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防洪工程简明技术指南(中小型水工程简明技术丛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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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洪水及洪水灾害

1.1.1 洪水

洪水是指凡超过江河、湖泊、水库、海洋等容水场所的承纳能力,造成水量剧增或水位急涨的水文现象。洪水的分类方法很多。按洪水发生季节分春季洪水(春汛)、夏季洪水(伏汛)、秋季洪水(秋汛)、冬季洪水(凌汛);按洪水发生地区,分为山地洪水(山洪、泥石流)、河流洪水、湖泊洪水和海滨洪水(如风暴潮、天文潮、海啸等);按洪水的流域范围,分为区域性洪水与流域性洪水;按防洪设计要求,分为标准洪水与超标准洪水以及设计洪水与校核洪水;按洪水重现期,分为常遇洪水(小于20年一遇)、较大洪水(20~50年一遇)、大洪水(50~100年一遇)与特大洪水(大于100年一遇);按洪水成因,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暴潮洪水、溃口洪水、扒口洪水等。在上述分类方法中,最为常用的是按洪水成因所划分。下面简要介绍各类洪水情况。

1.1.1.1 暴雨洪水

暴雨是指强度较大的降雨。按中央气象台的降水强度标准,24h降雨量大于50mm的降雨为暴雨,其中24h降雨量大于100mm和200m的分别为大暴雨和特大暴雨。

暴雨洪水是由暴雨引起的江河水量迅增、水位急涨的水文现象。特大暴雨引发的暴雨洪水,一般强度大、历时长、面积广。我国夏秋季节发生的大洪水多为暴雨洪水。暴雨洪水最重要的气候要素是降水。影响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的因素主要是季风和台风。因而我国的暴雨洪水,主要为季风暴雨洪水和台风暴雨洪水。此外,山洪、泥石流也因由暴雨引发,故可列为暴雨洪水的一些特例。

(1)季风暴雨洪水。季风是指大范围盛行的、风向随季节而显著变化的风系。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季风气候区,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夏季风主要有东南风和西南风两类,分别影响其东部和西部地区。东南季风一般于5月、6月间,带进大量暖湿空气和北方南下冷空气交汇于华南一带,引起华南地区时降暴雨;6月、7月间向北推进,多雨区随之北移到长江中下游、淮河流域(通称江淮地区),引起该地区较长时间的连绵阴雨天气,由于此时正值江南特产梅子成熟季节,故称这一时期为“梅雨期”;8月间进一步向北推进,多雨区移至华北、东北地区,即为北方暴雨季节。西南季风一般在5月底开始北进,西藏东部、四川西部和云南等地降水迅速增加,直到10月前后撤退,雨季才告结束。(2)台风暴雨洪水。台风是发展强盛的热带气旋。我国位于太平洋西岸,是世界上受台风影响最多、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球热带海洋每年发生约80次台风,靠近我国的西太平洋每年生成台风约30次,占全球台风总数的38%,影响我国沿海地区的台风每年约有20次,平均每年登陆的有7次。台风的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登陆台风以7~9月最多,6月和10月次之,造成严重灾害的台风绝大部分发生在7~9月。

(3)山洪。山洪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雨洪。山洪多由暴雨引起,具有历时短、流速大、冲刷力强、破坏力大等特点,其成因主要有暴雨、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过度采伐森林造成土坡侵蚀等人为因素。我国半数以上的县都有山区,山洪现象颇为普遍。山洪几乎每年都要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

(4)泥石流。泥石流指山地溪沟中突然发生的饱含大量泥沙、石块的洪流,多由暴雨山洪引起,具有暴发突然、运动快速、历时短暂、破坏力极大等特点。灾害泥石流不仅毁坏山坡使其变成基岩裸露的破碎田地,而且使谷底受砾石或石块泥沙物质淤埋,同时给穿越区的铁路、公路、桥涵等造成破坏、堵塞,对当地居民的物质财产和生产生活危害极大。

