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第十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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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六五”普法宣传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水利系统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结合特色,突出重点,狠抓普法规划落实和平台载体建设,水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全社会水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水利“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基础

一是普法机构进一步健全。水利部两度调整普法联席会议成员,及时充实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对水利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利部所属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均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法律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承担普法工作。

二是及时制定实施规划。2011年水利部组织编制印发《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水利“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具体任务与对象、工作步骤与安排、保障措施等,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部党组工作总体规划,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抓不懈。水利系统各单位均根据水利部要求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要点。如太湖流域管理局围绕宣传贯彻《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编制五年宣传规划,有力提升了环太湖周边地区群众百姓保护太湖的法治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普法制度。水利部建立了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等,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健全。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了“六五”普法规章制度,海河水利委员会制定了普法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制度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等,将普法宣传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学习培训,培植法治思维

在“六五”普法期间,水利系统高度重视对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针对不同对象,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了各类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

一是公务员重点学法。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将学法用法列入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类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与培训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执行,普遍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特别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创造出许多鲜活经验。长委创新“每月一法”学习教育宣传形式,松辽水利委员会设立法律知识读书角,福建省泉州市在市委党校开设《水土保持法》专题讲座、部分地区开辟的网络学法栏目、学法数字化平台等,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提供了新平台。

二是管理人员经常学法。各企事业单位通过举办各类法律学习班,强化了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全面推进了依法管理与规范经营,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长江水利委员会所属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建立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重点岗位人员法律集中培训、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生产运行、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提高了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治观念

一是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日集中式普法宣传活动。5年来,黄河水利委员会出动普法小分队934支,宣传车辆1867台,设立咨询站854处,发放宣传资料289万份,发表普法专题文章1278篇,制作音像资料716盘,发送普法短信73万条;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依法保护太湖,促进人水和谐”“争当护水小卫士,争做节水小能手”等不同主题,向社会广泛宣传《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出动宣传车2260次,悬挂过街横幅5600多处,刷写标语20余万条,发表纪念性文章180多篇,举办座谈会近200次,电视综合报道500余次,广播讲话60多次,组织文艺汇演160余场。

二是持续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普法宣传栏画、标语等多种媒介,扎实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水法规的宣传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珠江水利委员会向广州中小学图书馆赠送《水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学生读本》;海委摄制“案例情景剧”;松辽水利委员会与中国联通吉林分公司合作;向全省500多万联通手机用户群发送公益短信,发出“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倡议;北京市水务局利用《汽车天下》平台宣讲水务知识、倡导节水惜水,传递爱水护水理念;上海市水务局制作的《滴水精灵》动漫获司法部“法制宣传动漫大赛优秀奖”;陕西省大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片《固本三秦》,安徽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宣传月活动等,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单位、送法进社区。

三是探索全天候普法宣传新模式。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注重集中式普法宣传与常态化普法宣传并举。利用行业优势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如黄委的法治宣传石与法治宣传文化广场、“陕西法治大讲堂”等,已形成沿河、沿湖等以流域为特色的水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体系。探索“三微一搏”普法新载体。水利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新媒体,开设网络微博,搭建涉水法规学习、宣传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了解普法动态的新型平台,通过网络与公众互动交流,并做到及时更新、滚动播报,使社会公众在第一时间即可获取相关法律法规信息;上海市水务局两年发送微博14000余条,粉丝达42万余人。微信、微博等“三微一博”宣传成效开始凸显,已实实在在成为水利信息公开、普法宣传的新平台。

(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建立普法长效机制

一是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在多年的普法宣传中,逐步由以期刊、报纸等平面媒体宣传,转变为平面媒体、广播影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并举;由宣传画、标语、条幅、宣传材料等纸质载体为主,转变为纸质载体、影视多媒体、文艺演出等多种载体并举;由简单的宣读、散发材料等单边灌输式宣传,转变为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法律咨询、现场执法普法等注重效果的互动式宣传,更为直观生动地向广大干部群众传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普法成效得以深化。

二是依靠制度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政监察人员培训考核、法律顾问等制度的落实,实现了水利系统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使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融入到广大干部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践行“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水法治环境。

三是典型带动特色鲜明。水利部2012年开始在水利系统建立普法联系点制度。先期选择了黄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两个流域管理机构和江苏等七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共9个单位开展试点。各试点单位又分别确定了下属联系点单位,从而形成“上面一根线,下面千根针”的宣传局面。联系点的“六五”普法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水利系统的前列。如黄河水利委员会在孟州建设的“黄河文化苑”,以温孟滩纪念亭为中心,奇石、雕塑点缀其中,集诗歌、雕塑、书法、石刻、美术等多种艺术门类于一体,将观光旅游、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相融合,将“增加全民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观念融汇其间,融合水法规和黄河文化,进一步彰显水法规和黄河文化的无穷魅力。江苏省泰州市的水利展览馆全面展示了泰州市成立以来的水利法治建设成就,目前已接待社会各界2000余人次,成为水利普法学习交流的好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