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诗史:吴梅村书写的一六四四(中华文史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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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此龍僵臥難扶策:吳梅村的政治參預與崇禎政權的存亡態勢

一、前言

吳梅村是一位充滿政治理想的士大夫,他在崇禎一朝參預了不同層面的政治活動,在積極的政治參預之餘,亦同時從史家的角度留意朝廷內外的一切政治動態,並以詩歌記載大廈將傾前崇禎政權的種種政治舉措並究其失敗原因,以實踐其“以心傳史”的理念。[127]馮其庸先生便指出:“梅村的書詩畫,既是藝術,也是政治。”[128]故此,吳梅村之政治參預與其詩史之形成的關係,密不可分。以下將論述吳梅村在崇禎一朝的政治參預與崇禎政權之存亡態勢,由此才能準確地把握其在詩史中的“推見至隱”與春秋史筆。

二、復社的政治抗爭

1.首輔之爭

吳梅村的政治參預,始終與復社密不可分,而一切的開端,則又始於一次頗富戲劇性的事件,程穆衡在《婁東耆舊傳.吳偉業傳》中記載:

江右李太虛明睿,落魄客授州王大司馬所,與約齋善。一日飲於王氏,太虛被酒,碎其玉卮。主有詬言,太虛憤恚去。約齋追而贐之。太虛曰:“君子奇才也。天如將以古學興東南,盍令從遊乎!”約齋如其言,學則大成。[129]

約齋乃吳梅村之父吳琨(禹玉,生卒年不詳)的號,同為里中的教書先生。李明睿於臨別前勸吳琨送吳梅村至張溥(天如,1602—1641)門下就學。當張溥讀到少年吳梅村的文章時則驚嘆:“文章正印,其在子矣”,[130]遂成師生。崇禎三年,以張溥為領袖的復社,[131]在省試中大獲全勝:

三年庚子省試,胥會於金陵,江、淮、宣、歙之士咸在。主江南試為江西姜燕及先生;榜發,維斗襃然為舉首;自先生以下,若臥子及偉業輩凡一二十人,吳江吳來之昌時亦與焉,稱得士。[132]

崇禎四年,吳梅村高中榜眼,張溥亦中了進士,被授予庶吉士之職,由此奠定張溥之選文地位,[133]復社的名聲更是由此而天下皆知,正如陸世儀(道威,1611—1672)在《復社紀略》所記載:

偉業以溥門人聯捷會元、鼎甲,欽賜歸娶,天下榮之。遠近謂士子出天如門者必速售,大江南北爭以為然。[134]

科場大捷,產生了宣傳效應,加入者益衆。關鍵是,復社在張溥的領導下,銳意在崇禎新朝的政治上有所作為,崇禎元年,時在北京國子監的張溥曰:

新天子即位,臨雍講學,丕變斯民。生當其時者,圖仰贊萬一,庶幾尊遺經、砭俗學,俾盛明著作比隆三代,其在吾黨乎![135]

故在士子之外,復社更吸收了一批政壇大名士,例如:

南直則文震孟、姚希孟、顧錫疇、錢謙益、鄭三俊、瞿式耜、侯峒曾、金舉、陳仁錫、吳甡等,兩浙則劉宗周、錢士陞、徐石麟、倪元璐、祁彪佳等,河南則侯恂、侯恪、喬充陞、呂維騏等,江西則姜曰廣、李邦華、熊明遇、李日宣等,湖廣則梅之煥、劉弘化、沈維炳、李應魁等,山東則范最文、張鳳翔、高弘圖、宋玫等,陝西則李遇知、惠世揚等,福建則黃道周、黃景昉、蔣德璟、劉長等,廣東則陳子壯、黃公輔。諸公職任在外,則代之謀方面;在內,則為之謀爰立:皆陰為之地而不使之知。事後彼人自悟,乃心感之。不假結納,而四海盟心;門牆之所以日廣、呼應之所以日靈,皆由乎此。[136]

這批大名士遍佈全國,晚明的精英,在此一覽無遺。此中,錢謙益、瞿式耜(起田,1590—1651)、吳甡(鹿友,1589—1670)、劉宗周(起東,1578—1645)、倪元璐(玉汝,1593—1644)、侯恂(大真,1590—1659)、祁彪佳(幼文,1602—1645)、李邦華(孟闇,?—1644)、宋玫(文玉,1604—1643)及黃道周(幼玄,1585—1646),在崇禎一朝以至於南明的政治與學術上,均舉足輕重,由此形成一股龐大的政治力量。故此,謝國禎(剛主,1901—1982)先生稱復社“在歷史上開了一個新的紀元”。[137]

事實上,復社中人之所以得以在科場中連連告捷並非有甚麼應試秘笈,據吳梅村之見,乃出於首輔周延儒(玉繩,1593—1644)刻意培植自己的政治勢力:

其同時奏對稱旨,先烏程大拜者,陽羨周挹齋先生,主辛未會試,在先生及偉業為座主,自以位尊顯,無所稱於士大夫間,欲介門下士以收物望。[138]

事實上,崇禎四年的會試確實疑點重重,在周延儒的操縱之下,狀元便是其表弟陳于泰(大來,1596—1649),據說陳氏在鄉間的家業盡為周延儒所侵奪,而上京赴考又挾妓囊貨而來。[139]而且,作為首輔的周延儒怎能不知陳于泰既是表弟又同是宜興人而該避嫌?周延儒不但沒有避嫌,甚至打破由次輔主持會試的傳統,自己當上了會試的主考。在此次會試中,復社中人竟有近六十人中式。[140]至於吳梅村,既是會試主考之一李明睿的學生,而其父又是周延儒的故知,故其高中榜眼,亦絕非偶然。然而,周延儒之打破傳統,奪取次輔溫體仁(長卿,1573—1638)的主考之職,竟演成政治鬥爭。溫體仁之黨羽薛國觀(冢相,?—1641)遂向朝廷舉報會試乃由周延儒等人所把持,崇禎遂親閱吳梅村的考卷,終以“正大博雅,足式詭靡”[141]的評價,了結此事。晚年的吳梅村在回憶此事時仍對崇禎的知遇之恩感恩戴德:

猶憶初塵榜墨,主者錄首義進御,思陵覽至終篇而善之。草茅少賤,經術淺薄,乃荷天語褒嘉,登諸大雅,士感知己,況在至尊![142]

雖“人言始息”,卻是“溫、周相軋”之始。[143]周延儒與溫體仁之政治鬥爭,也勢必將吳梅村及復社中人捲入其中。吳梅村憶述:

三年入朝,值烏程當國,吾與楊伯祥諸君子正直激昂,不入其黨。[144]