1.1.1.2 暴潮洪水

暴潮洪水发生于沿海地区,主要包括风暴潮和天文潮。此外,海啸也常给沿海地区造成一定危害。

(1)风暴潮。风暴湖属气象潮,是由气压、大风等气象因素急剧变化造成的沿海海面或河口水位的异常升降现象,分温带风暴潮和热带风暴潮两类,分别由温带气旋和热带气旋引起。我国是频受风暴潮影响的国家之一。在南方沿海夏、秋季节受热带气旋影响,多台风登陆;在北方沿海冬、春季节,冷暖空气活动频繁,北方强冷空气与江淮气旋组合影响,常易引起风暴潮。风暴潮具有很强的破坏力,受其影响地区的堤坝、农田、水闸及港口设施易遭毁坏,致使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

(2)天文潮。天文潮是地球上海洋受月球和太阳引潮力作用所产生的潮汐现象。月球距地球较近,其引潮力为太阳的2.17倍,故潮汐现象主要随月球的运行而变。潮汐类型按周期不同,可以分为日周潮、半日周瀚和混合潮。每年春分和秋分时节,如果适逢朔、望日,日、月、地三者接近于直线,则形成特大潮。此外,潮汐还具有8.85年和18.61年的长周期变化规律。天文大潮特别是特大潮的出现,常常给沿海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若在天文大潮到来之时,又恰遇台风暴潮,则将会造成更高的增水现象,这时沿海地区的严重灾难往往难以避免。

(3)海啸。海啸是由海域地震、海底火山爆发或大规模海底塌陷和滑坡所激起的巨大海浪。据中国地震局提供的资料报道,有史以来,世界上已经发生了近5000次程度不同的破坏性海啸,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历史上的海啸,主要分布在日本太平洋沿岸、太平洋的西部、南部和西南部、夏威夷群岛、中南美洲和北美洲。受海啸灾害最严重的是日本、智利、秘鲁、夏威夷群岛和阿留申群岛沿岸。

1.1.1.3 冰雪洪水

冰雪洪水是指冰川或积雪消融引发的洪水。在我国西北高寒山区,雪线以上山区终年降雪,形成冰川和永久积雪;雪线以下山区和平原只在冬季积雪,称季节积雪。因而冰雪洪水包括冰川洪水和融雪洪水两类,前者以冰川和永久积雪为主要水源,后者则以季节积雪融水为主要水源。

(1)冰川洪水。冰川洪水又分冰川融水型洪水和冰湖暴发型洪水两类。冰川融水型洪水是冰川和永久积雪的正常融化而形成的洪水,其洪峰、洪量大小与气温升幅、冰川面积、积雪储量及夏季降水量有正比关系,发生时间一般与当地高温期同步,其特点是起涨较缓、退水较慢、历时较长、洪峰矮胖且多为单峰,年际最大、最小流量变幅不大。冰湖暴发型洪水又称冰湖溃决型洪水,是冰川洪水的特例,即当冰湖坝体突然溃决或其他原因引起冰湖水体集中排放而形成的峰高、时短的突发性洪水。冰湖是由于冰川前进或因冰川萎缩时期遗留的冰漬堵塞沟谷而形成的。我国冰川洪水主要分布在天山中段北坡的玛纳斯地区、天山西段南坡的木扎特河、台兰河、昆仑山喀拉喀什河、喀喇昆仑山叶尔羌河、祁连山西郊的昌马河、党河和喜马拉雅山北坡雅鲁藏布江部分支流。

(2)融雪洪水。融雪洪水发生的时间比冰川洪水早,一般在4~6月。处在同纬度附近的河流,平原融雪洪水发生时间较山区早。这种洪水若与冰凌洪水叠加则易形成春汛。特大融雪洪水可以导致洪灾。我国的融雪洪水灾害常见于新疆北部的一些小河流及山前平原。冰雪洪水是季节性洪水。在高寒山区和纬度较高地区,河流洪水单纯由冰川融水补给或单纯由积雪融水补给较为少见。常见的情况是春、夏季节强烈降雨和雨催雪化而形成的雨雪混合型洪水。

1.1.1.4 冰凌洪水

冰凌洪水又称凌汛,是指河流中因冰凌阻塞造成的水位雍高或因槽蓄水量骤然下泄而引起的水位急涨现象。冬、春季节常发生在我国的北方河流。冰凌洪水按其成因不同,可以分为冰塞洪水和冰坝洪水两类。

