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坝区工程地质图件
一、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
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是指对各比选坝址主副坝、导流工程和枢纽建筑物布置的地段进行地质测绘或地质调查后编制形成的地质,样图见图2-3-13。
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可直观反应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条件、不良地质等分布情况,是对建筑物进行工程地质评价的基础性图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中不同阶段是不可缺少的地质图件。
(一)制图范围
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范围应包括比选坝址、绕坝渗漏的岸坡地段,以及附近低于水库水位的垭口、古河道等。在一张平面图范围内最好包括坝(闸)址、导流系统、引水系统及其他附属建筑物;若比选坝址、其他水工建筑布置分散,也可单独将坝址及其他建筑物分开各形成工程地质图。不同勘察阶段工程地质图制图范围可按以下规定选择。
1.规划阶段
制图范围包括比选坝址、绕坝渗漏的岸坡地段,以及附近低于水库水位的垭口、古河道等,当比较坝址相距大于2km时,可分别编制工程地质图。
2.可行性研究阶段
(1)坝址:各比选坝址,包括主副坝、溢洪道、厂房和导流工程等有关枢纽建筑布置地段。邻近以及与阐明各比选坝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包括坝下游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可能失稳岸坡。
(2)厂房:各比选方案的调压井、高压管道、厂房、主变开关站(室),尾水建筑物等地段以及阐明各比选厂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包括厂房下游危及工程运行安全的可能失稳岸坡。
图2-3-13 坝址工程地质样图
(3)泄洪建筑物:各比选方案的泄洪建筑物布置地段及所毗邻地段,当与坝相距较近时,工程地质图可与坝址工程地质图合并进行。
3.初步设计阶段
(1)坝址:坝址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
(2)地面厂房:从压力前池可调压塔至尾水渠、地面开关部位所有建筑物地段。
(3)地下厂房:从调压井至尾水出口地段。
(4)溢洪道:自引渠、泄洪闸至下游消能地段,以及论证下游冲刷区与水雾区边坡稳定所涉及的地段。
(5)渠道:包括渠道建筑物场地和填方渠段。
(6)通航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
4.招标设计阶段
制图范围与初步设计阶段一致,主要是根据本阶段的勘察成果在初步设计阶段的图件的基础进行复核。
(二)比例尺选取
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使用的地形图,必须是符合精度要求的同等或略大于地质测绘比例尺的地形图。当采用大于地质测绘比例尺的地形图时,需在图上注明实际地质测绘比例尺。不同勘察阶段所采用的比例尺可根据表2-3-3所列进行选择。
表2-3-3 各勘察阶段工程地质图比例尺选择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1.制图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应按相应的符号、代号标注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内容。
(2)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范围应包括比选坝址、绕坝渗漏的岸坡地段,以及附近低于水库水位的垭口、古河道等。
(3)可在适当位置布置主要断层汇总表、节理裂隙统计玫瑰花图等。
