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地下水资源管理

第十九条 流域内取用地下水资源,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位双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纳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在塔里木河干流和主要源流河道管理范围以外1公里以内凿井取水的,由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