(1)冰塞洪水。冬季河流封冻时期,冰盖下大量冰花、碎冰积聚,堵塞河道部分过水断面,形成冰塞,泄流不畅,雍高上游河段水位,严重时可能造成堤防决口,这种现象称为冰塞洪水。冰塞通常发生在河流纵比降由陡变缓之处或泄流不畅的河段。冰塞河段的长度可达数十公里甚至数百公里,冰塞时间可达数月之久。

(2)冰坝洪水。春季开河时期,大量流冰在河道中受阻,堆积形成横跨河流的坝状冰体,简称冰坝。冰坝上游水位不断雍高,下游水位明显下降,坝体在上、下游压力差作用下,一旦猛然溃开,则易出现冰凌洪峰。在冰坝严重之处,有时需采取人工爆破或飞机投弹措施炸开坝体。在冰坝上、下游河段常常出现堤岸漫溢、田地、城镇受淹以及沿河建筑物被毁等的灾害。我国河流的冰坝,多发生在南北流动的河段,这种走向的河流,下游段纬度较高,气温较低,封冻较早,历时较长,冰层较厚,融冰开河较晚;而上游段则相反。春季当气温急剧升高或来流量较大时,上游河段先解冻开河,大量流冰涌向下游,受到下游尚未开河的冰盖阻挡,形成冰坝。此外,一些弯道、汊道、束窄河段或冰塞严重的地方也容易形成冰坝。部分河段,有时还可能形成冰坝群。冰坝洪水的主要特点是凌洪流量沿程增大,同流量下水位高、上涨快、流冰破坏力大、气候寒冷,抢险困难等。因此,我国北方河流尤其是黄河下游的凌汛灾害通常很严重。

1.1.1.5 溃口洪水

溃口洪水是指拦河坝或堤防在挡水状态下突然崩溃而形成的特大洪流,具有突发性强、峰高量大,破坏力极大等特点。溃口洪水包括溃坝洪水和溃堤洪水两类。

(1)溃坝洪水。造成水库溃坝的原因主要有大坝防洪标准偏低、工程质最差、管理运行不当以及地震、战争等突发事件等。溃坝洪水一旦发生,其后果往往是毁灭性的。我国已建大、中、小型水库8万多座,曾多次发生溃坝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如河南省“75·8”大水,板桥、石漫滩水库溃坝失事,夺走了数以万计的人民生命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防止水库溃坝是个值得特别重视的问题。

(2)溃堤洪水。导致河道堤防溃口的险情有漫溢、管涌、渗漏等十余种。其成因主要有洪水超出堤防设计标准、堤基透水、堤身隐患或施工质量问题等。溃堤洪水的突发性虽不像溃坝洪水那样强烈,但因溃堤后洪水大面积漫溢,所造成的人口伤亡及财产损失通常数字惊人,严重时还可能引起河流大改道。

堰塞湖溃决洪水是溃堤洪水的特例,是由地质或地震原因引起山体滑坡,堵江断流后形成堰塞湖,继而突然溃坝释放的巨大洪流现象。这类洪水在我国主要发生在西南山区。例如,2008年“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形成的唐家山堰塞湖,其堰塞体堵江29天,经过水利专家和解放军官兵的奋力抢险才化险为夷,确保了下游130余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1.6 扒口洪水

扒口洪水由人为原因造成。有两类情况:一类情况是在大洪水时期为确保重要河段的防洪安全,牺牲局部保大局,有意扒开一些沿江洲滩民垸蓄滞洪水。如长江1998年大水,中、下游共溃决洲滩民垸1975座,其中有一部分为主动扒口弃垸蓄洪、行洪。另一类情况是利用扒口洪水作为战争武器。如三国时期的水淹七军、明末时期为了镇压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在筑河上扒开南大堤而水掩开封,开封37万人死亡了34万人;1938年国民党为阻止日军西犯,扒开河南中牟县赵口和郑州花园口黄河大堤,造成洪水泛滥,黄河改道,历时9年,44个县(市)、1250万人受淹,89万人死亡。