(4)地层单位宜划分到段或层,各类岩脉用不同的符号绘制,断裂构造按出露迹线绘制。
(5)滑坡体、崩塌、危岩体、松散堆积体、河床深潭、深槽、古河道、埋藏谷、风化槽、卸荷裂隙、岩溶及水文地质点、矿洞、空洞、墓穴等应分别用不同的符号、代号标注。
(6)钻孔、平洞、竖井、探坑、探槽等应用不同的符号、编号标注,并标注高程、深度或长度等信息。
(7)节理裂隙统计点、取样点、原位测试点、地质剖面线、建筑物轮廓线或轴线、正常蓄水位线等应在图上标明。
2.编制方法及步骤
(1)地形地貌。对地形图应进行了一定的取舍,以免造成图面不清,地质内容重点不突出。地形图重点是计曲线、首曲线层,居民、水系、交通等,对植被层、园地层可关闭或删除。根据在地质测绘中调查的地貌形态特征和成因类型,分析地貌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第四系地质等内在联系,调查河谷地貌发育史,调查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运动,赋存与地貌条件的关系。研究微地貌特点,确定工程建筑物区所属地貌类型或地貌单元。根据地质调查的情况,应根据不同的地貌牲征,用相应的地貌符号表示出来。
(2)地层岩性。图上应标明岩层的地层年代,层序及接触关系,并标明产状。
1)沉积岩地区。沉积岩地区地层单位宜划分到段或层,宜在图的适当位置布置综合地层柱状图。
水平地质界线在地质图上的特征:地质界线地形等高线平行或重合;地岩层出露在地形低处,新岩层分布在高处;岩层出露宽度取决于岩层厚度和地面坡度;岩层的厚度是其顶、底面间的高差。
倾斜地质界线在地质图上的特征(V字形法则):倾斜地质界线在大比例尺地质图上表现为地质界线在沟谷和山脊处成V字形态;当地质界线倾向与坡向相反,沟谷处形成尖端指向上游的V字形,山脊处形成指向下游的V字形;当地质界面倾向下坡向一致,但倾角大于坡角,沟谷中形成尖关端指向下游V字形,山脊上形成尖端指向上游的V字形;当地质界线倾向与坡向一致,但界面倾角小于坡角,河谷中形成尖端指向上游的V字形,但界线弯曲的紧闭度大于等高线弯曲的紧闭度。
2)岩浆岩地区。在岩浆岩地区分布的地质图上对浸入岩应标明岩相、与围岩多方面穿插情况、流线、流层及蚀变情况,边缘接触面产状、岩墙、岩脉、蚀变带、软弱矿物富集分布情况。对喷出岩要标明性、岩性、分异情况,原生、次生构造、层间接触关系等。
3)变质岩地区。在变质岩分布区地质图上应标明原岩产状。对于混合岩,必要时要进行混合带的划分。
4)第四系地层地区。在第四系地层分布区要根据堆积物特征在图上划分成因类型,在用相应的地层代号在图上标明,如残积、坡积、崩积、洪积、冲积等。
(3)地质构造。地质构造调查内容包括各构造形迹的分布、形态、规模、结构面的性质、级别和组合方式以及所属的构造体系,分析构造形迹的形成年代、相互关系和发展过程。各类构造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结构面的形态特征和构造岩的性质。地质构造调查的主要构造类型有褶皱、断层、节理裂隙、劈理等。
1)沉积层原生构造。岩层的产状要素由走向、倾向、倾角(真倾角、假倾角)组成,在图上根据地质测绘实测的地层产状用岩层状的符号表示出来。
通过地质测绘确定了岩层的接触关系在图上应标明。
2)褶皱。通过地质测绘查明的褶皱在图上应标明,褶皱类型、形态,两翼倾角。褶皱轴的位置、走向变化和倾伏方向、倾角。
3)结构面。断层:通过地质测绘查明的断层在图上应标明,如正断层、逆断层(冲断层、逆掩断层)、断层带破碎带、影响带的宽度,断层两侧岩层层位等;在建筑物区,应着重调查区域性断层、活断层、顺河向的大断层、缓倾角断层和断层交汇带的情况,并重点标明断层破碎带的宽度。断裂构造按出露迹线绘制。
节理裂隙:通过地质测绘调查裂隙的产状、延伸长度、宽度等。裂隙在1ϒ1000~1ϒ200比例尺的地质图上应根据测绘的情况按出露处迹线在图上标明。
(4)水文地质及岩溶。图上应标明通过地质测绘查明的泉水的位置、高程、出流方向,流量、所在层位和动态、温泉的水温。
图上应标明水井的位置、井深、井口高程、井水位埋深、所在层位和水位变幅、涌水量。
图上应标明地表水位置、分布范围、变化情况和所在层位。河、湖及溪沟等流量、水位。
图上标明通过地质测绘查明岩溶洼地、漏斗、落水洞的分布位置、形状、规模。
