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图样画法
第一节 视图
一、视图投影
在技术图样中,国际上常用正投影法表达建筑物或构件的几何形状,而投影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角投影(第一角画法)和第三角投影(第三角画法)。
ISO国际标准规定,第一角和第三角投影同等有效。但实际使用时各国各有所侧重,如中国、俄罗斯、乌克兰、德国、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以及东欧等国均主要用第一角投影,而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加拿大、瑞士、澳大利亚、荷兰和墨西哥等国均主要用第三角投影。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也采用第三角投影,新中国成立后改用第一角投影。ISO国际标准规定了第一角和(图1-4-1)第三角的投影标记(图1-4-2)。在标题栏中,画有标记符号,根据符号可识别图样画法,但有的图纸无投影标记。
图1-4-1 第一角画法标记符号
图1-4-2 第三角画法标记符号
当前,随着国际间技术交流的日益广泛和国际贸易的日益增长,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要阅读和绘制第三角画法的图样,关于第一角画法和第三角画法简述如下。
图1-4-3 八个分角
空间可由正平面V、水平面H、侧平面W将其划分成八个区域,分别称为第一角、第二角、第三角……,见图1-4-3。将物体置于第一分角内投影称为第一角投影,又称E法—欧洲的方法,按照“观察者—物体—投影面”的位置关系进行投影;将物体置于第三分角内投影称为第三角投影,又称为A法—美国的方法,按照“观察者—投影面—物体”的位置关系进行投影。
在第一角画法中,按照投影方向的不同,命名了六个基本视图,见图1-4-4,即:从前往后看——主视图、从后往前看——后视图、从左往右看——左视图、从右往左看——右视图、从上往下看——俯视图、从下往上看——仰视图。
图1-4-4 第一角画法的视图配置
图1-4-5 第三角画法投影示意图
第三角投影是假想将物体放在透明的玻璃盒中,以玻璃盒的每个侧面作为投影面,按照“观察者—投影面—物体”的位置作正投影而得到图形的方法,见图1-4-5。ISO国际标准规定,第三角投影中六个基本视图的位置见图1-4-6,六个视图的名称及命名方式与第一角画法相同。
两种投影主视图均固定不动,但由于投影的位置关系不同,故两种画法的六个基本视图的位置关系发生了变化。第三角视图的配置关系通过观察图1-4-5、图1-4-6,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归纳出第三角画法的特征,即:将第一角画法中的左视图、右视图和仰视图、俯视图分别对换位置即变为第三角画法。
图1-4-6 第三角投影中六个基本视图
尽管第三角投影在国内未广泛运用,但仍不失其自身的优点:
(1)视图配置较好,便于识图。视图之间直接反映了视向,便于看图,便于作图。左视图在左边,右视图在右边。而第一角投影有时要采用“向视图”来弥补表达不清楚的部位。
(2)易于想象物体的空间形状。左视图和右视图向里,顶视图向下,易于想象物体的形状。
(3)便于绘制轴侧图。由于易于想象物体的空间形状,有助于绘制轴侧图时想象物体形状。
(4)有利于表达零件细节。相邻图就近配置,一般均不需另加标注,见图1-4-7。
(5)尺寸及其他标注相对集中。
图1-4-7 视图就近配置
二、视图类型
视图是由建筑物或构件向投影面投影所得到的图形,一个视图反映了物体某一个方位的形状。视图通常有基本视图、向视图、局部视图和斜视图。
(一)基本视图
基本视图是物体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采用直接正投影法第一分角画法绘制,其投射方向视图布置及配置关系见图1-4-8。在同一幅图中,各视图宜保持视图的水平方向同高、上下视图相对应的关系,且可不标注视图的名称。
图1-4-8 基本视图
(二)向视图
向视图是可自由配置的视图。根据专业需要,有以下两种表达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1)在向视图的上方标注“×”(“×”为大写拉丁字母),在相应视图的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射方向,并标注相同的字母(图1-4-9)。
(2)在视图下方(或上方)标注图名。标注图名的各视图的位置,根据需要和可能,按相应的规则布置(图1-4-10)。
图1-4-9 向视图投射方向及标注的表示法
图1-4-10 向视图标注图名的表示法
(三)局部视图
局部视图是将物体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射所得的视图。局部视图可按基本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见图1-4-11的俯视图),也可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见图1-4-12)。
图1-4-11 局部视图的基本视图配置形式
图1-4-12 局部视图的向视图配置形式
为节省绘图时间和图幅,对称构件或零件的视图可只画一半或1/4,并在对称中心线的两端画出两条与其垂直的平行细实线按《技术制图 图线》(GB/T17450—1998)的规定,见图1-4-13。
图1-4-13 对称构件的视图表示
(四)斜视图
斜视图是物体向不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射所得的视图,应在所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射方向,并标注字母。斜视图通常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见图1-4-11、图1-4-14),必要时,允许将斜视图旋转配置。表示该视图名称的大写拉丁字母应靠近旋转符号的箭头端(见图1-4-15),也可将旋转角度标注在字母之后(见图1-4-16),也可在视图上方标注“×向视图”或“×向(旋转)视图”的视图名称,见图1-4-17。
图1-4-14 斜视图采用向视图的配置
图1-4-15 斜视图的旋转配置
图1-4-16 标注旋转角度的斜视图旋转配置
图1-4-17 斜视图标注“×向(旋转)视图”的表示法
三、视图绘制要求
绘制技术图样时,一般采用正投影法绘制,并优先采用第一角画法。根据建筑物或构件的几何特点,为方便看图,应选用适当的视图表示方法。在能完整、清晰地表示物体形状的前提下,力求制图简便,视图数量最少。表示物体信息量最多的那个视图应作为主视图,通常是物体的工作位置或加工位置或安装位置。
在同一张图纸内基本视图若按图1-4-8配置,可不标注视图的名称,否则,应标注视图名称。视图名称宜标注在图形的上方,并在图名下方绘一粗实线,其长度按两侧超出图名长度各3~5mm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