1.1.2 洪水灾害

洪水灾害的分类方法很多。按洪水灾害的灾情轻重,可分为微灾、小灾、中灾、大灾和巨灾,或分为一般洪灾、大洪灾和特大洪灾;按洪水成因不同,可以分为暴雨洪水灾害、融雪洪水灾害、冰凌洪水灾害、暴潮洪水灾害、溃口洪水灾害以及山洪、泥石流灾害等;按洪水灾害发生范围,可以分为区域型洪灾和流域型洪灾两类,在长江流域,又进一步将区域型洪灾分为上游型和中、下游型两个亚类。按洪水灾害的形成机理和成灾环境特点,参考陈述彭教授的分类方法,可将常见洪水灾害概括为以下几种类型:溃决型、漫溢型、内涝型、蓄洪型、山地型、海岸型、城市型等。

1.1.2.1 溃决型

溃决型洪水灾害泛指水库大坝失事或河湖堤防溃口等造成的洪水灾害。溃决型洪水突发性强、来势凶猛、破坏力大。例如:1975年8月河南大洪水,板桥、石漫滩水库大坝溃决。数十个村庄遭灭顶之灾,灾情震惊中外;1938年国民党在黄河花园口扒口,致使黄河下游44个县5.4万km2的土地一片汪洋;2003年渭河洪水,渭河干支流堤防8处决口,56.25万人受灾,29.22万人迁移,受灾农田137.8万亩,倒塌房屋18.72万间。

我国北方的某些河流,如黄河、黑龙江、松花江等河流每到冬季河面封冻,在春季河道解冻时,常因大量流冰下行受阻形成冰坝,一旦决口,造成严重的冰凌洪灾。如黄河下游。据1855~1938年的84年间统计,仅山东河段的凌汛决口就达29次。

1.1.2.2 漫溢型

漫溢型洪水灾害最为常见。这类洪灾是指洪水越过堤防或大坝顶部,造成堤内或坝下游地区淹没成灾的现象。漫溢型洪水易受地形控制,水流扩散速度较慢,洪水灾害损失程度与土地开发利用状况有关。洪泛平原与河口三角洲地区是漫溢型洪水灾害的多发地。我国七大江河的中、下游与河口地区常见这类洪灾。2005年6月22日,西江洪水没过广西格州市河东城区防洪大堤,进入城区,造成重大灾害,就是一例。

1.1.2.3 内涝型

内涝型洪水灾害,是指地势低洼地区或江河两岸的湖群水网地区内发生暴雨洪水,由于区城排水不畅使大面积区城积水造成明涝,或由于长期积水使区城地下水水位升高造成区城渍涝灾害的现象。内涝型洪水灾害多发生于湖群分布广泛的地区,如我国的洞庭湖、鄱阳湖周边地区和太湖流域。1991年太湖洪涝灾害就是典型的内涝型洪水灾害。太湖原有进出口108处,其中半数与长江相通,起着吞吐洪水的调节作用。近些年来,农民很少像过去那样每年掏挖河泥,垫田作肥,以致不少港汊逐年淤塞,泄流不畅;加之乡镇企业迅速增长,围湖修路,垫平沟渠,建厂造房,致使泄洪水道堵塞了近2/3。此外,苏州、上海等大城市在周边花巨资修建了防洪大堤,每当遇到大洪水时,只得炸堤放水出城。但这又因水流不畅,区域性积水无法及时排出而积涝成灾。

1.1.2.4 蓄洪型

河道水库的蓄水运用以及河道干流两侧的蓄滞洪区,在遇河道来水过大而泄流受限时往往需被迫蓄洪运用,从而造成一定的人为性洪水灾害,这类情况可以称为蓄洪型洪水灾害。这类洪灾是人为造成洪水自然规律的改变与空间转移所引起的,水库水滞洪,抬高水位,势必对库区周边造成一定淹没损失。下游河道在遇超标准洪水时,往往需要从大局出发,启用两岸的蓄滞洪区,以确保河道的安全度汛和灾害损失的总体最小,这时需要以洪泛区做出局部损失为代价。蓄洪型洪水灾害是一种可控性洪水灾害,通过洪水的优化调度和管理,可以使其灾害损失尽可能地降到最小。例如,淮河2003年的大水小灾就是例证。