图上标明岩溶洞穴的位置、洞口、洞底高程等。
图上标明各种岩溶泉的出露位置、高程、测定水温、流量。
图上标明岩溶通道的走向。
(5)物理地质现象。滑坡体、崩塌、危岩体、错落体、泥石流、河床深潭、深槽、古河道、埋藏谷、风化槽、卸荷裂隙、矿洞、空洞、墓穴等应分别用不同的符号、代号标示。
对建筑物有影响的错落体、潜在不稳定体、塌陷区、采空区等的位置、规模等应在图上分别用不同的符号、代号标示。
(6)各种勘察信息的标注。对钻孔、平洞、探坑(探槽)应分别建层。
钻孔应统一编号,按实际坐标标明位置、并注明孔口高程、覆盖层厚度、孔深等信息。
平洞应统一编号,按平洞的实际坐标标明位置、并注明洞口高程(若是斜平洞,还应注明洞底高程)、洞深等信息。
竖井应统一编号,按实际坐标标明位置、并注明井口高程、覆盖层厚度、井深等信息。
探坑(探槽)应统一编号,按实际坐标标明位置、并注明探坑、探槽口高程、覆盖层厚度、探坑(探槽)深度等信息。
(7)其他。节理裂隙统计点、取样点、原位测试点、地质剖面线、建筑物轮廓线或轴线、正常蓄水位线应分别建层,并用不同的颜色标明。
二、坝址基岩地质图
坝址基岩地质图是在覆盖或半覆盖区,反映松散覆盖层下基岩面起伏、岩性、构造及其他各种地质情况的图件。它一般根据少量天然露头,结合槽探、井探、钻探和物探等方面的资料编绘而成。有时,还可根据不同的要求,“揭去”某一时代的覆盖层(如第四系、新近系、古近系、侏罗系或白垩系等),突出表示其覆盖层以下的地层、岩石、构造等基底的地质情况。
坝址基岩地质图主要适用于在可研阶段、初设阶段对坝址建筑物的布置、建基面的选择提供地质依据。
(一)制图范围
坝址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主要是坝基所在的河段。
(二)比例尺选取
在可研阶段、初设阶段坝址区工程地质图基础上编制,比例尺与其保持一致,一般可选用1ϒ2000~1ϒ500。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要求,坝址基岩地质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址基岩地质图应在坝址工程地质图的基础上编制,比例尺可选用1ϒ2000~1ϒ500。
(2)基岩顶板高程等值线、基岩岩性分界线、断层等构造线和水文地质特征等应按相应的符号、线型在图上标示。
(3)钻孔、平洞、竖井、探坑、探槽等应用不同的符号、编号标示,并注明基岩顶面高程、深度或长度等信息。
编制坝址基岩地质图的主要有下列步骤:
1)坝址基岩地质图应在坝址工程地质图的基础上编制。
2)收集坝址区钻孔、平洞、竖井、探坑、探槽等勘探信息,注明勘探点的基岩面高程。
3)在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上布置作一系列的辅助地质剖面,地质剖面一般呈网络状布置,作出地质剖面后从地质剖面上读出基岩面的高程、地质界线和地质构造等地质信息。
4)利用收集到基岩面的高程,绘制出基岩面等值线。可利用地形图生成软件绘制。
5)将地质剖面放置在基岩地质图上,将地质剖面上收集到的基岩面上的地质内容放置在相应的地质剖面上。
6)地形、地层分界线、地质构造等地质内容分别建层。综合分析地质内容,连接各标识点,对基岩岩性分界线、断层等构造线和水文地质特征等应按相应的符号、线型在图上标示。
7)按照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的作图方法标注岩性、断层、地层产状等。
8)钻孔、平洞、竖井、探坑、探槽等应用不同的符号、编号标示。
9)建筑物轮廓线或轴线应标注在基岩面地质图上。
基岩地质图也可利用建筑物区的三维地质模型进行编制。
三、坝(闸)及其他建筑物纵、横工程地质剖面图
坝(闸)及其他建筑物纵、横工程地质剖面图主要是反映某一地段在一定垂直深度内工程地质条件的图件。它主要反映覆盖层的厚度、垂向上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风化卸荷等地质条件,样图见图2-3-14。
建筑物的纵、横工程地质剖面图是进行建筑物布置、比选的基础性地质图件,是进行地质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制图范围
