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我国的火灾形势
1.2.1 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改善,但火灾事故的次数和损失却呈上升趋势。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发生了多起特大和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例如,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发生火灾,造成了323人死亡、130人受伤;1994年11月27日,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死亡233人,伤20人(其中重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12.8万元;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火灾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2008年9月20日,广东深圳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43人遇难,88人受伤;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弄1号的一栋28层住宅楼发生火灾,造成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经对遇难者遗骸的DNA检测,遇难58人,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2013年6月3日,吉林省长春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97人死亡、1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图1.1给出了1950—2013年间我国火灾概况。新中国刚刚成立时,百废待兴,社会和经济还没有得到全面发展,火灾直接损失相应也比较低。20世纪50年代,火灾直接损失平均每年约0.6亿元(统计数据中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火灾数据,也不包括森林、草原、军队和矿井地下火灾。全书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火灾损失也相应增加。60年代,年均火灾损失为1.4亿元;70年代,年均火灾损失近2.4亿元;80年代,年均火灾损失为3.2亿元。到了90年代,改革开放的成效逐渐显现出来,社会和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火灾次数与直接损失也急速上升。90年代,火灾直接损失平均每年为9.16亿元。21世纪前13年的年均火灾损失则达到了18.27亿元,几乎是20世纪90年代年均火灾损失的2倍。
图1.2给出了我国1987—2013年间的火灾直接损失情况,并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作了比较。1978年至今,正是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198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GDP)超过万亿元,达到10309亿元;2001年GDP超过10万亿元,达到110270亿元;2013年GDP超过50万亿元,达到538522亿元,约为1986年的50多倍。连续多年来,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以平均每年7.9%的速度增长,我国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从2009年开始,我国GDP排名跃升为世界第二位。但火灾灾害却与经济总量扩大和城市就业人员的增加呈正比例增长态势。从图1.2中可以看出,1990年我国火灾超过了5万起;火灾损失的绝对值也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1995年达到11.2亿元,1999年以后大多在15亿元以上,2010年后达到20亿以上;2013年火灾的直接损失甚至达到48.5亿元,是1990年的近10倍。这些数据表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灾损失也在不断增加,这反映出火灾爆炸事故与经济发展存在密切联系。
图1.1 1950—2013年我国火灾损失概况
图1.2 火灾总量随经济的增长而变化的情况
实际上,这种情况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例如根据美国消防协会的资料,1880—2000年的120年里,美国的GDP增长了约880倍,而火灾损失则增长了近150倍,由1880年的7500万美元增长为2000年的112亿美元。日本的火灾损失变化趋势也与美国相似,1956—1991年的35年里,日本的GDP增长了约46倍,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增长了4倍以上。
图1.3给出了近年来按火灾原因分类及所发生火灾次数所占百分比情况,从图中可看出,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最主要原因。因电气引发的火灾起数在火灾总数中占28%以上,生活用火引发的火灾起数占火灾总数的15%以上。实际上这与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密切相关。现代工厂、企业的用电规模都相当大,家庭中的电器设备也大量增加,安装不合理或使用不当就会引起火灾。
图1.3 近年来我国火灾原因的变化情况
按火灾发生场合统计,可以发现近年来住宅、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发生的火灾起数及人员伤亡较多。以2013年为例,全年共发生较大火灾117起(其中23起为防火),死亡449人,直接财产损失3.7亿元,其中住宅发生火灾55起,死亡215人,直接财产损失0.34亿元;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较大火灾22起,死亡70人,直接财产损失0.8亿元。
交通运输工具火灾也呈迅速增多的趋势,这与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有关。近年来,我国的汽车数量比10年前增加几倍,民航运输、大型船舶运输也有很大发展。交通运输工具使用和运送可燃、易燃和易爆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都大大增加,这便为火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车船火灾还往往与石油基物品有关,这种火灾蔓延迅速、燃烧猛烈,容易造成严重损失。
1.2.2 火灾主要原因分析
现在,火灾问题已在我国社会上引起很大的震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这类灾害的上升势头,已成为党、政府和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科学、客观地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及规律,对制定合理、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对策具有重要作用。
研究认为,当前我国火灾事故频发有着深刻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主要的客观原因之一是现在的可燃物与点火源的状况发生了巨大改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可燃物的组成方式均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我国各地,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其他大型复杂建筑大量涌现,多种高聚合物材料制造的建筑构件及生活用品的广泛使用,大大增加了人们工作和居住场所的燃料载荷,从而大大增加了这些区域的火灾严重性。同时多种电力和热力系统被直接连接入建筑物内,它们不仅量大,而且分散,这就大大增加了起火的可能性。统计表明,许多火灾是由电气故障引发的。
主要的主观原因是我国当前的火灾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人们的安全观念不强。
现在不少建筑还存在防火设计方案不合理的现象,消防设施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的问题也较为普遍。有些建筑虽然设有消防设施,但长期不能正常工作。这些建筑一旦失火,就容易造成火灾扩大与烟气的蔓延。有些城镇缺乏有效的总体消防规划,房屋密集、道路狭窄、人员拥挤,但灭火力量不强、消防通道不畅,一处失火后,很容易演化为火烧联营的大范围灾难。近年来,虽然我国的消防力量增长,安全保障体系已有很大进步,但仍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人们的安全观念和意识不强也是屡屡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在一些单位和企业中,领导人或负责人严重忽视安全工作,片面地抓生产、追求利润,对如何保证安全想得较少。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很不健全,即使有也往往是形同虚设,灾害发生时根本起不了作用。
此外,相当多的人缺乏必要的灭火和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灾害,就会惊慌失措,非常容易造成重大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