由是,遂成黨爭之始。周延儒成為張溥與吳偉業以及其他復社中人的座師,幾乎等同於收編了復社,由此而達至其權傾朝野的目的。在庶吉士館,周延儒為收買張溥之心而“恩禮倍至”,張溥卻並沒有遵循翰苑館制之尊卑體例,因而令同館側目。溫體仁在言語上又鄙夷張溥,張溥遂指使吳梅村上疏彈劾溫體仁,吳梅村“立朝未久,於朝局未習練,中情多怯,不敢應”,遂改為彈劾為溫體仁“主持門戶、操握線索”的蔡弈琛(生卒年不詳)。[145]溫體仁得知此事後大怒,“將欲重處”,幸得周延儒“從中曲解之”,而溫體仁、蔡弈琛則“由此側目溥”。[146]最終,在庶吉士館中“同館皆忌之”,而李明睿又因吳梅村“刻稿啣之,時時督過”的情況下,[147]張溥自然無法立足於朝,遂於崇禎五年藉歸葬大母,從此告假居家。

張溥雖在野,卻又藉着復社中人而暗中操縱朝政,吳梅村記載:

先生亦請假還里,公廉於郡邑,無所私謁。先生性好士,……賴其獎擢成名者數十百人,臺使者視所言以為取捨。以此附麗益眾……。[148]

據杜登春《社事始末》所記:“社局一委之婁東(溥),自辛未至辛巳”,[149]即自崇禎四年至崇禎十四年張溥逝世為止,前後共十年,張溥一直以復社領袖的身份發揮其在科舉與政治上的巨大影響力,一如陸世儀所言:

其六部遷轉及臺省舉劾,皆得與聞。天如雖以庶常在籍,駿駿負公輔之望云。[150]

吳梅村亦直言,朝廷所派考試童生與生員的學政往往以張溥的評論“以為取捨”。[151]陸世儀則更詳述張溥以公薦、轉薦及獨薦種種方法,[152]以致復社中人紛紛進入朝廷:崇禎四年,復社有近六十人中式;崇禎七年,復社有二十六人中式;崇禎十年,復社有三十五人中式;崇禎十三年,復社有三十四人中式;崇禎十六年,復社有四十七人中式。[153]在崇禎一朝十七年之內,復社竟有近二百零二名成員中式並進入官場,由此“科舉考試漸變成政治鬥爭的一個重要方式。”[154]陸世儀(道威,1611—1672)所說的“復社名聲徧天下,俱以二張為宗”,[155]所言非虛。

除了新中式的青年才俊及官場新血之外,連宰輔之進退亦在張溥操縱之中,崇禎十四年周延儒之復相便是他在幕後策劃,由吳昌時(來之,?—1644)從中賄賂所促成。[156]據談遷(觀若,1594—1657)《國榷》記載:

先是丹陽監生賀順醵金都門,虞城侯氏首捐三千金,餘各互輸,約十萬緡,以賄太監曹化淳、王之心、王裕民等,命少俟之。又逾年,更醵如前之半,果再召。[157]

文秉(孫符,1609—1669)《烈皇小識》亦記載:

庶吉士張溥、禮部員外郎吳昌時為之經營,涿州馮銓、河南侯恂、桐城阮大鋮等分任一股,每股銀萬金,共費六萬兩,始得再召。[158]

計六奇〈周延儒續記〉記載:

宜興同召,通內而贄幣帛者,馮涿州也;奔走而靈線索者,太倉張溥、嘉興吳昌時也。[159]

由此可見,復社為達政治目的,不惜與太監以及“逆案”中人聯手“投資”。周同谷(翰西,生卒年不詳)在《霜猨集》則記載了周延儒其為人及其與張溥之間的關係:

周延儒寵一新婦,雖再召而無行意,曰:“不如在家樂。”張溥以事相協,延儒大怒。溥曰:“此小事不足怒。公今高臥不起,將來更有大於此者。”宜興恍然謂溥曰:“非公,吾見不及此也。”[160]

由此可見,周延儒為人之不堪,而以這樣的人為首輔,朝政怎有可為?而且,周延儒基本上已淪為張溥之傀儡,為其所操縱以實現復社的政治目的。無論如何,張溥在崇禎十四年,以復社領袖身份成功推動周延儒復相一事,將復社的勢力由言路擴展到內閣首輔,雖用的都是非常手段,但卻成功地緩和了崇禎對張溥與復社的朋黨懷疑,並實現了營救黃道周的目的,此外周延儒亦在其要求下開展了政治改革與提拔復社中人。然而,自張溥於崇禎十四年病逝後,[161]其在幕後操縱周延儒的政治活動亦從而結束,《明季北略》記載:

延儒再召時,庶吉士張溥、馬世奇以公論感動之,故其所舉措,盡反前事,向之所排,更授而進之,上亦虛己以聽。溥既沒,世奇遠權勢,不入都,延儒左右皆昌時輩,以至於敗。[162]

至於復社方面,吳梅村作為張溥最為出色的弟子及復社的重要骨干,自張溥死後,基本上已是“復社黨魁”、“文社宗主、文壇領袖”,[163]而且他在政治上更奮發有為。

2.吳梅村參預的政治鬥爭

自吳梅村成為張溥的學生開始,即參預了張溥及復社中人矢意趁崇禎新政之始而刷新政治之行動。崇禎八年七月,蘇州通判周之夔(章甫,生卒年不詳)因與張溥、張采(受先,1596—1648)有宿怨,[164]伏闕上書,謂張溥“以闕里自擬,曰配、曰哲”,[165]吳梅村便是所謂的“十哲”之一。[166]吳梅村於崇禎九年(丙子)典試湖廣期間與友人:

酹酒江樓,談天下事,江風吹面,流涕縱橫,公慨然有當世意。[167]

這位外表羸弱,“少年咯血,久治不痊”的書生,[168]竟是充滿慨然奮進的政治思想。崇禎十年二月,周之夔揣摩、附和首輔之意,入京伏闕上〈復社首惡紊亂漕規逐官殺棄朋黨蔑旨疏〉,疏中最後說:“伏望皇上立奮乾綱,大破黨局”,“乞斬溥、采以謝朝廷”,[169]並用黃紙大字書寫吳偉業與黃道周、陳子龍(臥子,1608—1647)、夏允彝(彝仲,1596—1645)的姓名,誣告這幾人奉二張之命,用數萬金賄賂、交接東廠,[170]二張及復社中人遂有旦夕之危。不久,又有無名氏託名徐懷丹,作復社十大罪檄文,謂“復社之主為張溥,佐為張采,下亂群情,上搖國是,禍變日深”。檄中羅織了二張“僭擬天王”、“妄稱先聖”、“煽聚朋黨”、“妨賢樹權”等十大罪狀,其中第二款便有吳偉業的姓名。[171]由此可見,吳梅村所面對的政治風險,及其在政敵心目中的地位。