沿建筑物的轴线、垂直轴线布置相应的地质剖面。纵剖面长度一般从建筑物两端向两边延伸50~100m,横剖面一般长100~200m。纵、横剖面布置的长度要与坝址区地质平面图平面相协调。
(二)比例尺选取
工程地质剖面图的比例尺应与地质平面图一致,图上应绘制高程标尺、水平距离,并标注高程系统。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1.制图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要求,坝(闸)及其他建筑物纵、横工程地质剖面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剖面图的比例尺应与地质平面图一致,图上应绘制高程标尺、水平距离,并标注高程系统。
(2)原地形线、开挖线、地层界线、地质构造、风化卸荷界线、岩溶水文地质现象等应用相应的线型在剖面图上绘制,并注明相关信息。
(3)工程地质剖面图应绘制勘探孔(井)的编号、孔口高程、孔深、覆盖层厚度,可进行工程地质分段,简要说明各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技术指标建议值。
(4)工程地质剖面图上应用相应符号标示河水位和相应的观测日期、正常蓄水位线、剖面交点、剖面方向、建筑物轮廓线、设计开挖线或地质建议开挖线等。
2.制图方法及步骤
(1)坝址区地质平面图是绘制坝(闸)及建筑物纵、横工程地质剖面图的基础。地质信息一般从地质平面图上读取。当对地质剖面精度要求较高或有特殊要求时,地质信息可进行实测获取。
(2)从平面图上读取作剖面上所需要的地形信息,包括平距和高程,绘制地形线。
图2-3-14 坝址工程地质剖面样图
(3)从平面图上读取剖面沿线的地质界线,地质构造、风化卸荷界线、岩溶水文地质现象等地质信息等,并标注在相应的地质剖面上。
(4)钻孔、竖井、平洞放置在相应的地质剖面上,并将钻孔、竖井、平洞所收集到的地质信息标注在相应的位置。
(5)对地质内容进行分析,连接地层界线、断层、风化卸荷线等界线。
(6)要特别注意各剖面之间交线位置,交线处地质内容各剖面要一致。
(7)工程地质剖面图应在图的下侧列表标注勘探孔(井)的编号、孔口高程、孔深、覆盖层厚度,可进行工程地质分段,简要说明各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技术指标建议值。
(8)工程地质剖面图上应用相应符号标示河水位和相应的观测日期、正常蓄水位线、剖面交点、剖面方向、建筑物轮廓线、设计开挖线或地质建议开挖线等。
四、坝(闸)址渗透剖面图
坝(闸)址渗透剖面图主要反应建筑物所在处岩体垂向的透水性分带,为防渗帷幕设计提供地质依据。此图是可研阶段、初设阶段的基础性,样图见图2-3-15。
(一)制图范围
坝(闸)址渗透剖面图依据设计确定的防渗线路布置,一般沿坝(闸)轴线布置。在左右坝肩的延伸长度视地质情况而定,一般衔接到相对隔水层。
(二)比例尺选取
工程地质剖面图的比例尺应与坝(闸)址区地质平面图一致。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1.制图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要求,坝(闸)址渗透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渗透剖面图可按SL 73.3—2013第3.4.3条的规定编制,并应重点标注坝(闸)基岩(土)体的渗透性,强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径、排关系,以及岩(土)体透水性分带、潜水位、承压含水层顶、底板及其稳定水位线。
(2)渗透水流的作用可能造成渗透变形破坏的土层、软弱层带、可溶岩、洞穴充填物等应在剖面上按相应符号标明。
(3)当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渗透剖面图可与工程地质剖面图合并。
2.制图方法及步骤
(1)渗透剖面图可在地质剖面图的基础上编制。
(2)在地质剖面图的基础上,根据钻孔测定的稳定水位标明潜水位、承压含水层顶、底板及其稳定水位线。
(3)根据地下水稳定水位情况,分析判断地下水补迳排关系及地下分水岭分布情况。
