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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的小说回了趟美国,小说被一家相当不错的出版社接受了。我听说出门前他们大吵了一架,我觉得弗朗西丝就是这么失去了他,因为纽约有好几个女人都待他不错,他回来以后也真是今非昔比了。他对美国更加热衷,也不再那么单纯那么友善了。有几位出版商对他的小说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这也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然后就有好几个女人煞费苦心地讨好他,这么一来他的见识可就大大改观了。有四年的时间他的眼界就完全局限在他妻子身上。三年或者几乎三年以来,他的眼里又只有弗朗西丝。我敢肯定,他这辈子都从来没有恋爱过。

他在大学的那段日子实在糟心,心灰意懒之下逃到了婚姻里,而等他发现他并非第一任妻子眼中的一切时,弗朗西丝又趁虚而入,一把把他给抓在了手心里。他虽没真正恋爱过,却也认识到他对女人并非没有吸引力,一个女人喜欢他并想跟他住在一起可不仅仅托赖神赐的奇迹。这使他的态度有所改变,变得不太那么容易相与了。而且,他在纽约的时候曾跟几个亲戚打过几场很险的桥牌,下的赌注都超出了他的偿付能力,好在他牌好,还赢了好几百美元。这使得他对自己的桥牌技艺颇为自负起来,说过好几回,一个人要是迫不得已,总归还可以靠打桥牌为生。

还出了另外一件事。他一直都在读W.H.赫德森[1]。这听起来像是一种无害的消遣,可是科恩把那本“紫色土地”一读再读。“紫色土地”如果读得太晚就是本很危险的书了。它讲述的是一位完美无缺的英国绅士在一片极富浪漫气息的土地上经历的一系列极具想象力的风流历险,其中的风光描写极为精彩。可是一个已经三十四岁的男人若是把它当作了人生指南可就很不安全了,这就好比一个同龄的男人抱着一整套比这个还实际些的阿尔杰[2]的著作,从法国修道院直接奔赴华尔街一样不靠谱。我相信,科恩把“紫色土地”里的每一字句都像是看R.G.邓恩[3]的报告一样当了真。你懂我的意思,他当然也有所保留,不过这整本书在他看来是大有道理的。这本书正好成了促使他行动起来的触发点。我起先没意识到它对他竟有这么大的影响,直到有一天他跑到我办公室来找我。

“嘿,罗伯特,”我说,“你来是让我开开心的喽?”

“你愿不愿意到南美去,杰克?”他问我。

“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去?”

“我不知道。我从没想过去那儿。太贵了。反正你在巴黎也能看到你想看的所有南美人。”

“他们都不是真的南美人。”

“在我看来他们可都真得不能再真了。”

本周的通讯稿必须得赶这一班海陆联运列车[4]发出,可我才写了有一半。

“听到有什么丑闻没有?”

“没有。”

“你那帮尊贵的亲戚里面有没有闹离婚的?”

“没有。听我说,杰克。要是我们俩的费用由我负担,你愿意跟我一起去趟南美吗?”

“干吗一定要把我拉上?”

“你能讲西班牙语。而且咱们俩一道也更好玩。”

“不行,”我说,“我喜欢巴黎,而且我一直是去西班牙消夏的。”

“我这一辈子就盼着能来这么一趟旅行。”科恩说。他坐了下来。“我怕还没来得及动身就已经老朽了。”

“别傻了,”我说,“你愿意去哪儿就能去哪儿,你有的是钱。”

“我知道。可我总是下不了决心。”

“开心点,”我说,“哪个国家看起来还不都像是电影镜头嘛。”

我挺替他难过的。他感觉很糟糕。

“一想到我的人生在飞快地消逝,而我都还没有真正生活过,我实在受不了。”

“除了斗牛士,没有任何人的人生是一路高歌猛进的。”

“我对斗牛士可不感兴趣。那种人生不正常。我想回到南美的乡间去走走。我们的旅行肯定会很有意思。”

“有没有想过到英属东非[5]去打猎?”

“没有,我不喜欢这个。”

“我愿意跟你一起去。”

“不,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那是因为你从没读过这方面的书。去找本通篇都是描写跟黑得发亮的美丽公主谈情说爱的书看看就是了。”

“我想去趟南美。”

他真有犹太人那种典型的固执脾气。

“咱们下楼去喝一杯吧。”

“你不是在工作吗?”

“不干了。”我说。我们下楼来到底层的咖啡馆。我早发现这是把朋友给打发掉的最好办法。一杯酒下肚后,你只消说一句“唉,我还得回去发几份电讯”就结了。干新闻这一行,极其紧要的一点就是应该显得整天都没事干,所以能找到类似得体的脱身之计是非常重要的。总之,我们一起下楼来到酒吧,喝了杯威士忌加苏打。科恩望着墙边堆的一箱箱酒。“这地方不错。”他说。

“酒水真不少啊。”我同意道。

“听我说,杰克。”他俯身在吧台上,“你从没觉得你的人生正在溜走,而你根本就没享受过生活的乐趣吗?你没意识到你已经虚度了将近半辈子了吗?”