面對政敵的構陷,復社同人上下一心,朝野協力,“疏參溫相無虛日”,[172]吳梅村自是身處在鬥爭的漩渦。及至張至發(1573—1642)為首輔、薛國觀入閣,彼等大力排斥異己,危及復社。吳梅村認為:“至發、國觀不去,則東南大獄不解,而眾賢無登朝之望”。[173]崇禎十一年的正月,吳梅村第一個上〈劾元臣疏〉彈劾首輔張至發,痛斥他對於溫體仁“孤執”、“不欺”的稱揚,並將溫體仁、唐世濟(美承,生卒年不詳)、閡洪學(生卒年不詳)、蔡弈琛、吳振纓(生卒年不詳)、胡鍾麟(生卒年不詳),斥責爪牙陳履謙(生卒年不詳)、張漢儒(生卒年不詳)、陸文聲(生卒年不詳)一干人等之狼狽為奸、興風作浪之罪行,[174]又指出首臣應當“回心易慮”,一反溫體仁之所作為:

如其不然,則必因循踵陋,盡襲前人之所為,大臣公忠正直之風,何時復見?海內干戈盜賊之患,何日就平?為首臣者亦何以副聖恩而塞眾望耶?[175]

由政敵之胡作非為而連繫至當朝之安危,奸臣備受打擊,“時株連頗眾”。[176]吳梅村此疏“直聲動朝右”,[177]盡見其政治道德與勇氣。與此同時,楊廷麟(伯祥,?—1646)、楊士聰(朝徹,1597—1648)、王都(生卒年不詳)、吳麟徵(聖生,1593—1644)等,亦先後彈劾了黃應恩(生卒年不詳)、田唯嘉(陸海,生卒年不詳)以及史(生卒年不詳)。最終,黃應恩削籍論死,史 下獄,田唯嘉解任。至於首輔張至發,則“回籍調理”。[178]吳梅村及復社中人在此次的政治鬥爭上,大獲全勝。後來,吳梅村在〈後東皋草堂歌〉一詩中詠瞿式耜:“此時鈎黨雖縱橫,終是君王折檻臣”,[179]即點出黨爭之害;在〈臨終詩四首其四〉亦提及:“姦黨刊章謗告天,事成糜爛豈徒然”。[180]由此可見,黨爭禍害之深,可謂加速了明朝之覆亡。黨爭的根本,就在於閣臣並沒有公忠體國之心,而關鍵則在於崇禎缺乏知人之明與駕馭之功。

此際,吳梅村仍立朝不久,其政治與詩學仍在積累與磨練階段,正在等待外力的刺激與引發。

三、兵餉與內帑

崇禎十二年正月,吳梅村上疏建議“清餉覈軍,甄用世職”,[181]此議雖是洞見,而在烽煙四起、內憂外患的局勢下,卻是談何容易?在此關鍵時刻,崇禎卻一再判斷失誤而加速政權的傾覆,計六奇記載:

會塞外饑,請粟,上堅不予。於是東邊諸部落群起颺去,大清遂盡收屬建州,而邊事不可為矣。此元年七月也。[182]

崇禎元年,在遼東抗拒清兵甚有成效的督師袁崇煥(元素,1584—1630)向朝廷請求兵餉,首輔周延儒與崇禎竟作出如下分析:

崇禎元年冬,錦州兵譁,督師袁崇煥請給餉。帝御文華殿,召問諸大臣,皆請發內帑。延儒揣帝意,獨進曰:“關門昔防敵,今且防兵。寧遠譁,餉之,錦州譁,復餉之,各邊且效尤。”帝曰:“卿謂何如?”延儒曰:“事迫,不得不發。但當求經久之策。”帝頷之,降旨責群臣。居數日,復召問,延儒曰:“餉莫如粟,山海粟不缺,缺銀耳。何故譁?譁必有隱情,安知非驕弁構煽以脅崇煥邪?”帝方疑邊將要挾,聞延儒言,大說,由此屬意延儒。[183]

崇禎號稱勤政,憂心邊事,而一旦涉及金錢,特別是“內帑”,便諸多猜疑,周延儒揣摩其吝惜金錢之心而巧舌如簧,袁崇煥在邊疆的急需,卻在崇禎與周延儒並沒予以深入了解、單憑猜測便變成“要挾”:

周延儒曰:“……前寧遠譁,寓廷即餉之,又錦州焉。各邊尤而效之,未知其極!今雖予之,當益思經久之策。”[184]

如此一來,便令崇禎省卻一筆內帑,而似乎洞悉邊將之奸計的周延儒又因此而備受青睞。嚴重的是,因為周延儒在此間接的對袁崇煥“要挾”的猜測,無疑也激怒了多疑嗜殺的崇禎,在此埋下的禍根便是不久後滿清對崇禎使用反間計以殺害袁崇煥非常順利,或就源於此事。

由此可見,崇禎以及閣臣根本沒清楚掌握前線之實況,徒以陰謀論胡亂猜測日夜處於困厄之中的官兵。楊鶴(修齡,?—1635)乃左副都卿史,總督陝西三邊,朝廷責其撫賊不效而論死,後因其子楊嗣昌(文弱,1588—1641)為崇禎所重用而從輕發落,[185]楊鶴在上謝疏中便一語道出朝廷之無能:“朝廷未嘗講究兵食,徒以重任責二三疆吏,號為知兵。”[186]楊鶴之言,可謂一針見血,一語道出崇禎及其中樞之昏庸無能,不知疆吏之苦。

關於崇禎之吝嗇兵餉,吳梅村藉兵部職方李繼貞(征尹,?—1642)之言而作出以下間接的批評:

余時初登朝,李談及世事,輒嘆息曰:“賊初起,得十萬金便可濟,吾爭之經年始見從;今賊勢已十倍於前,非三十萬石不可。主上以國用匱乏,慎惜金錢,雖下手詔,命耑使,所齎止此,如以杯水救車薪,庸有濟乎!”[187]

崇禎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陝西戶部侍郎南居益(思受,?—1644)在靖發軍餉的奏章中指出:

九邊要害,半在關中,……今惟發三十萬餉以給之,庶可弭脫巾之禍於旦夕。不然,崤、函以西,且潰散而不可收拾;關中一變,川、蜀、晉、楚,唇齒俱為搖動,天下事尚忍言哉?[188]

對此,吳梅村以“舊史氏”的身份評曰:

當崇禎元、二之間,朝廷若豫憂秦地,俾主計者盡補三邊十年之餉,而出內帑數十萬金以收召鄜、延、環、慶之饑民,三年可成勁旅,即國家獲其死力,豈徒西陲無警已乎!……其後兵拏不解,乃至竭天下之財以填黑水之壑,而究無濟於事,中原幾無寧宇。惜乎!用之有遲速而治亂之形異也。[189]

