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与《史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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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家世研究

司马迁生年十年之差百年论争述评

张大可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北京100081)

一、百年论争由来

司马迁生年,学术界推定有六种说法。除王国维、郭沫若两说外,另外四说为:其一,生于景帝四年戊子(前153)说,此说见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一《子长游踪》条;其二,生于汉景帝后元戊戌(前143)说,此说见周寿昌《汉书注校补》卷四十一;其三,生于武帝元光六年壬子(前129 )说,此说见张惟骧《太史公疑年考》 ;其四,生于汉武帝元朔二年甲寅(前127)说,此说为华山道士所主张,见康熙《韩城县志》载翟世琪《重修太史庙记》。这四种说法,持说者均无论证与文献依据,大抵出自臆断,皆无讨论价值,可以不论。其中,以王国维和郭沫若两说影响最大且有文献依据,王氏推定司马迁生年为公元前145年,郭氏支持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35年说,两说有十年之差。一个人的生年只能有一次,故两说中有一说为误,于是展开争论,在20世纪50年代中和80年代初掀起两次全国性大争论,王、郭两说各有信从者,双方争论文章60余篇,迄今尚无定论,王说略为占优;近年来郭说有高涨之势。

学术界第一个考定司马迁生年和卒年的学者是王国维。 1916年,他在《广仓学窘丛书》发表《太史公系年考略》,推定司马迁生年为景帝中元五年,即公元前145年,故学术界通称为“景帝中五年说”或“前145年说” ,又省称“王说” 。到了1923年,王氏针对日本学者桑原骘藏氏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35年的新说①,重发他的考证文章,收入《观堂集林》卷十一,改换题目叫《太史公行年考》,全文不变,仅在题目上改“系年”为“行年”,这一字之改用以昭示考证司马迁生年的方法,即排比行年为论据,十分自信。

根据王国维的考证, 1955年是司马迁诞辰2100周年纪念。郭沫若在当年的《历史研究》第6期上发表《太史公行年考有问题》的文章,支持李长之主张的司马迁生于汉武帝建元六年,即公元前135年,学术界通称“建元六年说”或“前135年说”,又省称“郭说”。同期《历史研究》还发表李长之先生的旧作《司马迁生年为建元六年辨》,举证十条以立其说,作者化名刘际铨②。

郭说终止了1955年学术界纪念司马迁诞辰2100周年的研究盛会,引发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学术大讨论。随后由于历史原因沉寂了20余年,到了改革开放的20世纪80年代初,争论再起。两场争论,王说理据占优。1985年,中国历史研究会在南京召开年会,率先纪念司马迁诞辰2130 周年。 1995年,陕西省司马迁研究会在西安召开纪念司马迁诞辰214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 2001年,中国史记研究会成立,于2005年、 2015年两次在司马迁故里陕西韩城市、渭南师范学院召开纪念司马迁诞辰2150 周年、2160周年学术研讨盛会。特别是2015年由中国史记研究会与渭南师范学院联合主办的纪念司马迁诞辰2160周年国际性学术研讨盛会,中国史记研究会推出了《史记论著集成》 20卷、 《史记论丛》专辑6卷、 《史记通解》全9册,总字数两千余万字。可以说,是对1955年缺失的纪念司马迁诞辰2100周年学术盛会的一次补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激发了郭说信从者,即前135年说论者,近年来不断发声,提出所谓“新论” ,似有高涨之势,并要求在2015年纪念司马迁诞辰时改2160周年为2150周年,于是,司马迁生年的话题重启。中国史记研究会、北京史记研究会决定在2016年两会召开的年会上,同时展开司马迁生年疑案的研讨。两会秘书处组成联合编委会,在中国史记研究会第十五届年会论文集《史记论丛》第十三集,北京史记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集《史记研究》第一辑中发布研讨论文。这次学术研讨,不开发“新论”,不炒剩饭,而是着力梳理百年论争双方的论点论据,做出总结,画一个句号。本文实质是一篇综述。综述有两种写法,一是只做情况介绍,梳理论争双方的甲说乙云,不做论断;一是有鲜明的观点,对争论的问题画一个句号。本文属于后者,笔者认为前145年说可以为定论,于是用“述评”代“综述”,以表明立场。

以上回顾司马迁生年百年论争的由来,也就是问题的提出。

二、王国维考证司马迁生年为公元前145年,论点坚实,方法正确,逻辑严密

考证司马迁的生年,王国维和郭沫若两家都是根据《太史公自序》的三家注来推算的。

司马谈卒于元封元年。 《太史公自序》云: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司马贞《索隐》在这一句下注云:

《博物志》: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元封〕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

元封三年,即公元前108年,司马迁年二十八,郭沫若据此推算,生于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

司马迁当了五年太史令,汉武帝改元太初,颁布新历,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故张守节的《正义》就在“五年而当太初元年”下加按语说:“案:迁年四十二岁。”太初元年是公元前104年,迁年四十二,王国维据此推算,当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

表面上看,司马贞与张守节均为初唐同代人,又同出一个师门,都是张嘉会的学生,两人的话具有同等价值,不分伯仲。但是,司马贞引用了文献,《博物志》所载汉时簿书《茂陵中书》的材料;而张守节直以按语出之,没有说明其言所据何书,因此, 《正义》的价值应低于《索隐》,这也是若干持前135年说论者的口实①。可是,王国维不这么看,他的识见高于形而上,首先调查十年之差的原因在哪里,有两个可能:其一,两说的材料来源是否不同,是否可靠,这是头等大事;其二,两说在流传中发生了数字讹误。 《索隐》所引转自西晋张华所著《博物志》,王国维用两条敦煌汉简的行文格式来证明《索隐》所引确系汉时簿书,非魏晋人语,为“最可信之史料”。 《正义》的依据在哪里呢?张守节直以按语出之,必有所据。正因张守节与司马贞是同时代人,所见材料应当是同一来源,结论亦当本《博物志》。既然材料没有问题,十年之差的产生,必然是在传抄流传中数字发生了讹误,即数字讹误说,这是王氏立论的基石。

