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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歧義
在我們的語言中,有某些言辭並沒有確定的意思,會妨礙我們作出清晰的思考和討論。歧義(ambiguity)就是指一個言辭在某個脈絡裏容許多於一個的解釋,因而造成思考上的混亂。
例子
我在街上碰到一位不相熟的朋友,
朋友問我去哪裏,
由於匆忙的關係,我只回答「上課去」便道別走了。
「上課」一詞在這情況下便存在歧義:老師去授課會說是「上課」,學生去聽課也同樣會說是「上課」,究竟我是去授課還是去聽課呢?意思並不清楚。
也許大家覺得這些歧義只會造成日常生活中的小誤會,但事實是很多政治和宗教紛爭都由歧義而來,「上帝」、「自由」和「真理」等便是例子,這些詞語在不同人心裏、不同脈絡中,都有不同的意思。
句子的語法結構有時也會導致多於一個解釋的出現,這便是「語法歧義」(amphiboly)。
例子
父在母先亡。
這句子有「語法歧義」,因為至少有兩個解釋:一,「父親比母親早逝」;二,「父親還健在,母親已去世」。
歧義容易令我們混淆字詞的不同意思,讓我們的思考產生混亂,例如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之一的「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便曾提出「白馬非馬」論,這就混淆了「非」這個字可指「不等於」及「不屬於」的兩個意思。我們稱這種情況為「概念混淆」。
假如我們論證時混淆了字詞的不同意思,就會做出錯誤的推論。由詞語的歧義產生的錯誤推論,稱為「歧義謬誤」(equivocation)。
例子
上述的推論混淆了「好人」這個詞語的意思:前提一的「好人」是指「全世界其中一名好人」,前提二的「好人」是指「所有好人的總數」。
歧義造成的思考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