值得留意的是,吳梅村指出解決西陲流寇的時機,當在“崇禎元、二之間”,李繼貞上疏請賑延、綏時在崇禎三年十月。[190]從塞外諸部的盡為滿清所有,到寧遠、錦州兵變,以至於陝西民變,可謂已是風雨欲來之勢,而一切均源於崇禎的吝惜金錢,遂成大禍。吳梅村引御史姜思睿(顓愚,生卒年不詳)之疏而評曰:“貪小利而成大害”,[191]可謂的論。

崇禎十五年四月,建極殿大學士謝陞(伊晉,?—1645)被禮部給事中倪仁楨(生卒年不詳)揭發在議兵餉時曾說過:“皇上惟自用聰明,察察為務。天下俱壞。”[192]很多史家均批評謝陞對崇禎如此一針見血的批評不當,[193]史書對謝陞的苛評,大概與其日後降清有關。崇禎知道謝陞的批評後反應是:“上怒,下廷議處陞”;[194]甚至“上怒,命削陞籍。”[195]崇禎的大怒乃常態,而謝陞的批評卻正擊中崇禎剛愎自用而又乾綱獨斷之要害。[196]

崇禎十五年(1642)三月,在“松錦之戰”中,錦州等邊防重鎮失守,大明所苦心經營的“寧、錦防線”被滿清攻破,寧遠成為山海關外的唯一防線。吳梅村記載,崇禎召見久於邊事的吳襄(兩環,?—1644)問及兵餉的實際應用情況:

上曰:“卿父子之兵幾何?”襄頓首曰:“臣罪萬死。臣兵按冊八萬,覈其實三萬餘人。非幾糧不足以養一兵,此各邊通弊,不自關門始也。”上曰:“此三萬人皆驍勇敢戰乎?”襄曰:“若三萬人皆戰士,成功何待今日?臣兵不過三千人可用耳。”上曰:“三千人何以當賊百萬?”襄曰:“此三千人非兵也,乃臣之子,臣之兄弟。臣自受國恩以來,臣所食者粗糲,三千人皆細酒肥羊,臣所衣者布褐,三千人皆紈羅綺,故臣能得其死力。”上曰:“需餉幾何?”襄曰:“百萬。”

聽聞需軍餉“百萬”,崇禎大為震驚曰:“既論三萬,何用多餉?”吳襄回答說百萬已是最低限額:

“百萬猶少言之也。三千人在外皆有數百金莊田,今捨之入關,給何地屯種?額餉少十四月,作何法清補?關外尚有六百萬生靈,委之非算,今驅以同入,用何道安插?推此而論,百萬恐不足以濟,臣何敢妄言?”上曰:“卿言是。但內庫止有七萬金,搜一切金銀什物補湊,得二三十萬耳。”乃下捐助之令,太康伯張國紀捐一萬,嘉定不及五千,餘鮮有應者。群臣言人人殊,吳帥撤兵之議遂格不行。[197]

行軍打仗的具體開銷,其真實情況莫過於此,而明朝軍隊之腐敗與缺乏戰鬥力的情況,亦源於此。[198]前線軍官的肺腑直言,對於不知兵、不了解情況而只知吝惜金錢的崇禎而言,說了也是白說。吳襄直言至此,然而崇禎卻說內庫只有七萬兩銀子,最多加起來也不過二三十萬兩,此說在當時流傳甚廣,一般輿論均認為其時國庫與內帑已真無餘錢可供百萬勤王之兵餉:

太倉銀庫不過千三百兩,內府掃地不過四五十萬。[199]

吳梅村的座師,時為左中允的李明睿曾苦口婆心地對崇禎說:“內帑不可不發,除皇上服御外,一毫俱是長物,當發出犒軍。若至中途不足,區處甚難。留之大內,不過朽蠹。先時發出,一錢可當二錢之用;急時與人,萬錢不抵一錢之費。”上曰:“然,戶部亦該措置。”明睿奏:“今三空四盡,戶部決難湊手。皇上為宗廟社稷計,決而行之。”上皆頷之。漏下二鼓,明睿始出宮。[200]

由此可見,彼此均知內帑甚豐,從崇禎十四年(1641)福王遇害後崇禎的撫恤金便可見一斑。[201]然而,崇禎仍是將措餉的責任拋給戶部。朝廷既然拿不出錢來,於是乎便按吳梅村之建議要求捐款:

闖賊將逼京師,眾號百萬,上數以兵餉為憂,敕百官捐助。一時大臣,或請身督四方輸貢,或請預徵下貸殷戶,或開賣冗官,假民間帶綬,百官欲請誥敕傳世者入銀若干,搜削㕓法,地壖勒價,莫不議及。[202]

終於,“合百官勳戚內臣所捐,共得二十萬。”[203]甚至先向民間暫借房租:

朝議以國計不足,暫借民間房租一年,於是怨聲沸京城,呼崇禎為重徵。[204]

崇禎十七年(1644)二月中旬,所得捐款只有二十萬兩,故此調吳三桂之“關寧鐵騎”入京勤王之策因此中止,大明政權便因此百萬兩銀子而傾覆。然而,後來李自成以拷掠百官的方法,卻獲得七千萬兩白銀。[205]事實上,太倉與內府之存銀多得驚人,據其時在朝任職的李清在《三垣筆記》中記載:“聞闖賊入宮後,搜獲累朝內帑,得金銀數百萬。”[206]鄒漪在《明季遺聞》記載:“內庫尚存鎮庫金銀無數”。[207]談遷在《國榷》記載:

庫金共三千七百萬,……而大內舊藏金四十餘窖。內監皆畏先帝,不以聞。[208]

《流寇長編》記載:

賊大驅駝馬負金寶西行。有鎮庫寶,歷朝不動者,銀三千七百萬錠,金一千萬錠,錠五百兩,賊每馱二錠。[209]

《流寇長編》認為崇禎不知庫銀有如此之多的原因在於:

先帝誅魏忠賢時,內侍即懷惡意掌祖宗庫藏者,雖國用至窘時,皆不以告。至是盡為賊有,載之去者千車,追急,盡棄之,失於亂兵。[210]

事實上,內侍不可能盡為魏忠賢(1568—1627)一伙,故庫藏的秘密不可能密不透風,而李自成之大順軍載銀千車,綜合各家之說,則應是事實。由此,與吳梅村同為復社中人的崇禎近臣楊士聰嘆曰:

嗚呼!三千七百萬,捐其奇零,即可代二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掠,使海內騷然而扃鑰如故。策安在也!先帝聖明,豈真見不及此,徒以年來之徵解艱難,將留為羅雀掘鼠之備,而孰知其事勢之不相及也。吁!其亦可悲也矣。[211]

