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与地下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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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需水量预测

3.2.1 预测方法

五指山市主城区需水规模采用三种方法进行计算,一是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中规定的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计算;二是根据该规范中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计算;三是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中的方法计算。

3.2.2 主要数据及来源

不同水平年城区人口和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根据《五指山市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说明书》确定,用水定额参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 367—2006)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16),未来不同水平年用水定额随着经济增长逐渐增大。

3.2.3 预测分析与结论

(1)方法一:根据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计算

根据《五指山市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说明书》,2010年、2020年、2030年五指山市主城区人口分别为5.5万人、7.5万人、9.5万人,2015年采用内插值6.5万人。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规定,海南省小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定额为0.4~0.8m3/(人·d)。2010年五指山市主城区除南圣镇之外总人口为4.44万人,根据实测供水资料,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为0.35m3/(人·d),低于规范规定。由于现状供水水平较低,用水量指标2015年采用现状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达到规范要求,则2015年、2020年、2030年采用定额分别为0.35m3/(人·d)、0.5m3/(人·d)、0.5m3/(人·d)。按《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 367—2006)规定海南省小城市用水定额为110~150m3/(人·a),考虑日变化系数1.4,2020年之后的定额也可以达到《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 367—2006)要求。根据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计算的不同水平年的需水量计算结果见表3.2-1。

表3.2-1 根据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计算的需水量表

(2)方法二:根据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计算

根据《五指山市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说明书》,2010年、2020年、2030年五指山市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4.29km2、10.8km2、13.25km2,2015年采用内插值7.55km2。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规定,海南省小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定额为0.4万~0.8万m3/(km2·d)。2010年五指山市主城区除南圣镇之外总建设用地为4.29km2,根据实测供水资料,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为0.36万m3/(km2·d),低于规范规定。由于现状供水水平较低,用水量指标2015年采用现状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达到规范要求,则2015年、2020年、2030年采用定额分别为0.36万m3/(km2·d)、0.4万m3/(km2·d)、0.4万m3/(km2·d)。按《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 367—2006)规定海南省小城市用水定额为100万~140万m3/(km2·a),考虑日变化系数1.4,2020年之后的定额也可以达到《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SL 367—2006)要求。根据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计算的不同水平年的需水量计算结果见表3.2-2。

表3.2-2 根据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计算的需水量表

(3)方法三: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16)中的方法计算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设计供水量由下列各项组成: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未预见用水、消防用水。水厂设计规模为消防用水之外所有用水的最高日水量之和。

根据《五指山市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说明书》预测的城区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见表3.2-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规定的海南省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220~370L/(人·d),工业企业用水按照一类工业用地的用水标准,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1998),一类工业用地的用水标准为1.2万~2.0万m3/(km2·d),浇洒道路用水为2.0~3.0L/(m2·d)计算;浇洒绿地用水为1.0~3.0L/(m2·d)。采用定额见表3.2-3。

管网漏损水量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按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之和的10%计算,未预见水量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按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之和的10%计算。计算结果见表3.2-3。

消防用水量。五指山市2030年规划9.5万人,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主城区同一时间按2处着火点考虑,2处着火点灭火用水流量总共为70L/s,灭火时间按2h计算,则灭火用水量为504m3/d。

表3.2-3 不同水平年五指山市主城区需水量预测表

(4)需水量确定

采用三种方法预测的需水量的平均值,确定五指山市2015年需水量为2.5万m3/d,2020年总需水量为4万m3/d,2030年总需水量为5万m3/d。不同水平年需水量采用成果见表3.2-4。

表3.2-4 不同水平年需水量采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