1.1.2.5 山地型

山地型洪水灾害泛指山丘地区因暴雨引发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的灾害。山地型洪水灾害发生地区,大多沟壑纵横,河流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其特点是:突发性强,洪流速度快,挟带泥石多,历时短暂,破坏力大,防御困难等。

山洪的发生,虽可能有多种因素,但以暴雨山洪最为多见。暴雨山洪诱发山地型洪水灾害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1991~2001年,我国平均每年有1000~1500人死于山地型洪水灾害。例如,2002年6月8日,陕西省南部秦岭山区发生暴雨山洪并引发泥石流,造成455人死亡或示踪[1],7000多人无家可归,房屋倒塌8万余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亿元。1999年9月,受台风影响,浙江省温州、台州、丽水等地区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因山洪和山体滑坡死亡84人。2002年湖南省郴州市发生暴雨山洪灾害,99人死亡。2004年7月5日,云南省德宏州盈江、陇川两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亿元。2007年8月17日,山东新汶地区暴雨山洪,冲毁柴坟河堤防,造成山东华源有限公司(原张庄煤矿)发生严重溃水事故,172人被困井下。

1.1.2.6 海岸型

海岸型洪水灾害,是指天文大潮、台风(热带气旋)暴潮或海啸引发的海陆交接的海岸地带的洪水灾害现象。其表现是,汹涌的海浪扑向陆地,造成堤塘漫溢、溃决而成灾。

我国的海岸线长达1.8万km,台风平均每年在沿海登陆9次,风暴潮型洪水灾害最为常见,损失最为严重。例如,1992年特大风暴潮袭击南起福建北至辽宁长达数千公里的海岸,受灾人口达20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当年洪水灾害总损失的1/4。

1970年11月孟加拉湾风暴潮,夺去30万人的生命,100万人无家可归。1972年6月飓风使美国佛罗里达州及东部各州死亡122人,损失147亿美元。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海域发生的特大地震海啸,造成27.3万人死亡或失踪,经济财产损失难以估计。

1.1.2.7 城市型

城市型洪水灾害是指发生在城市市区的洪水灾害。城市人口密集,经济发达,高楼林立,地下设施复杂,一旦遭受洪灾,损失惨重,影响深远。

城市型洪水灾害有其特殊性。城市地面不透水面积比大,径流系数大,汇流快、时间短、人渗少,天然、人工两套地下排水系统,暴雨季节常常不能满足地表径流的正常排泄而渍水成灾。2004年7月10日,北京遭遇十几年来罕见暴雨,部分城区严重渍水、交通一度瘫痪;2007年7月,重庆市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暴雨,损失惨重。此外,一些傍水而建的城市,还存在河水溃堤入城成灾问题。

我国的城市大多处在江河下游两岸,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防洪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的洪水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周边的湖泊、洼地、池塘、河沟不断被填平,原本具有的调蓄洪水的功能丧失殆尽;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一些大城市郊区及开发区发展很快,防洪保护范围也不断扩大,原有的防洪排涝设施远远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城市的防洪要求;城市人口急剧上升,经济飞速发展,防洪保护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城市型洪水灾害的防治,是我国当前江河防洪工作的重中之重。

1.1.3 人类活动对洪水灾害形成的影响

洪水致灾是一系列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是产生洪水和形成洪灾的主导因素;而洪水灾害的不断加重却是人口增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人类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3.1 植被破坏的影响

地面植被起着拦截雨水、调蓄径流、固结土体、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山地过垦、林木过伐、草原过牧,以及开矿、修路等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造成地面植被不断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大量雨水裹着泥沙直下江河,导致江河、湖泊、水库淤积量增大,洪水位抬高,给周边地区的防洪造成很大危害。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水土流失面积为367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38%,每年流失土壤达50亿t。水土流失现象在各大江河流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中以黄河、长江流域最为严重。因此,治水需先治沙,从源头控制泥沙入河,必须切实停止乱采滥伐,实行封山育林,大力植树造林种草,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入河泥沙。自1998年长江、松花江大洪水之后,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工作,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成绩显著。但应注意的是,各地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治理速度偏慢,以及边治理、边破坏等现象。

