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 NX 12.0中文版标准教程(视频教学版)(CAX工程应用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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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对象操作

UG建模过程中的点、线、面、图层、实体等被称为对象,三维实体的创建、编辑操作过程实质上也可以看作是对对象的操作过程。本节将介绍对象的操作过程。

2.3.1 “类选择”对话框

“类选择”对话框是选择对象的一种通用功能,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并且提供了多种选择方法及对象类型过滤方法,非常方便。

1. 对象

有“选择对象”“全选”和“反选”3种方式。

(1)选择对象:用于选取对象。

(2)全选:用于选取所有的对象。

(3)反选:用于选取在绘图工作区中未被用户选中的对象。

2. 其他选择方法

有“按名称选择”“选择链”和“向上一级”3种方式。

(1)按名称选择:用于输入预选取对象的名称,可使用通配符“?”或“*”。

(2)选择链:用于选择首尾相接的多个对象,先单击对象链中的第一个对象,再单击最后一个对象,使所选对象呈高亮度显示,单击“确定”按钮,结束选择对象的操作。

(3)向上一级:用于选取上一级的对象。当选取了含有群组的对象时,该按钮才被激活,单击该按钮,系统自动选取群组中当前对象的上一级对象。

3. 过滤器

过滤器用于限制要选择对象的范围,有“类型”“图层”“颜色”“属性”和“重置”5种方式。

(1)类型过滤器:在“类选择”对话框中单击“类型过滤器”按钮,弹出如图2-31所示的“按类型选择”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可设置在对象选择中需要包括或排除的对象类型。当选取“曲线”“面”“尺寸”“符号”等对象类型时,单击“细节过滤”按钮,还可以做进一步限制,如图2-32所示。

(2)图层过滤器:在“类选择”对话框中单击“图层过滤器”按钮,弹出如图2-33所示的“按图层选择”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可以设置在选择对象时需包括或排除对象的所在层。

(3)颜色过滤器:在“类选择”对话框中单击“颜色过滤器”按钮,弹出如图2-34所示的“颜色”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通过指定的颜色来限制选择对象的范围。

图2-31 “按类型选择”对话框

图2-32 “曲线”对话框

图2-33 “按图层选择”对话框

(4)属性过滤器:在“类选择”对话框中单击“属性过滤器”按钮,弹出如图2-35所示的“按属性选择”对话框,可按对象线型、线宽或其他自定义属性过滤。

(5)重置过滤器:在“类选择”对话框中单击“重置过滤器”按钮,用于恢复成默认的过滤方式。

图2-34 “颜色”对话框

图2-35 “按属性选择”对话框

2.3.2 选择对象

在UG的建模过程中,对象的选择有多种方式,在菜单栏中选择“编辑”→“选择”后,系统会弹出如图2-36所示的子菜单。

图2-36 “选择”子菜单

以下对部分子菜单功能做介绍。

1. 最高选择优先级-特征

它的选择范围较为特定,仅允许特征被选择,像一般的线、面是不允许选择的。

2. 最高选择优先级-组件

该命令多用于装配环境下对各组件的选择。

3. 全不选

系统释放所有已经选择的对象。

当绘图工作区有大量可视化对象供选择时(也可在视图上右击,选择“从列表中选择”命令),系统会调出如图2-37所示的“快速拾取”对话框来依次遍历可选择对象。其中的数字表示重叠对象的顺序,各框中的数字与工作区中的对象一一对应,当数字框中的数字高亮显示时,对应的对象也会在工作区中高亮显示。下面给出两种常用的选择方法:

(1)键盘:通过键盘上的“→”等方向键移动高亮显示区来选择对象,再按Enter键或单击确认。

(2)鼠标:在“快速拾取”对话框中移动鼠标,高亮显示数字也会随之改变,确定对象后单击即可确认。

如果要放弃选择,单击对话框中的“关闭”按钮或按Esc键即可。

图2-37 “快速拾取”对话框

2.3.3 隐藏对象

当绘图工作区内图形太多以至于操作不便时,可将暂时不需要的对象隐藏,如模型中的草图、基准面、曲线、尺寸、坐标、平面等,在菜单栏中选择“编辑”→“显示和隐藏”,在打开的子菜单中提供了显示和隐藏功能命令,如图2-38所示。图2-39所示是隐藏基准平面前后的图形。