王国维考证的价值,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论点坚实

所谓论点坚实,即指前文所说立论基石“数字讹误说”不可动摇。《索隐》《正义》既然材料同源,否认这一论点,必然的逻辑就要承认司马迁有两个生年,这当然是荒谬的。郭沫若、李长之皆否认数字讹误说,其说法是给《正义》的按语“迁年四十二岁”找出路,说张氏按语是指司马迁一生只活了四十二岁,这就违反了汉时簿书论述行年的文例。王国维引据的敦煌汉简两例,郭沫若补充的居延汉简十例,《博物志》所引《茂陵中书》司马迁以太史丞为太史令, “年二十八”,皆指行年的年岁,而不是一生的年寿,只有人死的时候,才会说他一生的岁数。例如《孔子世家》: “孔子年七十三,以鲁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卒。”如果一个人的一生无事迹可述,或事迹不值得记述,只写他一生活了多少年,人死已包含其中,这当然是指一生的年寿。仍以《孔子世家》为例:“子思生白,字子上,年四十七。子上生术,字子家,年四十五。子家生箕,字子京,年四十六。……”皆为记述终止语,所记数字才是指一生的年寿。《正义》按语“迁年四十二岁”与《索隐》所引《博物志》“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同例,皆非终止语,“四十二”与“二十八”都指的是行年岁数,而不是一生的年寿。

(二)方法正确

方法正确,指王国维推定司马迁生年不是想当然,钻牛角尖,玩文字游戏,而是实实在在做考证。王国维取信《正义》而舍《索隐》,用了两个方面的考证。一是用校勘学鲁鱼亥豕形体相近致误的常理推断;二是排比司马迁行年来验证。

1.鲁鱼亥豕之误

假定《正义》讹误,则十年之差为“三十二”讹为“四十二”;如果是《索隐》讹误,则为“三十八”讹为“二十八”。王国维说:

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以此观之,则史公生年,当为孝景中五年,而非孝武建元六年矣。

史籍中有大量二、三相讹的例证,而三、四相讹则很少。单就讲鲁鱼亥豕之讹,王国维的方法成立。但数字的写法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汉唐时期“二十”“三十”“四十”,一般作连体书,为“廿”“卅”“”。郭沫若指出,汉时簿书, “廿”“卅” “”这几个两位数字的连体书是殷周以来的老例,“都仅一笔之差,定不出谁容易,谁不容易来”①。袁传璋进一步指出,两位数字封口的连体书作“廿”“”“”,廿与相讹为近,相讹为远。又, “”与“世”字的草书“”字形近, “”讹为“”,再讹为“四”。所以,古籍中“卅” “”相讹的例子很多,这也是事实。[1]

对此,徐朔方有如下评论:

郭沫若《〈太史公行年考〉有问题》一文指出:“汉人写‘二十’作‘廿’,写‘三十’作‘卅’,写‘四十’作‘’。这是殷周以来的老例。如就廿与卅,卅与而言,都仅一笔之差,定不出谁容易,谁不容易来。”但是现在发生争论的并不是汉人的写本,而是唐代《索隐》的写本,王国维说“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这句话用来说明汉简,确实“都是一笔之差,定不出谁容易,谁不容易来”,但若用来说明唐代写本存在的问题,再考虑到《正义》对《索隐》原有修订补充的关系,王氏说法就不能轻易加以否定[2] 。

我们认为,徐氏的说法是中肯的。据程金造先生的考证,司马贞稍年长于张守节, 《索隐》早于《正义》20年问世,后出的《正义》对《索隐》有疏通、修订与补充的关系。张守节按语是依据《索隐》“年三十八”之文推断出来的, 《索隐》是在唐代以后流传中“三十八”讹为了“二十八”,王氏的常理说当然不能轻易加以否认了。

2.排比司马迁行年考证

如何论证《正义》与《索隐》的是非,最可靠的方法是找出司马迁行年的几个坐标点,进行行年排比,看哪一个生年最合理,不要在任何后人举证的孤证上纠缠,这才是科学的论证方法。王国维考证司马迁的生年,就是从行年研究入手的。他的论文初名《太史公系年考略》,过了七八年改名《太史公行年考》重新发表,将“系年”改“行年”,一字之差,确有极大深意。“系年”就是编年,做年谱,“行年”强调其人生轨迹的经历。王国维排比行年方法的具体运用,详见本文第三部分。

(三)逻辑严密

赵光贤驳难王国维,怎么能把张守节来历不明的说法凌驾于有最高价值的《博物志》原始材料之上呢?这正是王国维识见高人一筹的地方,不是表面上看谁有据,谁无据,而是发现《索隐》说与司马迁行年不相符,于是用严密的逻辑推论出《正义》与《索隐》同源。因为按语是结论,它必有前提,必有所依,或是赞同,或是补充,或是驳难。《正义》按语是一种赞同语,但数据不同,所以结论是数字讹误。

三、郭沫若、李长之主张司马迁生年为前135年说无一考据

郭沫若《太史公行年考有问题》,举证三条驳难王说,李长之《司马迁生年为建元六年辨》,举证十条以立其说。郭、李两文以主观认定当事实,以推论代考据,不足为信。对郭、李两文的考据,分述于次。

(一)郭文驳难王说,举证三条,皆有辨无考,不能成立

郭文第一条用汉简记录数字连体书写的殷周老例,驳难王国维的常理说,虎头蛇尾,无果而终。郭文说:

汉人写“二十”作“廿”,写“三十”作“卅”,写“四十”作“”。这是殷周以来的老例。如就廿与卅,卅与而言,都仅一笔之差,定不出谁容易,谁不容易来。

既然定不出谁优谁劣,必然的逻辑,《索隐》与《正义》在天平的两端是平衡的,在理论上,《索隐》与《正义》都有可能发生讹误,到底是谁家讹误要做考证,拿出证据。郭文拿不出考证,效法李文,金蝉脱壳,笔锋一转:“因此,这第一个证据便完全动摇了。”此指王国维说《索隐》 “三十八”讹为“二十八”完全动摇了。岂止“动摇”,而且是“完全”的动摇。请问:证据在哪里?答曰:没有。

