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详图
当建筑物或构件需表示为更详细的结构、尺寸时,需用大于原图形的比例另行绘出的图形,称之为详图,通常称为大样图。绘制详图时,为了便于看图,常采用详图标志和详图索引标志。详图标志又称详图符号,画在要索引出的详图处;详图索引标志又称索引符号,则表示建筑平、立、剖面图中某个部位需另画详图表示,故详图索引符号是标注在需要画出详图的位置附近,并用引出线引出。详图一般宜采用1ϒ1、1ϒ2、1ϒ5、1ϒ10、1ϒ20、1ϒ50的比例绘制,必要时也可选用1ϒ3、1ϒ4、1ϒ25、1ϒ30、1ϒ40等非常规比例。
一、索引符号
索引符号由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以细实线绘制。建筑制图中[《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圆的直径一般为8~10mm。由于水利工程制图中,图纸编号的规定各单位不尽统一,因此,在水利工程制图中,圆的大小根据详图编号和详图所在图纸编号的文字长度确定。
索引符号的绘制规定:
(1)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见图1-4-42。
(2)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中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编号,见图1-4-43。
图1-4-42 详图与原图在同一张图纸内
图1-4-43 详图与原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
图1-4-44 详图采用标准图集
(3)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集,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集的编号,见图1-4-44。
索引符号当用于索引剖视详图时,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一侧应为投影方向。索引符号的编写规定同样遵循上述原则。
二、详图符号
某一图样中详图的位置用详图符号表示,也是索引符号在图样中要指向的位置。
在水利水电工程中,详图符号用圆表示,且用细实线绘出,圆的直径需要根据所绘图形的范围大小确定,符号内不注写详图编号及被索引图纸的编号,编号仅在索引符号内注明即可。
三、详图绘制
绘制详图时,一般将物体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所采用的比例画出,绘出的图形应标注详图符号和索引符号。所另绘的详图用相同编号标注其图名,并注写放大后的比例,详图示例见图1-4-45。
详图可以画成剖视图、断面图,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必要时可以采用详图的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视图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分的结构,见图1-4-46。
图1-4-45 详图示例(单位:mm)
图1-4-46 详图的一组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