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山洪易发区内水库工程安全问题
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是山洪灾害防治相辅相成的两大支撑,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包括堤防河道整治、山洪沟与滑坡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及水库工程防御等。由于我国山洪灾害防治面广量大,任务艰巨,与其他工程措施相比,水库工程在小流域山洪灾害防治中发挥了重要的防洪保安作用,同时在2058个山洪灾害防治县中分布了大量水库工程,绝大多数是中小型水库,且以土石坝工程为主。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水库大坝安全与管理工作,近年来通过除险加固、法规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途径,逐步构建了我国水库大坝安全保障体系,在2008年国务院批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后,我国对6240座大中型水库、5400座重点小(1)型水库以及4.09万座小(2)型水库工程进行了除险加固,大幅提高了水库作为工程措施在山洪易发区兴利除害和防洪保安的能力。与此同时,随着水库工程洪水预报、安全监测、应急预案等非工程措施越来越受到重视,在除险加固实施过程中,绝大多数大中型水库和部分重要小型水库工程都设置了水情、雨情、工情监测与预报预警设备和系统,编制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工程非工程措施在保障水库大坝安全及减少库区与下游公众财产损失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传统意义上水库工程首要功能是防洪保安,是山洪灾害防治的主要工程措施。在所有山洪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中,水库工程的作用最为重要,通过水库工程的防洪库容优化与合理调度,可以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滞洪削峰作用,降低下游河道的排洪压力,是提高小流域山区防洪能力的最有效措施。同时在山洪灾害防治中,水库工程也具备相当的非工程措施功能,近年来我国逐步构建了我国水库大坝安全保障体系,取得显著成效,水库工程的水情、雨情、工情监测技术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系统日趋优化,运行管理体制逐步规范,风险管理意识与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不断加强,正在逐步从“工程安全管理”向“工程风险管理”转化,水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增强。
水库工程安全管理与山洪灾害防治的非工程措施有诸多相似之处,但目前水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与山洪灾害防治的监测系统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缺乏必要的信息共享,两套系统同属水利系统,但实际分属不同部门,在具体操作层面仍是多头管理,很难形成合力。已有大量针对山洪灾害防治的研究工作大多侧重于非工程措施的优化与实施,而对于如何更好地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与水库工程安全管理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发挥水库工程水情、工情监测与预警等非工程措施角色的研究较为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