郭文第二条,未加考证就主观认定“年十岁诵古文”,即是向孔安国问故,证明司马迁晚生十年,正好与王国维说迁年二十问故于孔安国吻合。这也是未做考证的主观认定,取巧借力王国维之说以立说,王错,郭亦错,是没有价值的。

郭文第三条说,董仲舒元朔、元狩间已家居广川,司马迁向董仲舒学习不知在何处, “在京有可能,在广川也有可能”, “年幼时曾见董仲舒”,“如在广川,那就更晚几年(按:指司马迁十七八更晚几年)也没有问题了”。郭文用此以驳难王国维司马迁年十七八向董仲舒学习。此处仍未见郭文有任何考证,而且十分有趣,郭文承袭王国维的错误以驳王国维。董仲舒晚年家居茂陵, 《汉书·董仲舒传》鲜明记载“家徙茂陵”,王氏、郭氏均不察,可证郭文匆忙草就。郭文的第二、第三两条驳难是典型的文字游戏,与司马迁生年的考证几乎没有关系。

司马迁向孔安国问故,向董仲舒学习,在二十岁南游归来的二十三四至二十七八岁之时,当元朔末至元狩间[3] 。王国维并未说,司马迁年十岁向孔安国问故,但说“年十岁随父在京师诵古文”, “年二十左右向孔安国问故”,见董仲舒“亦当在十七八以前”,也是以推论代考据,是不成立的。郭文借势辩驳,亦未做考证,当然不成立。考证是一个用力勤而细致的功夫,无论王国维还是郭沫若,用力不到也必然漏洞百出,此可以为考证工作者戒。

郭文开篇用了三分之一以上的篇幅补充了十条居延汉简,证明《索隐》所引《博物志》为“最可信之史料”,可以肯定这是有价值的,但对于考证司马迁的生年没有超出王国维一步,它只是给人一个印象,王氏考证“证据不够”,为自己紧接的三条驳难做铺垫。而郭文的三条驳难,只是给读者造成一个错觉,似乎有三条考证,三条证据,其实哪一条都不是。

(二)李文十证,亦无一考据

李文发表未受社会关注,由于郭文引为奥援,才声名鹊起。陈曦教授撰有专论: 《李长之关于司马迁生于前135年说举证十条无一考据》[4] ,对李文已作了逐条解读,本文不再重复,这里仅对影响最大的第一条“早失二亲说”与第四条“空白说”略做述评。

1.李文第一条“早失二亲说”

郭、李两文均声称, 26 岁死父亲可以说“早失” , 36 岁死父亲不可说“早失” 。这一条如果成立,只是一个论点,为什么26岁可以说“早” ,三十六岁不能说“早”,要做考证来说明。李长之未做考证,放了一个烟幕,说“他(指司马迁)决不能把父母是否早死也弄不清楚”,偷换概念,转移视线,避开了回答“早失二亲” ,把待证的论点,偷换成了证明前135年说的证据。郭沫若称其为驳难王国维的“致命伤”,真是莫名其妙。

“早失二亲”,断章取义可以有多种解释。按常规,这个句子不添加字解释,主语为二亲,即“二亲早失”,指双亲走得早,为了突出“早失”而倒装。双亲走得早,又可以有三种意义。一是双亲走得早,当儿子的没有尽孝,感到失落;二是双亲走得早,儿子很孤独;三是双亲早已走了,儿子已无牵挂。视语法环境确定其义,或语义双关,三者皆有,《报任安书》正是如此。如果“早失二亲”为无主语句,添加说话人为主语,即“仆早失二亲”,主语承上省,指年纪轻轻就失去了双亲。有人形容汉语是一种飘动的语言,词性可以活用,在不同的语法环境就有不同的解释,但语法环境确定了就只能有一种解释。 《报任安书》中的“早失二亲”,前后共是五句话,连贯起来只能是一种解释,指双亲走得早。让我们共同来分析。

《报任安书》云:“今仆不幸,早失二亲,无兄弟之亲,孤身独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哉?”

语译如下:

现在我很不幸,父母早已死了,又没有兄弟,孤独只身,少卿,你看我是一个怀恋妻子、孩子的人吗?

司马迁遭遇不测,交游莫救,左右不为一言,没有了父母兄弟,身边无一个亲人可诉衷肠,感到十分孤独。这也好,我如果以死抗争,也没有父母兄弟的牵挂,难道我是一个留恋妻子、孩子而丧失大义的人吗?在这一语法环境中,“早失二亲”只能有一个解释,指双亲走得早。按王国维说,《报任安书》作于太始四年,上距司马谈离世的元封元年是十八年;如果按清赵翼说作于征和二年,则上距元封元年是二十年,当然可以说“早失”,这与“三十六岁”或“二十六岁”有何干系?

郭沫若、李长之不顾语法环境,断章取义“早失二亲”,在他们的笔下成了年纪轻轻失去父母,按这一解释,愈是年幼愈是孤苦,当然“二十六岁”比“三十六岁”更贴近情理。但在古代讲究礼制的社会,如果儿子比父母走得早,即便是六十、七十、八十都可以说“早失”。抛开父子关系,一个有作为而未尽天年的人死得早令人惋惜,多大年岁是一个界限呢?“颜渊早夭” ,一说颜渊死时32岁,一说42岁,无论哪一说均已超过26岁。 20世纪50年代中的大讨论,郑鹤声、程金造就以此驳难郭沫若、李长之的“早失二亲说”不成立。于是又有前135年说后继论者出,一个争辩说,郭、李说的是“早失二亲” ,郑、程讲的是“儿子早失” ,偷换了概念[5] 。由于古代文献找不到“早失二亲”为年纪轻轻死了父母的解说例证,郑、程不得已从礼制中替郭、李找依据,反向说为证,这不叫偷换概念。又一个后继论者说,古人称“三十而立”, “二十六”未到而立之年可以说“早”; “三十六”已过而立之年就不可说“早”[6] 。只可惜这一雄辩是前135年说后继论者的附会,不是《报任安书》要表达的意思。