图2-38 “显示和隐藏”子菜单

图2-39 隐藏基准平面

1. 显示和隐藏

单击该命令,弹出“显示和隐藏”对话框(见图2-40),可以通过对话框中的显示和隐藏选项决定视图中要显示或者隐藏的内容(比如实体、曲面等),也可以选择全部选项中的显示和隐藏,此时所有视图都将被显示或隐藏。

2. 隐藏

该命令也可以通过按Ctrl+B组合键实现,会弹出“类选择”对话框,可以通过类型或直接选取来选择需要隐藏的对象。

3. 反转显示和隐藏

该命令用于反转当前所有对象的显示或隐藏状态,即显示的对象将会全部隐藏,而隐藏的将会全部显示。

4. 立即隐藏

该命令将选中的对象立即隐藏。单击该命令将会弹出如图2-41所示的“立即隐藏”对话框。可以通过“选择对象”按钮在工作区选择要隐藏的对象。

图2-40 “显示和隐藏”对话框

图2-41 “立即隐藏”对话框

5. 显示

该命令可将隐藏对象重新显示出来。单击该命令后将会弹出“类选择”对话框,此时工作区中将显示所有已经隐藏的对象,在其中选择需要重新显示的对象即可。

6. 显示所有此类型对象

该命令可重新显示此类型的所有隐藏对象,并提供了5种过滤方式,分别通过“类型”“图层”“其他”“重置”和“颜色”确定对象类别,如图2-42所示。

7. 全部显示

该命令也可以通过按Shift+Ctrl+U组合键实现,将重新显示所有在可选层上的隐藏对象。

8. 按名称显示

该命令可重新显示指定名称的隐藏对象,选择此命令,弹出如图2-43所示的“显示模式”对话框,在“名称”文本框中输入要显示的对象名称,单击“确定”按钮,将重新显示此名称的对象。

图2-42 “选择方法”对话框

图2-43 “显示模式”对话框

2.3.4 变换对象

在菜单栏中选择“编辑”→“变换”,打开如图2-44所示的“变换”对话框。选择对象后单击“确定”按钮,会弹出2-45所示的“变换”对话框,可被变换的对象包括直线、曲线、面、实体等。该对话框在操作变换对象时经常用到。在执行“变换”对话框中的任何方式时,最后都会弹出如图2-46所示的对话框。

图2-44 “变换”对话框

图2-45 “变换”对话框

图2-46 对象“变换”公共参数设置对话框

对象“变换”公共参数设置对话框用于选择新的变换对象、改变变换方法、指定变换后对象的存放图层等,主要选项说明如下。

(1)重新选择对象

该选项用于重新选择对象,即通过“类选择”对话框来选择新的变换对象,而保持原变换方法不变。

(2)变换类型-镜像平面

该选项用于修改变换方法,即在不重新选择变换对象的情况下修改变换方法(见图2-47),当前选择的变换方法以简写的形式显示在“-”符号后面。

图2-47 变换类型

(3)目标图层-原始的

该选项用于指定目标图层,即在变换完成后指定新建立的对象所在的图层。单击该按钮后,会有以下3种选项。

①工作的:变换后的对象放在当前工作图层中。

②原始的:变换后的对象保持在源对象所在的图层中。

③指定:变换后的对象被移动到指定的图层中。

(4)追踪状态-关

该选项是一个开关选项,用于设置追踪变换过程。当其设置为“开”时,在源对象与变换后的对象之间画连接线。该选项可以与“平移”“旋转”“比例”“镜像”或“重定位”等变换方法一起使用,以建立一个封闭的形状。

该选项对于源对象类型为实体、片体或边界的对象变换操作时不可用。跟踪曲线独立于图层设置,总是建立在当前的工作图层中。

(5)细分-1

该选项用于等分变换距离,即把变换距离(或角度)分割成几个相等的部分,实际变换距离(或角度)是其等分值,指定的值称为“等分因子”。它可用于“平移”“比例”“旋转”等变换操作。例如,“平移”变换实际变换的距离是原指定距离除以“等分因子”的商。

