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的程序及原则
地铁系统是建设在城市市区或郊区以快捷舒适地运送乘客为目的的交通系统。要实现这一目标,将涉及众多的专业知识,比如交通规划、车辆、供电、环控、信号与通信系统等。所有的专业设施,都将通过地铁车站建筑,协调地布置在车站这一局促的空间之中。因此,建筑专业人员有必要对建筑之外的城市地铁系统中的相关专业有所了解,以便更好地处理专业之间的接口。而对于装饰装修来讲,因其设计基础是依附于建筑空间的,所以在对整体车站建筑有了基本了解与参与之后,也需要对建筑其他相关专业有相应的认识,以便可以更好处理与各个专业之间的接口问题。在目前国内地铁空间装饰这一专业来讲,其专业人员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参与车站建筑主体结构完成后对其所作的装饰工作。因此,想要创造一个多样性与人性化的空间,除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一定的空间审美能力以及对设计需求的掌控能力外,还需更多地与车站建筑专业设计师共同讨论设计效果的需求。在前期的设计中就对空间中想要表达的思想进行共同沟通,这样才会给之后的环境设计带来更新、更为特色并且满足人性化的需求。这种设计方法也将是国内以后建设地铁过程中打造特色地域空间的趋势。
对于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装饰装修)来说,在设计与施工的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人防门、气灭、通信、信号、门禁、综合监控、BAS(环境监控系统)、FAS(防灾报警系统)、AFC(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电梯与扶梯等专业之间的共同协作。而且为保证专业之间设计与施工资料的及时性及准确性,通常会通过设计例会和现场会议进行解决。但因装修过程中各个专业之间的施工顺序有时存在明显的时间差异,因此需要设计方与业主方合理安排设计与施工生产的时间节点,从而顺利完成工程的建设工作。
在对地铁车站室内空间环境进行设计的时候,设计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并明确合同的要求,而后根据设计咨询或顾问公司在业主的共同商讨下,把设计工作向前推进。地铁车站室内空间环境设计一般经过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4个阶段,各阶段的任务及设计内容各不相同,每个部分设计单位都需在各专业及业主的配合下完成相应的设计工作。
2.2.1 地铁空间环境设计的一般事项
2.2.1.1 设计方各设计阶段的责任与义务
1.概念设计阶段
此阶段需根据具体的项目任务,综合考虑项目的总体特征,设计的要求、标准、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等。根据项目所处地的城市特点及车站城市周边环境,提出车站室内及地面附属建筑物总体设计原则及概念方案。
另外,设计方应在项目的整体地铁线网基础上,提出线网导向的设计原则及标准,并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导向设计实施方案。在稳定全线的概念设计之后,制订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统一格式及提供标准图,包括概念设计方案的设计说明及图例,通用图设计等,并应包含多方案的比选。
2.初步设计阶段
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需协助业主进行阶段性成果的确认,控制、跟踪整个设计过程,参与中间检查、组织成果审查。并在此阶段处理好与相关专业的接口问题,在保证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装饰效果。
此阶段设计方应根据所承担设计工程的特点、难点、重点,充分研究落实方案的设计,对设计的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以及设备类型等做出明确的调研及编制说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方案设计文件,提出主要设备类型和数量、主要工程数量和材料数量,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编制概算。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设计方需根据业主的相关要求,确定车站装修的主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根据业主的要求按时提供施工招标图纸,提供工程数量,并对涉及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过程中的现场勘查作问题汇总与解答。
3.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配合
此阶段设计方需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及时完成现场的施工配合,并编排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计划以便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准备和材料的需要,按工程需要提前提交相应图纸给施工单位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另外装修施工图在最后制定前必须要与车站系统各专业进行充分的配合及联系。关于地铁空间环境设计的配合及联系将在后面给予详细的说明。
2.2.1.2 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的工作范围及内容
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的工作范围一般涉及以下3个方面:
第一,车站内部公共区及非公共区(包括设备区、物业开发空间等区域)所有外部裸露的精装饰设计、非公共区内部的一般装饰设计。包括材料的选择、色彩的确定、尺寸的划分、灯具的选型等。