1.1.3.2 围湖造田的影响

河流中、下游两岸的湖泊、洼地起着自动调蓄江河洪水的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我国一段时期内,围湖造田、与河争地现象严重,使得江与湖的关系变复杂,人与水的和谐局面被破坏,洪水反复无情地施以报复,湖区百姓不得不年年筑堤,年年防汛,防不胜防,居无宁日。据相关资料统计,仅湘、鄂、赣、皖、苏5省围垦湖泊的面积超过12000km2。围垦的结果,湖泊离解,大湖变小,小湖消亡。与此同时,垦占河滩现象也很严重。河道滩地本是洪水季节或大洪水年的行洪空间,但不少河道的河滩,被人为垦殖和设障。人类与水争地的这些行为,减小了河道行洪断面,增大了水流阻力,影响了泄洪能力,加重了堤防的防洪压力。因此,需还田于湖、还滩于河,逐步恢复洪水的天然蓄泄空间。1998年大水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决策,正是顺应自然规律、重塑人水和谐共处关系的重大历史举措。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湘、鄂、赣、皖、苏等省沿江滨湖水灾高发地区基本实现了水上战略大“撤退”,其做法大致分为“单退”与“双退”两类情况。“单退”方式是退人不退耕,即平时处于空垸待蓄状态,一般年份或非汛期仍可进行农业生产,在汛期或大洪水年份则破圩滞留洪水;“双退”是退人又退耕,即对严重影响行洪的洲滩民垸坚决平毁。在工程实施地区,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已经显现,新型人水和谐局面初见端倪,长期饱受洪灾之苦的群众基本摆脱水患之忧,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

1.1.3.3 防洪工程标准低

堤防和水库是对付常遇洪水的两大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堤防是平原地区的防洪保护屏障。目前全国已建江河堤防27万余km。尽管国家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整险加固,但主要江河堤防的防洪标准仍然偏低。我国主要江河堤防大部分是在老堤防基础上逐渐加高培厚形成的,由于种种原因,堤防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堤身内存在古河道、老口门、残留建筑物、虚土层、透水层等隐患;施工质量较差,部分堤段堤顶高程不足,压实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生物破坏,如南方的白蚁,北方的獾、狐、鼠类,对堤防的破坏作用很大;堤龄老化、年久失修,堤体长期浸润,易于产生液化、沉陷变形,而长期脱水则可能产生裂缝;堤基地质复杂,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当;重要堤防没有进行渗流稳定分析和采取抗震措施;穿堤建筑物设计施工方面的问题等等。上述问题都将严重影响堤防安全,遇到高峰洪水情,存在引发堤防失事酿灾的危险。

水库可有效地拦蓄洪水。全国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4000多座,其中不少水库是在20世纪50年代“大跃进”时期和70年代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时期建成的。有的“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有的资料不全、设计匆匆、考虑不周、仓促开工,或施工追求速度,质量差、隐患多;有的“重建轻管”,年久失修,后遗症多。据相关普查,我国大型水库中,病险库占1/3,中小型水库比例更高。目前许多病险水库仍带病运行,一旦垮坝失事,将对下游造成灭顶之灾。我国的一些水库之所以失事酿灾,多因工程隐患与长期带病运行所致。

因此,防洪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不完善、不配套、不达标的要尽早解决,已达标而有条件的要提高其标准。堤防工程除险加固的重点是,堤基防渗、堤身隐患处理以及欠高堤段的培厚加高。对于基本达标的大江大河的堤防,特别是临背高差悬殊的堤段,不宜持续单向加高,以控制堤防工程潜在的洪水风险。必须加高时,应审慎决策,且应除险、培厚优先。在新建堤防或对旧堤的除险加固时,要尽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确保工程质量。河道整治要高度重视河势控制。河势控制工程常采用丁坝、矶头与平顺护岸等形式,其主要作用是调控河势与稳定河岸。在主流顶冲、河势多变河段,汛期极易造成工程根部淘刷、根石走失和岸坡滑坍。因此,加强监测是这类工程除险加固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现问题应及时补遗补强。水库能有效地蓄纳河道的超额洪水。水库一旦出险,不但不能正常发挥其防洪作用,而且自身安全难保,使得下游河道防洪险上加险。水库有病要早医,不可拖至严重时再草率处置,更不能长期带病运行。近年来,国务院已分期分批对全国的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首先是大、中型重点病险水库,然后再逐步解决其他水利工程的“先天不足”问题。