图2-3-15 坝址渗透剖面样图
(4)将钻孔压水试验、抽水试验等水文试验成果标示在相应的钻孔位置处,根据试验值,进行岩(土)体透水性分带,划分坝(闸)基岩(土)体的渗透性等级,强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岩土体渗透性分级可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附录F。不同的渗透性等级用相应的花纹和界线标识,其符号根据表2-3-4进行标注。
(5)渗透水流的作用可能造成渗透变形破坏(管涌、潜蚀、软化以及液化等现象)的土层、软弱层带、可溶岩、洞穴充填物等应在剖面上按相应符号标明。
表2-3-4 岩土体渗透性分级
(6)建筑物轮廓线、勘探点或试验点、观测点等应按相应符号标明。
(7)当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渗透剖面图可与工程地质剖面图合并。
五、平切面图
平切面图是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等地质条件在同一标高的平面位置图。它可以反映在同一高度上岩层的产状变化、褶皱、断层的延伸等,是了解坝(闸)址区建坝岩体工程地质特性的专门性地质图。其标高视(闸)坝址建筑物等级、地质复杂程度而定,一般在建基面以下按间距5~10m布置,样图见图2-3-16。
(一)制图范围
包括坝(闸)址水工建筑物基础所在部位,一般坝(闸)址区所成的工程地质图一致,当工程地质图范围太大时,可只选择建筑物布置地段及对建筑物有影响地段。
(二)比例尺选取
根据可研阶段、初设阶段坝址区所成的工程地质图,比例尺与其保持一致,一般可选用1ϒ2000~1ϒ500。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1.制图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要求,平切面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切面图宜与相应坝址工程地质图的比例尺一致。
(2)应绘制建筑物开挖轮廓线,并用相应的符号绘制勘探钻孔、平洞、竖井等,可标示出勘探点的高程及深度。
(3)地层、岩性分界、岩体风化、卸荷分带界线等应按相应的线型在图上绘制。
(4)断层、软弱夹层、主要节理裂隙等应按相应的线型在图上绘制,并标注其编号。
2.制图方法及步骤
(1)收集钻孔、平洞、竖井、探坑、探槽等勘探点同一标高地质信息。
(2)在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上布置作一系列的辅助地质剖面,地质剖面一般呈网络状布置,作出地质剖面后从地质剖面上读出同一标高的地质界线、断层、水文等地质信息。
(3)将地质剖面放置在平切图上,将地质剖面上收集到的同一标高的地质信息放置在相应的地质剖面上。
(4)按地层分界线、地质构造等地质内容分别建层。综合分析地质内容,连接岩性、断层、岩体风化、卸荷分带、软弱夹层、水文地质、主要节理裂隙等标识,形成相应的界线,这些应按相应的符号、线型在图上标示,对断层、软弱夹层、主要节理裂隙等应标注其编号。
(5)按照坝(闸)址及附属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的作图方法标注岩性、断层、地层产状等。
(6)根据坝(闸)址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的成果,在图上标识出岩体的工程类别。
(7)钻孔、平洞、竖井、探坑、探槽等可标示出勘探点的高程及深度。
(8)建筑物轮廓线或轴线应标注在平切面图上。
(9)平切面图可利用建筑物区的三维地质图进行编制。
六、坝址基岩面等高线图、可利用岩面等高程等值线图
坝址基岩面等高线图是将具有相同海拔的基岩岩面点的连线所形成的图件,编制等值线图需要大量的勘探资料。若岩体裸露,则与当地的地表地理等高线重合,若基岩存在于覆盖层之下,则应减去覆盖层埋藏深度。
可利用岩面等高线图是根据不同坝(闸)址的类型对建坝岩体的要求,通过地质分析,确定可利用岩体的高程,具有相同海拔的可利用岩面点的连线所形成的图件。