本文不惜笔墨分析“早失二亲”,因为这是郭沫若驳难王国维拿得出手的唯一论据,并声称是王国维的“致命伤”;同时还是李文十条的第一条论据,又是前135年说后继论者津津乐道的论据,必须说透。在此还有两点补充。第一点,郑鹤声、程金造两人的驳论就事论事,没有抓住要害。以年纪轻轻失去双亲来解释“早失二亲”是郭、李断章取义的强加,是一种错误的解读,这才是要害。这就是本文的第二点补充:有意错解,至少李长之是有意错解。证据在哪里?证据就在李文同一条的偷换概念中。李文第一条的全文如下: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明明说: “早失二亲。”(据《汉书》)如果生于前145年,则司马谈死时,迁已经三十六岁,说不上早。他决不能把父母是否早死也弄不清楚。假若生于前135年,迁那时便是二十六,却才说得过去。

36岁死父亲, “说不上早” , 26岁死父亲, “却才说得过去” ,这是指年纪轻轻死了父亲,什么年龄可以说“早”,什么年龄不可以说“早”, “早”与“不早”主体指说话人。 “他决不能把父母早死也弄不清楚”,这一句的“早”与“不早”,主体是指死者,即父母离去时间的长短。这一句才是正解,说明李长之是读懂了“早失二亲”的。“早失”的两种概念,即两种解释是不兼容的,李长之是作文高手,他巧妙地用文字连接起来,偷换概念,仿佛成了一条证据。这里我们要回答李长之:你读懂的意思,根本就不是司马迁的。郭沫若援引李文,斩钉截铁地说,这一证据是王国维的“致命伤”,郭氏是误读“早失二亲”而援引,还是有意而援引,那就不得而知了。

2.李文的第四条“空白说”

此条“空白说”最受前135年说后继论者的追捧,李文是怎么讲的呢?李文说:

如果照郑鹤声的《年谱》 (他也是主张生于前145的) ,司马迁在元朔五年(前124年)仕为郎中,一直到元封元年(前110年) ,前后一共是十五年,难道除了在元鼎六年(前111年)奉使巴蜀滇中以外,一点事情也没有吗?这十几年的空白光阴恐怕就是由于多推算了十年而造出的。

司马迁写历史人物传记,不是开履历表,不是记流水账,而只写每个历史人物的重要言行,只写大事,突出重点。《太史公自序》着重写司马迁父子怎样写《史记》,对司马谈出仕三十年,只用了一句话概括“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然后倒叙又只写了与做史有关的三件事: 《论六家要旨》、培养司马迁、临终遗命。不只是司马迁,二十四史都是这个写法,如果按照李长之逐年对照无空白的读史方法,二十四史个个人物都有空白。再说,历史人物不是个体孤立的活动,而是群体交际,人物传记详于此、略于彼,此处未写不等于是空白,这都是常识。只是不愿去做艰苦的考证,或是有意删略他的考证,为了某种目的而制造“空白”说。李文在结束时说,《史记》是一部充满浪漫色彩的诗史,应当出自一个“血气方刚,精力弥漫的壮年人”之手,年龄应当在“三十二岁到四十几岁”,不能是“四十二岁到五十几岁”, “那是一部成人的东西”。这大概就是李氏要司马迁晚生十年,而又要司马迁早死,一生只活了四十二岁的原因吧。《史记》是一部文史名著,由于它以人物为中心述史,才兼及文学。《史记》定位,第一是历史学,第二才是文学。文学创作可以产生神童作家,而历史记述要博闻强记许多历史知识,不假以时日,创作不出伟大的历史著作。本文前面说到王国维、郭沫若两位大学者,用力不到位,写一篇论文都要漏洞百出,遑论恢宏论著。 《史记》《汉书》都是父子两代人的结晶,古今中外伟大的历史著作未闻产自青年学者之手。李文说《史记》只能出自一个“血气方刚,精力弥漫的壮年人”之手,那么司马谈发凡起例,三十年的做史到哪里去了?可以说,李长之的考证目的是一种浪漫的奇思妙想,于是,“空白说”也就这般地幻想出来了。

李文的“空白说”不能成立,有施丁[7]和笔者[3]两人的考证,自元朔三年南游至元封元年奉使还报命,即公元前126至公元前110年之间17年,司马迁行年有如下内容:

元朔三年(前126) ,开始南游;

元朔五年(前124,张说)或元狩元年(前126,施说) ,此年左右, “过梁楚以归”。

元朔末至元狩五年,司马迁二十三四至二十七八,问故于孔安国,受学于董仲舒。

元狩五年(前118), “仕为郎中”, “入寿宫侍祠神语”。

元鼎五年(前112),扈从武帝, “西至空桐”。

元鼎六年(前111),此年春, “奉使西征”。

元封元年(前110), “还报命。”

如上考证,根本不存在的“空白说” ,却受到众多前135年说论者的追捧,包括赵光贤、袁传璋、赵生群等若干后继论者。不过,他们在文章中绝口不提“空白说” ,变换形式长篇大论演绎“空白说” 。后继论者以20世纪50年代赵光贤教授为先导, 21世纪以袁传璋教授用力最勤并在“于是”二字上大做文章,立足于字缝中做考证,亦一奇也。袁传璋解“于是”为介词,指“就在此时”,谓司马迁南游归来不久就“仕为郎中”。按: “于是”当解为连词,即今汉语之“于是”,作文言解应释为“在这之后”,指司马迁南游归来之后,值得大写的事件是“仕为郎中”,前后两者相隔数年不是空白,是史笔的略写。“仕为郎中”要做考证。王国维说“其年无考,何自为郎,亦不可考”,有些难度,但并非不可考,施丁考证“仕为郎中”在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司马迁28岁。迎难而上,乃治学严谨之态度,玩文字游戏是不能代替史实的。李文的其他八条,更加空洞以猜想为说,背离已知推未知的原则,转换笔锋用语是“假若”“看口气,也很像”“似乎”“宛然是”“但我想”“的确可能”,云云,详见陈曦评述文章的逐条解读,兹不赘述。