不是崇禎不知內帑之豐厚,而是吝惜。至此,崇禎之吝惜內帑以至於亡國,可見其人之心胸與智慧於一斑。而由於吝惜兵餉與急躁趣戰,致使孫傳庭、盧象昇以及洪承疇分別在抗擊李自成與滿清的三場關鍵性戰役中失敗,亦是由崇禎一手造成。

由於崇禎趣戰而導致三大關鍵戰役之失敗,一次又一次地震撼了搖搖欲墜的晚明政權,且其中牽涉不為外人所知的政治構陷而導致擎天將帥之或死或降,刺激吳梅村詩情勃發的時機終於降臨。三大關鍵戰役的書寫包括〈臨江參軍〉、〈讀楊參軍《悲鉅鹿詩》〉、〈懷楊機部軍前〉、〈松山哀〉以及〈雁門尚書行並序〉,三組史詩,穿梭於史實與想像,悲壯慷慨,氣勢恢宏,乃其詩史之代表作。〈臨江參軍〉以敘事為主,是為記史;〈松山哀〉則重在抒寫感慨與闡發議論,是為論史;〈雁門尚書行並序〉中的“抑本廟謨,未可專以責公也”,[212]則可見其“良史意識”。[213]三大戰役之失敗,盧象昇與孫傳庭之殉國,洪承疇之無奈降清,既慷慨激烈,又細膩翔實,呈現出崇禎政權傾塌之過程,此中批判之鋒芒所指,崇禎實難辭其咎。

四、用人不效

崇禎雖如謝陞所言“自用聰明,察察為務”,而實際用人卻忠奸不辨,[214]且嗜殺成性,臣下動輒得咎,朝不保夕,以致朝局迅速崩壞。吳梅村如此描繪朝臣在朝上的表現,每至危急關頭則:“所恨持祿流,垂頭氣默塞。”[215]崇禎十三年四月,吳梅村被任命為南京國子監司業,同時亦展開了營救直臣黃道周的行動,在〈與子暻疏〉中他自述道:

既升南中少司成,甫三日黃石齋師予杖信至。吾遣涂監生入都具橐饘。涂上書觸聖怒,嚴旨責問主使,吾知其必及;既與者七人,而吾得免。[216]

談遷在《棗林雜俎.智集》中記載:

黃先生送吳駿公祭酒之南京,以本鄉監生託之,不言其名。吳抵任,聞石齋廷杖下獄。因閱籍,則監生涂仲吉果閩人也。召問,遣之北行。遺二十金為橐饘。涂竟自疏救,並下獄。拷供七人主使,楊廷麟、王維等。幸不及吳祭酒。[217]

吳梅村能躲過崇禎的莫測天威,可謂大幸。吳梅村之所以如此冒死營救黃道周,原因在於早在崇禎十年左右,他便與楊廷麟(機部,?—1646)開始追隨黃道周學習《周易》。吳梅村在〈送林衡者還閩序〉中記:

往者在長安,石齋(黃道周號)曾以《易》傳授余及豫章楊機部,未及竟,石齋用言事得罪,相送出都城。機部慨然曰:“絕學當傳,大賢難遇。”[218]又於〈工部都水司主事兵科給事中天愚謝公墓誌銘〉中曰:“余嚮以後進得交於漳浦黃先生,先生用直諫忤時宰。”[219]吳偉業後來寫成《易經聽月》六卷、《圖說》一卷(見孫殿起《販書偶記續編》卷一《經部.易類》),就是傳承自黃道周。據《明史.黃道周傳》記載,崇禎十一年七月,黃道周因連上三疏參劾兵部尚書楊嗣昌、宣大總督陳新甲(?—1642)、寧錦巡撫方一藻(子元,生卒年不詳),觸怒崇禎帝,貶官江西。吳梅村在黃道周謫官時,作〈送黃石齋謫官〉以贈之,詩云:

舊學能先天下憂,東西國計在登樓。

十年流涕孤臣事,一夜秋風病客舟。

地近詩書防黨禁,山高星漢動邊愁。

匡廬講室雲封處,莫問長江日夜流。[220]

吳梅村以范仲淹(希文,989—1052)、王粲(仲宣,177—217)之憂國傷時,比喻黃道周,讚揚其學問與人格,並同情其不幸的遭遇。吳梅村又記述崇禎曾經如此禮遇黃道周:

天子一日開文華,延詞臣,問以用人、理財策,道周據古今,條對甚切,上亦名重之,呼先生者三,知其博洽,故以見聞折辨。[221]

崇禎既知黃道周學識淵博,且“呼先生者三”,貌似敬重,而黃道周卻在崇禎一朝頻頻被貶。更有甚者,崇禎十三年(1640),江西巡撫解學龍(石帆,1585—1645)薦舉所屬官員,稱讚黃道周:“學問直貫天人,品行無忝孔孟”[222],結果卻無端惹得崇禎大怒,斥責解、黃“黨邪亂政”,立即削奪了二人的官職,逮至北京,各杖責八十,下刑部獄六個月,並追究黨與。[223]陳子龍在回鄉途中遇見張溥,談及此事,為身體羸弱的黃道周“悲涕竟日”。[224]在吳梅村而言,黃道周堪稱古今完人:

以朱雲、耿育之戇,兼信國、疊山之氣,以京房、翼奉之奧,兼董仲舒、劉向之文,曾不得一端名之。殆神人也。……如才學直節,兼至並詣,求之千載,寧幾人哉。[225]又曰:

石齋先生以道德文章起漳南,忠孝大節光顯於朝廷,而文章經術以教訓鄉里生徒,榕壇之下,巷舍常滿,閩士之盛,天下莫隆焉。[226]

然而,黃道周“陳言命對,無一不與帝心相違”,[227]吳梅村的〈殿上行〉便是基於對其深刻的了解而呈現其在崇禎嗜殺成性、天威莫測的陰影籠罩之下的殿上氛圍所展現的錚錚風骨:

有旨傳呼召集賢,左右公卿少顏色。

公卿繇來畏廷議,上殿叩頭輒心悸。

由此可見群臣終日提心弔膽,均懾於崇禎之淫威濫刑,其結處云:

吾聞孝宗宰執何其賢!劉公大夏戴公珊。

夾城日移對便殿,造膝密語為艱難。

如今公卿習唯唯,長跪不言而已矣。

黃絲歷亂朱絲直,秋蟲跼曲秋雕起。

嗚呼!拾遺指佞乃史臣,優容愚戇天王仁。[228]“拾遺指佞乃史臣”為對黃道周讚語,“優容愚戇天王仁”則指崇禎皇帝由於仁心,而包容“長跪不言”、“習唯唯”之庸碌公卿。事實上,臣下皆懾於崇禎之天威莫測而不敢直言,唯黃道周不顧生命安危,暢所欲言。詩史,並非對歷史簡單記述,而是將社會、生活中最具典型與最具本質意義的人與事,集中地加以藝術反映的結果,故必須親歷其間,方得“推見至隱,殆無遺事”,[229]又必須同時兼具碧海掣鯨之筆力,方得以具備藝術成就。吳梅村在此詩中的“抑揚褒貶”,可證於《明史》的記載:

