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质图件绘制的一般规定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整编规程》(SL 567—2012)、《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等规定要求,地质图件的绘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质图件宜由图体、图名、比例尺、图例、表格、图框、标题栏(图签)等部分组成。
(2)编制图件所采用的各项资料应真实可靠,以准确的原始资料为基础,及时对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工作,以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并应在图面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来源,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特别予以说明。
(3)各类图件所采用的资料应经过系统整理、综合分析和全面校核,内容不应互相矛盾,工程地质图件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的内容应相互印证和相互一致。
(4)各类图件的精度应与各勘察阶段的深度要求及地质测绘比例尺相适应,宜描绘图上大于2mm的地质现象。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地质现象,图上不足2mm时,应扩大比例尺表示,并注明其实际数据。
(5)各类图件图面应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配置合理、美观易读,图面上反映的内容应按照统一规定的图例、花纹、符号、颜色表示,各类图件的图式宜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相关规定。
各类图件应主题突出,是指应该把影响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评价及与工程设计密切相关的地质现象反映在地质图上,根据不同的图件类型反映不同的侧重点,不要把没有实用价值的所有地质现象均反映在地质图上。
(6)各类图件的图幅、图框、标题、字体、字形、线条粗细及折叠方式等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基础制图》(SL 73.3—2013)的规定。
1)地质图件的基本图幅采用A0、A1、A2、A3、A4等幅面,加长幅面的尺寸应按短边成整数倍增加后得到,见第一篇“基础制图”。
2)地质图件的图外要素,包括图廓、图名、图幅号、接图表、比例尺、图例、技术说明、标题栏和密级等,是构成图件必不可少的部分,也是使用和管理图件所必需的,并按《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基础制图》(SL 73.3—2013)的要求绘制。
3)地质图件的标题栏。凡地质工作设计和地质报告附图,除交通位置图外,必须绘制标题栏。
标题栏的位置一般放在图幅的右下角,图廓线内,标题栏的右、底框线与图幅廓线重合。
(7)图名要确切、简短,宜置于图面正上方,比例尺位于图名正下方,图例宜布置在右侧,标题栏应置于图幅右下角并与图框线两边衔接,表格、说明等附加内容的布置宜与图面整体协调。
图名用横列标记在图幅上方中间,其长度为图廓长度的3/4为宜,最长不得超过图廓边长;当图内上方有较大空白时,也可将图名放在上半部空白区内(图廓内)。
比例尺小于1ϒ10000的综合性平面图包括区域地质图、构造图、水文地质图、地貌图等,采用省、县两级行政单元名称、工程区及图类名称排列。分上下两行书写,上写省、县两级行政区名称,下写工程区及图类名称。也可一行书写,大小一致。其他各类图件可一行书写、省略省、县两级行政名称,只写工程区或图类名称。
图名字的大小,视其图的面积而定,图幅大则图名字亦大,图幅小则图名字亦小。见第一篇“基础制图”。
(8)平面图应标明经纬度或坐标系。图面布置时宜将北方置于正上方,否则,应在图面适当位置标注正北方向。
(9)平面图和剖面图上应标注比例尺和高程系统。地质图件的比例尺宜标注线段比例尺、或同时标注线段比例尺和数字比例尺。
1)地质图上标注的数字比例尺时,一般选用1ϒ10n、(1ϒ2)×10n、(1ϒ5)×10n。
2)剖面图上水平与垂直比例尺不相同时,分上下两行书写,上写水平,下写垂直。
(10)平面图至少在同比例尺的地形底图基础上编制,地形底图的比例尺也可大于地质图的比例尺;剖面图的水平比例尺应与地质平面图相同,垂直比例尺宜与水平比例尺一致,当用同等比例尺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变比例尺绘制,但垂直比例尺与水平比例尺之比不宜大于5倍。
(11)顺水流方向的剖面图应由上游至下游从左到右绘制;跨水流的剖面图应面向下游从左至右绘制;与水流无关或平面图上所附的地质剖面图,其方向应与平面图协调一致。
(12)地质图的地形等高线可根据地质内容的需要进行取舍,并用浅色线条表示。水系按实际形态在图上按比例绘制,并用右斜体字从上游到下游标注名称,用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13)地质图件上的断层、夹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洞穴、泉、井、长期观测点、试验点、取样点、勘探点及剖面线等,宜分别有序编号,并标注相关信息。
中文字应放在适当位置,既能明确判断,又不能相互重叠,且不遮挡主要标志或注记。
(14)图例的编排,应按地层、岩性、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物理地质现象和各种勘察符号依次排列;地层由新至老排列、岩性按岩类有序排列。
图例中应包括图内所给的各种符号及色调,地形图上的惯用符号可不列出,图例与图幅内容一致,尽可能使用最简明的技术语言。图例应由上而下或由左向右排列,同一类型图例应按时代顺序由新至老排列。
(15)主要地质图件宜采用色彩编制。平面图可按地层岩性充填颜色,剖面图和展视图可按岩性充填或部分充填岩性花纹;使用颜色编号与RGB值对照见表2-2-1。
(16)图件宜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系统编制,并宜按内容归类分图层制作,图层数量可视内容的复杂程度和需要确定。不同属性的内容,应尽量建立不同的图层,相同属性的内容应在同一图层中;所有文字建议用黑体、宋体、仿宋体等国标或常用字体;同一份报告中相同属性图件的同一子图或文字应大小相同。
表2-2-1 颜色编号与RGB值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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