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事起
夜晚的藏剑山庄更负美名,每座阁楼都点燃灯火,红带飘扬,远远望去,藏剑山庄就是黑夜里最明亮的灿烂之星。端坐于山巅之上,山势陡峭,险峻,却更加使得这天下第一庄有股傲视群雄的气魄。
只是如今的藏剑山庄已经气势微弱,没了庄主坐镇的山庄,无异于处于虎狼环视的境地,而盯着这块肥肉良久的各大世家岂能放过如此天赐良机,一波一波的人马已经大批靠近山庄。
只是潜伏着,并不出击,似乎在寻找机会伺机而动,也可能在等待着有一家能率先出手。
时间就这么悄然消逝,但是豺狼们却并不着急,对待猎物需要有足够的耐心。
顾笙的小屋子里,顾小君走后,给了他一个小药瓶,吩咐他在她走后可将药粉撒在门外昏厥的侍女,这样,她们就可以很快醒来。
果然,少年轻轻抖落一些药粉,那两人很快就悠悠转醒。
顾笙悄悄将药粉藏在袖中,咳嗽一声,佯装无事发生,道:“你们俩刚才睡着了,少爷我费了好大劲才把你俩摇醒,还不快快谢谢少爷我。“
两女互相看了一眼,眼里都是狐疑,虽然不知为何自己会晕倒,也不知道自己一向顽劣的少爷竟然不趁此机会跑出去玩,不过当下还是十分听话的向着少爷抱拳,“多谢少爷。“
顾笙双手负在身后,一脸严肃的小大人模样,慢慢走进屋里。进门后,侍女贴心的关上房门,等走到桌案旁,一屁股,坐在板凳上,上半身无力的趴在桌面上,深深的呼出一口气。
要骗过两名武功不俗的人还真是困难。
不过顾笙很快就高兴起来,从兜里拿出一个白玉葫芦,这葫芦通体莹白,仿佛是上好的玉器品,不止如此,里面还隐藏着三道剑气,是顾小君偶然得到的。
顾小君除了想见小家伙一面外,也将这个葫芦送给顾笙,当作离别礼物,虽然不知道他的姐姐在哪里,但人家怎么也喊了自己一声姐姐,什么都不送的话,但有些难为情。
“姐姐真好,不过里面这三道剑气要怎么放出来呢?”顾笙笑眯眯的,显然高兴极了,不过不管他怎么找都找不到开关,但是想起顾小君那句,“剑气只有三道,孕养在白玉葫芦里,用一道就少一道。”的话,顾笙还是决定暂时先不动它。
门外传来脚步声,顾笙一个鲤鱼打滚从桌上抬起手,又把葫芦藏在袖中,这才蹦跶蹦跶跑去开门。
来人是孙若鸿。
顾笙扬起脸庞,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孙爷爷。”
见到比自己命都金贵的小少爷,孙爷爷不禁笑了起来,脸上的肉条条都挤在一块,显得有些滑稽,想起外出的庄主和夫人,如今庄中只剩小少爷一个人,孙管家很担心自家少爷的安危。
与少爷玩耍一会后,孙管家将自家少爷从脖子上放下来,放在地上,伸手抚摸顾笙的头发。
孙爷爷明显有心事,自小聪慧的顾笙一眼就看了出来,他开口道:“孙爷爷,发生了什么事?是爹爹娘亲回来了?”想到这个结果,少年明显很高兴。
孙若鸿慈爱道:“少爷别担心,老爷他们会平安无事的,大小姐也会平安归来,只是,少爷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去见他们。”
顾笙一扫失落,雀跃道:“他们在哪啊,我一定去!”