(6)移动

该选项用于移动对象,即变换后将源对象从原来的位置移动到由变换参数所指定的新位置。如果所选取的对象和其他对象间有父子依存关系(依赖于其他父对象而建立),则只有选取了全部的父对象一起进行变换后,才能用“移动”命令选项。

(7)复制

该选项用于复制对象,即变换后将源对象从原来的位置复制到由变换参数所指定的新位置。对于依赖其他父对象而建立的对象,复制后的新对象中数据关联信息将会丢失,即不再依赖于任何对象而独立存在。

(8)多个副本-不可用

该选项用于复制多个对象。按指定的变换参数和复制个数在新位置复制源对象的多个备份,相当于一次执行了多个“复制”命令操作。

(9)撤销上一个-不可用

该选项用于撤销最近变换,即撤销最近一次的变换操作,但源对象依旧处于选中状态。

对象的几何变换只能用于变化几何对象,不能用于变换视图、布局、图纸等。另外,变换过程中可以使用“移动”或“复制”命令多次,但每使用一次都要建立一个新对象,所建立的新对象都是以上一个操作的结果作为源对象,并以同样的变换参数变换后得到的。

下面对图2-48所示的“变换”对话框中的部分功能做介绍。

(1)比例

该选项用于将选取的对象相对于指定参考点成比例地缩放尺寸。片体进行非均匀比例缩放前,应先缩放其定义曲线。选取的对象在参考点处不移动。选中该选项后,在系统弹出的点构造器中选择一个参考点,系统会弹出如图2-48所示的选项。

图2-48 “比例”选项

· 比例:该文本框用于设置均匀缩放,如图2-49所示。

· 非均匀比例:单击该按钮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设置XC、YC、ZC方向上的缩放比例,如图2-50所示。

图2-49 不同参考点处的均匀比例

图2-50 非均匀比例

(2)通过一条直线镜像

该选项用于将选取的对象相对于指定的参考直线做镜像,即在参考线的相反侧建立源对象的一个镜像。选中该选项后,系统会弹出如图2-51所示的对话框,提供了3种选择。

图2-51 “用直线做镜像”示意图

· 两点:用于指定两点,两点的连线即为参考线。

· 现有的直线:选择一条已有的直线(或实体边缘线)作为参考线。

· 点和矢量:该选项用点构造器指定一点,然后在矢量构造器中指定一个矢量,通过指定点的矢量作为参考直线。

(3)矩形阵列

该选项用于将选取的对象从指定的阵列原点开始,沿坐标系XC和YC方向(或指定的方位)建立一个等间距的矩形阵列。系统先将源对象从指定的参考点移动或复制到目标点(阵列原点),然后沿XC、YC方向建立阵列。选中该选项后,系统会弹出图2-52所示的对话框。

· DXC:该选项表示XC方向间距。

· DYC:该选项表示YC方向间距。

图2-52 “矩形阵列”示意图

(4)圆形阵列

该选项用于将选取的对象从指定的阵列原点开始,绕目标点(阵列中心)建立一个等角间距的圆形阵列。选中该选项后,系统会弹出如图2-53所示的对话框。

图2-53 “圆形阵列”示意图

· 半径:用于设置圆形阵列的半径值,等于目标对象上的参考点到目标点之间的距离。

· 起始角:定位圆形阵列的起始角(与XC正向平行为零)。

(5)通过一个平面镜像

该选项用于将选取的对象相对于指定参考平面做镜像,即在参考平面的相反侧建立源对象的一个镜像。选中该选项后,系统会弹出如图2-54所示的“平面”对话框,用于选择或创建一个参考平面,之后选取源对象完成镜像操作。

(6)点拟合

该选项用于将选取的对象从参考点集缩放、重定位或修剪到目标点集上。选中该选项后,系统会弹出如图2-55所示的对话框。其中两个选项的介绍如下:

· 3-点拟合:通过3个参考点和3个目标点来缩放和重定位对象,如图2-56所示。

· 4-点拟合:通过4个参考点和4个目标点来缩放和重定位对象,如图2-57所示。

图2-54 “平面”对话框

图2-55 “点拟合”选项

图2-56 “3点拟合”示意图

图2-57 “4点拟合”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