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域地质图件
区域地质图件主要包括区域综合地质图和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图。
一、区域综合地质图
区域综合地质图应在收集和分析各类最新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利用航片、卫片解译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编绘水利水电工程河流(段)或地区的区域综合地质图。
(一)比例尺选取
区域综合地质图是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划阶段必须提交的报告附图,可行性研究阶段视需要提交。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和《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 55—2005)的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不同勘察阶段编制区域综合地质图选用比例尺可按表2-3-1。
表2-3-1 区域综合地质图选用比例尺
(二)制图范围
在规划阶段,区域综合地质图的编图范围应包括规划河道或引调水线路两侧各不小于150km。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当可能存在活动断层时,应进行坝址周围半径8km范围内的坝区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ϒ50000~1ϒ10000;引调水线路区域构造地质研究范围为线路两侧各50~100km。
(三)制图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要求,区域综合地质图宜包括综合地层柱状图、平面图主图和典型地质剖面样图见图2-3-8;其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2-3-8 区域地质样图
(1)应在图上标明经纬度,如果原图上有X、Y坐标的,应标明其坐标系统。
(2)区域综合地质图的中央部分应布置主图,宜在左侧布置综合地层柱状图,右侧布置图例,下侧布置典型地质剖面图。
(3)重要山脉应在图上标明名称,主要山峰应用底角为75°并充填黑色的等腰三角形表示,在其旁侧标注高程;大型江、河、湖泊及水库应在图上用淡蓝色线绘制并标注名称;报告中涉及到的地名、地物应在图上标明位置及名称。
(4)地层单位,基岩可划分至组,图上出露面积太小者,可合并相邻组,岩浆岩应按形成时期划分;第四系地层可按成因划分。
(5)主要断层及褶皱应编号,并在图例中列出名称;断层应按等级分别用不同宽度的实线表示,并标明其性质;推测和隐伏断层用虚线表示。
(6)温泉出露位置及温度应用符号和数字标明。
(7)拟建工程及重大相关工程应在图上标注其位置和名称。
(8)在图的标题栏上面注明原图的出版时间、比例尺、坐标及高程系统。
(四)制图方法及步骤
(1)根据制图范围、内容、比例尺等,考虑图的布置、方向、图幅大小,图幅大小以不剩大块空白为原则。
(2)收集最新的同比例尺或稍大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资料。
若需进行区域地质填图,则选用同比例尺的简化地形图为底图,需保留等高线、水系、铁路、公路、主要的土路和有意义的地形要素(陡崖、岩溶等)、国界、省界、城镇及主要居民点,以及其他要素,删除不必要的符号和注记。
(3)绘制实测或推测的地质界线和地层之间的接触关系、不同时代的各种侵入岩及其岩相分带以及代表性产状。
(4)绘制主要褶皱并编号。
(5)绘制实测断层与推测断层,注明其编号、性质与产状。
(6)绘制温泉,注明其编号和温度。
(7)绘制拟建工程及重大相关工程。
(8)在图左附综合地层柱状图,地层柱状图的比例尺以能表达地层结构的基本特征为原则。综合地层柱状图中,应分清各时代地层和各填图单位。用不同的线条、花纹符号表示不同的岩层及其接触关系,其右边相对应的位置注明厚度和简单描述,左边注明地层系统、地层名称和时代符号。
(9)绘制图例。将图件中所绘各种图形符号、文字符号、花纹及色彩全部列入图例,说明它们表示的意义。
(10)整饬图件。包括内外图廓、分度带、坐标网、图廓间注记、图名、图幅号、比例尺、指北针、图例、标题栏(图签)、说明、保密等级等。
二、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图
编制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图应根据研究区的范围和要求,收集区域地质、航(卫)片解译资料、地震和地震台网观测等资料,确定编图的比例尺,然后按国家统一的图例、符号、色调,将各种褶皱、各类断裂、各类岩浆岩、主要大地构造单元界线、拗陷盆地和断陷盆地类型及边界、地震震中位置及大小等内容表示在图上。
(一)比例尺选取
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图是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划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提交的报告附图。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和《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 55—2005)的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不同勘察阶段编制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图可按表2-3-2选择比例尺。
表2-3-2 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图选用比例尺
(二)制图范围
在规划阶段,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图的编图范围应包括规划河道或引调水线路两侧各不小于150km,在此范围内若有发生过8级以上地震的断裂指向工程区,图幅适当扩大,其范围应包含8级地震发生的位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当可能存在活动断层时,应进行坝址周围半径8km范围内的坝区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为1ϒ 50000~1ϒ10000;引调水工程线路区域构造背景研究范围为线路两侧各50~100km。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区域构造(纲要)与地震震中分布样图见图2-3-9,其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图框应标注经纬度,网格用浅色细线绘制,经度以1°、纬度按20′一格划分,本图一般不作旋转。
(2)地层单位除了古近系、新近系、第四系单独画出外,其余可划分至界,岩浆岩按形成时期划分。
(3)Ⅰ级、Ⅱ级断裂构造及活动断层应在图上标注其性质、名称或编号,尽可能区分全新世(Q4)活动断层、晚更新世(Q3)活动断层和一般断层。
(4)地震的震中位置及震级大小用不同直径的圆标示,并在其右侧标明地震震级和时间。地震震级按4.7~4.9、5.0~5.9、6.0~6.9、7.0~7.9、8.0及以上分五档,4.7~4.9级地震用直径不小于5mm圆圈表示,每增一档圆直径增加2mm。仪测地震和历史地震可分别充填不同的花纹或颜色,历史地震震级用带分数表示,不能化为小数。
(5)温泉出露位置及温度应用符号和数字标明。
(6)拟建工程及重大相关工程应在图上标注其位置和名称。
制图方法与步骤可参照区域综合地质图的编制方法。
图2-3-9 区域构造(纲要) 与地震(Ms≥4.7) 震中分布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