坝址基岩面等高线图、可利用岩面等高线图可反应坝(闸)基岩体、可利用岩体的起伏情况、岩体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坝基的选择提供地质依据,是坝(闸)址区专门性地质图件。基岩面等高线样图见图2-3-17。
(一)制图范围
坝(闸)址水工建筑物基础所在部位,一般与坝(闸)址区所成的工程地质图一致,当工程地质图范围太大时,可只选择建筑物布置地段及对建筑物有影响地段。
(二)比例尺选取
坝址基岩面等高线图、可利用岩面等高程图宜与相应枢纽区工程地质图的比例尺一致,一般可选用1ϒ2000~1ϒ500。等线图的等高距宜选用1~5m。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1.制图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要求,坝址基岩顶板、可利用岩面等高程等值线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2-3-17 基岩面等高线样图
坝址基岩顶板、可利用岩面等高程等值线图的等高距宜选用1~5m,基岩岩性分界线、断层等构造线和水文地质特征等应按相应的符号在图上标示,钻孔、平洞、竖井、探坑、探槽等应用不同的符号、编号标示,并注明基岩顶面高程、深度或长度等信息。
2.编制方法及步骤
(1)选取所需比例尺的地形图,图上画出露头界线和勘探点(钻孔、坑、井、洞)的准确位置,并注明各勘探点的编号和基岩顶面高程或可利用岩面的高程。
(2)用直线连接各相邻点,按两点间的高程,用间插法将每一条横线加以分割,然后像绘制地形等高线一样,把高程数值相同的点用圆滑的曲线连接起来。
(3)基岩等高线图中在基岩露头范围内可直接用地形等高线。
(4)地质内容的绘制方法同本章第四节二、坝址基岩地质图。
等值线图可利用地形图生成软件绘制;如果建立了三维地质模型,各种等值线图可以直接由三维地质模型生成。
七、地下厂房、引水隧洞的剖面图
地下厂房、引水隧洞剖面图是进行建筑物布置、比选的基础性地质图件,是进行地质评价的基本依据。它主要反映覆盖层的厚度、垂向上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风化卸荷、围岩类别等地质条件,样图见图2-3-18。
(一)制图范围
应沿地下厂房、引水隧洞建筑物轴线布置纵剖面图,并沿厂房机组、引水隧洞进、出口、尾水等部位垂直轴线布置相应的横剖面图。纵剖面长度一般从建筑物两端向两边延伸50~100m,横剖面一般长100~200m。纵、横剖面布置的长度要与厂房区地质平面图相协调。
(二)比例尺选取
工程地质剖面图比例尺应与地质平面图一致,一般可选用1ϒ2000~1ϒ500。
(三)制图内容及方法
1.制图内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 73.3—2013)的要求,地下厂房、引水隧洞工程地质剖面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厂房、引水隧洞工程地质剖面图的比例尺应与地质平面图一致,图上应绘制高程标尺、水平距离,并标注高程系统。
(2)原地形线、开挖线、地层界线、地质构造、风化卸荷界线、岩溶水文地质现象等应用相应的线型在剖面图上绘制,并注明相关信息。
(3)剖面图应绘制勘探孔(井)的编号、孔口高程、孔深、覆盖层厚度,可进行工程地质分段,简要说明各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技术指标建议值。
(4)剖面图上应用相应符号标示河水位和相应的观测日期、正常蓄水位线、剖面交点、剖面方向、建筑物轮廓线、设计开挖线或地质建议开挖线等。
图2-3-18 引水发电系统工程地质剖面样图
(5)剖面图上应标明围岩分类,对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放射性元素、地温、岩爆、软岩塑性变形、断层破碎带和岩溶洞穴的涌水、突泥等洞段,应在地质描述中重点说明。
2.制图方法及内容
地下厂房、引水隧洞工程地质剖面图制图方法可参照“本章第四节三、坝(闸)及其他建筑物纵、横工程地质剖面图”的制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