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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軍
抗英大軍很可能分成六個大隊。由於氏族之間的恩怨,參戰人員必須小心編組,以免反抗軍發生內訌。(31)因此,儘管廈村和屏山耆老一致同意抗英,但兩村素有嫌隙(彼此約三十年前曾爆發械鬥),所以村民不能同隊作戰。屏山村民自行組成一個大隊,廈村則與錦田(廈村人的近族和朋)則合組錦田/廈村大隊。十八鄉和屏山是世仇(六日戰爭之前,十八鄉和屏山發生過幾次械鬥,一次大約發生在1851年,另一次約是三十年之後),因此兩地鄉民不能合作,十八鄉人遂獨自成隊。八鄉與錦田是多年仇敵,不能與錦田並肩作戰,所以編入與他們較合得來的屏山大隊。另外三個大隊分別由雁田、懷德和大埔人組成。
有些宗族仇怨甚深,乃至於令一些宗族完全不參與抗英活動。大埔七約在1892年打破大埔舊墟的壟斷,建立大埔新墟(即太和市)。舊墟是大埔頭鄧族擁有,由此結下深仇大恨,因此大埔七約(除了翕和約)參與抗英活動,大埔頭就拒不加入。同樣地,粉嶺(七約之一)加入抗英活動,其世仇龍躍頭鄧族就堅決置身事外。(32)
同樣地,由於鄉村生活的現實情況,若要令抗英活動成事,有些地方或氏族非參與不可。如果十八鄉和八鄉不加入,屏山和錦田就不會派人參戰,因為十八鄉或八鄉很可能乘機報仇算舊賬。同樣地,要是上水不加入,也不可能勸服河上鄉或錦田參戰,因為如果他們防衛空虛,無法抵禦鄰村的陰險襲擊,人家來尋仇的風險實在太高。了解這一背景,才能明白為何十八鄉和上水不肯加入時,會受到燒村威脅。
為抗英大軍供應給養的責任,落在距離戰場最近的三個大隊身上——屏山、廈村/錦田和十八鄉。每天由其中一個大隊所在的地區負責,輪流向前線運送補給品。補給品大多數是豬(大米、鹽和茶葉等大概是由各大隊自行攜帶)。(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