“有啊,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这么想。”

“你知道再过个三十五年我们就该死了吗?”

“扯这些有用吗,罗伯特,”我说,“扯这些干吗?”

“我是认真的。”

“我从来不为这种事瞎操心。”我说。

“你应该操操心。”

“我随时随地操心的事情已经够多的了。我什么心都不想操。”

“我就是想去南美。”

“听我说,罗伯特,跑到另一个国家去不会有任何区别。这一套我都试过了。你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但你还是你。你没办法从自己身体里面逃离出去。”

“可你从来没有去过南美啊。”

“南美你个头!你要是就抱着现在的想法,就算去了,也还是一个熊样。巴黎是个好地方。你为什么就不能在这里开始你的生活呢?”

“我烦透了巴黎,烦透了这个区[6]。”

“那就离开这个区。自己四处溜达溜达,看能碰上什么新鲜事儿。”

“我什么事儿都碰不上。有天夜里我独自走了一整夜,屁事都没发生,只有一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拦住我要看我的证件。”

“巴黎的夜晚不是很美吗?”

“我根本不在乎巴黎什么样。”

问题就在这里。我为他感到难过,可是又根本帮不上忙,因为你一上来就会碰上他那双重的固执:南美能救他的命,还有他不喜欢巴黎。第一重固执来自一本书,我猜第二重固执也来自一本书。

“好了,”我说,“我得到楼上去发几份电讯了。”

“你一定得去吗?”

“是呀,我得把那几份电讯发出去。”

“要是我跟你一起上去,在你办公室坐一会儿,不会妨碍你吧?”

“不会,上来吧。”

他坐在外间的办公室看报,我和总编、出版人一起紧张地工作了有两个钟头。然后我把打字稿的正副本拣开,把我的名字打上去,把稿件装进几个马尼拉纸的大信封,揿铃叫上一个听差,吩咐他把信封送到圣拉扎尔火车站。我走到外间,发现罗伯特·科恩已经在一把大椅子上睡着了,头枕在胳膊上头。我不想叫醒他,可我想把办公室锁上,关门走人了。我把手按在他肩膀上。他晃了晃脑袋。“我办不到。”他说,脑袋在臂弯里埋得更深了,“我办不到。不管怎么说我都办不到。”

“罗伯特。”我摇着他的肩膀叫他。他抬头看看,微微一笑,眨巴着眼睛。

“方才我喊出声来了?”

“说了点什么,可听不清楚。”

“上帝啊,多么讨厌的噩梦!”

“是打字的声音催你睡着的吧?”

“大概是吧。昨晚我一夜都没合眼。”

“在干吗?”

“讲话呗。”他说。

我想象得到。我有个坏习惯,就是喜欢想象我朋友们卧室里的情形。我们出去到那不勒斯咖啡馆,喝了杯apéritif [7],望着傍晚大街上[8]拥挤的人流。

注释:

[1]赫德森(William Henry Hudson,1841-1922),英国作家、博物学家和鸟类学家,以书写充满异域情调的传奇闻名。以南美为背景的传奇作品中最著名的即下文提到的“紫色土地”,全称《英国失去的紫色土地》。另一部名著《绿厦》描写森林中一个半鸟半人的神秘动物的恋爱故事。他的作品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回归自然”运动起过促进作用。

[2]阿尔杰(Horatio [Jr.] Alger,1832-1899),美国十九世纪末最受欢迎的青少年文学作家,或许还是他这一代中最有社会影响的作家。他本身是位教士,作品以描写穷孩子由穷困成为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的故事为主,他的作品虽多,不过除了人物的名字各不相同外,内容大致相似,他大肆宣讲的主题就是:凭借诚实、不屈不挠的乐观精神和艰苦的工作,善良的孩子会得到应该的报偿——而这种报偿往往只能凭好运突然到来。“阿尔杰式英雄”也由此成为美国语言的一部分。

[3]邓恩(Robert Graham Dun,1826-1900),美国信贷问题专家,1893年起每周都刊行商情报告,名称是《邓氏评论》。

[4]海陆联运列车(boat train),配合船班次载运船客的火车。

[5]英属东非(British East Africa),泛指曾经被英国控制的东非地区,包括肯尼亚、乌干达、桑给巴尔和坦噶尼喀(今坦桑尼亚)。

[6]“这个区”应该指塞纳河左岸学生和文人、艺术家聚居的拉丁区。

[7]法语:开胃酒。

[8]指圣日耳曼大街,巴黎拉丁区的第一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