第二,与车站建筑设计中各个专业接口的设计。包括与建筑专业、通风空调专业、限界专业、通信信号专业、线路专业、动力照明专业、FAS/BAS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梯自动扶梯专业、AFC专业、安全门专业等十几个专业的接口设计。
第三,根据每个城市区域以及业主要求的不同,装修设计还会涉及到地面附属建筑物的设计以及部分景观设计。
关于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的内容,除了上一小节设计方各阶段的责任与义务外,细分具体的设计任务,每个阶段又有所不同。下面从概念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以及施工配合阶段分别说明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1.概念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应在入围的最优概念设计阶段方案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最终完成并稳定概念设计。概念设计优化工作应提交业主概念设计说明及图例、通用图设计等内容,制订各阶段装修设计标准与技术要求。
(1)通用图设计。对通用图纸的设计装饰部分包括接口设计类、建筑类、装修类、人性化设施类、功能类、设备类、系统类,通用图需要表达的主要通用元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装饰系统类设计。
装修类设计:如站厅分区栏杆、楼梯栏杆和扶手、通道扶手和栏杆、楼梯、防滑条等。
人性化设施功能类设计:如垃圾桶、座位、洗手间(隔断、洗手盆、水龙头、蹲厕、小便斗、马桶、冲洗阀)等。
车站服务类设施:如服务中心、银行、商铺、公用电话、自助式商业服务设施等。
导向类设计:如地图、咨询、警告、确认、站外导向标识等。
广告类设计:广告系统设计包括广告系统的通用图纸及广告媒体的布置原则,包括电子广告、广告灯箱(站台、站厅、通道、梯旁)等。
2)建筑类设计:如盲道、防火门、警戒线、排水箅子、伸缩缝等。
3)设备类设计:如照明(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空调(送回风口)、给排水(消火栓、冲洗栓、排水箅子、地漏)、电梯、扶梯等。
4)系统类设计:包括AFC系统(闸机、自动售票机、半自动售票机、自动加值机、售补票厅)、PIS系统(视频终端)、FAS(烟感探头)、信号(乘客导向牌位置,发车计时器、紧急按钮)、通信(时钟、扬声器、摄像头、室内天线)、BAS(温湿度传感器)、商用通信(室内吸顶天线、室内平板天线、IC卡电话、自动售卡机)等。
5)设备区类设计:如设备房间、管理用房。
6)环境艺术设计:包括艺术品的安装工艺、艺术品各站的定位和安装方案等。
(2)导向系统设计。
1)导向系统设计包括导向设计通用部分及车站导向系统布置原则。
2)导向标志的作用是引导、指示乘客以最简洁的路线进行。导向标志设在通道内的交叉路口、转弯处及不易判明走向的地方。
3)用于安全疏散的导向标志。其规格尺寸、图文、形式、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导向标志应统一制作。其亮度、悬挂高度等符合乘客的视觉要求,造型美观、新颖。
5)出入口、通道、楼梯、站厅及站台应设盲人诱导线,具体要求应符合无障碍设计的有关规定。
(3)自助器械和商铺系统设计。包括自助器械和商铺安装通用部分的设计,并确定各类自助机械和商铺的产品安装图和各站定位原则。
(4)地面附属建筑物设计。包括地面出入口、地面风亭、冷却塔、无障碍电梯等地面附属建筑的通用设计原则。
(5)广告类设计包括车站内广告空间区域规划协调等。
(6)车站内商业服务设施设计包括零售商业的选址规划协调等。
(7)无障碍系统设计。包括盲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的设计。
2.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是各专业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实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同时与工程其他设备专业进行方案可行性的配合阶段。进行初步设计时应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标准、地铁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标准、定额或综合单价和费用标准规定。图纸中要真实反映与设备的接口形式。
此设计阶段需提供工程数量并全面表现与各系统设备的定位与接口关系,包括各设备接口的做法详图,柱子与天花的收口关系,以及特殊造型的构造等。此设计文件包括装饰系统类(装修类、导向、广告、商铺、自助机械、艺术品)、建筑类、设备类、系统类、车辆类等。
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通常在材料招标图基础上,增加了表达各细部接口做法图、详细设计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车站公共区和设备区装饰内容(通道、站厅、站台设备区),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铺装图、吊顶图、墙身图、送排风气窗图、玻璃墙图、卷帘闸图、卫生间图、洁具图、高架地台图、指示牌图、广告牌图、车站问询售票亭及站台监察亭的施工图及亭内的布置图。
(2)车站接口内容(通道、站厅、站台中建筑、出入口、设备、系统、导向、广告、自助机械、商铺、公共艺术、设备区的设备、系统接口)。
(3)车站节点设计图(装修节点、通用图设计节点、设备和系统及装饰系统各专业接口节点)。
4.施工配合阶段
设计方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具体配合时间节点及内容在后面章节将会做详细叙述。
2.2.2 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的一般程序分析
2.2.2.1 地铁车站空间功能分配