四、排比行年是考证司马迁生年唯一正确的方法

司马迁生年由于《索隐》《正义》两说并存,具有同等权威,因此两说推导的生年均为假说,需要求证落实,也就是《索隐》《正义》两说都是待证的“果” ,而不能作为推证生年已知的“因” 。这一原则,当今力主前135年说论者袁传璋、赵生群均认可①,成为论争双方的共识。在没有找到直接的材料之前,只依据现有文献资料,排比行年是验证司马迁生年唯一正确的方法。具体说,就是通过考证,尽可能找出有关司马迁行年的资料或行年线索,然后串联起来验证依据《索隐》《正义》推导的两个生年假说,哪一个合于司马迁自述的行年轨迹,就确定哪一个为司马迁的生年。是否遵循以上原则,是检验前135年说与前145年说谁是谁非的试金石。

(一)排比司马迁行年的考证原则

排比行年考证司马迁生年,是一种推理考证。推论的要点有三:一是由已知推未知,切忌用未知的假设推未知,“我猜想”是最无稽的假设,要杜绝;二是推理要符合逻辑,切忌诡辩与因果循环互证;三是推理论据要有多条,孤证不立。王国维的常理说,尽管有大量的历史依据,也是孤证不立。

排比的司马迁行年,要运用考证的方法转化未知为已知。已知的行年资料如果既有确切的纪年,又有司马迁年岁,只要有一条,就可推知司马迁生年。《索隐》引据的《博物志》与《正义》按语,这两条原始资料就是标准的行年基准点。所谓“基准点”,就是“地标”,用以指示“地理位置”。行年基准点是一个比喻的说法,指有确切年代的行年定位点,有了它就可推知生年或卒年。 《索隐》《正义》两个行年基准点,郭沫若与王国维各据一个推定了司马迁的生年,由于两个基准点定位不同而并存,所以推定的生年成为了待证的假说。反过来说, 《索隐》《正义》两个行年基准点的价值就是推出假说以待证,而不能单独用于推导司马迁的生年,否则,就是因果循环互论,袁传璋、赵生群两人均赞同此原则,但两人在考证中最为得意之作,均又违背这一原则,所以不得不在此详解司马迁的行年基准点。

袁传璋《从书体演变角度论〈索隐〉〈正义〉的十年之差——兼为司马迁生于武帝建元六年说补证》 [1] ,洋洋二万余言,论证十年之差廿与卅相讹于理为远,卅与相讹于理为近,以为这就证明了《索隐》说。赵生群《从〈正义〉佚文考定司马迁生年》 [8] ,从明代王应麟《玉海》卷四十六发现《史记正义》亦引《博物志》云: “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于是信心满满以为找到了铁证,亦认为已经证明了《索隐》。袁、赵两人只是证明了《索隐》所引的“年二十八”不误,没有任何考据证明张守节按语有误,也没有任何考据证明《索隐》的“年二十八”不误,仍然回到了假说的原点,什么也没有证明。尤其是赵生群引据的《玉海》更是断章取义,误导读者以为他找到了原始资料,其实是第三手、第四手乃至第五手的转引资料,正确性值得怀疑。查《玉海》卷四十六,王应麟在自己撰述的《汉史记》条下,引录《史记正义》曰云云,而删除了张守节按语,正如易平所说王应麟的做法,只能是“将这条《正义》佚文的史料价值降低到只能说明《索隐》引言正确无误,仅此而已” [9] 。按逻辑推断,如果《玉海》所引《史记正义》佚文是真实的,恰恰是张守节在驳正《博物志》,也就是驳正《索隐》,那么张守节按语必另有所据。由于三家注合刻删除了依据,又由于王应麟转述将张守节按语一并删除,则《正义》的驳难依据也就无考,但不能说无据。依王国维说,《博物志》原文作“年三十八”, 《索隐》错为“年二十八”;程金造说, 《博物志》《索隐》均为“年三十八”,不误, 《正义》据此推断为“年四十二”,也不误。十年之差是《索隐》在唐以后流传中导致数字讹误。《玉海》是唐以后,晚至明代,材料转引四五手,岂不验证了程金造的考证?总之,单独在《正义》《索隐》数字的讹误上纠缠不清,永无定论,但也不能把一个伟大历史人物的生年永远两说并存。依据现有史料,特别是司马迁自己写的行年资料,可以推定他的生年。也就是说,排比司马迁行年,验证司马迁的生年这一考证方法,是绕不开的①。

《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可以视为司马迁自传,虽然失载生年,却留下了行年线索,通过考证找到行年关节点,然后串联行年关节点用以推论验证前135年与前145年两个假说,从而确定司马迁的生年。行年关节点,就是把握司马迁行年中几个关键的时间、空间节点,用考证方法把行年线索转为确切已知的纪年或年岁时段,然后串联若干个行年关节点,就可代替行年基准点,由已知推未知了。

《太史公自序》云: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还报命。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报任安书》云:

仆赖先人绪业,得待罪辇毂下二十馀年矣。

这两段话,提供了九个行年关节点,即: (1)迁生龙门; (2)耕牧河山之阳; (3)年十岁诵古文; (4)二十南游; (5)于是迁仕为郎中; (6)奉使西征巴蜀以南; (7)还报命,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 (8) 《报任安书》作年;(9)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 (10)《索隐》所引《博物志》提供的“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表示“迁生龙门”的司马迁“家徙茂陵”,这是极其重要的一个行年关节点。

