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图样标注方法
第一节 图样标注方法的基本要求
水工建筑物的投影图,虽然已经清楚地表达了结构的形状和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但还必须注上足够的尺寸,才能明确结构的实际尺寸和各部分的相对位置。建筑物及构件的结构尺寸,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为准。
标注建筑物结构尺寸时,要考虑两个问题:即投影图上应标注哪些尺寸和尺寸相应的标注位置。
一、尺寸单位
国标规定,图样中标准的尺寸单位,标高、桩号以米(m)为单位,结构尺寸一律以毫米(mm)为单位,图纸上也不必注写单位。如采用其他尺寸单位时,应在图纸中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图样上的尺寸,应以所注尺寸数字为准,不宜从图上直接量取。
二、尺寸标注要素
图样上的尺寸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组成。
(1)尺寸界线。尺寸界线应采用细实线,可自图形的轮廓线或中心线沿其延长线方向引出,或从轮廓线段的转折点引出。尺寸界线宜与被标注的线段垂直,轮廓线、轴线或中心线也可以作为尺寸界线,见图1-5-1。由轮廓线延长引出的尺寸界线与轮廓线之间宜留有2~3mm的间隙,并应超出尺寸线2~3mm。
图1-5-1 尺寸界线(单位:mm)
(2)尺寸线。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两端指到尺寸界线。不可用图样中的轮廓线、轴线、中心线等其他图线及其延长线代替。
(3)尺寸起止符号。尺寸起止符号可采用箭头形式或45°细实线绘制的h为3mm的短画线,见图1-5-2(a)和(b)。线性尺寸标注可采用箭头为起止符号,空间不够的,可采用圆点代替箭头。标注圆弧半径、直径、角度、弧长,尺寸起止符号应采用箭头。同一张图中宜采用一种尺寸起止符号的形式。
图1-5-2 尺寸起止符号
注:b可取为所注尺寸数字字高的1/4。
图1-5-3 尺寸数字处图线断开示意图(单位:mm)
(4)尺寸数字。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或符号所通过,否则,应将图线或符号断开,见图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