“清风城。”孙若鸿遥指着一个方向,那里似乎远极了,任由顾笙如何瞪大眼睛都没办法看到。
次日,一人一马拿着通行牌下了山,又几日,一辆马车驶出山庄,车夫是两名衣着朴素却眼神凌厉的女子,马车里有人掀起车帘好奇的打探外界的竟是一名不足十岁的少年。
顾小君再次听到藏剑山庄的消息已是数年后,那时候世间已经没有了藏剑山庄。
顾小君刚走出几十里就已经察觉到身后的几条尾巴,刻意不走原来的路线,将他们引进隐蔽的树林后,拔出红鸾剑,以雷霆之势解决了所有人,又乔装打扮一番,偷偷从相反的方向返回,重新回到原有的路线。
就在几天前,顾小君接到了阿钰的书信,不是用笔墨写的,而是用鲜血书写,信里写着萧瑶与他一同去了云雾岛,可却困在云雾岛上,此时两人处境十分危险。
云雾岛是一座很神奇的岛屿,它似乎不与陆地连通,也不扎根于海底,随着海水漂浮,漂到哪里就算哪里,不受任何人管束,只有岛上土生土长的人不愿离开那里,久而久之,成了云雾岛的土著。
云雾岛大概是每三十年才会漂浮在南王朝地界,与其接壤。最早的一次接壤便是半年前,萧瑶带着方钰上了岛,小岛神秘难测,岛上更是毒花毒草毒物无数,外人若是没有本地人领路,很容易丧命。
心中焦急的顾小君策马的速度更快。一路南下,在走完陆路又换水路,昼夜不停赶路,终于在半个月后到达南王朝地界。
南王朝民风淳朴,哪怕人人习武,可却很少发生打架斗殴的事情,此时此刻正值南王朝三十年一次的盛世,据说那传说中的拥有无数仙灵宝物的云雾山,很快就要和南王朝接壤了。
有些有本事的更在半年前就登船,拿着方针独自去寻找了,若是运气好,没准真的能找到。
人潮当中,顾小君一身白衫,牵着一匹瘦马在穿行,来来往往的人有很多都像顾小君这般,风尘仆仆,佩剑,牵马,显然都是外乡人。
只是在对视时,眼里都有浓浓的审视和警惕。
顾小君对这些不感兴趣,她只是想找到萧瑶而已,其他人最好别来招惹她。
眼见天色已晚,顾小君找了间客栈,要了间上房,不知是不是因地处南王朝中心地区,这的客栈可比那藏剑山庄下的小破驿站好得多。
才刚坐下,楼下一片嘈杂之声,其中还有一道熟悉的声音,顾小君便好奇的走出来,一眼看到楼下与人争得面红脸赤的人,竟是在藏剑山庄认识的人。
常卿。
在顾小君看到他的时候,常卿也看到了在二楼的顾小君,当即眼神一亮,奋力朝着顾小君挥手。
这下,顾小君想走都走不了了。
常卿手一松,手里的东西就落入与他拉扯的人手里,那人扎着两个辫子,背着一个书箱,明显是一副书童模样。
拿到东西后就连忙递给他身后那名身穿墨绿长衫,腰间悬挂玉佩,面如冠玉的俊俏男子。
“公子,给。”
那名被称为公子的人拿起书童手里那物,是跟翠绿短笛,虽然貌不惊人,但手感却是极佳。男子一眼就喜欢上了。
常卿则是目眦欲裂,自己的心爱之物被他人给我把玩,巨大的愤怒又藏着无奈,只好把可怜兮兮的眼神投向顾小君。
顾小君一把脑门,知道逃不过就只好帮了。
年轻男子正要将短笛收入袖中,可这时一只纤细的手却抓住在了自己的手,身后有声音传来,“这位公子,不是自己的东西为何要拿,公子的圣贤书难道没有交过公子礼义廉耻么?”
一番质问给年轻男子气得半死,他当即转身,看到一名十分瘦小的清秀男子,眼神更加毫不掩饰的鄙夷,“你怎么知这跟短笛不是我的,我可是南王朝的第一秀才,这笛子一看就不是俗物,只有本公子才配拥有。”
这时在场的人有人认出他,惊呼道:“他还真是我们南王朝的秀才,叫做朴秀。”
“哦,是他啊,想起来。”
“不过,这第一秀才根本就不是他啊,而是另外一名公子,他是第一秀才的时候都不知道是哪一届了。”
不过也有人小声嘀咕,这才,所有人都明白这所谓的第一秀才就是他自己瞎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