十五年八月,道周戍已經年。……德璟曰:“道周前日蒙戍,上恩寬大,獨其家貧子幼,其實可憫。”帝微笑,演曰:“其事親亦極孝。”甡曰:“道周學無不通,且極清苦。”帝不答,但微笑而已。明日傳旨復故官。[230]

黃道周的命運就浮沉於崇禎的震怒與微笑之間,這就是其自以為是的駕馭之術,其實亦就是謝陞對其“自用聰明,察察為務”的批評,可惜他至死不悔。再看崇禎是如何任用魏藻德(師令,?—1644):

魏編修藻德,崇禎庚辰狀元,通州人。前科狀元也。先上屯田禦敵等疏,平平耳,留中。至是忽召對,褒其前疏,語畢云:“朕將大用。”藻德遜謝,上曰:“爾不聞‘惟辟作威,惟辟作福’耶?”越數日,大拜,周輔延儒奉旨看議。[231]

魏藻德中了狀元之後,三年而拜相,可謂咄咄怪事。而在李自成入京之後,被拷掠的魏藻德卻稱崇禎為“無道”;[232]至於一再被貶甚至被廷杖的黃道周,則在南明隆武帝(朱聿鍵,1602—1646;1645—1646在位)的小朝廷中擔任首輔,1646年抗清失敗而壯烈犧牲。

關於崇禎本人,他的私人生活以至於某些細節上,確像個好皇帝,如吳梅村在〈永和宮詞〉中云:

君王宵旰無歡思,宮門夜半傳封事。

玉几金牀少晏眠,陳娥衞豔誰頻侍?

……

本朝家法脩清讌,房帷久絕珍奇薦。

敕使惟追陽羨茶,內人數減昭陽膳。[233]

又在〈琵琶行並序〉云:“一自中原盛豺虎,煖閣才人撤歌舞”、“一人勞悴深宮裏”。[234]在〈吳門遇劉雪舫〉中云:“先皇早失恃,寤寐求音形。太廟奉春容,流涕朝群臣”、“辛苦十七年,欲訴知何因?”[235]然而,崇禎在關鍵大節上卻失誤頻仍,甚至濫刑好暴,並且猜疑成性,致令朝中人人自危。據吳梅村記載當時上朝的氛圍:“公卿見上變色,皆戰慄流汗。”[236]據統計,崇禎一朝十七年中,用閣臣達五十人,可謂置相如弈棋,[237]而任職較久的溫體仁、周延儒,又都是奸險怯懦之徒,難堪重任,《明史》便將兩人列作奸臣,評曰:“懷私植黨,誤國覆邦。”[238]至於邊疆重臣,亦迭進迭黜,動輒殺戮,《明史》記載:“帝自即位以來,誅總督七人”、“巡撫被戮者十有一人。”[239]李清《三垣筆記》記載:“自是督撫失機,纍纍駢首矣。”[240]此中,尤以崇禎三年中反間計,而凌遲處死屢挫後金(滿清)之督師袁崇煥,更可謂自毁長城。甚至,賈莊之役後,都諫徐耀(生卒年不詳)亦曾嘆息如盧象昇不以身殉國,亦“必為肆市之魁。”[241]針對崇禎以廷杖、殺戮對待臣下,《明史》評曰:

帝憤寇日熾,用法益峻,功罪不假貸,而疆事寖壞,卒至於亡。[242]

可以說,本仍有可為的局面,卻在志大才疏而剛愎自用的崇禎的指揮下,迅速傾塌,從而造成一場比“永嘉之難”與“靖康之難”更為巨大悲慘的歷史浩劫。

以上吳梅村在政治方面之詩史,從政治方面呈現崇禎的忠奸不辨與濫刑好暴,雖不及戰場上之氣勢,卻深得委婉之妙,在細微之處,盡見崇禎之個性及其統治方法,亦讓後人得以理解在軍事之外,崇禎失敗以及明朝覆亡之所在。

五、遷都之議而不決

1.崇禎的罪己詔

早在崇禎十二年正月,年輕的吳梅村仍時刻關心朝廷安危,並針對明朝所面臨之困境,上疏提出救危除弊的具體建議,此中更大膽請求崇禎下罪己詔。[243]崇禎雖早在盧象昇戰敗後的1635年十月初下罪己詔,而以其剛愎自用、多疑易怒的性格,吳梅村竟然敢犯顏進諫再請崇禎下罪己詔,又建議他號召皇親國戚出資損助,無異於要他向天下宣告自己的無能。吳梅村的這兩項建議均被崇禎於五年之後接納。崇禎十七年二月十二日,在李自成攻入北京之前,崇禎所下的罪己詔中,他一方面陳述政治腐敗、臣屬無能,另一方面又將激起民變的原因與民生疾苦歸罪在自己身上,同時以除貪暴、蠲賦稅、力矯前非、與民更始的諾言以爭取民心:

流氛日熾,忘累世之豢養,肆廿載之兇殘,赦之益驕,撫之益叛,民室如懸磬,田里蕪萊,望煙火而無門,號冷風而絕命者,任大臣而不法,用小臣而不亷,言官首鼠而議不清,武將驕懦而功不舉,皆朕撫御乖方,至誠未格。[244]

這道詔書雖然切中要害,卻難挽大廈之將傾。其實,崇禎解決了魏忠賢一干閹宦,乃大快人心、英明果斷之舉,本應盡早結束閹黨的影響,然而崇禎二年又頒佈“逆案”名單,一旦進入名單,終生禁錮,此舉實乃矯枉過正,無疑再度掀起難以平息的政治風波。“逆案”的矛盾,本為東林與閹黨之爭,又正好為周延儒與溫體仁這兩位宰輔之爭所利用,張溥、吳梅村等復社中人與“逆案”成員則成為各站一邊的新的政治鬥爭,由此而政爭遞起,一直延續至南明政權。崇禎屢下罪己詔,雖無濟於事,卻也可見崇禎已無計可施,惟有向天下宣佈自己的失敗。而崇禎更為致命的失誤,乃在關鍵時刻議而不決,[245]特別是在調吳三桂入京勤王與南遷之議的關鍵舉措上。

