和工作態度,都是值得欣賞的。我在給每一位老師的信裏說,我們可以視這次是教學心得的交流,而不是要製造範本。我希望通過這套書,能使中文科老師興起試用新的批改方式的想法;希望老師可以用最少的時間,提升學生的寫作能力,而不是長期陷於毫無成功感的苦戰中。
這套書的每一本由十九位老師批改自己兩位學生的文章組成,文章要不同題目,批改時定出兩至三個能力點作為批改重點。換言之,兩篇便有四至六個批改重點。這樣讀者便可以看到多個不同的批改重點,評改同一種文體的方法。我本來打算限定每位老師用某種能力點來批改,但考慮到每位老師的教學環境不同,很難這樣規定,於是只把每種文體的特有寫作能力和各文體的共通寫作能力列出,請他們在當中找適合自己使用的作為訓練及批改的重點。這樣的安排,自然會有重複的情況出現,這也是不能避免的。以記敍文為例,全書有三十八篇文章,便應有最少七十六個的能力點,但這是不可能的,既然不能避免重複,那倒不如讓老師多些自主權,因應實際的需要來選擇寫作的能力點。如果這樣,便會有可能出現某種能力多次被用作批改重點,而某些重點則沒有老師使用。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這種現象是否反映了某些教學上的問題呢?如果真是這樣,這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我在內容結構中,列出“設題原因”和“批改重點說明”,請每位老師先說明為甚麼選這道文題、為甚麼選這些能力點,而每篇文章的批改,要對應“批改重點”,凡與“批改重點”有關的,都應該詳細批改;與重點無關的,則可以隻字不提。批改後,老師就着學生在寫作能力方面的表現提出建議。老師批改完同一種文體的第二篇文章後,要寫一段“老師批改感想”,談談在批改時遇到的困難和感受,這部分相信對前線的中文科老師會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這套書的文章來自各老師任教或曾任教的學校,在得到學生和家長的同意後,我們才選用這些文章,這是尊重他們的創作權。我請老師挑選較有代表性的作品,但不一定是最優秀的作品,這樣會較易看出這種批改方法是否可行。
在這套書,我仍然用文體來分類,因為我覺得用文體來分類,無論對讀文教學或寫作教學都提供了方便。當然有人會覺得這是落後的做法,不是早已有人提出要淡化文體嗎?然而,我卻不同意這種說法。文體是經過長時間的醖釀才能定型,定型後便各有特色,彼此不能取代;各有各的功能,彼此不能逾越。文體是載體,沒有文體便很難把寫作手法表現出來,例如我們不能只要求學生寫一篇說明的文字或者記敍的文字,而不給這些文字正名;用文體來分類是有必要的,只要我們看看古代的文體分類,便會明白個中的道理,我不想在這裏花太多的時間來討論。我將散文分為五類:記敍、描寫、抒情、說明、議論,這五類很明顯是用表現手法作為分類,這樣便會出現很多灰色地帶;於是又有人提出記敍、說明、議論三分已足夠的說法。這種分法自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足以解決分類的問題,主要的原因是這幾種仍是表現的手法。可以說,到目前為止,各種分類的方法都存在着不同的問題。既然如此,便不妨沿用大家熟悉的表現手法,作為文體的分類,最低限度我們可以較清楚說明每一種文體的寫作特點。
我主編這套書是出於堅信這樣的批改方法是可行而有效的,正因為這樣,這套書除了提供一套批改作文的方法外,還起着交流心得的作用。讀者可以看完這套書後試行這套方法,又或者看完後有自己的想法,又或者看完後仍沿用“精批細改”……總言之,無論結果怎樣,只要是它曾經引起過讀者的反思,它便已發揮了作用。我當然希望讀者在反思後,能設計出更有效的批改及教學的方法。
劉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