上述行年关节点,只有第(7)项, “还报命,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有准确的时间,即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套入两个假说的生年,前135年说,是年司马迁26岁;套入前145年说,是年司马迁36岁。比较这两个年龄段,司马迁是青年奉使,还是中年奉使,无法判断。进一步追问,奉使背景是什么?据王国维考证, 《汉书·武帝记》元鼎五年,公元前112 年,冬十月,司马迁扈从武帝“行幸雍,登空同,西临祖厉河而还”。这一年的年中在夏四月①南越王吕嘉反,汉武帝派出五路大军征讨,其中一路巴蜀之军由驰义侯率领从犍为郡出发讨南越,遭到在今贵州境内的且兰君阻击,未能与其他四路讨越军会师番禺(南越都,今广州市)。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东巡,至左邑桐乡,传来南越已破的消息,汉武帝升左邑桐乡为县,改名为闻喜县,这就是今山西省的闻喜县。春正月,汉武帝巡行至汲新中乡,吕嘉的人头传至,汉武帝又提升汲新中乡为获嘉县。此时又传来负面消息,巴蜀兵受阻,汉武帝立即派出钦差大臣即司马迁为郎中将②,其使命是监军征讨,并设郡置吏。此为第(6)项行年关节点“奉使西征巴蜀以南” ,确知在元鼎六年,公元前112年春正月。西南夷平定设置了七个郡,司马迁还报命要追上汉武帝封禅泰山,告命上天庆成功,故见父于河洛,已是元鼎七年,公元前110年夏四月。五月封禅泰山后改元为元封元年。通过司马迁奉使西征从元鼎六年春正月至元鼎七年夏四月,历时一年又四个月。考定这一背景要详读《汉书·武帝纪》 《史记·西南夷列传》,对照《太史公自序》与《司马相如列传》,是一个艰苦的论证过程。考明这一背景,再与第(4)项时间关节点“二十南游”串联,就可以推论,中年36岁司马迁比青年26岁司马迁奉使更为靠谱,因为二十南游当有数年之久,回归京师“仕为郎中”要等待机会,扈从武帝历练数年才可为钦差大臣,这才合于情理,若26岁的司马迁为钦差,他就是十分有幸而少见的少年得志,就不会在《报任安书》中有“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的牢骚了。

上文考证是一个举例。还有八项行年关节点,要一一做考证,尽可能找出更多的行年关节点的准确年代,作为已知的“因”,用以推论司马迁生年,就可以一步一步逼近司马迁确切的生年,即所要求证的“果” 。第(1)项“迁生龙门”,这一行年关节点即司马迁生年,是所要求证的“果”,不是推论的“因”。但是与第(2)项“耕牧河山之阳”与第(10)项“家徙茂陵”串联,就可考证出“家徙茂陵”确切的司马迁行年时间段,即“耕牧河山之阳”的时间段,所以考证第(10)项“家徙茂陵”是一个重要的时间关节点。第(3)项“年十岁诵古文”,指司马迁天资聪慧,学习条件好, 10岁就能读古文书,与司马迁生年没有关系,应排除在行年关节点的考证之中,纠缠于“十岁诵古文”的考证,别有用意,乃是伪考。第(4)项“二十南游江淮”,包含南游时间点,以及游历时间段,双方绝大多数论者的共识认为至少两三年,个别论者推断最短一年,最长五年①,均可不论。还有四个时间关节点,即第(5)项“于是迁仕为郎中”,第(8)项《报任安书》作年,第(9)项“得待罪辇毂下二十馀年”,第(10)项“家徙茂陵”,均为极重要的时间关节点,成为能不能准确推知司马迁生年的要件。

综上分析, “家徙茂陵”“仕为郎中”“《报任安书》作年”“待罪辇毂下二十馀年”四个行年关节点必须考据,任何拍脑袋的想当然,即为伪考伪证。

支持王说与郭说双方的论者,最大区别点就在于王说论者,即前145年说论者用考据文献做结论;郭说论者,即前135年说论者咬文嚼字想当然做结论。下面分别对前145年说论者与前135年说论者的论据,做出具体分析,是非自然分明。

(二)司马迁生年前145年论者的考据

1.对“家徙茂陵”之考证

《汉书·武帝纪》元朔二年“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这是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献计,以达“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①的目的。郭解、董仲舒家徙茂陵,就在这一年。此是国家行为,为今皇帝寿陵置邑,大规模移民。程金造以司马迁见郭解证明司马迁也是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家徙茂陵的。[10]前135说论者亦多从此说。

将第(1)项“迁生龙门”、第(2)项耕牧河山之阳,与此第(10)项“家徙茂陵”三项时间关节点串联,套入司马迁生年前135年说,司马迁9岁家徙茂陵,套入生年前145年说,则司马迁19岁家徙茂陵。也就是说,按145年说,司马迁少年时代19岁以前耕牧河山之阳,合情入理;按135年说,司马迁9岁前蒙童耕牧河山之阳,实属荒诞。又,司马迁年十九家徙茂陵,二十南游,则司马迁问学于董仲舒,问故于孔安国,是在南游归来的二十三四岁到二十七八岁之间,与董仲舒、孔安国在京时间相符合。董仲舒大体死于元狩五年,按145年说,司马迁年28岁,元狩六年孔安国出为临淮太守,司马迁年29岁。

李长之十条之八也以司马迁见郭解为前135年说之一证。李长之说,郭解元朔二年被杀,死前到夏阳安置外祖家老小,这一年司马迁9岁见郭解,若是19岁就没有见郭解的机会。 《游侠列传》记载:

及徙豪富茂陵也……(轵)人杨季主子为县掾,举徙解。解兄子断杨掾头。由此杨氏与郭氏为仇。

解入关,关中贤豪知与不知,闻其声,争交欢解。……已又杀杨季主。杨季主家上书,人又杀之阙下,上闻,乃下吏捕解。解亡,置其母家夏阳,身至临晋。临晋籍少公素不知解,解冒因求出关,久之,乃得解,遂族郭解翁伯。