2.議撤寧遠

崇禎十七年正月初六,吏部給事中吳麟徵(聖生,1593—1644)請棄山海關外寧遠、前屯二城,徙吳三桂入關,屯宿近郊以衞京師。崇禎批曰:“麟徵之請,似在二月李邦華請南遷下。”[246]朝臣皆以棄地非上策而不敢力挺。吳三桂所統率的寧遠鐵騎卻具備戰鬥力:“關門號勁旅,而三桂敢戰。”[247]又曰:

部下有精兵四萬,遼民七八萬,皆耐搏戰。而彝丁突騎數千,尤為雄悍,敵望之輒遁。[248]

在朝廷議撤寧遠而守關門之際,吳三桂與薊督王永吉(修之,1600—1659)、遼撫黎玉田(含中,生卒年不詳)等皆謂:

遼東前後衞復失,寧遠勢孤難守,宜撤寧遠兵民入守關門,即京師猝有寇警,關門之援,旦夕可至。[249]

吳麟徵主張撤寧遠,卻無人敢支持,原因就在於“無故棄三百里,臣等不敢任其咎”。[250]有撤寧遠之議,就已非“無故”,而是洞燭先機,權衡利害。然而,“廷論群譁,諸閣臣尤相左”,在此情況下,崇禎議而不決,為的亦是擔心背負千秋罵名。

3.南遷之議

崇禎十七年(1644)二月,其時李自成已於西安建立“大順”政權,準備北伐,朱明王朝已危如累卵,都察院御史李邦華(孟闇,1574—1644)建議:

甲申,賊勢甚急。上日一召對,公密奏請皇上固守社稷,效死勿去,效仁廟故事,命皇太子撫軍舊京。又密奏二王分封江南,以壯東南之勢。上心動。批云:此議實獲我心。俄而中允李明睿議南遷,科臣光時亨劾之。朝議大鬨,遂併寢監國分封之議,而大事亦去矣![251]

李明睿與李邦華建議南遷或讓太子南行,名為“親征”,實為“南遷”。[252]樊樹志先生在此指出:

從他詳細詢問細節這點推測,他是急於要南遷的。他的這一決斷如果在當時立即執行的話,那麼對於大明王朝擺脫行將覆滅的命運,不失為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案,或許可以說是唯一可供選擇的最佳方案。[253]

然而,崇禎一直猶豫不決,怕的是有失體面,甚至招來內閣大臣的輪番攻擊。更為關鍵的是,時局仍未至最危急的時刻,要放棄大半個中國以及紫禁城及其作為皇權的象徵,別說是剛愎自用的崇禎,任何當權者也絕難作出決定。而且,當時朝廷內外,便有贊成南遷與反對南遷的勢力,既有從大局着想的先見者,亦有為維持既得利益的狹隘者。[254]對於夾於兩難之間的崇禎而言,若南遷之議被否決,卻又留下逃亡的歷史笑話,這對其愛面子的個性而言,更將無地自容。崇禎打算由首輔陳演(?—1644)在朝上提南遷之議,等待臣子全部促請再走:“明帝(崇禎)非不欲南遷,……俟舉朝固請而後行。”[255]可惜,陳演不願當罪魁,崇禎不願當逃亡之君,陳演以至於其他臣子更不願承擔歷史罪名,更有甚者,如有其他臣屬攻擊,隨時可能遭崇禎殺害以作為替死鬼。事實上,崇禎早已派人為南遷作好準備,他曾派左懋第(仲及,1601—1645)查看沿途兵馬船隻的數量,並吩咐巡撫馮元颺(生卒年不詳)準備了三百艘船停在直沽口待命,準備南下。[256]然而,此等關鍵大事就一直處於議而不決的過程中,早在崇禎十年,孫傳庭已在〈疆事十可商疏〉中說過:“天下事又尚堪再誤乎?”[257]計六奇的分析甚有道理:

使上驟行於賊未至時,則人心駭懼,都城勢將瓦解,後世必謂輕棄其國;上若遷於賊之將至時,則長途荊棘,未免為賊所伺,而有狼狽之憂。故為上計,不如死守社稷,得古今君道之正。若太子者,天下之本,宜及賊遠畿甸時,令大臣默擁南行,以鎮根本之地,以繫天下之心。設北都有急,亦可號召東南,為勤王之舉;即不然,亦不至父子一網打盡。且非獨太子宜南,即永、定二王,亦宜分藩浙、粵,伏意外之圖。[258]

最終,在棄城守衞半壁江山與固守氣節的歷史關鍵上,以至於對李自成大順軍提出的議和條件,[259]崇禎一再坐失黃金時機,最終選擇了殉國的悲劇。錢穆(賓四,1895—1990)先生指出:

明、清之際的轉變,大部分是明代內部自身的政治問題,說不上民族的衰老。[260]

此中關鍵,在於崇禎本身缺乏審時度勢的取捨智慧。

吳梅村自步入政壇以來,緊隨其師張溥在政治上之銳意有為,亦終告落空,同時更面向一場民族與個人的翻天覆地的大災難。

六、帝師的期許與無用之嘆

吳梅村政治態度的分水嶺以崇禎十三年改任南京國子監司業時為界,[261]在此期間,吳梅村頗為放浪形骸,於崇禎十三年(1640)春,與秦淮名妓卞玉京(約1623—1665)相戀,[262]並以組詩記載了其與卞玉京的戀情及晚明的風雨飄搖的局勢。

崇禎十四年六月,吳梅村獲任命為左中允,有論者認為他並沒有赴任,但見李自成與張獻忠(秉吾,1606—1647)等流寇已席捲天下,朝廷局勢岌岌可危,吳梅村北上赴任就從“擱置”以至於“不得不徹底放棄”。[263]崇禎十五年四月,朝廷又升吳梅村為左諭德兼侍講,[264]論者又認為既然吳偉業對左中允的任命辭而不應,後來左諭德、左庶子的一再升遷必有內幕,於是便引用《三垣筆記》中關於以行賄獲取升遷的價格作為說明,認為如沒行賄,即其所謂的如沒有“特殊手段、特殊關係,在當時朝廷中升遷是相當困難的”;又以同書中不得其會推者造“二十四氣之目”,吳梅村為“望氣”,下注“嚙人馬”,[265]以說明“吳偉業不僅已成為權力鬥爭的焦點人物,甚至還有了列入會推的可能;[266]又舉例子如侯方域(朝宗,1618—1654)推崇吳梅村具備入閣的詩文,[267]作為佐證。然而,吳梅村此前升中允、諭德均不赴,及至崇禎十六年再晉左庶子,“官位從正六品到從五品再到正五品”,[268]雖是詔書屢下,但吳梅村已自述:“於是升宮允、宮諭,吾絕意仕途,而天下亂矣”、“甲申以後,絕意仕進”。[269]