(1)横向。就目前来说,地铁车站建筑因地下空间及技术的限制,往往会呈现出较为单一的平面布局结构,在横向分布上一般通过布置站厅层和站台层来完成对客流的聚集和疏散。客流通过不同象限方向的出入口进入站内,通常来说是站厅层,并在站厅层内完成准备乘车所需的手续。站厅层活动区域一般包括付费区、非付费区、车间工作区等。在这一空间活动中整体的顺序呈现一种聚集的流动状态,这种状态通过站厅层至站台层所设置的楼梯或者自动扶梯输送至站台层。相反,当乘客选择从站台层进入站厅层时,这一过渡区域同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付费区通往站台的楼梯、自动扶梯、无障碍电梯及其周边区域是客流密度最大的区域,也是乘客视觉感知的重点区域。因此在对此部分进行设计时,需把握住此视觉重点区域,创造出既可以快速疏散客流,又能让乘客眼前一亮的特殊设计。
(2)纵向。根据人的视觉习惯分析,人们总会选择合适的视点距离进行相应的视觉信息接受。在地铁空间中,这一区域多体现在距视点较近的墙面、柱面等区域。因此在设计的时候应根据这一特点对墙面或是柱面进行图案化或者文字信息的设计编排。而距视点较远的天花、地面视觉敏感度降低,且设备较多,因此宜以功能性布置为主。另外,根据横向输送客流的特点来看,在输送客流的站厅层至站台层的过渡空间亦是视觉感受的重要区域,设计的时候应重点把握。
2.2.2.2 公共区空间的效果控制
在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时因考虑到设计的标准化以及个性化需求,通常会把车站建筑的公共区空间划分为个性区域与共性区域,两者通常通过一定的设计手法予以实现,比如通过空间形式的组织、色彩的控制、照明设计、通用元素的表达、车站艺术品、艺术灯具等。
个性区空间通常以特殊的空间组织形式为主,空间效果以表现个性特点为出发点,通过对装饰材质、色彩、形态组合的变化表现车站的特点。
共性区空间在装饰方面采用规律性、统一性较强的手法。在色彩上运用全线统一的主色调,材料及组合形态以全线统一的模式进行控制。
对于地铁车站装修的天花部分、墙面部分、柱面部分、地面部分则需根据各地域不同设计项目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因时、因地而异。
2.2.3 地铁车站空间环境设计原则
(1)地铁车站装修应以安全、适用、经济、美观为总原则,以速度、秩序、通畅、易识别来体现快捷性交通建筑的特点,适度装修,体现现代交通建筑的特点及地方建筑风格,力求大气、和谐、精致、美观。
(2)建筑结构选型中,对于结构形式、构件尺度的选择与布局,除满足结构安全性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美观的要求。作为结构受力的钢结构等构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达到规定的耐火极限后才能进行内部装修。
(3)管线综合设计应在满足设备管线功能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安排,对管线外观适当处理,达到减少车站吊顶工程且便于设备管线维护的目的。
(4)各站应在统一的模式下,体现各站的特点,采用适宜的手法最大限度地改善地下封闭空间的沉闷和压抑感,创造舒适的乘车环境。
(5)车站站厅公共区、设备和管理用房(环控、消防泵用房除外)、侧式站台和出入口通道靠站体侧壁处应设离壁式内墙。设置在离壁式内墙处的广告箱、消火栓箱等设施均应做成嵌入式。
(6)岛式站台层车行区侧壁可不做装饰。但明显凹凸墙面应修平,并喷涂深色涂料。
(7)装修应采用不燃、防潮、防腐、耐久、易清洁的环保材料,应便于施工与维修,可能条件下兼顾吸声。地面材料应防滑、耐磨。装修材料的选用应考虑实用性和可靠性。根据需要在管理与设备用房及公共区采用具有吸音、防潮性能的装饰材料(根据各专业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工艺要求确定),有噪声源的房间,应采取隔声、吸声措施。房间门应采用隔声门,当有防火需要时,则采用防火隔声门。在站台层车行道的侧墙和顶棚应采用具有减噪性能的饰面材料。
(8)设备及管理用房的装修应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实用。
(9)照明应选用节能、耐久的灯具,宜采用深罩明露式,便于更换、清洁、保养。照度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10)车站公共区内(含出入口通道)设置色灯广告时,其位置、色彩不得干扰导向、事故疏散、服务乘客的标志。车站设壁画装饰时,不得喧宾夺主,影响使用功能,应融合于车站装修环境之中。置于公共区(含通道)的色灯广告箱尺寸应模数化。
(11)车站站厅付费区与非付费区之间围栏的材料和形式应采用不燃、不易攀越、无害,便于清洗维修的产品。
(12)在车站的站台层、站厅层、地面出入口,以及与车站相连的物业开发区、地下步行街、商店等公共区域,必须设置明显而易于识别的车站导向标识系统,引导乘客快速、有序地进出车站,并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13)车站均应按照统一的规范格式标准设置导向标识系统,并应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
(14)车站的所有导向系统均按照内置灯具照明的标准设计。事故疏散导向系统(包括相关的无障碍设施)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
(15)设置于地面的运营服务导向系统和公共服务导向系统可采用外置光源照明的方式,事故疏散导向系统应采用内置灯具照明的方式,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
(16)悬挂式导向系统灯箱、匾牌等,位于通行区或人员可以到达区时,距离地面高度应不小于2.4m。设置在护栏、售票机等非人员到达区上方时,高度不限。
(17)导向系统的布置应与装饰设计统一协调,避免眩光,并应考虑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的视线遮挡等因素。
(18)人员疏散区的玻璃隔断和门应采用警示标志或防撞措施。事故疏散导向系统应按照《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中关于防灾用电与疏散指示标志等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