郭解入关,动静很大,关中贤豪知与不知,争着与郭解交朋友,司马迁也当是在关中,即茂陵见郭解。当郭解被仇家告发,他成了一个被通缉的在逃犯,是偷偷摸摸安置母亲及其外祖到夏阳的,又是冒名混出了临晋关,怎会被一个九岁小孩所知?一个“解亡”,一个“解冒”,这样显赫的字眼被李长之忽略了,其漠视事实竟如此。

2.对“仕为郎中”之考证

施丁考证司马迁“仕为郎中”在元狩五年,公元前118 年,司马迁28岁。根据有二:其一,《封禅书》太史公曰:“余从巡祭天地诸神名山川而封禅焉。入寿宫侍祠神语,究观方士祠官之意,于是退而论次自古以来用事于鬼神者,具见其表里。”寿宫,元狩五年置, “入寿宫侍祠神语” ,乃元狩五年事。其二,据《田叔列传》禇补和《卫将军骠骑列传》及《三王世家》,司马迁的两位好友任安、田仁,元狩四年尚为卫将军舍人,而任安元狩六年已是太子少傅。可见,任安与田仁是在元狩五年仕为郎中。两人为郎,是少府赵禹奉武帝之命到大将军府选取才俊为郎。郎官无定员,但也不是年年岁岁随时入仕为郎。从赵禹选郎严苛的要求来看,元狩五年是较大规模的选郎,司马迁赶上这个机会,应当在元狩五年入仕为郎。

3.《报任安书》作年与“侍罪辇毂下二十馀年”

由于“二十一”到“二十九”均可称“二十馀”,又由于《报任安书》有三种说法: “太始元年”“太始四年”“征和二年”,三说又有六年之差,所以这两个时间点关联有很大争议。不过,王国维的太始四年说与清代赵翼的征和二年说只有两年之差,这两个时间点关联只用于验证“仕为郎中”的年代是否可信,仍然是推导司马迁生年的重要参考数据。

(三)司马迁生年前135年说论者的论据

前135年说论者之源是郭沫若、李长之两人,他们的立论无一考据,前文已述及,姑且名之为文学虚构考证法。前135年说后继论者为流,大都继承了郭、李二氏之法。代表论者, 20世纪50年代有王达津、赵光贤, 80年代有吴汝煜、苏诚鉴, 2000年前后有袁传璋、赵生群等。

王达津、赵光贤两位学者十分强调史料的运用,极为重视考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两位学者却违背了正确的考证原则,仍用拍脑袋方式考证,只不过有别于李长之的“我想”,而引用了许多不相干的史料障人眼目罢了。司马迁自己在《报任安书》中十分明白地写了“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卫之中”,也就是得到恩荫而“仕为郎中”,王达津无中生有引据不相干史料考证说,司马迁为博士弟子,元狩六年随博士褚大或徐偃等循行天下,积劳而“仕为郎中”。褚大循行在元狩六年,王先生改为元鼎元年,争辩说,诏书下达在元狩六年,出行在第二年元鼎元年,是年司马迁20岁,上推生年在公元前135年。还说司马迁当年出巡,当年归来就“仕为郎中” ,用以填补李长之的空白说。赵光贤也认为,司马迁出游与出仕在同一年,直接标明,若不这样就有十余年的空白漏洞。[11]

苏诚鉴的《司马迁行年三事考辨》[12] ,也将司马迁“二十南游”与元狩六年褚大等六人“循行天下”这两件历史事件相关联,其方法是:“要确定此次行动,可试先选定司马迁生年是武帝建元六年。”既然是“试先”选定的,也就是有待证明的。可是,苏文在论证过程中把假定的建元六年当作了已知的因,以因推果,以果证因,陷入了循环的因果互证中。按建元六年计,至元狩六年为19岁,而不是20岁。苏先生争辩说,此“取其成数而言”。王达津则说,元狩六年下达诏令,元鼎元年成行。由此可知,前135年说论者的推论证据,原来是不讲求严格依据事实的。

吴汝煜《论司马迁生年及与此有关的问题》[13]列举十条数字相讹,欲达两个目的:一是论证十年之差是卄、卅、这几个数字连体造成的,不是二、三相讹;二是用三、四相讹推倒王国维的常理说。张大可在《司马迁生于建元六年说之新证评析》[14]一文中回应称:

总上十例(指吴文十例),第①例《正义》引书纪异;第②⑤⑩三例显系传写夺误;第⑥⑦两例《正义》不误,吴文自误;第⑧例《正义》误引。以上七例都与数字的讹误无关。只有第③④⑨三例存在数字讹误,均为“”与“卅”相讹,以及“二”与“三”相讹,并无“四”与“三”相讹之例。从这个分析中,可以说,吴文的引例,非始料所及地再次证明了王国维的立论基石,司马迁生年的十年之差为传抄流传中数字讹误造成,从而进一步推倒建元六年说论者的数字不讹说。

吴汝煜的新证反而对王说有利。中国古籍浩如烟海,任何一种立说都可以找到若干事例,因此孤证不立,这就是司马迁生年纷争不绝的原因。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最基本的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史籍中数字讹误大量存在,而《正义》与《索隐》引据同源,两者不论是谁若发生差错,必是流传中数字讹误所致,所以王国维的立论基石是科学的,牢不可破。史籍中“二、三、四”与“廿、卅、”都互相发生讹误,事实俱在,任何举证推翻数字讹误说的尝试,都将是徒劳的。可以说,王国维“数字讹误说”的立论基石是不可辩驳的。

袁传璋、赵生群两人不仅撰写了十余篇论文,还出版了专论,用力至勤,本文只能说其主干,细枝末节从略。

综观袁、赵两人的文章,虽然篇幅大,引证的资料也不少,可能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被前135年说这片先入为主之叶遮挡,求证以符合主观,即使是史实泰山般横在眼前也看不见。他们两人考论的主干并没有跳出李长之设定的十论范围,尤其是二人陷入“空白说”不能自拔,两人都在“于是”两个字上做文章,解“于是”为介词“就在此时”,其实是一个误解。 “于是”,在《太史公自序》司马迁回顾青少年时期成长过程的那段文字中做连词用,就应该解释为“于是”,或“在这之后”,表示前后事件相连,并不指代时间长短。袁传璋先生用误解来缩短司马迁的十岁生年,并且说:

我们对司马迁的移居茂陵、从学问故、壮游入仕、友朋交往等方面的行迹做了一番认真的清理之后,发现确乎是早生十年(景帝中五年丙申,前145)则纰漏丛生,而晚生十年(武帝建元六年丙午,前135)则百事皆通。[15]

袁先生对司马迁行年的考证,在与生年没有多少关系的“年十岁诵古文”上用了不少笔墨,只有夸示考证功力之效,而无助于建元六年说的证明。袁先生为了弥合晚生十年的“纰漏丛生”,把司马迁元狩五年与田仁、任安同年出仕为郎,延后一至三年,说赵禹入卫将军府选郎,奉诏在元鼎元年,此乃无据是编造。按袁先生的安排,司马迁9岁家徙茂陵, 10岁在父亲指导下诵古文, 12岁问故于孔安国, 14岁向董仲舒学习, 20岁在元鼎元年出游,都是想当然的安排,没有考证依据。孔安国、董仲舒不是小学教师,乃国家级大师,天子顾问,教授十几岁的少年,岂非天方夜谭?袁先生的考证功力都下在那些细枝末节或不关痛痒的地方,如“十岁诵古文”,与推定生年毫不相干。袁先生把《报任安书》的作年定为司马迁的行年基准点就大错特错。其一,《报任安书》有三种纪年争论,王国维定在太始四年,清代赵翼定在征和二年,施丁定在太始元年,袁先生选定的征和二年坐标点根本不成立。就算他成立,但设有司马迁的年岁,无法推定生年。又“待罪辇毂下二十馀年”,理论上“二十一”到“二十九”都可称“二十余”,所以时间段也不确立,何为“基准”? 《报任安书》作年与“待罪辇毂下二十馀年”两者串联,可以作为大致检验“仕为郎中”年代的参数,却有七八年的误差(即21到29),作为行年关节点都排不到第一、第二位,怎么能做“基准点”?错误的基准点只是有利于“想当然”的考证安排。将袁先生的行年考证安排与李长之的“空白说”一对照就真相大白了。

袁先生用力甚勤,是值得尊敬的长者。但先入为主的考证,把自己也把受影响的前135年说后继者带错了方向。近年来,更出现了一些离奇的考证方法。最主要有两种分说于次。

(1)蒙童加减法论证。说什么司马迁二十南游,游历三年,为二十二岁,加一年二十三岁为郎中,加一年二十四岁奉使,加一年二十五岁还报命,是岁元封元年,加三年为元封三年与《索隐》“迁年二十八”相合,上推二十八年,司马迁生于前135年。[6]

(2)《太史公自序》写有生年说。持此说的论文计有: 《司马迁生年及其回乡葬父新证》《司马迁生年新证》《司马迁生年新证之旁证》《司马迁自叙生于建元年间》,立说依据是司马迁《自序》按时间顺序记事, “迁生龙门”写在“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的后面,因此,司马谈先做官后生子。司马谈既然出仕在建元年间,后生的儿子不能在建元年间之前,所以生于建元六年。看起来很有逻辑,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这几位前135年说后继论者是因袭李长之十条中的第5条,李长之为了拼凑十条,想当然说“看口气,也很像”司马谈先做官,后生儿子,这几位后继论者苦心孤诣找出了时间顺序记事为说。

依时间先后记事是写史的最基本方法,尤其是编年史,十分讲究时间定位,《资治通鉴》要求所书史料要严格嵌入相应的日、月、时、年、年号、君主、朝代的严密序列中。但由于历史是记载群体活动,一个事件涉及多个人物,多个方面,一支笔不能同时叙写多个方面,只能一件件、一桩桩来写,所以有倒叙、插叙、交叉纪事等手法。《太史公自序》就把“谈为太史公”这句话写在了“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的前面,因为前面叙写司马氏家世至司马谈为止,不得不如此写。再看“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这一句话写了司马谈一生为官三十年,然后倒回来记述司马谈三件大事,皆与做史关联:一是发表《论六家要旨》,二是培养司马迁,三是临终遗命司马迁。司马谈发凡起例,撰写《太史公书》即《史记》, 《论六家要旨》为述史宣言,当发表在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这一年按前145年说,司马迁已经24岁,南游归来成为司马谈的助手了,即便按前135年说,司马迁也已14岁,耕牧在河山之阳。总之,试图从时间顺序记事找出《太史公自序》中记载有司马迁生年的论者,根本就没有读懂《自序》,遑论从中推断司马迁生年了。

五、司马迁行年表(王、郭两说对照)

司马迁行年表是将王国维、郭沫若两说百年论争发掘、发现司马迁行年坐标点列表对照。前135年说之司马迁,年10岁前蒙童耕牧, 18岁前问学于孔安国、董仲舒, 25岁奉使为钦差大臣,就这几个坐标点都不合情理,不能成立。前145年说,则为少年司马迁18岁前耕牧,二十二三岁南游归来后问学于孔安国、董仲舒,元狩五年28岁仕为郎中,经过六七年的历练,在35岁时奉使,不仅合情入理,均有文献考证支持,也可与公孙季功、董生、平原君子、冯遂、李广交游,而晚生十年的司马迁不可能与之交游,于是前135年说论者曰: “与之交游者乃老太史公司马谈。”这样的遁词如果成立的话,至少情理上已矮了三分。而见李广就不能推给司马谈了。李广死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出征前的元狩三年,前145年说的司马迁26岁,可以在京见李广,也可在之前的壮游中见李广,而按前135说的司马迁才年16岁,还在耕牧河山之阳,根本无法见李广。此外,如“待罪辇毂下二十馀年”时间关节点表中亦有鲜明显现。由是,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可为定论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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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袁传璋.太史著作生平考论[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 2005.

(原载于《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