崇禎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丙辰),吳梅村被南明的弘光帝朝廷召拜為詹事府少詹事。然而,崇禎十七年十一月初二日,崇禎四年被吳梅村上疏彈劾並於十四年受首輔薛國觀牽連而論罪的蔡弈琛出任吏部左侍郎,並於翌年(弘光元年、順治二年)正月十七日升為東閣大學士,成為重臣。蔡氏與馬士英、阮大鋮等“逆案”中人正密謀鏟除復社中人。有見及此,吳梅村便於弘光元年正月向弘光帝上了一封〈乞假養親疏〉,同年四月又上〈升任請養疏〉,掛冠而去。

明亡之後,吳梅村雖然絕意仕途,[270]而其作為復社領袖的名望卻難以逃脫清廷的徵召。清順治十年三月,吳梅村被徵召入朝,任秘書院侍講。此際,他並認識了順治(愛新覺羅.福臨,1638—1661)皇帝賜號為“通玄教師”的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1592—1666)。[271]順治十三年(1656)七月,荷蘭人隆福(即龍腹,音譯)以竹贈荷蘭使節,荷蘭使節則將此竹贈予湯若望,湯若望遂將此物出示於吳梅村,於是吳梅村乃作〈通玄老人龍腹竹歌〉,[272]詠竹寄懷。此詩本為詠嘆龍腹竹,而吳梅村卻將龍腹竹鑲置於“九州喪亂朋友盡”的時代氛圍之中,由此抒發不遇之慨。此中,“若有人兮”之句乃自我寫照,靳榮藩評曰:“此段寫竹之性情,有味外味,是作者身份。”[273]感慨龍之不堪“扶策”,以及“蒼生痛”、“征夫哀”,而自己在“雪壓”、“霜欺”之政治環境壓迫下,恰似此龍腹竹一樣難以挺直枝幹,只能暫時忘卻榮辱。以下這幾句則在於諷刺崇禎及自己的選擇:“我欲裁之作龍笛,水底老蛟吟不得。縱使長房投葛陂,此龍僵臥難扶策”、“天留異質在無用,任將拋擲生塵埃”、“雪壓霜欺直幹難,輪困偃蹇忘榮辱”。[274]靳榮藩在此引《莊子》而注曰:“大木枝葉茂盛,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曰:‘無所可用。’”[275]在〈舊學庵記〉中他雖“編蓬窮巷之中,伏匿窮蹙”,但仍堅持:“經術深厚,行清而能高,為天子顧問之臣”;然而,“不幸國家變亂,顛沛詘辱,欲如向日之老,充位備官,不可得矣”。[276]“天子顧問之臣”與“我欲裁之作龍笛”,二者為一,吳梅村本欲輔助崇禎成為有所作為之君,以成不朽之大業,正如程穆衡所言:“公慨然有當世意。”[277]然而,“不幸國家變亂”,事與願違,亦即他所感慨的“報國有心,趨朝無力”,[278]雖對大臣之無能不無嘲諷,而關鍵則是“此龍僵臥難扶策”,再結合崇禎在國事上之剛愎自用與措置失當,可見此文之鋒芒所向,在於暗諷崇禎之朽木難雕,可謂感慨良多。吳梅村在立朝不久則上疏,屢次彈劾奸臣以至於首輔,建言畫策,甚至冒死請求崇禎下罪己詔、營救黃道周,無一不是意在拯救將傾的大廈。然而,吳梅村以上種種積極的補救,終難敵崇禎的頻殺將帥、貶謫忠臣而任用奸佞,以及已然形成內外夾擊之勢的流寇與滿清。徐江先生指出:

梅村後來所謂的“夜半話掛冠,明日扁舟繫”,“長放萬里心,拔腳風塵際”,只是追述昔年去職之事的一種飾詞,而在崇禎十三年的當時,他的棄官乃是出於一種孤立感,一種被冷落感,一種不能施展才幹的失意感。[279]

徐先生亦認為吳梅村志在做天下太平的帝師顧問,[280]而卻不見重用,故惟有以“無用”之姿,保全性命於亂世。此亦即其於弘光朝的〈辭職疏〉所言的“報國有心,趨朝無力”。[281]吳梅村又於〈《西堂樂府》序〉中嘆曰:

上有好文之主,下受不世之知,而時會適然,遇與不遇之不同若此。士君子之牢落於斯世者,可勝道哉![282]

又於〈《北詞廣正譜》序〉中曰:

蓋士之不遇者,鬱積其無聊不平概於胸中,無所發抒,因借古人之歌呼笑罵,以陶寫我之抑鬱牢騷。而我之性情爰借古人之性情而盤旋於紙上,宛轉於當場。於是乎熱腔罵世,冷板敲人,令閱者不自覺其喜怒悲歡之隨所觸而生,而亦於是乎笑罵之不自已,……而士之困窮不得志、無以奮發於事業功名者,往往遁於山巔水湄,亦恆借他人之酒杯,澆自己之塊壘。[283]

由此二序益證,吳梅村在〈通玄老人龍腹竹歌〉中乃藉龍腹竹以抒其不遇與“無用”之慨。吳梅村深知明王朝之大廈將傾,無力回天,自己昔日的政治理想與被召仕清而淪為貳臣,恰如夢幻,徒遺感慨。閱歷滄桑,備受煎熬,其詩史之功力愈趨成熟,其作品全方位地反映了“甲申之變”前後的政治舉措、戰爭細節、社會動盪以及生命飄零。

七、結語

吳梅村從早年積極而富有理想的政治參預而至仕清期間發出的無用之嘆,從“天子顧問之臣”的期待而至“編蓬窮巷”、“伏匿窮蹙”,從銳意刷新政治而卻遭逢國難,從清議領袖而至淪為貳臣,反差巨大,閱歷滄桑,感慨遂深。崇禎一朝的種種參預與見聞,皆是吳梅村詩史材料的累積,幕幕的驚濤駭浪,一再刺激其創作的衝動,情動於衷,遂成歌詠。其在政治上的失落還是其次,而出乎意料的竟是新政未見刷新,卻突然遭遇史上罕見的國難,如此打擊,乃構成對其生命與思想的重大危機。亦因此故,政治、軍事以及社會方面的省思自必成為其創作的題材,而自身的遭際與處境以至於秦淮之戀,亦猶如曾經滄海,頓然換了人間,昔日驟成遙遠。由此,奠定吳梅村的詩史之發軔乃在其性好史學、值於史館,及在政治上曾充滿理想的激情,而在“甲申之變”後,遂決志以史家的姿態、以詩史的方式,對這段風雲歷史作了全方位書寫,既鮮活地突出了可歌可泣的人物,並以文學的想像呈現了歷史現場的氛圍,讓後世得以全方位地了解“甲申之變”前後的社會、政治、軍事狀況,並以“推見至隱”與春秋史筆,作出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