1.1.3.4 非工程措施不完善

非工程防洪措施是一种新的防洪减灾概念,其减灾效益可观,发展前景无量。我国引进非工程防洪措施观念相对发达国家较晚。非工程措施的防洪观念,尤其是最本质的即调整社会发展以适应洪水方面的问题,至今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在非工程防洪措施中,现阶段我们所吸收的多只限于针对洪水的技术方面的措施,如建立水文气象测报系统、防汛通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非工程防洪措施建设不仅是水利部门的事,而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工作,涉及到许多学科技术的交叉融合,需要多方面专业人员的协同努力,需要各级政府都将其摆上议事日程、综合协调和分工实施。此外,我国治水法制不健全,在不少地方,群众法律意识淡漠,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现象依然存在,如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时常遭到破坏,河道人为设障司空见惯等,任其下去,极易滋生甚至加重洪水灾害,用法律来规范、约束社会和个体行为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现阶段的非工程防洪措施,还很难满足新时期防洪减灾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在:思想认同和理论研究不够;资金投入不足;洪水保险机制未建立;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执法管理有待加强;建设速度缓慢等。因此,只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加速跟上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

1.1.3.5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不足

蓄滞洪区是江河防洪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全国现有重要蓄滞洪区97处,居住人口1600多万人。为解决蓄滞洪区内人员的分洪保安问题,已开展了一些蓄滞洪区群众安全救生的规划与建设。但由于人口增加和盲目开发建设,蓄滞洪区内的安全建设设施远不能满足需要,已建成的安全救生设施仅能低标准解决18%的群众的临时避洪问题,大部分人员需要在分洪时临时转移,这就意味着一些名义上的蓄滞洪区,却实际上难以起到蓄滞洪水的作用。此外,大部分蓄滞洪区缺乏进洪设施,只得依靠临时爆堤分洪。因此,许多蓄滞洪区在紧要关头需要做出运用决策时,往往举棋难定,甚至被迫冒险行事。因此,需加大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的力度,要严格管理区内人口,鼓励外流,限制内迁,控制自然增长;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把安全建设落到实处。

1.1.3.6 城市化发展加快,城市洪涝灾害频繁

城市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防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有:①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经济发达,财富集中,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诸多配套设施高度集中,一旦受灾,损失严重,影响深远。②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市洪水环境发生变化,大量土地甚至河道被占用,众多湖泊、洼地、池塘等被填平,洪水调蓄功能下降。③城市化导致城市雨洪。城市路面大面积硬化,下垫面条件发生变化,不透水地面面积增多,地表雨水入渗率下降,暴雨洪水汇速加快,洪水入河时间提前,河道洪峰流量增大,内涝外洪矛盾突出,水灾频发,损失严重。④城市建设挤占河道滩地,河道行洪、泄洪能力下降,洪水位抬高。⑤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涝溃问题突出。

城市防洪是我国防洪的重中之重。城市防洪建设应注意以下几点。①防洪规划要统筹兼顾,要从城市发展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因城制宜;要综合考虑防洪与城市交通、旅游、除涝、排污、供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建设的结合,处理好堤、路、景、水的关系;规划新建的防洪工程,不仅具有显著的防洪效益,还应兼顾交通、旅游、生态、环境等其他方面的效益。②防洪标准要与城市化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特别是一些城市的新开发区,其防洪标准的拟定,应与城市总体发展相协调,且一般不应低于中心城区。③城市建设不与水争地,严禁填湖和挤占河道空间,确保湖泊、洼地的蓄洪空间和河道的泄洪能力。对于在河滩上违规建设的码头、栈桥、房屋等各种阻水建筑物,要坚决依法拆除。有条件的城区,可以专辟一些雨洪调蓄空间,以减轻内涝灾害。如可以考虑利用操场、游乐场、绿地公园等低洼地为临时蓄洪场所。④控制地面沉降,对于因过量抽取地下水而出现明显地面沉降的城市,要限采地下水,控制地面沉降,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地下水水位逐步回升。如实施改水工程,即关闭小水厂,由自来水厂统一供水,或采取地下水回灌工程等补救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